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中“无限售不减持承诺到期”和“无限售承诺不减持”区别
首先“无限售”指的是不受任何限制可以随意流通的股票。“无限售不减持承诺到期”一般指大股东为了稳定股价或长期看好公司发展,公开承诺一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的股票,现在这个承诺到期了,也就是说大股东可以随时卖出手中的部分股票,市场解读一般偏利空。“无限售承诺不减持”则指的是大股东手上尽管有可以随时卖出的股票,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卖出,这种承诺一般是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表现,市场解读为偏利好。
② 大股东股票司法冻结,实际控制人可以发表追加股份限售承诺一年的声明吗
大股东已经做了事发冻结了,那么实际控制人也应该受到这个限限制范围,他这也没有解决的。
③ 股东承诺继续锁定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是利好吗
是利好,因为股东没有这个承诺的话他随时可能将手里的大量股票在二级市场或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对股价的冲击力大,股东承诺继续锁定流通股的话则相当于给大家吃了颗定心丸。不过这个也算不上太大的利好,当一般消息看吧。
④ 大小非的限售承诺
一般来说, 当市场面临高估值风险时,大股东的抛售动力较强,市场估值相对合理时,大股东更倾向于选择持有股票。在A股市场估值水平已趋合理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大小非”股东出于各种考虑,开始主动选择继续持有解禁股票。自2008年6月18日三一重工首先发布控股股东减持承诺以来,至2008年8月已有近40家公司的股东宣布主动延长持股的限售期。
限制是强制性的,其背后有行政权力保障其实施,往往是监管层为了某种目的而对于某种行为作出的强制性的禁止规定。以股改为例,一般情况下,股改的法定限售期是12个月,这就属于限制。而承诺则是非强制性,它是建立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以社会舆论和违约责任保障其实施。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股改时,做出的超过法定限售期而做出的不卖出股票的许诺,就属于承诺。由于非流通股股份数量较大,从稳定股价的角度来说,适当延长禁售期的时间,有助于控制市场上股票的供应量,增强投资者预期,稳定市价。因此,许多非流通股股东在法定承诺之外,作出了特别承诺,在法定禁售期之外延长了禁售非流通股的期间。
例如,宁波东睦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宁波东睦非流通股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5年内不上市交易,在此禁售期满后,若当时政策仍不允许增持宁波东睦股票,则非流通股禁售期继续延长最多至10年;鑫富股份、山东威达等承诺5年内不减持,等等。但对于中小股东来讲,这种限售时间上承诺并不保险!根据深交所的研究,尽管有些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采用“对价不足,承诺来补”的策略,将延长禁售期当作一种与流通股股东博弈的手段进行投机,但适当地延长禁售期,有助于拉伸“爬行流通”的时间跨度,并错开集中流通的高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股改方案实施12月后股份集中上市流通的扩容压力,总体而言对股改的实施是有利的。但实践中有些股东承诺5年以上甚至10年的禁售期,似乎并无必要,并使市场产生了对大股东“以时间换空间”,玩“乾坤大挪移”的担心。如果非流通股股东欲树立长期持股的形象,可以以最低持股比例等方式作出承诺,没有必要承诺太长的禁售期,否则可能会给市场留下“开空头支票”的口实。
除了直接在二级市场上减持,上市公司大股东还有那些违反股改时间承诺的方式?而这些行为,管理层又将如何进行限制呢?一般而言大股东转让限售股票的方式至少有:交易所集中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划拨、司法判决、继承、赠与等七种。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大股东在做出股改承诺时,只是强调解禁时间,而对于解禁方式的规定往往比较模糊,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被解释成不通过二级市场解禁,或者是不通过交易系统转让。问题在于,一旦上市公司大股东将手中受限制股票转让给新的股东,新股东是不受原股东承诺的限售时间限制,这就可能导致这些限售股曲线进入二级市场。如违反限售期承诺出售股份,则可能引起两种法律后果:一是非流通股股东对股改承诺的违反,实质是违背了其对公司的诚信义务,损害了上市公司的信誉和利益,对此可比照《证券法》第47条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将其超限出售股份所得的收益收归公司所有;二是非流通股股东的违反承诺行为,可能对持有股票的流通股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因为在限售期内流通股股东有限售流通股不能流通的预期,违规流通的限售股也增加了市场的股票供给,对股价造成了影响,如果从因果关系上确认非流通股股东的违反限售承诺行为给流通股股东权益造成了损害,则非流通股股东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⑤ 大股东减持股票规定
深交所有关负来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自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⑥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至股票上市流通起12个月不转让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上市公司上市后,股东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卖出自己手中的股票,这个时间段叫做禁售期。
以下是对股东出售股票的限制说明:
证券法专门规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反向进行股票买卖,其间必须间隔6个月的时间;如果未间隔6个月,在该股票买卖中获取的收益,即差额收入,归该公司所有。而且持股5%的大股东在出售股票的时候需要在三个交易日对外进行公告。
大股东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高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则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不得委托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高管申请并经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个月的限制:
公司章程规定的特殊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施。
⑦ 股市里无限售承诺不减持~是什么意思是限售股上市后大股东承诺减持还是不减持啊求高手解答~
就是该股东所持股份不属于限售股,按规定股东是可以在二级市场卖出的,股东为了股票不出现大的波动,向市场承诺不减持
⑧ 什么是追加承诺限售股份
对"追加承诺限售股份“没有确切的”定义“,也没有在股市书中有明文的阐述。这句话的意思是指有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对于自己持有的在某个时间内可以出售的股票,表态自己不出售股票,延期几个月,一年,甚至数年后出售,以表示他(她)们对于自己公司的发展前景看好。股评人士或股民对这种做法冠以”追加承诺限售股份“的美名。
一般股民知道这种情况后,对这种公司的信赖度就要高一些,其股价往往也要上涨。
这种消息对公司算利好。
⑨ 股东无限售不减持承诺到期是什么意思
无限售不减持承诺到期。比如机构网下配股的时候配到1000手,当解禁期到,一般是半年或者一年。。这时机构手中的股票是已经可以流通的全流通的股票了。这个时候机构配股的时候如果承诺这个股票要3年后才能买卖。则三年后这只股票就是所谓的无限售不减持承诺到期。
就是控股股东的股票是可流通的股票不是限售股,在之前曾承诺在二级市场不减持的期限到期了。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⑩ 主板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限售股,其减持应遵守哪些规定
主板上市公司大股东来所持限售自股,其减持应遵守以下规定: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2)应严格遵守股东股改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大股东所持限售股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的情况下才能解禁后 (3)此外,还应遵守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规定,即预计未来一个月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