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市 债转股为什么可以去杆杠
1、债转股理论上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杠杆,但考虑到中国上一轮债转股曾经变成部分企业恶意逃废债的手段,这可能已经引起官方的注意。未来通过债转股去杠杆,应在更严格、科学的限制下进行,在实施过程中须注意五个要点。首先,利用债转股去杠杆的过程应同时是企业改革的过程,解决金融上的问题一定不能以损害经济体制为代价,更不能以让中国经济走回头路为代价。其次,鉴于杠杆高是整个中国经济的问题,不论国企、民企都应当同等对待,一视同仁。其他要点还包括,坚持市场化债转股,不良资产应经过严格的市场评估重新定价;坚持法治化,要有法可依;在实施过程中应考虑到国际投资者的一些需求。
2、负债端的去杠杆必须和提高资产端的资产利润率结合起来。债转股有三个“不是”:第一,债转股不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给企业减负的手段。因为要真正实现债转股就必须让银行及其附属公司之外的经济当事人持有股权,否则就是“左口袋到右口袋”的游戏,而市场对股权的回报率要求高于债权。第二,债转股不是提高银行清收能力的手段。因为债转股之后,银行就放弃了抵押权,在企业破产清偿顺序上位列最后,因此,银行不能因为企业偿债困难就实施债转股。第三,债转股不是降低整体宏观杠杆率的手段,债转股的目标应该是那些有技术前景的行业和企业,这些行业和企业的负债占国企负债规模的比重并不高,而且,与第一个“不是”相关,如果债转股后不能让其他市场主体持股,并表后的宏观杠杆率不会降低。
3、所谓债转股,是指将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关系转为股权关系,以化解企业债务。随着中国总体债务水平上升,企业负债偏高成为突出问题,尤其是房地产、钢铁、水泥等行业。中国官方近日印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决定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开展债转股,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并明确了债转股对象企业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此次债转股与上世纪90年代末进行的债转股完全不同。上一次债转股主要是由政府以行政、政策的方式推行。此次债转股是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进行,政府扮演的角色主要是为债转股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此次政府不直接参与、不兜底,也不承担相关损失。整个过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有利于降低企业的债务风险。
Ⅱ 国务院部署市场化债转股降杠杆 债转股概念股有哪些
经查证核实,含有债转股概念股有23只,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只股票: 002472双环传动;601222林洋能源;002271东方雨虹;002273水晶光电;002460赣锋锂业;601818 光大银行。。。
Ⅲ 化债转股措施降低企业杠杆率对股市有什么影响
分析人士普遍认为,从宏观上看,实施债转股,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增强我国经济中长期发展韧劲和后劲,为股市稳健运行提供有利的宏观经济基本面支撑。
从微观上看,高负债行业上市公司拥有良好股权流通性和更大价值提升空间,是债转股重要潜在对象,债转股有利于减轻这些行业企业负债压力,带来业绩增长预期,提升股票估值水平;同时,债转股也有助于上市银行降低不良贷款率,改善信贷资产质量,增强其股票投资价值。
Ⅳ 怎么降低杠杆率
之前在中大咨询的官网上了解了一些国企改革的内容,对于企业部门去杠杆的内可能路径,央行研究局首席经容济学家马骏认为包括:核销部分“僵尸企业"不良贷款以降低企业部门杠杆率水平,发挥好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企业破产重组和债务处置中的作用;大力发展多层次股权市场,合理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权益融资的比例;对部分产品具有市场、生产成本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按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由银企双方自主协商通过债转股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的债务水平;加大改革力度以硬化国企和地方平台类企业的预算约束,降低这些企业过度负债的冲动等等。
Ⅳ 国企改革有什么方法可以降低杠杆
国企降低杠杆方式:
一是改善公司治理,出台国企资产负债约束机制版,支持通过增资扩股、权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充实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是完善企业债务重组政策,建立关联企业破产制度,探索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研究解决“僵尸企业”破产费用保障问题,建立政府、企业、银行依法合理分担损失的机制。
三是拓宽社会资金转变为股权投资的渠道。支持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制定筹措稳定的中长期低成本股权投资资金的办法,出台以市场化债转股为目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措施。研究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转股资产交易。
四是加强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力量,指导金融机构利用现有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新设实施机构,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增强资本实力。
五是出台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引,规范引导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提高质量,推动已经签订的债转股协议金额尽早落实,切实降低企业负债率。
Ⅵ 债转股怎么降成本
需要注意,债转股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当公司发出可赎回公告时,你要及时转股或者卖出可转债,否则可能遭受比较大的损失。这一点切记住。要仔细看公司的赎回公告,一般公司赎回的价格弹性很小,在面值的比较小的范围。
Ⅶ “债转股”能救活高负债企业吗
乐观派认为:“债转股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契机。以债转股的形式实现国企混改是一箭三雕的举措,既推动了国企改革,又降低了经济的杠杆率,而且还为民间资金提供了一个投资机会。”
悲观派指出,“企业创造利润的能力决定了企业能够承担的债务规模。债转股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减少企业债务水平和利息负担,但无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
持较为中性观点认为:“股市依然是企业降杠杆的重要手段,既无需强制分红,也没有利率,一本万利。股市是块唐僧肉,好的时候被惦记着,度难关的时候更是被惦记着,又肥又美,还养成了亏损绝不吭声、盈利皆大欢喜的市场化思维。让人稍感安慰的是,这次债转股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未必能做到,但尽量会往这个方向靠。”
Ⅷ 从债转股看中国式去杠杆大结局有什么看
近期债转股重出江湖是必然的选择,而这只是中国式去杠杆的开始而已。
【第一步】从企业转移到银行
一开始,银行都不想背这些坏账,尤其是基层支行,大多数人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待后人来处理这些烫手山芋。于是,本应成为坏账的债务并没有被划为“不良贷款”,而
是被纳入关注类贷款,或者干脆就隐藏在正常贷款里。但时间久了纸包不住火,手上的坏账越攒越多,银行发现自己的现金流快转不动了。于是长痛不如短痛,或者说,暗痛不如
明痛,躲在暗箱里的坏资产逐步开始暴露在市场的阳光之下。
对企业资质还比较好、仅仅是流动性问题的贷款,银行会尽量通过展期来处理。但对于真正的坏资产,银行不得不通过两种方式承接:
(1)对于彻底没希望的“不良资产”,直接核销。从 2011 年经济二次探底开始,银行就开始加快对不良贷款的暴露和核销,主要是针对一些资质较差、彻底失去偿债能力的中小
企业。以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例,不良贷款从 2011 年的 3160 亿增加至 2015 年的 7450 亿,同时每年核销的坏账从 2011 年的 120 亿增至 2015 年的 1970 亿,本年核销占不良贷款的比重也从 2011 年的 3.8%升至 2015 年的 26.4%,企业甩给银行的债务越来越多。
图 3: 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和每年核销量增长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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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还有希望的“关注类资产”,进行债转股。债转股不是新事物,在 90 年代末曾经出现过政府主导的债转股。当时主要针对不良贷款,对象为有市场、有发展前景、但由
于债务过重而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1999 年,四大 AMC 以账面价值从四大行共收购不良贷款 1.4 万亿,其中 4050 亿元采用债转股方式(占 30%)。不良贷款剥离至四大AMC 后,四大 AMC 再与企业进行债转股成为企业股东,折股率在 50-70%,即风险从四大行完全转移至四大 AMC,不良贷款账面价值与股权价值的差额造成的损失由政府(四大AMC)买单。共 580 户企业与 AMC 签订债转股协议,协议转股额 4050 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超80%。实行债转股一年后大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率降至 50%以下,80%的企业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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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债转股的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整体债转股,适用于资产负债表简单、产品品种单一的企业,企业在进行基本的资产剥离后,AMC 将对企业的债权整体转为股权,如北京水
泥厂;二是企业分离债转股,对于资产负债表负债、产品多样化的大型国企,AMC 将其分离为 2 个或以上的企业,然后将原企业中的优质资产集中在其中一个企业并将债权集中
在这个效益较高的企业进行债转股,如上海焦化厂分离为新焦化厂和股份公司;三是企业合并债转股,两家企业各自拿出部分优质企业合并成立新股份公司,集两家企业优势于一身,然后 AMC 将债权转移至新股份公司并实行债转股,如鸭绿江造纸厂和丹东纸业公司;四是企业大宗转股,对企业性质相同、产品类似的企业进行批量债转股,如中石化,AMC将对石化集团下属和控股的 13 家企业的债权共同转化为石化集团的债权,石化集团拿出部分优质组建新股份公司,然后将债权转化为对该股份公司的股权。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轮债转股可能和上一轮有明显区别。(1)商业银行将取代政府成为债转股的主导者,甚至直接持股。比如我国最大的民营造船厂荣盛重工近日宣布债转股
方案,中国银行在将 27.5 亿元债转股后,将从荣盛重工最大的债权人一跃成为最大的股东。上一轮是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是按账目价值剥离到政府买单的四大 AMC,因此参与
意愿比较强。如今 50%-70%不良资产折现率制约了商业银行的参与意愿,对待债转股,商业银行将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基于收益和成本做出决策。(2)这轮债转股的对象将不限于不良贷款,关注类贷款债转股可能将成为商业银行实行投贷联动、转变经营思路的主要途径:商业银行对具有高成长性的关注类贷款人主动实行债转股,从而获得更高收益。另外,退出机制、定价机制、转让机制等的市场化也会影响债转股的推行。
【第二步】从银行转移到资产管理公司。
从某种意义上讲,银行主导的债转股只是进行了一次资产负债表调整,银行的资产质量并没有因此而改善,包袱并没有实质减轻。这不是长久之计,银行手里的企业债务可能最终
还是要从体内剥离到体外,而体外的第一个承接者就是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大体分为三类:
(1)四大 AMC。这相当于从中央层面承接。1999 年,财政部先后出资成立信达、东方、长城和华融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如前所述,四大 AMC 以账面价值向中农工建四大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收购不良贷款近 1.4 万亿元,综合采用债权重组、债权转让、资产证券化和债转股等手段处置银行不良贷款,其中 30%债务采用债转股(4050 亿元)。随后四大 AMC 在 2004-2005 又采用商业化收购模式向中行、建行和工行收购了共 1.2 万亿不良贷款。
图 6: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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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 AMC。这相当于从地方层面承接。自 2014 年 7 月银监会批复首批地方 AMC 成立至今,国内地方 AMC 的数量已超过 20 家。借鉴四大 AMC 的经验,成立地方 AMC 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和处置银行不良贷款。地方债务置换是用长期低息的债务替换短期高息的债务,债务存量只是得到优化,而地方 AMC 通过债务重组化解不良贷款,可以减少债务存量。但与四大 AMC 相比,目前地方 AMC 存在资金规模小、融资渠道有限、处置方式单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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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行子公司。银行若直接参与债转股,将加大资本占用(不良贷款风险权重为 100%,而股权风险权重为 400%),加上银行缺乏对企业的重整能力,因此银行可以采取“母公司-子公司”的模式:成立新的资产管理公司,区分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坏账交给银行旗下的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尤其直接负责管理债转股的企业股权,这也是银行混业经营的一部分。
【第三步】从资产管理公司转移到政府
资产管理公司将坏资产变成好资产的前提,也是经济要复苏,企业盈利条件要改善。但如果经济持续萧条,资产管理公司也很难凭借自身的能力妙手回春,最后可能还是要政府买
单。虽然中国不同于美国的联邦政府体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本质上是一个信用主体,但从形式上看,还是可能有两种路径:
(1)要么是中央政府买单:一种是通过财政部注资资产管理公司。比如 1999 年财政部向四大 AMC 各划拨 100 亿资本金,总计 400 亿,奠定了四大 AMC 运行的基础。另一种是通过财政部向国有商业银行增资。比如 1998 年财政部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了 2700 亿元长期特别国债,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此次注资使四大国有行的资本充足率由 5.86%提高到 8%以上,达到《巴塞尔协议》要求,为甩掉坏账包袱奠定了基础。
(2)要么是地方政府买单:和 90 年代末相比,这一轮坏账的区域性特征明显,由中央买单会加剧道德风险,可能会探索由地方政府买单(其实到最后还是中央买单,但形式上有
区别)。一是各地区的资产质量差别较大,有的已经充分暴露并处置完毕,有的才刚开始暴露。分地区看,长三角地区、东北地区和华北地区的不良贷款情况要比中西部地区和珠
三角地区更严峻。二是重灾区在区域性的商业银行,尤其是农信社(包括农商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截止 2015 年底,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达 1800 亿,不良贷款率为 2.48%,远高于其他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整体不良贷款率为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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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从政府转移到央行
政府接手之后,寄希望于两点。一是政府的抗风险能力更强,能在更长的时间内等待资产起死回生。二是企业和银行甩掉了包袱,能够形成自发的经济复苏,做大经济的蛋糕,政
府税收增加。但如果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切也没有发生,谁将成为最后的接盘者呢?答案只有央行。
(1)要么是直接支持政府融资:这在当下的中国不合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短期
内这项规定还不太可能改变,但在美国日本等国,这是一种常见的政府融资方式。尤其是在 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央行为政府融资的趋势愈演愈烈。美联储从 2008 年 11月到 2014 年 10 月共推行四轮 QE,期间美联储通过二级市场的公开市场操作净买入国债近 1.9 万亿美元,截止 2016 年 3 月底,美联储持有国债高达 2.46 万亿,而 2008 年仅为 4700亿美元。日本央行在 2001 年 3 月启动 QE,至今已超过 10 轮。尤其是 2012 年之后,国债购买规模明显扩大。日本央行持有的国债从 2008 年不到 70 万亿日元飙升至 2016 年 3 月底的近 350 万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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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么是间接支持政府融资:为政府信用融资不一定通过国债,也不一定通过财政部,还有很多背负着政府信用的载体可以借助,这也是在我国最可能出现的方式。
第一大载体是国有商业银行。1998 年央行为配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注资四大商行,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 13%大幅下调到 8%,释放准备金 2400 亿元,加上商行自身的 300 亿超储,共 2700 亿元用于购买特别国债。注资后四大商行的资本充足率达 8%,并预留了1200 亿元用于核销贷款呆账。
第二大载体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1999 年央行曾直接向四大 AMC 提供 6000 亿元的再贷款,利率 2.25%,并允许四大 AMC 向对口的商业银行发放 8200 亿元的金融债,共同用于收购四大商行和国开行的近 1.4 万亿元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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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大猜想】
回过头看,从企业到银行,从银行到资产管理公司,从资产管理公司到政府,从政府到央行,每一步的核心都是转移,而不是消化。所以,尽管目前我们还处在第一步,但央行充
当最后贷款人可能成为不可避免的结局,而这可能在短期内产生三种冲击:
(1)实体通胀。国内货币供应量陡增,钱又跑不出去,再加上坏账剥离后需求好转,必然导致通胀上行。这实际是通过名义收入的提升、实际债务的下降来消化债务,买单的是
全体国民。
(2)资产泡沫。钱跑不出去,但国内实体需求又没有明显恢复,钱流不进实体,可能会在各类金融资产和不动产之间轮动,这种情况下货币多好资产少,很容易形成泡沫。这实
际上是通过资产价格的上升来修复资产负债表,降低资产负债率。
(3)汇率贬值。如果资本账户完全开放、汇率完全市场化,那么大放水必然导致大贬值。这种方式可以通过贬值刺激出口来提振国内企业的收入,加速经济增长,最终化解债务。
但这种方式也有很大的风险,如果一国外债较多,大贬值可能会引发货币危机。
迈过这些坎之后,中国式去杠杆才能真正的完成。
Ⅸ 央企去杠杆进入实操阶段债转股工作结果如何
国资委将多举措助推国有企业去杠杆,降低央企负债率。下一步,国有企业将在控制债务规模,降低金融杠杆方面做出表率。作为国企“去杠杆”改革的重要
组成部分,市场化债转股正在提速,多家国企与银行密集签约债转股协议。随着债转股的持续推进,更多的债转股资金将陆续到位,助力企业处理不良资产、降低债
务负担。
此次的八名投资人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分别以债转股的形式向大船重工与武船重工进行增资,投资金
额合计
70.34亿元,其中信达资产出资50.34亿元,东方资产出资20亿元。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则以现金对两家进行增资,
投资金额合计148.34亿元。
此外,中国宝武、中国一重等一些中央企业的债转股工作已经取得积极成效。地方国企也纷纷通过债转股降低杠杆率。山西国资委、建设银行、潞安集
团、晋煤集团
今年上半年签署总规模20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促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广东省政府5月明确要求积极推动广晟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150亿元和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0亿元的债转股工作,并积极推动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亿元的债转股工作。
事实上,对于国企高负债率的关注度近年来不断提升,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更是明确表示,要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降低国企杠杆
率。专家指出,国企降杠杆应该从源头上提高防范,从体制机制上加强监管,在化解债务的同时将降杠杆和企业改革、提质增效结合起来。
国企一直都是这样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