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市公司一致行动人由三人协议变成一个人是利好吗
为购买资产,公司重组做准备,应该属于利好
『贰』 什么是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是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叁』 董监高规定一致行动人(第10、11条)的意义是什么呢
第十条: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例如:上市公司乙,A是乙的高管,此时A的父母(或是A的父母投资成立的丙企业)持有乙(本公司)的股份,如果A收购乙,那么A的父母与A就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十一条:“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指上市公司委托其他公司或组织购买的公司股份。就是说A上市公司委托B公司来购买A公司的股份。
『肆』 上市公司一致行动人部份股份质压是利好吗
不是利好,是利空。上市公司股东将部分股份质押然后融资,相当于变相套现。如果是大股东一致行动人的话股份质押外界正常解读大股东要套现或资金紧或不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所以是利空消息。
『伍』 一致行动人解除是利好还是利空
利好利空要具体事件具体判断
抛开利好利空不讲
一致行动人的定义有四
1,一致行动人协议,指通过协议等方式各方承诺在某些事情上保持一致行动的自然人或法人。
2,效力,股东会表决或者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事项发生时,一致行动协议人可以先讨论出一个结果,作为各方一致对外的唯一结果,然后再在股东会里表决或者决定该事项是否进行。如果有人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那他就会违约,基于一致行动协议而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罚金、赔偿股份等。
3,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一致行动人联合做出的决定将会代表公司的最终决定(重大事项对股权有具体要求的除外)。
4,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利弊
1)如果一致行动人对公司长期发展影响是正面的,解除是不利的,
2)如果有个人和公司达成的一致行动人,解除或有可能是公司需更大的发展空间,对一致行动人的公司未必有具体影响。
3)如果协议中约定是按照各方股份比例的多少来决策的,对持有股份多的人来说是有利的;如果是按照人数来投票的,则对持有股份少的人是有利的,解除协议则需具体判断。
『陆』 如何理解“投资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往往与实际控制人联系在一起,在公司股权相对分散没有绝对较高持股比例的情况下,为申请首发上市的需要或为取得公司控制权、决策权的需要,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形成一致行动人,从而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高效、治理机构的稳定。
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1、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2、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3、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4、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5、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6、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7、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8、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9、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10、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1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12、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
『柒』 东软载波股票解除一致行动人是利好吗
利好利空不得而知,毕竟我们不是公司老板也不是操作股票的主力。
单从现在的技术面而言,下周还像周五这样低于二十日均量扣抵量的话,二十日均线会跌破
『捌』 “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是指什么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三)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四)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五)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六)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七)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八)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九)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 投资者认为其与他人不应被视为一致行动人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相反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