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庞大集团股票有什么利好消息
庞大集团股票有没有利好消息。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以汽车销售服务为属主业的大型汽车营销企业,原隶属于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为2003年成立的唐山市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13亿元,法人代表庞庆华。
❷ 庞大集团为什么遭处罚
证监会对于庞大集团(601259.SH)涉嫌信批违法的调查终于落地。5月16日晚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庞大集团涉嫌信批违法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决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武成、刘中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30万元、15万元。
庞大集团自2011年上市以来一直风波不断,主业持续低迷。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庞大集团上市7年来,仅2013年扣非净利为正。为提振业绩,缓解资金压力,庞大集团除了不断融资之外,一年内两次出售旗下4S店资产“粉饰”业绩。
与此同时,庞大集团实控人继去年5月减持1.07亿股公司股份后,目前已质押99.98%所持股份,而公司高管也在进行轮番减持。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
据了解,相关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包括庞庆华、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庞大集团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庞大集团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等三个方面。
具体来看,截至2014年底,庞庆华为庞大集团第一大股东,包头信达民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民公司”)为庞大集团第二大股东,二者是一致行动人。
根据相关规定,庞大集团对其被调查的情况应当予以披露,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年内两次卖店“粉饰”业绩
公开资料显示,庞大集团主营汽车销售服务,2011年上市。然而上市第二年,庞大集团巨亏8.25亿,令人咋舌。
此后,庞大集团尽管业绩有所回升,但扣非后净利仍不容乐观。2013年至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39.85亿、603.15亿、563.75亿、660.09亿、704.85亿,同比增长10.71%、-5.74%、-6.53%、17.09%、6.78%;净利润2.11亿、1.42亿、2.36亿、3.82亿、2.12亿,同比增长125.55%、-32.86%、66.6%、61.9%、-44.45%;扣非后净利润-4414.48%、-2.73亿、-3063.61万、1.95亿、-2.09亿。庞大集团上市七年来,仅2016年扣非净利润为正。
今年一季度,庞大集团业绩继续下滑,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41.23亿、同比下滑10.71%,净利润4579.73万,同比下滑60.82%。
现金流方面,2013年至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1.92亿、56.41亿、-16.13亿、11.31亿、-24.89亿。这也意味着近几年来庞大集团一直深陷主业亏损的泥潭。
值得一提的是,庞大集团上市后不断扩大资产规模,而公司资产负债率高居不下。2011年至2017年,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1.33%、85.89%、86.01%、81.90%、80.28%、81.52%、78.93%。
为缓解资金压力,庞大集团除了多次进行融资外,还通过卖店回笼资金。
5月14日,庞大集团抛出资产出售公告,公司拟向广汇汽车转让下属五家子公司赤峰奔驰、德州奔驰、唐山奔驰、邯郸奔驰及济南奔驰的100%股权。本次交易转让价款拟定为12.53亿元,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预计给本公司带来的收益为6.16亿元。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上述五家4S店总资产达12.42亿元,净资产达5.89亿元,分别占庞大集团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2.1%和4.4%,营业总收入为24.3亿元,约占报告期内庞大集团营业总收入的3.4%。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这已是庞大集团一年内第二次卖店“粉饰”业绩。早在2017年6月,庞大集团就通过出售旗下石家庄市誉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预计收益3576.84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继2017年5月17日份庞庆华控制的长城资管“清仓”减持1.07亿股公司股份后,截至目前庞庆华已质押所持99.98%公司股份。此外庞大集团三名高管在今年1月份减持157.5万股后,又有四名高管抛出不超过285万股的减持计划。
❸ 有谁能告诉我庞大集团旗下4s店在北京一共有多少家啊
貌似一共10多家店
北京丰田
北京风神(NISSAN)
北京中冀斯巴鲁
北京奇瑞
北京海马
北京桑塔纳
北京联合
北京东风风神
北京捷达
北京菲亚特
北京现代
❹ 为什么庞大集团跌停了
庞大集团跌停了
是出利空信息
去东方财富网看公告
❺ 庞大集团原始股什么时候解禁啊
首发解禁的限售股股东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网下申购的投资者,一般是该股票在A股首日上市交易后三个月后才能上市流通。另一类是该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一般也就是指大股东或其他特定的持股量相对小的股东,这一类它们一般要等到该股票在A股首日上市后最多三年以后才能上市流通。
对于股权分置后的限售股指的都是在2006年以前上市的股票,这些股票的原来的非流通股东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获得了上市流通的权利,但一般都要在该股票股改后的大约三年时间内分段允许上市流通的。
对于增发的类别,一般是该股票有非公开增发等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存在一定的限售时间,主要是防止非公开增发对象通过增发的途径等套取利润,用时间来控制这种行为的成本。
❻ 庞大集团股票5月5日前买入损失有赔偿是真的么
在中国你想都不用想
❼ 庞大集团因披露信息违规被证监会处罚了吗
2018年5月16日,庞大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经查,公司实控人庞庆华、公司涉嫌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等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武成、刘中英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庞庆华为庞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为为冀东物贸、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冀贸易”)的实际控制人冀东物贸、中冀贸易为庞大集团的关联方。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间,庞大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冀东物贸、中冀贸易发生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2.4 条的规定,庞大集团对其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应当子以披露,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指出,2016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向庞大集团出具《调查取证通知书》。《调查取证通知书》明确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侦办的庞大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案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庞大集团在《调査取证通知书》上盖章确认已收到,庞大集团董事会秘书刘中英作为“证据持有人”签名。同日,公安机关对庞庆华进行讯问并制作讯问笔录,向庞庆华出具《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武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亦知悉上述事项。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一)项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庞大集团对其被调查的情况应当予以披露,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事实,有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庞大集团公告、资产管理协议、收益互换协议、庞庆华出具的承诺函、授权文件、情况说明、资金划转凭证、银行对账单据、公安机关文书相关人员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
庞庆华、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和遗漏披露相关融资安排的事实,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对庞大集团的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庞庆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武成。
庞大集团未披露涉案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行为,分别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对庞大集团的该两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庞庆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武成、刘中英。
❽ 扭亏为盈庞大集团发公告称2019年预计盈利1-1.5亿元
文|Autodealer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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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庞大集团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显示,预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0万元到15,000万元,而2018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5,541.0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则为为-425000万元到-420000万元,而去年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84,119.09万元。
庞大集团当前所遇只是汽车市场的一个缩影,面对汽车市场整体下滑趋势,庞大集团2019年扭亏为盈成为定局,但是想要在2020年实现7亿元的盈利目标,还是有很大的难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❾ 庞大开年成功“摘帽” 净利润扭亏为盈
不过,尽管撤销了庞大的退市风险警示,但ST庞大还将被实施其他5项风险警示。其中包括,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纪律处分、2018年度财报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被人民法院予以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公司2016年发行的三期债券均未能按期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相应利息、交易所出具的相关年份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等级为D等。
结语
尽管数据上看来,庞大2019年在净利润上扭亏为盈,但对于改原因,庞大集团在公告中表示,2019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对当年利润影响金额为43.5亿元左右,主要是因为2019年度公司完成重整产生债务重组收益。因此,庞大若想真正“重生”,“自救”仍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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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庞大重组后设出行业务 新股东对赌三年达到35亿净利润
3月9日,庞大集团对上交所1月9日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回复。在回复公告中,庞大集团对重整投资人、实现营收承诺等相关问题作以回答。通过对公告的梳理,汽车预言家注意到参与此次集团重整的八名投资人需要通过业绩对赌完成对庞大集团股权受让。
根据此前庞大集团公告显示,重整投资是由深圳市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元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这三家公司组成的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深圳市前海深商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除了由深圳市与深圳工商联共同牵头的深商金控外,重整投资人还包括石家庄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等7名投资人。事实上,早在去年第三季度,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庆华就曾透露“河北省将参与庞大集团重组”。
在认购环节,庞大表示,深圳金控认购1亿股外,石家庄国投、守拙商贸、佰胜投资、巅峰资管、石爱华、武雪元、肖汉桥7位重整投资人将认购其余6亿股。据了解,除石家庄国投以外,其余6名投资人后续将不参与庞大集团日常运营和管理。石家庄国投将在认购完成后推荐至少一名董事候选人进入庞大集团董事会,推荐二至三名管理人员进入庞大集团经营管理层。
根据计划,深商金控最终将直接及通过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比例21.57%,获取上市公司控制权。但是,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重整投资人受让股份的条件之一,是庞大集团承诺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 7 亿元、11 亿元、17 亿元,或合计达到35亿元,不足部分重整投资人以现金方式补足。
需要注意的是,庞大集团在2016年、2017年、2018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82亿元、2.12亿元、-61.55亿元,远不及未来三年净利润目标。但庞大集团给出的说法是,业绩承诺是基于公司现有存量传统业务、资产处置及未来新增业务。
汽车预言家了解,未来三年内,庞大将通过处置不动产的方式回笼资金约5.76亿元。而其余近30亿元将通过存量业务(汽车销售)与新增业务(城市交通电动化)实现。
根据庞大集团此前的规划,首先将以恢复豪华品牌、日德系授权店面数量作为业绩增长的核心。在品牌方面,以斯巴鲁为代表的日系品牌和以奔驰为代表的豪华品牌承担起庞大汽车销售业务增长的重任。但是2019年前三季度共销售新车8.13万辆,产值15.25亿元,营业收入161.1亿元,同比下滑56.44%的成绩让这种盈利方式不容乐观。
汽车预言家注意到,在公告中出现了“交通运输电动化的系统集成提供商”的新增业务,根据庞大介绍,这一领域将区别于传统的汽车销售模式,覆盖汽车消费的全生命周期,收益包含车辆销售、车辆配套保险/维保服务、车辆充电服务及信息化服务等领域。
需要注意的是,此前庞大集团业务并未涉及新能源与交通领域,但八位重整投资人中的石家庄国投已在石家庄市栾城区筹建年产10 万台新能源汽车生产线,基于销售布局,参与庞大集团公积金转增认购。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或许是石家庄国投最终进入董事会、管理层的筹码。
除此外,根据早期的重组方案,重整投资人还将引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庞大集团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共益债务融资,粗略统计,届时将有近17亿元资金输血庞大现金流。未来,庞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庞庆华变为深商控股、元维资产和国民运力组成的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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