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4个,分别是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1.郑州商品交易所(ZCE)
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我国第一家期货交易所,也是中国中西部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品种有强筋小麦、普通小麦、PTA、一号棉花、白糖、菜籽油、早籼稻、玻璃、菜籽、菜粕、甲醇等16个期货品种,上市合约数量在全国4个期货交易所中居首。
2.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
上海期货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目前上市交易的有黄金、白银、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燃料油、天然橡胶沥青等11个期货品种。
3.大连商品交易所(DCE)
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丙烯、聚氯乙烯、塑料、焦炭、焦煤、铁矿石、胶合板、纤维板、鸡蛋等15个期货品种。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FFEX)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是中国第四家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1)中国燃油期货交易所扩展阅读:
期货交易所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它是一种非营利机构,但是它的非营利性仅指交易所本身不进行交易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不等于不讲利益核算。
在这个意义上,交易所还是一个财务独立的营利组织,它在为交易者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场所和有效监督服务基础上实现合理的经济利益,包括会员会费收入、交易手续费收入、信息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
它所制定的一套制度规则为整个期货市场提供了一种自我管理机制,使得期货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得以实现。
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交易所之间出现了多次的合并和重组。如今最有影响力的期货交易所包括:
中国市场
1、郑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于1993年成立,是我国第一个从事以粮油交易为主,逐步开展其它商品期货交易的场所,她的前身是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主要上市交易品种有小麦、优质强筋小麦。
2、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于1993年11月成立,主要上市交易品种有大豆、豆粕。
3、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于1998年由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和上海粮油交易所三所合并而成,其主要上市交易品种有铜、铝和天然胶。
美国市场
以芝加哥和纽约为主: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以农产品和国债期货见长)、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以畜产品、短期利率欧洲美元产品以及股指期货出名)、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以指数期权和个股期权最为成功);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以石油和贵金属
2006年10月17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宣布和已竞争百年的同城对手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进行合并。
2007年6月,CME和CBOT的合并计划获得美国司法部的批准,2007年7月9日,CME和CBOT股东投票决议通过两家公司合并,CME成为全球最大的期货交易所。
2008年3月17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与纽约商品交易所达成协议,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以股票加现金的方式实现对后者的收购,涉及资金约94亿美元。
欧洲市场
主要是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主要交易德国国债和欧元区股指期货)和泛欧交易(Euronext:主要交易欧元区短期利率期货和股指期货等),另外还有两家伦敦的商品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主要交易基础金属)、国际石油交易所(IPE:主要交易布伦特原油等能源产品)。
亚太市场
以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澳大利亚、中国的内地以及香港和台湾地区为主。
日本期货市场主要包括以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主要是能源和贵金属期货)、东京谷物交易所(TGM:主要是农产品期货)等为主的商品交易所,以及以东京证券交易所(TSE:主要交易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大阪证券交易所(OSE:主要交易日经225指数期货)和东京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TIFFE:主要交易短期利率期货)为主的金融期货交易所。
期权,交易量近几年名列全球第一。新加坡交易所(SGX)集团下的期货市场上市的主要是离岸的股指期货,如摩根台指期货、日经225指数期货等。
印度主要期货品种包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指期货和个股期货以及商品交易所上市的商品期货。
澳大利亚期货市场主要是当地的股指和利率期货。中国内地目前有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小麦、棉花、白糖等农产品期货)、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大豆、玉米等农产品期货)、上海期货交易所(主要交易金属、能源、橡胶等工业品期货)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将上市金融期货品种,首先将上市沪深300股指期货。
香港地区的期货市场主要是以香港交易所集团下的恒生指数期货、H股指数期货为主。台湾地区的期货市场主要包括在台湾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股指期货与期权。
其他市场
中南美主要是墨西哥衍生品交易所(主要交易利率、汇率期货)和巴西期货交易所(交易各类金融和商品期货)。非洲期货市场主要是南非的证券交易所下属的期货市场,上市当地金融期货品种。
2006年6月纽约证券交易所和泛欧证券交易所已达成涉及金额近78亿美元的合并协议。
参考资料:网络-期货交易所
㈡ 关于中国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金属、燃油为主;
大连期货交易所:豆类、玉米为主;
郑州期货交易所:麦子、白糖为主。
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2006年9月8日由三大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公司制交易所。股指期货、股票期货为主。
各自结算,但期货国际市场上统一结算已经成为趋势。
应该是“期货经纪公司”,我认为他们的状况总体上来看以生存为主,个别有不错的发展。
㈢ 中国有几个期货交易所啊
一共有4个,分别是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1.郑州商品交易所(ZCE)
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我国第一家期货交易所,也是中国中西部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品种有强筋小麦、普通小麦、PTA、一号棉花、白糖、菜籽油、早籼稻、玻璃、菜籽、菜粕、甲醇等16个期货品种,上市合约数量在全国4个期货交易所中居首。
2.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
上海期货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目前上市交易的有黄金、白银、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燃料油、天然橡胶沥青等11个期货品种。
3.大连商品交易所(DCE)
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丙烯、聚氯乙烯、塑料、焦炭、焦煤、铁矿石、胶合板、纤维板、鸡蛋等15个期货品种。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FFEX)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是中国第四家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3)中国燃油期货交易所扩展阅读:
期货交易所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它是一种非营利机构,但是它的非营利性仅指交易所本身不进行交易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不等于不讲利益核算。
在这个意义上,交易所还是一个财务独立的营利组织,它在为交易者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场所和有效监督服务基础上实现合理的经济利益,包括会员会费收入、交易手续费收入、信息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
它所制定的一套制度规则为整个期货市场提供了一种自我管理机制,使得期货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得以实现。
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交易所之间出现了多次的合并和重组。如今最有影响力的期货交易所包括:
中国市场
1、郑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于1993年成立,是我国第一个从事以粮油交易为主,逐步开展其它商品期货交易的场所,她的前身是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主要上市交易品种有小麦、优质强筋小麦。
2、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于1993年11月成立,主要上市交易品种有大豆、豆粕。
3、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于1998年由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和上海粮油交易所三所合并而成,其主要上市交易品种有铜、铝和天然胶。
美国市场
以芝加哥和纽约为主: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以农产品和国债期货见长)、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以畜产品、短期利率欧洲美元产品以及股指期货出名)、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以指数期权和个股期权最为成功);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以石油和贵金属
2006年10月17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宣布和已竞争百年的同城对手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进行合并。
2007年6月,CME和CBOT的合并计划获得美国司法部的批准,2007年7月9日,CME和CBOT股东投票决议通过两家公司合并,CME成为全球最大的期货交易所。
2008年3月17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与纽约商品交易所达成协议,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以股票加现金的方式实现对后者的收购,涉及资金约94亿美元。
欧洲市场
主要是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主要交易德国国债和欧元区股指期货)和泛欧交易(Euronext:主要交易欧元区短期利率期货和股指期货等),另外还有两家伦敦的商品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主要交易基础金属)、国际石油交易所(IPE:主要交易布伦特原油等能源产品)。
亚太市场
以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澳大利亚、中国的内地以及香港和台湾地区为主。
日本期货市场主要包括以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主要是能源和贵金属期货)、东京谷物交易所(TGM:主要是农产品期货)等为主的商品交易所,以及以东京证券交易所(TSE:主要交易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大阪证券交易所(OSE:主要交易日经225指数期货)和东京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TIFFE:主要交易短期利率期货)为主的金融期货交易所。
期权,交易量近几年名列全球第一。新加坡交易所(SGX)集团下的期货市场上市的主要是离岸的股指期货,如摩根台指期货、日经225指数期货等。
印度主要期货品种包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指期货和个股期货以及商品交易所上市的商品期货。
澳大利亚期货市场主要是当地的股指和利率期货。中国内地目前有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小麦、棉花、白糖等农产品期货)、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大豆、玉米等农产品期货)、上海期货交易所(主要交易金属、能源、橡胶等工业品期货)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将上市金融期货品种,首先将上市沪深300股指期货。
香港地区的期货市场主要是以香港交易所集团下的恒生指数期货、H股指数期货为主。台湾地区的期货市场主要包括在台湾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股指期货与期权。
其他市场
中南美主要是墨西哥衍生品交易所(主要交易利率、汇率期货)和巴西期货交易所(交易各类金融和商品期货)。非洲期货市场主要是南非的证券交易所下属的期货市场,上市当地金融期货品种。
2006年6月纽约证券交易所和泛欧证券交易所已达成涉及金额近78亿美元的合并协议。
参考资料:网络-期货交易所
㈣ 中国的四大期货交易所都有哪几个
目前国内期货交易所共有4家,分别是:
1、上海期货交易所
2、郑州商品交易所
3、大连商品交易所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交易所简介:
1、上海期货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上市交易的有铜、铝、天然橡胶、燃料油、黄金、白银、锌、铅、螺纹钢、线材。
2、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上市交易的有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鸡蛋、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和焦煤共计11个期货品种。
3、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交易的品种有强筋小麦、普通小麦、PTA、一号棉花、白糖、菜籽油、早籼稻、玻璃、菜籽、菜粕、甲醇等期货品种。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交易品种: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4)中国燃油期货交易所扩展阅读:
中国交易所相关制度:
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规,交易所建立了交易运作和市场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2、交易所拥有适用可靠的计算机交易系统,通过高容量光纤及数据专线、双向卫星、三所联网等通讯手段确保前台和远程交易的实时和安全可靠。同时,通过中心数据库实现结算、资金、交割、异地交割仓库、风险监控等系统数据的实时同步传送和交换。
3、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通过指定的结算银行每天对会员的交易进行集中清算,会员负责对其客户交易进行清算。
4、交易所实行实物交割履约制度,合约到期须在规定期限内,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交割双方提供相关服务。客户交割须通过会员办理。
5、交易所坚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宗旨,制订、实施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监控机制,保证市场规范有序地运行。
㈤ 中国合法的期货交易所有哪些
我国仅有5家合法期货交易所,分别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1、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 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
2、上海期货交易所是依照有关法规设立的,履行有关法规规定的职能,按照其章程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并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上市交易的有黄金、白银、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燃料油、天然橡胶、沥青等11种期货合约。
3、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目前已上市的品种有玉米、玉米淀粉、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鸡蛋、纤维板、胶合板、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焦炭、焦煤、铁矿石共计16个期货品种和豆粕期权。
4、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内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在现货交易成功运行两年以后,于1993年5月28日正式推出期货交易,隶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
5、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出资设立的面向全球投资者的国际性交易场所。
2013年11月6日,能源中心注册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范围包括组织安排原油、天然气、石化产品等能源类衍生品上市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定业务管理规则,实施自律管理,发布市场信息,提供技术、场所和设施服务。
(5)中国燃油期货交易所扩展阅读: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结算方式: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交易方式、结算制度等方面充分借鉴了国际市场的先进经验,并结合中国的市场实际,以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建设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结算会员制度,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实行结算会员制度,形成多层次的风险控制体系,强化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不设交易大厅和出市代表。金融期货产品的交易均通过交易所计算机系统进行竞价,由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体现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高效、透明、国际化的发展思路。
㈥ 国内的期货交易所有哪几家
我国有五家合法的期货交易所,分别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1、郑州商品交易所简介及交易内容
郑州商品交易所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我国第一家期货交易所,也是中国中西部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
交易的品种有强筋小麦、普通小麦、PTA、一号棉花、白糖、菜籽油、早籼稻、玻璃、菜籽、菜粕、甲醇等16个期货品种,上市合约数量在全国4个期货交易所中居首。
2、大连商品交易所简介及交易内容
大连商品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
上市交易的有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丙烯、聚氯乙烯、塑料、焦炭、焦煤、铁矿石、胶合板、纤维板、鸡蛋等15个期货品种。
3、上海期货交易所简介及交易内容
上海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
目前上市交易的有黄金、白银、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燃料油、天然橡胶沥青等11个期货品种。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简介及内容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是中国第四家期货交易所。
交易品种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5、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简介及交易内容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中心)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出资设立的面向全球投资者的国际性交易场所。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经营范围包括组织安排原油、天然气、石化产品等能源类衍生品上市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定业务管理规则、实施自律管理,发布市场信息,提供技术、场所和设施服务。
(6)中国燃油期货交易所扩展阅读:
期货交易所简介
期货交易所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它是一种非营利机构,但是它的非营利性仅指交易所本身不进行交易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不等于不讲利益核算。
在这个意义上,交易所还是一个财务独立的营利组织,它在为交易者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场所和有效监督服务基础上实现合理的经济利益,包括会员会费收入、交易手续费收入、信息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
它所制定的一套制度规则为整个期货市场提供了一种自我管理机制,使得期货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得以实现。
㈦ 燃油期货的交易平台
FXCM(福汇)是全球最大外汇交易商成员之一,是英国交易商代表了当今世界外汇交易行业中比较高标准。FXCM集团成员包括: Forex Capital Markets LLC(FXCM美国版), Forex Capital Markets Limited (FXCM英国版) ,FXCM JINHUI GROUP(FXCM环球金汇网),为零售客户提供网上外汇交易服务。
FXCM的金融专业分析师来自世界级的金融公司,FXCM具备并代表着先进水平的金融投资理念,日交易量高达15000亿美元已经成为了全球范围内最大的市场,是全球最大外汇交易商成员之一。 指会员在交易所帐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占用的保证金。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当某燃料油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12%;或连续四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14%;或连续五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16%时,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当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D1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按下述方法调整: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收取比例已高于10%的按原比例收取;D2交易日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7%。若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5%,收取比例已高于15%的按原比例收取;D3交易日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10%。若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燃料油期货合约按20%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已高于20%的按原比例收取,并且交易所可以对部分或全部会员暂停出金。
1、限仓制度:限仓是指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各品种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持仓限额为基数,交易所可以根据经纪会员的注册资本和经营情况调整其限仓数额。
2、持仓制度:燃料油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持仓限额规定(单位:手)。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三月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交割月前第二月交割月前第一月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限仓比例(%)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投资者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持仓限额为基数。
3、套期保值交易:申请套期保值交易须填写《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申请(审批)表》,提交与申请保值交易品种、部位、买卖数量、套期保值时间相一致的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必须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的申请。套期保值者可一次申请多个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额度。燃料油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15日),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在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和交割量单独计算,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限量的限制。在规定期限内未建仓的,视为自动放弃套期保值交易额度。
结算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随着世界石油市场的发展和演变,许多原油长期贸易合同均采用公式计算放法,即选用一种或几种参照原油的价格为基础,再加升贴水,其基本公式为:P=A+D。其中:P为原油结算价格A为基准价,D为升贴水, 其中参照价格并不是某种原油某个具体时间的具体成交价,而是与成交前后一段时间的现货价格、期货价格、或某报价机构的报价相联系而计算出来的价格。有些原油使用某个报价体系中对该种原油的报价,经公式处埋后作为标准,有些原油由于没有报价等原因则要挂靠其它原油的报价。
石油定价参照的油种叫基准油。不同贸易地区所选基准油不同。出口到欧洲或从欧洲出口,基本是选布伦特油(Brent);北美主要选西得克萨斯中质油(WTI);中东出口欧洲参照布伦特油、出口北美参照西得克萨斯中质油、出口远东参照阿曼和迪拜原油.中东和亚太地区经常把“基准油”和‘喻格指数”相结合定价,并都很重视升贴水。 在亚洲地区除普氏、阿格斯石油报价外,亚洲石油价格指数(APPI)、印尼原油价格指数(ICP)、OSP指数以及近两年才发展起来的远东石油价格指数(FEOP)对各国原油定价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原油长期销售合同中定价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一种以印尼某种原油的印尼原油价格指数或亚洲石油价格指数为基础,加上或减去调整价;另一种以马来西亚塔皮斯原油的亚洲石油价格指数为基础,加上或减去调整价。如越南的白虎油,其计价公式为印尼米纳斯原油的亚洲原油价格指数加上或减去调整价。澳大利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出口原油,其计价公式则以马来西亚塔皮斯原油的亚洲石油价格指数为基础。我国大庆出口原油的计价则以印尼米纳斯原油和辛塔原油的印尼原油价格指数和亚洲石油价格指数的平均值为基础。中国越来越依赖能源进口,这样会促使亚太能源安全经济的变化。 新加坡是世界石油交易中心之一,新加坡燃料油市场在国际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传统的现货市场,二是普氏(PLATTS)公开市场,三是纸货市场。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出口原油既参考亚洲石油价格指数,也参考OSP价格指数。亚洲石油价格指数(APPI)亚洲石油价格指数,1985年4月开始报油品价格指数,1986年1月份开始报原油价格指数,该价格指数每周公布一次,报价基地为香港,报价系统由贸易公司SeaPacServices进行管理和维护,数据处理由会计公司KPMGPeatMarwick在香港的办公室负责。指数公布时间为每周四的中午12:00时。参与原油价格评估的成员2012年约有30个,但其具体身份不详。
该价格的协调和管理机构是新加坡的一家咨询公司——“石油贸易公司”。应该注意的是,原油价格构成和水平与交货方式有关。按照国际惯例,如按FOB价格交货,则由买方负担交割点之后的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按C+F或CIF价交货,则由卖方支付到达指定交割点之前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在贸易双方确定原油定价公式时,交货方式是主要考虑因素。
各成员需要在每周的星期四之前将其对该周原油价格水平的估价提交指数数据处理公司。 有的原油结算价的作价公式包括APPI和ICP两种指数所报的价格,如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塔皮斯原油的作价。远东石油价格指数的报价时间为早上5:45~8:00,在这段时间内,该指数的“石油报价组”将有关原油和油品价格通过计算机网络转给路透社新加坡公司处理,指数价格为报价的简单平均。 新加坡纸货市场大致形成于1995年前后,从属性上讲是属于衍生品市场,但它是OTC市场,而不是交易所场内市场。纸货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有石脑油、汽油、柴油、航煤和燃料油。新加坡燃料油纸货市场的市场规模大约是现货市场的三倍以上,其中80%左右是投机交易,20%左右是保值交易。
纸货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有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大型跨国石油公司、石油贸易商、终端用户。
纸货市场的主要作用是提供一个避险的场所,它的交易对象是标准合约,合约的期限最长可达三年,每手合约的数量为5000吨,合约到期后不进行实物交割,而是进行现金结算,结算价采用普氏公开市场的加权平均价,经纪商每吨收取7美分即每手收取350美元的佣金。由于是一个OTC市场,纸货市场的交易通常是一种信用交易,履约担保完全依赖于成交双方的信誉,这要求参与纸货市场交易的公司都是国际知名、信誉良好的大公司。目前我国南方地区的燃料油贸易商为了稳健地进行国际采购,大都委托境外代理商进行新加坡燃料油纸货交易。
QGPC和ADNOC价格指数基本参考MPM指数来确定,官价指数是1986年欧佩克放弃固定价格之后才出现的。2011年亚洲市场的许多石油现货交易与OSP价格挂钩。从OSP的定价机制可以看出,以上三种价格指数受所在国政府的影响较大,包括政府对市场趋势的判断和相应采取的对策, 参照基准油定价的中东国家也区分不同市场。新加坡纸货市场大致形成于1995年前后,从属性上讲是属于衍生品市场,但它是OTC市场,而不是交易所场内市场。纸货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有石脑油、汽油、柴油、航煤和燃料油。新加坡燃料油纸货市场的市场规模大约是现货市场的三倍以上,也就是每年成交1亿吨左右,其中80%左右是投机交易,20%左右是保值交易。参与者主要有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大型跨国石油公司、石油贸易商和终端用户等。 纸货市场的主要作用是提供一个避险的场所,它的交易对象是标准合约,合约的期限最长可达三年,每手合约的数量为5000吨。合约到期后不进行实物交割,而是进行现金结算,结算价采用普氏公开市场一个月的加权平均价。由于是一个OTC市场,纸货市场的交易通常是一种信用交易。这要求参与纸货市场交易的公司都是国际知名、信誉良好的大公司。我国国内企业只有少数几家大公司如中化、中联油、中联化、中航油能参与交易,绝大多数经营燃料油的中小企业只能通过种种渠道,经过二级代理或三级代理在纸货市场上进行避险操作。 我国南方地区的燃料油贸易商为了稳健的进行国际采购,大都委托境外代理商进行新加坡纸货交易。据统计,我国国内企业的交易量占新加坡纸货市场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市场份额。
㈧ 国内生物燃油期货交易所
燃料油期货交易的规则是什么? 期货交易规则
一、风险管理办法
1、交易保证金制度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帐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 的保证金。燃料油(3570,-168.00,-4.49%)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8%。
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持仓的不同数量和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 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交易过程中,当某一燃料油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暂不调 整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当日结算时,若某一燃料油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 持仓总量,则交易所对该合约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 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当燃料油期货合约达到应该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标准时,交易所应当在新标准执行前一交易日的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历史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 算,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在进入交割月份后,卖方可以用标准仓单作为与其所示数量相同的交割月份 期货合约持仓的履约保证,其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
2、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允许的日内价格最大波动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 价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幅度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当某期 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1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 D3、D4、D5、D6交易日)出现单边市时,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调整及交易保证 金收取对应如下表:
交易所在D4交易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对该燃料油期货合约实施下列两种措施 中的任意一种:
措施一:D4交易日,交易所决定并公告在D5交易日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 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 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 种化解市场风险,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在交易所宣布调整保证 金水平之后,保证金不足者须在D5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 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D6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和交易保 证金比例均恢复正常水平;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同方向 再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交易所宣布为异常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 施;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反方向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 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 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措施二:在D4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D3交易日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 未成交平仓报单,以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或非期货 公司)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客户持有双向头寸,则首先平自己的头寸, 再按上述方法平仓。
3、价格大幅波动时的风险管理
采取措施: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出金,暂停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
当某燃料油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即D1、D2、D3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达到12%;或连续四个交易日(即D1、D2、D3、D4交 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达 到14%;或连续五个交易日(即D1、D2、D3、D4、D5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达到16%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 或不同比例、部分 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暂停部分会员 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 多种措施,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