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非上市公司是不是必须设立包含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的"三会制度"
楼主所问在《公司法》中皆有所规定。简单而言:
先明确几个概念:
1、非上市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中还特别拿出股权结构相对特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单列,做出一些特别规定。所以,非上市公司,实际上有四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2、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在一起召开的这个会议,在有限责任公司叫做“股东会”;在股东有限公司叫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没有股东(大)会一说。
好,言归正传: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肯定是有的;董事会可以有也可以没有。在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至于何谓“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公司法并未界定,全凭企业自己体会,基本上只要自认为较少活较小,那就成。只需在《公司章程》中做好约定即可;监事会也是可以有可以没有,相关规定同董事会。
2、股东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肯定有;董事会,必须有;监事会,必须有。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没有。因为就一个股东,没法开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可有可没有,参照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然是符合“股东人数较少”,所以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通常,也是不设。但是如果股东认为有必要设立,自然是可以设立的。
4、国有独资企业。股东会,没有。国资部门履行投资人职责;董事会,有。董事会成员由国资委派和职工董事组成;监事会,有。监事会由国资委派和职工监事组成。
另外,多说一嘴,为什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单列?不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么?
因为,公司制的本质在于“有限责任”,无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自身只承担出资额之内的责任。一人有限公司,听上去也是按照出资额承担责任,但是前提必须是“出资人财产跟法人(即一人有限公司)财产严格分离”,如果不能自证分离,则很可能触发“揭开法人面纱”特别条款,届时,出资人很可能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一来,有违公司制初衷,所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算附条件的有限责任,单列出来也是合理。
② 公司董事会会议如何召集由谁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③ 公司要开第一届董事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先发通知,定议程(会议内容),再准备材料。
主要材料有:
董事会报告;
财务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
章程修改方案;
董事会决议草案。
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会议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不包括部分董事聚会商议相关工作或董事会仅以传阅方式形成书面决议的情况。
④ 非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来任命
发布公告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
《新三板董秘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九条 挂牌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后的两个转让日内发布公告,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秘书符合本办法任职资格的说明;
(二)董事会秘书学历和工作履历说明;
(三)董事会秘书违法违规的记录(如有);
(四)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4)非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文件由什么部门准备扩展阅读
依据《新三板董秘管理办法》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定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挂牌公司现任监事;
(五)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创新层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未取得全国股转公司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者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被吊销后未重新取得的;
(二)最近12个月存在《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所列情形的;
(三)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创新层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⑤ 成立新公司,需要准备什么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申报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填写材料说明: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2、提交的文件、证件,除标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提交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留下提交人的姓名)外,应提交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15天;承诺期限:5天。
办理程序:提交申请材料 → 审查 → 受 理 → 决定 → 领照。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⑥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需要做好哪些组织准备工作
一、会议地点、时间、行程等。
1、会议的地点(一般选择入住酒店,预定)。
2、会议的时间、时期(以便安排行程)
3、会议的行程安排(落实到人,有演讲部分,须落实到人)
4、交通工具选用。
5、会场布置效果(还有座位的安排)。
6、住宿吃喝安排。
7、会务费用预算。
注意:会议地点先要去踩点一下。有一个详细的计划书(把每个细节都列在内,从邀请函到行程安排,从负责人到费用支出等等)
二、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董事长、董事、必要时有上级公司领导;列席:监事会成员;主持人;公司财务主管;会议记录人等。
参加董事会的除了公司董事以外,监事会成员和总经理应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做好会议记录和决议起草,会后请全体董事在会议纪要和决议上签字。
三、会议前、会议过程中所需的:
1、材料封面;2、会议通知,注意提前时间,书面、公告;3、通知回执;4、会议议程;5、签到册;6、主持词;7、会议议案;8、会议表决票;9、审议结果统计表;10、会议记录;11、会议决议;12、授权委托书;13、各项审议议案等。
四、开董事会前需要准备的文件:
1、经营状况分析,2、财务报表,3、预算达成分析,4、其他重要事务汇总
一般董事会要准备董事会议案,包括公司经理层需要请示董事会的事项和上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下年度的经营目标等,主要有:
1、2013年经营目标和工作计划
2、公司2013年预算
3、上次董事会布置事项完成情况
4、2名以上董事的提议
5、经理层相关问题的请示
6、股东会布置公司执行事项
⑦ 开董事会前需要准备什么文件
只要董事就行。
⑧ 内资非上市公司是否需要董事会议事规则
这要看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构成了。
如果公司出资人不是一个,也不是几个,而是人数比较多,那么该公司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方式就应该采取董事制度,同时也就需要建立“董事会议事规则”。也就是由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代表大会选举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进而选举产生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如果有国有参股,还要留出国有股份代表的董事名额和监事名额。
如果股东人数不多,则不必设置董事会和监事会。几位股东直接参与公司财务监督和利润分配就可以了,也就不需要建立“董事会议事规则”,但是可以建立股东会议议事规则。
⑨ 一般由哪些部门向董事会提交议案
其实不用这么考虑,如果要是都写出来太多了,你首先应该明确需要董事会进行决议的内容都有哪些?你可以自己搜索《董事会议事规则》好好看看。如果是按《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相关规定与条例,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最常用的
1、财务部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算、决算方案、《亏损拟补方案》、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资产抵押
2、投融资部门(证券部门):《并购方案》、《投资方案》、《融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证券发行方案、委托理财、重大资产处置等
3、发展策划部门:《经营计划书》等等
4、内控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内控方案》 《风险控制方案》
以上都是一般上市公司的做法,能够直接向董事会递交文件的也就这几个部门。
如果是非上市公司,任何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都可以递交董事会审议,没有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