㈠ 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是利空吗上海电气刚发行转债,股东就减持,利空吗
业发行可转换债券能简单说成是利好利空,股东减持是根据他自己的判断,如需要用钱,或者认为现在价格高,能卖个好价钱等。
㈡ 公司回购股票大股东减持,是什么意思
相信很多人知道,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是波动性的,有时会涨,有时候会跌,并不会一直保持一个状态,代表了市场对于这家企业的看好程度,那么股票回购的意思是指上市公司用自己的钱去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然后注销。很多人就提出疑问,说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大股东减持是什么意思,接下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看好企业未来发展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自己的现金等方式,从证券市场上面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量的股票。用钱从资本市场上面买回自己公司的一些股票,就代表发行在资产市场上面的股票数量减少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原本的股民所持股票数量减少。
很多人就非常好奇,为什么公司要花钱把自己的股票买回来,其实公司用自己的钱买回股票,一般来说,肯定是看好本公司未来的发展前途。通过股票回购的方式来减少外部本公司流通股的数量。
㈢ 紫金发债什么时候上市交易
紫金发债2020年11月27日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公开发行了6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0万元。
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79号文同意,公司6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11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紫金转债”,债券代码“113041”。质押券简称“紫金转质”,质押券代码105853,质押式回购起始日2020年11月27日。
(3)股东减持后公司发行债券扩展阅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公开发行了6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亿元。公司控股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计配售紫金转债18,554,730张(人民币1,855,473,000元),占发行总量的30.92%。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79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紫金转债”,债券代码“113041”。
2020年12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闽西兴杭的通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闽西兴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紫金转债”6,0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
㈣ 什么是可交换债券
你好,所谓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s),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票抵押给托管机构(或登记结算公司)之后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够按照约定的条件以持有的公司债券交换获取股东发债时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类似,都是投资者持有债券,都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换为股票。可转债转换而来的股票是原上市公司没有发行的,而可交债交换来的,则是上市公司已经发行且持有,并且托管于托管机构的股票。
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发行债券前,需要将其持有上市子公司股票到指定机构冻结,作为可交换债券的抵押品。可交换债券的条款设计与可转债券非常相似,发行要素通常也有:票面价格、利率、换股比例、发行期限、可回售条款、可赎回条款等。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债券嵌入了看涨期权、修正转股期权、赎回期权、回售期权后形成的复杂衍生产品,可交换债券发行征求意见稿也指出可交换债券主要条款参照可转债发行条款执行,其中对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设计和可转债相应条块设计没有实质性区别。
在欧洲国家,可交换债券被广泛应用于普通融资、减持股权套利以及并购的资本项目中,其形式也在不断创新中,发行人在国内和国外发行可交换债券,标的股票也可以是国内或者国外的发行人所持股权。大股东减持公司股票多用可交换债券这种方式,避免有关股票因大量抛售而股价受到太大的冲击;而很多企业为了提高透明度和向其他方向发展,都会发行此类债券以解除公司之间互相控制的情况。
在中国香港,和记黄埔就曾两度发行可交换债券以减持沃达丰(Vodafone),而这两度减持都平稳完成。
在美国,可交换债券发展很迅速,在1980年它还只占与权益相联的债券6%的比重,但是到1998年,它已经占到了50%的份额。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㈤ 减持可转换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
可以看作是利空也可以看作是利好,其主要影响可分为如下两个方面:
1.可交换债券可以为发行人获取低利成本融资的机会。由于债券还赋予了持有人标的股票的看涨期权,因此发行利率通常低于其他信用评级相当的固定收益品种。一般而言,可交换债券的转股价均高于当前市场价,因此可交换债券实际上为发行人提供了溢价减持子公司股票的机会。例如,母公司希望转让其所持的子公司5%的普通股以换取现金,但目前股市较低迷,股价较低,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一方面可以以较低的利率筹集所需资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价比率卖出其子公司的普通股。
与可转债相比,可交换债券融资方式还有风险分散的优点,这使得可交换债券在发行时更容易受到投资者青睐。由于债券发行人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不同,债券价值和股票价值并无直接关系。债券发行公司的业绩下降、财务状况恶化并不会同时导致债券价值或普通股价格的下跌,特别是当债券发行人和股票发行人分散于两个不同的行业时,投资者的风险就更为分散。由于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风险分散的特征可使可交换债券的价值大大高于可转债价值。
与发行普通公司债券相比,由于可交换债券含有股票期权,预计的还本压力较普通债券减少,且在债券到期时一般不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可以降低发行公司的财务风险。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可交换债券比可转债更容易被分拆发售,即将嵌入的认股权证与债券拆开并且作为单独的交易工具出售。
2.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可能会导致转股标的股票发行人的股东性质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比如原母公司持有的上市子公司股票,如果母公司减持欲望强烈时,母公司有可能会发行较大量的可交换债券,从而在转股完成后子公司的股东变得分散,甚至会影响到子公司的经营。可交换债券由于较可转债更为复杂,因此发行方案的设计也更为复杂,要求投资人具有更为专业的投资及分析技能。
㈥ 减持公司偾卷等于减持股票吗
减持公司债券不等于减持股票。
㈦ 债券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的原理
溢价发行亦称增价发行,证券的一种发行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证券时,以高于证券票面金额的价格出售证券,到期按票面金额偿还。采用溢价发行的证券,收益率通常较高,使投资者有利可图。投资者实获利息,是票面利息扣除偿还差额(发行价格与偿还价格之差)之后的差额。
折价发行又称“低价发行”,“高价发行”或“溢价发行” 的对称,发行债券时,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票面金额,到期还本时依照票面金额偿还的发行方法。正常情况下,低价发行可以提高债券的吸引力,扩大债券的发行数量,加快发行速度,有利于发行者在短期里筹集较多的资金。
当然,它仍然受到发行者和代理机构的信誉及债券利率高低的影响,低价发行时,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金额,其差额部分实际上便增大了发行成本,倘若不同时降低利率以作为折价发行所造成的发行收入的减少的补偿,则低价发行与提高债券利率的效果相同,势必增加发行者的负担。
但低价发行,虽能暂时吸引相当数量的投资者的认购,但过低的发行价格,往往意味着公司经营不利和前景不乐观,这不仅会导致流通市场上股票价格的跌落,损害原有股东的利益,而且对发行公司以后的发行与经营不利,所以低价发行也存在一定的不利之处。
(7)股东减持后公司发行债券扩展阅读
1、溢价发行
股票发行价格是股票发行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对投资者和发行人乃至承销商都有直接关系。发行价高,对发行人来说,可以用较少的股份筹集到较多的资金,降低筹资成本。但是,对投资者来说,发行价太高,则意味着投资成本增大,有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购买热情。
对承销商来说,发行价格过高,增大了承销商的发行风险和发行工作量。因此,证券法规定发行价格确定的原则是由发行人与承销商协商确定,没有规定具体界限,至于溢价到什么程度,承销商和发行人可以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在争取发行成功的基础上,确定一个适当的价格。
同时,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规定股票溢价发行要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发行价格予以核准,防止溢价发行畸高影响到股票发行以及上市的正常秩序。这个规定在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情况下,还是必要的。
溢价发行是债券发行的一种价格选择。优点是它不仅让发行者获得按票面金额计算的资金,而且给发行者带来额外的溢价收入,甚至使发行收入大于到期按面值偿还的本金支出,增加了发行收入,为发行者提供了在不增加债券发行数量的条件下获取更多资金的途径。
但是,它要求发行者信用较高,同时,溢价发行债券利率较高,发行者到期偿还时将支付较高的利息。
溢价发行在股票发行中更为常见。许多国家的公司法规定不准发行低于面值的股票,这样,股票只能采取溢价发行或平价发行。西方流行的时价发行是最典型的溢价发行。所谓时价发行,就是以已发行股票的市场价格作为新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公开方式向公众出售新发行的股票。
时价是指以每天变动的股票价格为基准来确定的发行价格。这个价格的最终确定,还须考虑公司信誉和发行的数量等因素。时价发行的溢价部分属于股东。时价发行对筹措资金十分有利,能减轻公司的股息负担,并能取得成本较低的资金。但是,为了维护股东利益,时价发行一般都附有十分严格的条件。
缺点
高溢价可以使企业以极小的代价获得巨额资金,致使企业为了上市不惜搞过度包装,弄虚作假。 高溢价使股票的价格与公司业绩严重脱离,导致我国股市市盈率过高,泡沫过大。 高溢价发行股票使投资成本过高,投资回报过低,导致投资者只重视博取差价,不重视分红,使股市变成一个投机取巧的市。
高溢价造成社会流通股与国有股的同股不同价,而且价差过大是国有股减持的最主要障碍。 高溢价使A股与B股、H股投资成本差别过大,导致了严重的利益侵占问题。
2、折价发行
一般而言,债券折价发行的原因有下面几个:
①发行者信用低或是新发行债券者,为保证债券顺利推销而采用折价发行;
②债券发行数量很大,为了鼓励投资者认购,用减价的方式给予额外收益补贴;
③由于市场利息率上升,而债券利息率已定,为了保证发行,只能降低发行价格。折价发行时,由于债券的发行价格低于票面价值,使投资者的收益率大于债券票面利率,因此折价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可适当降低。
㈧ 可转债交易规则新规
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不能申购或买入,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
沪深交易所将实施《关于做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不能申购或者买入可转换债券,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
为了不影响投资者的正常投资,各投资者应赶紧在理解相关风险的基础上,及时签署风险揭示书。这也就意味着,投资者必须在本周内签署风险揭示书,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进行可转债将受到影响。
(8)股东减持后公司发行债券扩展阅读
证监会10月23日就《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针对近期出现的个别可转债被过分炒作、大涨大跌的现象,《管理办法》着重解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适应、交易制度缺乏制衡、发行人与投资者权责不对等、
日常监测不完备、受托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通过完善交易转让、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可转债持有人权益保护、赎回与回售条款等各项制度,防范交易风险,加强投资者保护。
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声,表示将可转债交易情况纳入重点监控,实施监管和自律措施。与此同时,券商已经纷纷向投资者发出通知,要求10月26日前参与可转债申购、交易前,应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否则无法参与交易。市场认为,疯狂的可转债,或将就此消停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