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把公司董事长的股票强制买出什么意思
公司董事长的股票被强制卖出,意思指的是董事长把自己持有的自家股票进行了一个质押,但是他质押的时候股票价格比较高,后续因为股票价格的连续下跌,触发了相关的平仓线,质押权所有方的券商或者是资管产品被迫清仓卖出股票
2. 融资买入股票为什么会 强制平仓卖出
强行平仓也叫强制平仓,又称被斩仓/被砍仓/爆仓。依据强行平仓实施的主体不同,可将强行平仓分为交易所强行平仓和经纪公司强行平仓。在现货黄金、期货交易中经常使用。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在下列五种情况下会出现强行平仓:
(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2)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并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的;
(3)因违规受到中金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4)根据中金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5)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根据强行平仓原因的不同,可将强行平仓分为以下几类:
1.因未履行追加保证金义务而强行平仓。根据交易所规则,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每一笔交易均须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当市场发生不利变化,也就是说,市场发生行情逆转,朝相反方向变化时,以及进入交割月时,会员或客户还应根据交易规则和合约的约定,存入追加保证金。如果会员或客户未在被要求的时间内履行追加保证金的义务,交易所就有权对会员,经纪公司就有权对客户所持有的仓位实施强行平仓。
2.因违规行为被强行平仓。会员或客户违反交易所交易规则,交易所有权依交易规则的规定,对其违规持仓部分实施强行平仓。主要包括:违反头寸限制超仓;违反大户报告制度未作报告,或报告不实;为市场禁入者进行期货业务;经纪公司从事自营业务;联手操纵市场;以及其他须强行平仓的违规行为。
3.因政策或交易规则临时变化而强行平仓。在前几年,这种情况经常出现,交易规则也经常因政策或监管部门的临时规定而修改,或临时不能正常执行。
交易所强行平仓权,是指当客户所持未平仓合约与当日交易结算价的价差亏损超过一定比率后,客户又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追加保证金时,期货经纪公司有权将客户在手合约强行平仓,以降低保证金水平和减小风险,保证客户免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强制平仓的后果由客户来承担。
期货公司对客户的强行平仓是指客户资金不足、超仓等被强行平仓。
3. 股票交易系统显示身份证过期会要求强制卖出股票吗
股票交易系统显示身份证过期不会要求强制卖出股票,但会限制银证转账,也就是不能把资金转出了,需要更新身份证信息后才能恢复转账。
4. 什么情况下手里的股票会强制清仓
首先说明,对于个人普通账户来说是没有强制清仓这一说的。对于融资融券的信用账户才有强制平仓制度。
强制平仓权是指在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情况下,证券公司通知投资者补充保证金,如投资者未及时补充,证券公司可强行平仓,将该投资者账户中的证券卖出,以所得资金和投资者账户中的其他保证金用于清偿融资融券债务的权利。通常,强制平仓的过程不受投资者的控制,投资者必须无条件接受平仓结果,如果平仓后投资者仍然无法全额归还融入的资金或证券,还将被继续追索。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第39条规定,“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会员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前述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
例如,投资者张某信用账户中有现金100万元作为保证金,经分析判断后,选定证券A进行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在不考虑佣金和其他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张某融资买入了200万元的证券A(融资买入40万股证券A,成交价为5元/股),此时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50%(资产300万元÷负债200万元=150%)。之后证券A价格连续下跌,第四天收盘价到3.8元/股,资产为252万元(40万股×3.8元/股+100万元=252万元),融资负债仍为200万元,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26%,低于130%,证券公司立刻发出补仓通知,但是张某既没有卖券还款也没有增加担保物,2个交易日后,证券公司根据合同将张某信用账户中的证券A全部或部分卖出平仓。
5. 股票被强制卖出,可可以索赔吗
为什么会被强制卖出呢。如果是配资的话,合同上写了,公司在某种情况下有权这样做。
6. 公司强迫员工卖股票,怎么办
我来总结一下你所描述的事实:原单位是有限责任公司,后来被现在的单位也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兼并了;原单位曾叫职工入股,但是现在的单位要把有限责任公司改成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要你们把手中的股权转成股票,而你不想转。大概就是这么一个事实吧
根据你的补充,我的分析如下:
1.A以前快要倒闭就要求职工认购公司股权,至少15000,当时重庆的房价水平也就3000左右
如果当时是强迫交易,那么是违法的也是不合理的
违法在于民商事的交易重于意思表示真实,如果没有购买的意思而一方强加自己意志于另一方强买强卖是违法的行为,根据合同法54条属于可撤销可变更行为。但是你明知违法的就应当在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诉讼时效经过就不能胜诉了
不合理在于当时公司已接近倒闭,还要你们认股的话,就是企图把公司债务转移到职工的身上,因为一旦公司不是被兼并而是破产的话职工将血本无归
2.现在被另一家更大的有限责任公司B兼并,现已更名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兼并对于之前已经认股的职工来说是起死回生的事情,也正是由于认了股所以现在职工也是新公司的股东之一,受公司法保护
3.B要申请上市,就急着把A以前的职工内部股份处理掉
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在你完整描述事情经过之前多次误导了我
首先职工内部股份的提法是不正确的,AB之前都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对应的是股权而不是股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其次B不是因为要上市才急着把股权转化,而是B要从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把股权转化为股份
4.以开会的形式通知大家
这个会准确的说是股东会,具体是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才能确定公司转化事宜。因为职工是小股东,表决权小所以无法与大股东抗衡,只能接受通知
但是小股东的法定权利是在公司决议违反原章程时如果不同意转化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不建议这么做,下面还有分析
5.你们必须把股票卖给公司,在时限之内不卖,就作废
如上所分析,你们当前手上持有的是股权而不是股份,请确认这是否为会议的原话。此外不卖也不作废,依法应该是把股权折合人民币退还
6.公司回购的标准是你们工会认可签字了的,你们没资格对回购标准提异议了
工会签字没用,只要是没有按照合理价格回购时股东都有权提出异议。至于合理价格的认定一般以当时的市场价为标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7.公司上市后,就把你们的股票分到另一个公司里去
公司没完成从有限责任公司变形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是无法上市的,而没处理好股权变形为股票之前是无法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这个说法其实就是吓唬人,当笑话听就可以了
8.持股权证者,在股票未获准上市前对购买股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这句话是说你们现在手上拿着的是股权,不是股票。在没有换成股票前你们对股权是有所有权和收益权的,但是一旦公司变性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而你们不愿意换成股票的话,那么公司会依法把股权折合成现金退还给你们从而顺利完成变性。因为退了钱给你们就相当于新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你们已经不是股东了,那当然不会再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其实看完你的描述,只有第一点中原单位强迫认股是违法的,在现单位中如果收购是经三分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且价格合理的收购是合法的,只是开会中有些话说得不合法罢了。如果行为合法那么最终的结果是要么退股换钱,要么退股权换股票,你们依法只能二选一
而在本案中,你提到了公司要上市,并且是国有公司上市。请问你是否炒股或者了解股票交易,因为在收购价格合理的情况下把股权换成股份后是很暴利的,往往新股上市都会飙升几十倍不止...
如果公司是打算让你们把股权换股票的话,建议考虑接受,如果公司只愿意退股不愿意换股票的话,只要收购价格合理就可以接受。以上两种都可以的情况下推荐换成股票继续持有,这种方式获利最多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
7. 被强行平仓的股票卖不出去怎么办
你这个话说的就不对啊,呵呵,被强行平仓就表示你的股票已经被卖了,怎么还卖不出去?你是不是说跌停板封死了卖不出去啊
8. 我的辽河油田000817股票被强行卖出!
2007-03-16刊登关于终止为辽油退市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公告
结算公司关于终止为辽油退市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公告
因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2007年3月16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持有人名册、该股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清单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业务,证券公司应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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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疑问可以去证监会投诉
9. 股票强行卖出是什么意思
一般情况下股票不会被强行卖出的。
(除非你的证券帐号被人盗了...)
但是如果你买股票的前是贷款来的
证券交易所会根据其是否亏损来自动卖出
10. 什么是股票强行平仓呢
强行平仓也叫强制平仓,又称被斩仓/被砍仓/爆仓。依据强行平仓施行的主体不同,可将强行平仓分为买卖所强行平仓和买卖公司强行平仓。在现货黄金、期货买卖中常常运用。那么什么是股票强行平仓呢?
期货中的强行平仓有两种:买卖所对期货公司(或自营会员)的强行平仓和期货公司对客户的强行平仓。
强行平仓也叫强制平仓,又称被斩仓/被砍仓/爆仓。依据强行平仓施行的主体不同,可将强行平仓分为买卖所强行平仓和买卖公司强行平仓。
依据强行平仓原因的不同,可将强行平仓分为以下几类:
1.因未施行追加确保金责任而强行平仓。依据买卖所规矩,期货买卖施行确保金准则,每一笔买卖均须交纳一定份额的确保金,当市场发作晦气改变,也便是说,市场发作行情反转,朝相反方向改变时,以及进入交割月时,会员或客户还应依据买卖规矩和合约的约好,存入追加确保金。假设会员或客户未在被要求的时间内施行追加确保金的责任,买卖所就有权对会员,买卖公司就有权对客户所持有的仓位施行强行平仓。
2.因违规行为被强行平仓。会员或客户违背买卖所买卖规矩,买卖所有权依买卖规矩的规则,对其违规持仓部分施行强行平仓。首先包含:违背头寸约束超仓;违背大户陈述准则未作陈述,或陈述不实;为市场禁入者进行期货事务;买卖公司从事自营事务;联手操作市场;以及其他须强行平仓的违规行为。
3.因方针或买卖规矩暂时改变而强行平仓。在前几年,这种状况常常呈现,买卖规矩也常常因方针或监管部门的暂时规则而修正,或暂时不能正常履行。
与买入的开仓享有权力不一样,卖出开仓往往就意味着需求承担的责任。所以买入开仓只需求支付期权权力金就行,但卖出开仓还需求出资者交纳足额的确保金才能进行,而且每天的买卖过程中还可能面临确保金不足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出资者确保金账户中的确保一般包含买卖确保金和结算确保金两种。买卖确保金直接参与到仓位头寸的树立以及保持;而结算确保金除则作为买卖确保金的剩下资金,进行每日无负债的结算。假设结算确保金不足时,出资者会受到催缴电话,假设没有及时补足,就可能会面临现有部分或是所有仓位头寸被强制性地平仓。
呈现以下状况时对出资自进行强行平仓:1.由于违规、违约。2.结算准备金余额不足,而且没有在规则时间内进行补足。3.依据买卖所的紧急措施。4.其他状况。
上面第二种状况是最为常见的平仓状况。由于第一、二种状况进行强行平仓的,期货公司需求自行确认对客户平仓的履行,且需求遵从一定的准则。1.先要平期权责任仓,然后再平期权权力仓。2.先平期权投机仓,再平期权套保仓。3.先平期权合约,再平现货担保品。4.先平持仓量大、确保金多、以及近期流动性好的合约。5.强行平仓履行到客户的现货担保品或确保金满足担保期权合约就可以中止。
由于价格涨停板的约束以及其他市场原因 ,对于持仓的强行平仓当天没有办法全部完结,剩下的强行平仓数量下一买卖日持续进行,并持续依照平仓准则进行,知道契合买卖所的规则。以上便是对于股票强行平仓的相关内容了,期望能给你们带来一些相关协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