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其中一个股东退出的股份加到剩下的股东头上需要哪些人签字
既然是其他股东接收那就是其他股东和退股股东签字。
2. 合伙退股协议,需要所有投资人签字吗
合伙退股,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这个退伙协议必须所有股东同意才能生效。
但是,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需要全体股东签字还是全体董事签字请列出法律依据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产生股东会决议,不是由董事会决定的。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都是由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公司法人变更属于股东会的法定职权,不能由公司章程规定。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都有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东会的职权规定: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退股需要全体股东签字扩展阅读
股份有限公司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4. 如果想签订合伙退股协议,需不需要所有投资人都签字
想要签订合伙退股协议,需要所有投资人签字同意。不过在法律规定中,还有一些额外的情况。比如说大家没有约定合伙的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不给其他合伙人和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人,就可以退伙。
另外,签订了合伙协议,现在又想要签订退伙协议,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比如说协议中约定的退伙条件、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发生难以继续合伙的事情,这些条件只要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退伙。
在讨论退股事项的时候,最重要的肯定就是分股和分钱问题。关于这一点,《合伙企业法》里也有规定,需要按照企业的现有财产进行结算。其中合伙协议约定的优先级最高,没有约定就大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就按照合伙比例分配。如果这些都无法确定的话,那就按照合伙人的数量进行平均分配。
自己退股之后,由其他合伙人分担,各自的股票份额增加。建议找专业的律师办理,避免中间出现麻烦。有很多人都是朋友合伙,走法律渠道也能维持彼此的关系。
5. 我想退股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不能退股,可以找别人受让你的股份。或者现有股东某一个或多个买下你的股份,价钱则是互相商量,愿意就成交,不一定是当初交的股金那么多。没有退股这一说。
6. 公司转让要退股的人签字吗
说的好乱。。。。
公司转让肯定是要你签字的,不管你是股东还是法人。
你是股东还是法人?股东的话,不管公司出了什么问题都和你没有关系的
不管你是股东还是法人,公司转让之后再出什么问题也是牵连不到你身上的。
签字可以。。让他退你那3000,不然你退股好了,反正没好处为什么要配合?
7. 大股东签订了退出股份协议后 公司注销时还需要大股东签名吗
签定了退出协议并办理了股份转让后不须签字,因为你己和企业无关。
8. 股东退股要办理什么手续
1、如果没有受让方愿意另外支付对价来接受该转让的股权,而其他股东又同意该股东撤回投资款项,那么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首先,公司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即减少的数额为将该股东投资款额;然后,该股东再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可以通过减资决议的股东人数,那么这种方式的关键在于要征得这些人数的股东的同意。优点是其他股东在不必另行支付价款的情况下,而该股东又可以收回投资款。但是,在要经历减资和股权转让两项程序,比较麻烦。
2、解散也是股东退出公司经营的一种方式,但是,股东退出时能够获得多少价款要视清算情况而定。根据公司法181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这里第(5)项是解散中的特殊情况,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起僵局诉讼。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