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有三个股东,其中一个股东想转让手中的股份卖给别人,怎么才能阻止他
1.内部转让阻止不了。
2.对外转让,违反公司章程的无效。
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至少有一个股东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否则视为同意。
《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 如何变更公司股东
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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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
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
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2、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
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
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C. 股权变更包括哪些行为,这些行为对股价各有什么样的影响 投资学概论
股权变更形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一般来说,对于转让人股东都是一种利好消息,不过对于市场中的普通股东则并不一定是利好消息,这是因为很多是股东进行了限售股解禁,将这些股份在二级市场进行了抛售,增加了二级市场中的股票供应量,股价自然会出现下降。并且因为是股东了抛售,股东对于自身公司不看好,对于投资者的信心也是一种打击,也会造成股价出现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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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原则及方法
《办法》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这是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纳税人转让股权,应当获得与之相匹配的回报,无论回报是何种形式或名义,都应作为股权转让收入的组成部分。
《办法》第七至九条规定了不同情形下,股权转让收入确定的方法。通常情况下,股权转让收入就是转让方在转让当期或后续期间获得的各种形式及名义的转让所得。
D. 朋友有个有限责任公司,不想经营了。把公司股份转给了我,他自己保留20%的股权,我占80%。
股权转让过程中,因为事先行为的不严谨,后果应该自己承担。
建议:1、接手公司前进行一次第三方事务所的审计,是朋友也要钱财清爽,不要心疼审计的小钱;
2、你经营企业,但企业不是你一个人的,因此,对于审计出的问题,与朋友彻底交流,这不是给不给面子的问题。对于未审计出的问题,应该制定个处理原则和保障措施,特别是股权转让时点以前或有负债、或有纠纷导致的资产减值,如何处理,让朋友把承诺把潜在的损失说到明处,不说的应该由他来承担。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同时,先签署上述内容的协议,或由朋友单方承诺出现上述情况的处理措施。
3、在该公公司同意其股权转让的执行董事的决议上,明确表达此意。
E. 公司股权转让新股东需要承担之前的债务吗
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和股东是两个法律主体,均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在股权转让行为中,原股东是转让方,新股东是受让方,而公司则是法人,是标的企业。被转让的股权为标的物,公司和股东是完全不同的主体,公司作为法人也不等同于法定代表人,二者不能混淆。
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而新、旧股东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公司依旧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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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性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
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F. 一个企业的股权能转让到另一个已注销企业名下吗
根据你的描述,企业A并非国企。国企,是指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某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时,可以理解为控股股东,但不能以偏概全。
B公司注销时,B公司持有的20%股份要么是转让出去了,要么是企业A减资了。要判断A公司的性质,得看它目前的股东持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