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普惠证券骗局
《国盟集团证券》金融传销 、打着资产证券化、普惠金融的名义骗局深度揭秘!!!
2015年3M互助金融死了,拆分盘死了(比较火的WK,王某良等数名高管被抓,被判),复利盘死了,2016年又出了个新的挂羊头卖狗肉的盘子,国盟证券和中券等打着资产证券化的名号,来骗中国人的钱!
今天来深度揭秘一下,《国盟集团证券》的骗局!让你们知道如何被骗了,因为大部分人都是把钱交给骗子,还说骗子好!
首先做过股票、期货交易类的都知道,世界上没有只涨不跌的好事,泡沫越大风险越大,所谓只涨不跌,后面进的人是接盘者,可能半年平台就没有了,投资者会血本无归,一分钱都别想拿回来!因为平台没有了,你去哪里提钱去??
其次从这个奖金制度上分析一下,国盟、中券的深度骗局!
1、做静态很慢,其实就是给你分红,每天分红0.1%,你想想你等一年也分不了几块钱!
2、最重要的是:说要你复投,忽悠你说复投收益大,说一年收益多少多少,本质上是拖着你,要你一年也出不来一分钱,一般这种可能半年也就死了,就像3M金融、WK一样,盘子都死了,把所有的资金都掏空了,不死才怪,所以说一定会死掉!
下面从动态奖金制度分析为什么半年左右公司必然倒闭:
3、重点:动态奖励计划
1)直推奖励10%
2)发展奖励-双轨-对碰 9%-12%【没有封顶,只要奖金数量不超过手里持有的普惠证券数量,产生的奖金都可以拿走】
大家看到这个动态奖励计划深度想想就知道,这是典型的传销模式,和死掉的3M金融、WK拆分盘奖励制度一样!
做市场的人直接推一个能拿到10%的现金奖励,即可用直接提现的奖励,
更狠的是对碰奖励,就是说你发展下线,下线再发展下线;你每发展一个下线或你下线每发展一个下线,你和你上面的每个层级的人都能拿到12%的奖励,如果你上面有10个层级,你投入的那点本金,给上面的人分还不够,(10层级每人10%就是120%),假如说你投入1万元,你上面的层级分走了1.2万元,可怕吧,呵呵,如果你上面有20个层级呢,有30个层级呢……. ,想想都可怕,你必然血本无归!
所以说这种盘是典型的金字塔传销模式,上面做市场做的大的能挣点钱,他们把所有的钱都挣走了,可怜了那些做静态的投资者们,傻傻的等待、傻傻的等待、傻傻的等待。。。。。
最后你一分钱也别想提出来,很可能平台早就关闭了,倒闭了,就像3M金融一样(互助盘),wk一样(拆分盘),龙炎一样(复利盘),……….等等等等,平台
Ⅱ 资产证券化是传销吗
不是,这是体现资产价值和有助于资产流动的一种方式。望采纳。
Ⅲ 资产证券化是骗局吗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被广泛采用的金融创新工具,是一个名词,一个概念,并不是一个产品名字,不涉及到骗局的问题。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英文为Asset-backed Securities,因此常简称为 ABS。
例如:某旅游园区主要现金流为门票收入,且有较稳定的客流量,即可对平均门票收入进行评估,将未来某一段周期的收入现金流打包成证券化产品,进而达到融资的目的。
Ⅳ 亿资产证券化是骗局吗
这种靠发展下线来谋取利益的就是典型的厐氏骗局。电视上已多次提醒百姓,望大家擦亮眼睛,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
Ⅳ 证券也有骗局吗
骗局一般都是,先秀“画饼”。以新近查处的上海中晋资产非法集资案为例。2012年7月起,“中晋系”先后注册50余家子公司,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利用虚假业务、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等手段骗取投资人信任,并以“中晋合伙人计划”的名义,变相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其中一款“永久合伙人产品”的年化收益率甚至高达40%。 再秀“造势”。为显示“雄厚实力”,“中晋系”不仅冠名赞助上海某卫视相亲节目,找来知名人士做形象代言人,而且租赁的办公场所不少是地标性的高档商务楼。
证券骗局的基本套路无非由几种骗局不断演变而来。只要投资者提高警惕,时刻警醒,防止被骗不难!
Ⅵ 精准策略是圈钱的大骗局!我被坑了!先是搞的什么资产证券化!现在又要换什么托管基经!不能提现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内传销行为。
依据《禁容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