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无限售条件股是什么意思
无限售条件股(流通股):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京两个法人股系统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
由于中国证监会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证券交易系统自己审批的。而在此之后,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统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扩展阅读:
非流通股:
非流通股指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场上自由买卖股票(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内资及外资法人股、发起自然人股等)。
这类股票除了流通权,与流通股不一样外,其它权利和义务都是完全一样的。但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买卖,但可以通过拍卖或协议转让的方式来进行流通,但这样做了,一定要获得证监会的批准,交易才能算生效。
流通股是指可以在证券市场买卖交易的部分,也就是可以自由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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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股东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是利好吗
大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通常被普通投资者认为是一种利空,习惯上认为“连大股东都不看好公司前景,股票肯定下跌”,然而,证券市场的最大魅力就是没有铁律,没有死规,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有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股票,不但没有下跌,反而却走出了凌厉的上攻行情,这也是股市的诡异之处。
第一种情况:大股东也有急需用钱的时候,这种情况通常必需在短时间内,有时甚至一两天出清。问题是,大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多,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中就没有办法及时甩出去,因为普通散户没有这么多钱去买,尤其是行情低迷时,没有人买,大股东怎么会卖出?因此张三股东可能与李四(有实力者,一般都是游资)商量好,我卖你买,可省去你慢慢吸货的时间,也是对你资金成本的一种节省,证券市场现规定的大宗交易制度,大大的方便了这种合作方式。新接货的主力如真的有实力,又是急性子果断发起短线的上攻是可能的。
第二种情况:大股东承诺在其后多少天以内减持股票,提前告知股民,我要减持,而且不会马上减持,让股民思想上也做好随时撤离的准备。对于这种情况股民要会站在大股东的角度去想,一定要清楚大股东也不会做赔本的事情,也不会等到减持那一天,股票反倒下跌了很多,试问,哪一个大股东爱做这种让自已倒霉的事情,如股价翻番后,我再减持是多么得意的事。对于这种减持关健是要把此股主力或大股东的持股成本想办法摸清,如确信股票不上涨,大股东减持根本就没有利润,你就坚定跟之,必有所获。
Ⅲ 什么是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增加了是不是好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即流通股东。流通股东数量增加意味着筹码分散,不好。但如果显示有新进机构,是好事,因为基金介入一般是看好该股基本面。
Ⅳ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是什么股
就是想卖就可以卖的股票。
Ⅳ 什么是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什么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是指股权分置改革之前的非流通股,也就是原来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没有流通权的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
1、限售流通股是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出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战略投资者通过定向增发投资某上市公司的时候,由于其战略目的持股时间要超过一般投资者,而且往往定向发行价格要低于当前的市场价格,因此要求锁定该股份于一定的期限。
另一种情况,在股权分置改革下,非流通股在支付股改对价后摇身变成流通股需要一个过渡期,一般禁售期为一年,一年后可以按比例流通出售,这个期限内也是限售流通股。
2、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京两个法人股系统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于中国证监会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证券交易系统自己审批的。而在此之后,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统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流通股本是一句很有中国特色的股市术语,外国的股票从一上市就是全流通的,总股本就等于流通股本;而中国的股票上市,在未实行股权分置改革前,(个人或集体或国家)法人股是不允许上市流通的,只有部份发行的股票可在二级市场流通,这部份就是所谓的流通股本。
05年开始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新上市的股票都是全流通的,过去的法人股也慢慢可以开始在二级市场流通,但却是有数量和时间限制,这就是限售流通股,因为监管部门担心一下子那么多的股票上市,必然会导致资金承接不住而崩盘。
慢慢的,中国股市将实现真正的全流通,总股本也就等于流通股了。
在以往的指数计算中,只要是在交易所有权利进行场内流通的股票均算作流通股,这样无论是公司发起人、国有股还是战略投资者的股份,一旦获得流通权,就可以算作自由流通股。
Ⅵ 什么是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新增无限售股是相对于新增限售股而言的.
新增限售股是只大股东在年度分红时,以送股或资本金转增股本来回报股东的时候,自己所新增的股票,但是大股东限售股是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不通过交易所出售的股票数量,相应在该时间段内通过送转新增的股票也不能上市流通.
而新增无限售股是本来就在市场上流通,通过公司送转时得到的股份,可以自由在交易所流通.
例如:一家公司总股本有10股,其中大股东有5股限售股,散户和其他机构有5股,2006年公司以10送10回报股东,这样就变成,公司总股本变为20股,其中大股东有10股限售股,散户和其他机构有10股,而散户和其他机构手中就多了5股,这5股就是新增无限售股...
Ⅶ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区别
股改后,过去的法人股国家股都变成了流通股.去年股改时一部分承诺限制上市流通时间的流通股8.1后到期,可以上市交易. 要知道,在过去的股票发行中,流通股在总股本中占的数量比例是比较小的(30%左右),通过支付股改对价,原流通股也就是再增加了30%(按股改平均对价算,不是总股本增加30%). 因此从8.1开始大量的未上市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开始进入二级市场.这部分流通股的成本(不算时间成本)是相当低的,有的几经分红相当于0成本,上市套现必须有人来接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