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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超额利差

发布时间:2021-04-16 05:22:36

① 资产证券化和传统融资的区别

1、资产证券化与企业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从本质上来讲可能兼具融资和出售的性质。那么,从融资的角度来讲,资产证券化和传统的企业证券化(即企业用股权或债权融资)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我们需要区分“企业”与“资产”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企业的一般定义是“把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结合起来的、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的、具有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注:非营利性组织和机构及政府都可以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为简化起见,我们不在此一一解释)。
一个企业可以拥有很多资产,包括有形的,无形的,在资产负债表上有体现的,或是表外的,每一个资产都可能会对企业的业绩产生影响。而我们在资产证券化中一般使用的是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的“经济资产”,即指资产的所有权已经界定,其所有者由于在一定时期内对它们的有效使用、持有或者处置,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那部分资产。
与企业相比,资产一般只有特定的经济行为与之对应,有固定的使用寿命,价值相对来讲比较容易确定。所以,和预测一个企业将来的现金流相比,预测一个资产或一类资产的现金流要容易很多,结果也更稳定。而在金融概念中,这种“稳定”就代表着低风险,高信用。
企业通过股权或债权融资(企业证券化)是在资产负债表右边进行融资,以企业整体为融资主体,假设企业会永续经营。企业股权和债权投资者都会关注融资企业的整体信用,表现和发展潜力,所以企业在传统融资中会受到很多来自投资者的限制和自身整体条件的制约。对投资者来讲,企业与资产不同,是由多个要素构成的永续经营实体,会从事很多不同的经济活动,所以对企业的寿命和发展边界的确定很难,属于无边界问题求解。另外,资产负债表右边的融资一般会导致资产负债表的扩张,周转率和资产回报率的下降。
资产证券化融资则不同,由于“破产隔离”机制的使用,发起人可以真正将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整体信用风险隔离开来。被证券化的资产不再与发起人存在收益风险关系,即使发起人被破产清算,证券化资产也不会被列为清算资产。由于破产的发起人及其债权人不能对证券化资产行使追索权,证券投资者不必担心发起人的整体信用风险,而是可以集中关注基础资产本身的质量和风险。
证券化资产的信用独立使得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用分析和转化变得清晰明了,当基础资产的信用不足时,发行人可以利用定向的增信手段来保证证券的质量,从而获得高于发起人自身的信用等级。在一定的条件下,资产证券化可以转移资产和融资出表,从而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负债表的紧凑,提高整个资产负债表的周转率。
下面我们以银行为例来比较企业证券化(资产负债表右边融资)和资产证券化融资(资产负债表左边融资)。
企业证券化的重点在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右边,融资以公司整体信用和表现为基础,假设公司会永续经营,融资主体是企业本身,操作属于公司财务(Corporate Finance)的范畴。如图2-1所示,银行的资本结构中包括存款、短期负债、长期贷款、发行的债券和股票
而资产证券化的重点在资产负债表的左边,发起人在交易中不是发行主体,而是证券化资产的提供方,真正的发行主体为SPV。资产证券化交易在设立的第一天就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SPV唯一的目的是发行证券,所持有的资产一般也是确定的,而且跟发行人进行了风险隔离,所以资产证券化是有边界问题求解。由于有明确和独立的标的,资产证券化中的现金流预测相对比较容易,可以通过金融工程技术来对预期现金流进行分割、重组和定向增信来满足证券的发行要求。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属结构金融(Structured Finance) 的范畴。
资产负债表左边融资和资产负债表右边融资在资金的流向和运作上有明显的不同。传统的银行作为间接融资平台,投资人通过银行为信用媒介,把资金提供给融资方,即间接融资。投资方存款于银行,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在此过程中,银行负责对于贷款项目的评审和贷后管理,并承担贷款违约的信用风险。该模式的资金募集成本低,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小,银行是信用风险的终极持有者。具体的流程如图2-2所示:资产负债表左边融资,即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再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把信贷资产出售给投资人,在此过程中银行和信托只起到导管作用,债务和债权关系从原来借款人与银行的关系,转变成债券投资人和借款人的关系,实现投资方和融资方的直接对接(直接融资)。在这种模式下,发放贷款成为银行的中间业务,银行不承担贷款的信用风险,而是由投资方承担,银行负责贷款的评审和贷后管理。信贷资产证券化后的资金流向如下:
银行用资产负债表左边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在我国称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目前属于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管理;如果资产(如应收款)来自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则为企业资产证券化,属于证监会监管。另外,企业的自持物业也可以通过信托发行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
2、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资产证券化有两个重要的特点:
①风险隔离
②信用增级
风险隔离使得融资从企业的层面转为资产的层面,实现更细致的资产供给和定价。而结合结构金融技术的信用增级则是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个性化设计以实现的风险和收益组合的多样性和最优化。
(一)风险隔离和特殊目的实体
风险隔离是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特征,在此前提下,发行人可以突破发起人的信用和融资条件的限制,以高于发起人的信用评级获得低成本的融资。
资产证券化的实质是将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分割包装成易于出售的证券,这其中有两个核心要素:一是有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二是风险隔离。
风险隔离有两层含义:
(1)资产的卖方对已出售的资产没有追索权,即使卖方破产,卖方及其债权人也不能对证券化的资产进行追索;
(2)当资产池出现损失时,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的追索权也只限于资产本身,而不能追溯至资产的卖方或原始所有人。
资产证券化过程必须设计合理的风险隔离机制,才能确保证券化产品的风险与卖方或原始所有人无关,而只与基础资产本身相关,即资产的“真实出售”。在实现“真实出售”的前提下,证券化产品可能获得比发起人更高的信用评级,从而降低融资成本。
按照美国资产证券化经验,发起人要将能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实体(SPV),然后由SPV 发行以该现金流为支持的证券化产品。SPV 的主要功能在于隔离资产出售人和被出售资产之间的权利关系,它是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核心主体,也是资产证券化最重要的设计。SPV 一般采用特殊目的公司(SPC)或特殊目的信托(SPT)两种形式,前者的核心是将基础资产“出售”给受托机构,后者的关键是基础资产被“信托”给受托机构,二者都实现了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的隔离,是实质上的“真实出售”。
SPV的设计使得自身几乎没有破产风险,原因有两点:首先,SPV的形式可以是信托,公司,合伙或特殊免税实体,但出于破产隔离和避免双重征税的目的,SPV一般都采用信托形式。当然,采用这种形式会对SPV的行为产生很多限制,比如规定SPV唯一的目的为了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但是,这种限制的好处是SPV本身不易破产。第二,发起人把资产“真实出售”给SPV,在法律上实现两者之间的破产隔离,即发起人的债权人在发起人破产时对已证券化的资产没有追索权。 SPV和破产隔离机制的使用是资产证券化区别于其他融资方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在我国现有公司法和破产法等法律体制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风险隔离基本都是通过信托实现的,采取了SPT形式,即将基础资产设定为信托资产,转移给受托人所有,再由受托人发行相关证券化产品。
(二)信用增级
信用增级是资产证券化的另一个重要设计。虽然资产可以通过“真实出售”转入SPV,但是这并不代表资产本身一定可以达到证券化的要求。SPV中的资产虽然实现了风险隔离,但同时也实现了收益隔离,即资产得不到卖方或其他第三方的支持。
在独立资产自身条件有限的情况下,要以此发行高级别的证券,特别是信用级别比资产本身信用级别高的证券不是件容易的事,这就需要用到资产证券化的另一个特殊武器–信用增级。由于资产本身已经被隔离出来,目标明确,预测相对稳定,需要增补的范围可以定向,这些都使得有效或“低成本”的信用增级成为可能。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发行之前一般都会经过一定的信用增级, 用以提升证券的信用质量和现金流的稳定性,从而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要。
信用增级的方式多种多样,按照增级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内部信用增级和外部信用增级两类:
1、内部信用增级方式
内部信用增级是指通过对资产池的构建设计及其现金流和结构化安排来提高证券现金流质量和信用评级的措施。内部信用增级的最大优点是成本较低,其所需的资金来源于资产池本身及其产生的现金流。
第一,风险分散:除了通过SPV来隔离基础资产的破产风险之外,发起人还可以利用对资产的过滤,选择和组合来分散或降低基础资产池的整体风险。在建立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池时,设计者可以把大量的资产组合在一起,通过规模来减少单个资产的影响,实现资产池的风险分散。同时,设计者还可以在资产的种类、地区、期限、信用级别或经济关联性等方面进行筛选组合,减少整体资产池在某些特定风险上的集中度或是对特定经济条件的敏感度,从而加强总体现金流的稳定性。
第二,超额抵押:超额抵押是指资产池的规模超过证券发行规模的部分。超额抵押一般由发起人持有,没有评级,其性质有点类似企业的股权。在现金流分配中,超额抵押的优先次序一般低于其他证券;当基础资产发生损失时,超额抵押往往承担“第一损失”。在很多证券化交易中,超额抵押往往被设计成权益档证券。而在一些循环型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比如信用卡),超额抵押也称为“卖方权益”,其在分配和损失的承担次序上和所发行的证券是平级的,但是卖方权益承担了吸收资产池的规模变动,所以也是对证券的支持和保护。
第三,优先与次级结构:优次结构是资产证券化内部信用增级中最常用的一种方式。优次级结构是指把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分割成不同层次的子现金流并以此发行不同级别的证券。现金流的分配和损失的承担一般按照证券级别的高低来顺序进行,高级别证券一般先得到偿付,而低级别证券一般首先吸收损失。
以一个简单的AB证券结构为例,该交易中发行了两种不同级别的证券(1)优先级 – A档证券和(2)次级- B档证券,权益证券一般由发起人保留,没有评级,属最低档证券。在分配中,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首先用于按顺序支付了A和B证券利息;之后优先偿付A证券的本金,只有当A证券投资者得到完全偿付后, B证券的本金才能得到偿付。如果出现损失,B证券先用来吸收损失,只有当B证券损失殆尽时,A证券才会受到损失。因此,B证券实质上是用来支持A证券。在这种优先与次级结构下,如果B的比例达到一定程度,A证券损失的概率和风险降至很低,所以一般可以获得AAA级的信用评级。
第四,利差和利差账户:利差是指基础资产的利息收入减去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支付和各种交易费用(如服务费、管理费、托管费等)之后的净收入。利差收入一般归属于发起人,但往往处于现金流分配的最低级别,所以是对交易中所有证券的信用支持。在有的交易中还会设立利差账户,在资产池表现不佳时用来储备利差,而不是直接支付给发起人,只有在满足交易设定的条件下利差账户中的资金才可以“释放”给发起人。利差账户里的资金可以在交易现金流出现短缺时用来弥补证券可能出现的损失,从而为证券提供信用支持。
第五,偿付加速机制:偿付加速机制是指在交易出现特殊状况或资产的表现恶化的情况下,基础资产现金流的配置会从一般的次序转为指定的特殊次序的设计。这种设计的目的是为了在交易表现恶化,市场条件不利或相关参与方违约或违规的情况下对高级别证券进行保护。加速偿付的特殊次序一般是严格的按级别高低依次偿付,高级别的证券一般会优先得到较高比例的或全部的现金流,所以其偿付得到了“加速”;只有当高级别的证券全部得到偿付后,下一级别的证券才可以得到偿付。而在循环型证券化交易(信用卡应收款或汽车分销商贷款资产证券化)或CDO中,这种机制表现为发起人不得再用交易的资金来购买新的资产,而是必须用所有的资金来偿付或回购证券,从而实现证券偿付的加速或提前。
2. 外部信用增级方式
外部信用增级主要是利用基础资产之外的资源对资产证券化交易进行信用增级,这些外部资源包括发起人、第三方担保人或保险公司等。
第一,担保债券:这是资产证券化发展较早期的一种外部增信措施,主要是通过购买保险公司的保单为资产支持证券的损失作保。在这种增信方式下,证券的信用级别一般以保险公司的信用级别为上限。
第二,资产担保:由第三方(保险公司,财务公司或发起人关联方)对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资产质量进行担保。如果资产池发生损失,该担保人会偿付损失额(最高到协议规定的额度)或是按面值购买违约的资产。
第三,信用证:由第三方金融机构(一般是银行)提供信用证支持,在交易的现金流出现短缺时提供流动资金支持(以信用额度为限)。
第四,现金储备账户:现金储备账户是目前资产证券化中使用最多的一种外部增信方式,在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有多种形式,有时候也被划分为内部增信的一种(根据来源不同)。
现金储备账户一般是一个独立的信托账户,其中的资金由发起人或第三方在证券发行时存入(全部或部分);有的交易中还会为现金储备账户设立目标余额,并利用交易的超额利差慢慢充实。
现金储备账户中的资金一般投资于高质量高流动性的短期产品,比如商业票据,可以随时变现,只在资产现金流不够支付证券的利息或本金时才会被动用来弥补不足。与利差账户相同,现金储备账户里的资金一般也会随着证券的偿付而慢慢释放给所有者(一般是发起人或第三方),如果证券到期付清,储备账户里的资金会全部返还给资金提供方。从资金提供者的角度讲,现金储备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看作是被抵押给了证券投资人,所以有时候这类账户也被称为现金抵押账户。

② 继续涉入负债这个科目怎么理解

银行贷款业务主要分公司和个人两大块,个人贷款最普遍是住房抵押,赶上前两年楼市不错挺多银行喜欢玩按揭——>给信誉不怎么样的人贷款,反正房价会长,就算到时候他还不上钱,只要咱把房子收回来卖掉照样会赚——>米国次贷危机就是这么搞出来的好孩子请不要学。

回到例题:现在就有这么一家A银行放了个不靠谱的住房抵押贷款,可惜生不逢时,最近楼市不大好,如果收不回来并且房价开降那就糟糕了,这可肿么办……A银行灵机一动:我们把贷款的所有权卖了换钱吧(<----“资产证券化”,最后解释)
于是A银行把那不靠谱的贷款所有权挂到淘宝上,想把死贷款变成活钱,那不靠谱的贷款情况是这样的:
2007年1月1日那天:贷款的摊余成本=1亿,名义利率=实际利率=10%(<------账面)
贷款的公允价值高点,=1亿零100万 (<------市场价)
这时候出现了一家信托B(<---买方、接受方,注意——信托B是中介机构,此后的谈判都要cos未来证券买家的立场来和A商量),B觉得买了所有权收收利息也蛮好的(实在收不来大不了打包再卖)于是就和A商谈起来B:老A,你家这个贷款肿么卖?
A:一口价,1亿!但替银行干收利息啊这么好的事哪里找?我不能给你按10%的利率来,你只能收9.5%,剩下0.5%我留着-_________,-
B:(心想:擦!这大老奸不但想把所有风险全塞给我承担,还想干赚利润,那0.5%的利率价值市场价40万呢!)……A兄,事不能这么办啊,兄弟也太亏了。
A:那你想肿么办?
B:我来提个公平的方案好了。

【B的方案】
1、你这1亿的贷款我名义上全买,但我只接受9000万的风险报酬,剩下1000万的风险报酬你自己留着(也就是说1000万你自己留着我才不要咧),那9000万市场价多少?
A算了算:9000的市场价=全部贷款市场价1亿零100万 x (9000万 / 1亿)=9090万
B:好,我给你9115万!
A:啥?9115-9090=25万,你为虾米多给我25万?
B:这25万是给你继续和我做交易的报酬(快同意吧 阿门!),但不是这么容易就能赚,我还有其他条件……

2、9.5%的利率我接受,那0.5%不要了还给你,如果杨白劳没跑路利息都还了,你又相当于干赚了0.5%利率的利息——市场价40万。也就是说,接受我的提议你总共会有25+40=65万的纯收入。

3、我虽然实际上只买9000万,但剩下那1000万你也得给我拿来,作为人质……哦不,钱质!如果杨白劳跑路了,这1000万和相应利息你得给我。

4、如果杨白劳中了六合彩要提前还贷款,对我有利息损失,这个损失,你要负担10%。
【---完---】

A:(心想你这是诚心不想让我甩开关系啊,这贷款虽然有点不靠谱,但还是很有可能还上的,另外还有65万纯收入……)
看到A在左右摇摆,B:老兄你就从了吧,有你银行作保,这东西信誉就level up了!我拿出去发证券也好卖了,死水也容易盘活啊,到时候我好就是你好你好就是我好我们大家都好!
A想了想,是这么回事,于是同意了。

【A的记账】
1、把9000万贷款卖掉的行为:
C:存放同业 9090万 (B给的那9000万贷款的市场价)
D:贷款 9000万
其他业务收入 90万
说明:银行的钱不用“银行存款”记账,一般在“存放同业”or“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因为这个交易本质是“资产证券化”(最后解释)行为,所以把贷款拿去卖从而多得的那90万记“其他业务收入”

2、B给A好处之一:
C:存放同业 25万 (那高出市场价的钱)
D:继续涉入负债 25万

3、B给A好处之二:
C:继续涉入资产——超额利差 40万 (0.5%利率的市场价,可以看成A卖出贷款且利息成功收回的超额利润,这里叫“超额利差”,如果杨白劳跑了,A这个超额利差首当其冲就没了)
D:继续涉入负债 40万

4、1000万的钱质:
C:继续涉入资产——次级权益 1000万 (一种担保,银行也知道这贷款不靠谱,所以用了“次级权益”)
D:继续涉入负债 1000万

开头交易结束,如果以后万一杨白劳真的要跑,那这贷款的担保品就要减值了,假如测评后掉了300万:
C:资产减值损失 300万
D:贷款损失准备 300万
C:继续摄入负债 300万
D:继续涉入资产 300万
(钱质掉价了,需要冲掉一些)

至于A干得那65万,要按贷款期限分期确认收入:
C:继续涉入负债
D: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银行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记这个,比如保管箱和电话银行什么的)

总结一下,这个交易对A来说,有权利有义务。
权利(<----继续涉入资产):1、到期收回1000万钱质和利息(虽然本来就是A的)
2、杨白劳还钱形成的超额利差40万以及A给的好处25万 (这个才是诱饵)
义务(<----继续涉入负债):1、如果杨白劳提前还钱,A负担利息损失10%
2、如果杨白劳跑路,A提供那1000万的担保就全没了

A进行开头交易的记账合起来就是这样:
C:存放同业 9115万
继续涉入资产——次级权益 1000万
——超额利差 40万
D:贷款 9000万
其他业务收入 90万
继续涉入负债 1065万

关于“资产证券化”的意思和目的:

【拿鬼吹灯客串举个例子:】
某天胡司令和王司令倒斗弄出个青铜鼎,好吧这东西很值钱但很不好出货,被逮到要杀头的,空有好东西弄不来钱啊(弄不来钱=流动性很差)!这太憋屈了!于是他俩想了个方法——招来很多道上朋友:
“借我们点钱吧!我们有明器作保将来一定能还,何况青铜器在海外价格飙升,投资我们一定不会错的!”
“好吧就这么定了,但咱们口说无凭啊你们得立下字据。”
于是老胡和老王写了几张条子(<-----证券)分给几位大佬(<---投资者),内容是以青铜鼎(<----资产)为基础向大家借钱,未来东西卖了给大家好处(<----投资收益),当然借钱是有利率的。
【例子over】
简单说,资产证券化就是以流动性不好(换钱费力耗时)的东西为基础发行证券来集资,有人投资就是来钱了,来钱了就是流动性up了,从而将死水盘活的方式。

③ 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属于什么科目还有怎么使用在世纪也无中这2个科目如何使用

一、继续涉入一共有6种:

1、通过担保方式继续涉入;

2、附期权合同并且所转移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方式下的继续涉入;

3、持有看涨期权且所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下的继续涉入;

4、出售看跌期权且所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下的继续涉入;

5、附上下期权且所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下的继续涉入;

6、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继续涉入。

二、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3)资产证券化超额利差扩展阅读:

一、金融资产转移的分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一般是指一项可辨认金融资产的转移。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一般是指一组类似的金融资产中转移其中一部分。

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包括:

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转移。

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转移等。

将金融资产所产生全部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转移。

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合计的一定比例转移。

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的一定比例转移。

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的一定比例转移等。

④ 什么是静态利差

静态利差法以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上各不同期限的收益率加上一固定利差作为定价的贴现率,再将未来各期现金流进行贴现以计算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价格。这种定价方式考虑到了不同期限的贴现率的不同,即反映了证券化产品与国债之间的风险贴水差异。因此,静态现金流量报酬率法是以债券的平均报酬率来确定债券价格,而静态利差法则是以整条到期收益率曲线来确定证券化债券的价格。
静态利差法和静态现金流量报酬率法在现金流量比较集中的情况下,差异不大,但在现金流量分散的情况下,就会有较大差异。一般的公司债其最大现金流量集中在到期日,因此静态利差法和静态现金流量报酬率法的定价方式对于公司债的价格而言差别不大,但对于证券化产品来说却不一定。证券化所产生的许多债券中有很多是还本型债券,其特点是现金流量的流入比较平均地分布于各期而非集中于某一期,以静态利差法来评估就会较为准确。
一般而言,平坦的到期收益率曲线较为少见,即期到期收益率都是随着期限的延长而提高,反映了针对长期而言不确定的风险溢价。因此,静态现金流量报酬率法只适用于短期的、现金流较为集中的证券化产品的定价;而静态利差法则适用于长期的、现金流入较为均匀的证券化产品的定价。但是不论何种方式,一个成熟的、能提供不同期限即期收益率曲线的国债市场是其能正确定价的前提条件。

⑤ 公积金资产证券化来了 这是中国版“两房”MBS吗

近期住建部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与人民银行联合试点公积金资产证券化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很大程度上投射出稳定房地产市场,为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创造时间和空间的政策意图。类似于美国的两房”MBS。

⑥ 什么是继续涉入资产、负债

比如,甲银行将本金1000万的贷款转让给乙银行,售价990万,双方约定,甲提供300万的担保,该担保的市价为100万。
书中经典例题上,关于1000万的部分,
而40万是超额利差,所以计入涉入资产和负债
区别:都资产,但是,25万是实实在在的对价,而40万可以说是有点虚,因为有条件约束。
1.继续涉入的判断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金融负债。
2、通俗的来说,就是企业把资产销售给别人,但是该资产有些后续的处理还与企业有联系(如:担保),所以就有了继续涉入资产和负债
3、你给出的例子
300万元计入继续涉入资产,300+100=400万元计入继续涉入负债。
解析:企业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同时按照财务担保金额和财务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提供担保而收取的费用)之和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
其实书上是把资产证券化两部分的处理分录合并了,所以看起来不是太明白。拆分后是这样的:
本例信用增级对价包含两项:一项是超额利差公允价值40万元;另一项是权利次级化合同的公允价值25万元。【权利次级化合同的公允价值,体现在甲银行收到的转移贷款对价当中:甲银行收到受托方支付的价款共计9 115万元,包含了两个项目的价值,一个是9 000万元贷款的公允价值9 090万元,另一个就是甲银行为9 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而形成的权利次级化合同的公允价值25万元(9 115万元-9 090万元)】。因此,甲银行需要确认的继续涉入负债为:1 065万元(担保1 000万元+超额利差40万元+权利次级化价值25万元)。
确认继续涉入负债和继续涉入资产的账务处理:
借:存放同业 (权利次级化合同的对价)25万
继续涉入资产次级权益 1000万
超额账户 40万
贷:继续涉入负债 1065万
这笔贷款90%的部分即9 000万元贷款,受让方取得了收取本息的权利,同时没有其他约束条件,即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都转移给了受让方。因此,这9 000万元贷款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注意:甲银行享有获取这9 000万元贷款超额利差的权利,对这9 000万元贷款所有权的转移不构成影响)。
90%部分的账面价值为9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9 090万元,应终止确认,即转销账面价值9 000万元,以及确认处置损益:公允价值9 090-账面价值9 000=90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终止确认的账务处理:
借:存放同业9 090万
贷:贷款9 000万
其他业务收入 90万
两个分录拆开之后就很清晰了,权力次级化合同的公允价值25万计入的是存放同业。存放同业就是银行的资产项目。超额利差是银行贷款的原利息与证券化后的债券利息的差额。本例中银行贷款利率是10%,债券为9.5%,由于该笔贷款已转移给相应的受托方,银行只保留了收取10%本金利息,90%利息差的权利。至于为什么还要把40万计入继续涉入负债是因为甲银行还要承担这部分利息差的担保义务,所以在该笔贷款本息未偿还之前,该部分超额利息差还是要确认为负债的。
是这样的,25万是信托机构因银行承担了次级债务给予的对价,在贷款方没有实际支付完全部的贷款前,这只能算是预收的(有点象普通企业的预收账款),当然也就是负债了。
至于确认资产,1000万本金还在是没错,但是这1000万本金因为信用的增级,有了条件约束,如果对方贷款不能顺利收回,这1000万本金会从甲银行的资产中扣除,所以要相应的确认一笔1000万元的继续涉入资产,而不是把本金直接转换过来。
你再稍微梳理一下吧,我说得也有些乱。自己多看多做几次慢慢就好理解了,这块内容确实很有深度。

⑦ 继续涉入资产和负债是什么科目

继续涉入一共有6种:
①通过担保方式继续涉入;
②附期权合同并且所转移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方式下的继续涉入;
③持有看涨期权且所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下的继续涉入;
④出售看跌期权且所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下的继续涉入;
⑤附上下期权且所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下的继续涉入;
⑥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继续涉入。
注意:教材对第1种通过担保方式继续涉入有两个段落的文字说明,而教材例题是第6种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继续涉入。因此,不要用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那两段文字去解释这个例题,两者说的不是一件事。

(1)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继续涉入
甲银行持有一组住房抵押贷款,借款方可提前偿付。20×7年1月1日,该组贷款的本金和摊余成本均为10000万元,票面利率和实际利率均为10%。经批准,甲银行拟将该组贷款转移给某信托机构(以下简称受让方)进行证券化。有关资料如下:
20×7年1月1日,甲银行与受让方签订协议,将该组贷款转移给受让方,并办理有关手续。甲银行收到款项91 150 000元,同时保留以下权利:(1)收取本金10 000 000元以及这部分本金按10%的利率所计算确定利息的权利;(2)收取以90 000 000元为本金、以0.5%为利率所计算确定利息(超额利差账户)的权利。
受让人取得收取该组贷款本金中的90 000 000元以及这部分本金按9.5%的利率收取利息的权利。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如果该组贷款被提前偿付,则偿付金额按1:9的比例在甲银行和受让人之间进行分配;但是,如果该组贷款发生违约,则违约金额从甲银行拥有的10 000 000元贷款本金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20×7年1月1日,该组贷款的公允价值为101 000 000元,0.5%的超额利差账户的公允价值为400 000元。
简要分析:这是资产证券化的业务,受让人会以9000万元贷款为基础发行利率为9.5%的债券,甲银行收到9115万元款项,主要来源于债券发行收入。

①概念解释
超额利差:是指基础金融资产的利息与证券的利息的差额。本例中,受让方以9000万元贷款为基础发行利率为9.5%的债券,贷款利率10%与债券利率9.5%的差额0.5%形成的利息,就是超额利差。超额利差最后由甲银行享有,但甲银行必须确保9000万元贷款的本息能够如数收回,否则超额利差就泡汤了。这样,超额利差会驱使甲银行努力收账,另外,超额利差账户金额相当于对违约损失进行抵押担保,因此,超额利差具有信用增级的功能。
次级权益:是指未转移的贷款1000万元,优先用于违约损失担保,其次的剩余权益才归甲银行所有,对甲银行而言,这1000万元属于次级权益。
信用增级:信用增级就是增加信用等级,就是要增加9000万元贷款能够收回的可能性。投保是信用增级的常见措施,如私家车主支付保费5000元,购买一份保险合同(保单),一年内出险时可以获得10万元以内的赔偿。保费(如5000元)的术语叫“保险合同的公允价值”;最高赔偿金(如10万元)的术语叫“担保金额”。
本例中9000万元贷款的信用增级措施有两个:一是用甲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做抵押的担保功能,即权利次级化;二是超额利差的抵押担保功能。

②10%部分的会计处理
本例中,贷款整体(10 000万元)全部转移给了受让方。但是,甲银行保留了对其中10%的部分即1 000万元贷款收回本息的权利,即没有转移这1 000万元贷款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同时,这1 000万元贷款充当了质押物,甲银行不能将其用于其他用途,即没有保留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所有权受到限制),由于受让方不能单独出售这1 000万元贷款,即甲银行并未放弃控制,所以,这1 000万元贷款的转移属于继续涉入,应确认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同时保留这1 000万元贷款的账面价值(因为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继续涉入资产:
10%部分的账面价值为1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010万元(整体10 100万元×10%),由于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因此,不得转销账面价值,但应确认相应的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
继续涉入资产即继续涉入形成的权利,本例甲银行权利有两项,一是收回1 000万元贷款的权利,二是收取超额利差的权利,因此,应确认两项继续涉入资产:一项是继续涉入资产——次级权益1 000万元,另一项是继续涉入资产——超额账户40万元。

继续涉入负债:
即继续涉入形成的义务,本例甲银行义务有两项,一是提供担保金额1 000万元(以1 000万元贷款为限)的义务,二是信用增级的义务,本例甲银行的信用增级措施有两项,超额利差和权利次级化(相当于1 000万元的担保合同),因此,应确认两项继续涉入负债:一项是担保金额1 000万元形成的担保负债,另一项是信用增级对价(信用增级对价相当于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与保费类似,之所以是负债,就像购买保险合同在款项支付之前形成对保险公司的负债。本例提供担保服务的并不是保险公司,而是甲银行自身,其实,担保服务也是银行一种正常的经营业务)。

本例信用增级对价包含两项:一项是超额利差公允价值40万元;另一项是权利次级化合同的公允价值25万元。【权利次级化合同的公允价值,体现在甲银行收到的转移贷款对价当中:甲银行收到受托方支付的价款共计9 115万元,包含了两个项目的价值,一个是9 000万元贷款的公允价值9 090万元,另一个就是甲银行为9 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而形成的权利次级化合同的公允价值25万元(9 115万元-9 090万元)】。因此,甲银行需要确认的继续涉入负债为:1 065万元(担保1 000万元+超额利差40万元+权利次级化价值25万元)。
确认继续涉入负债和继续涉入资产的账务处理:
借:存放同业 (权利次级化合同的对价)25万
继续涉入资产——次级权益 1000万
——超额账户 40万
贷:继续涉入负债 1065万
存放同业(即其他银行),类似于企业的银行存款科目。
③90%部分的会计处理
这笔贷款90%的部分即9 000万元贷款,受让方取得了收取本息的权利,同时没有其他约束条件,即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都转移给了受让方。因此,这9 000万元贷款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注意:甲银行享有获取这9 000万元贷款超额利差的权利,对这9 000万元贷款所有权的转移不构成影响)。
90%部分的账面价值为9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9 090万元,应终止确认,即转销账面价值9 000万元,以及确认处置损益:公允价值9 090-账面价值9 000=90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终止确认的账务处理:
借:存放同业9 090万
贷:贷款9 000万
其他业务收入 90万
④转移日账务处理
将10%部分继续涉入的分录与90%部分终止确认的分录合并成一笔分录,得到教材上的分录:
借:存放同业9 115万
继续涉入资产——次级权益1 000万
——超额账户 40万
贷:贷款9 000万
继续涉入负债1 065万
其他业务收入 90万
本例属于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情况,10%的部分属于继续涉入;90%的部分应终止确认。
⑤分摊信用增级对价
信用增级对价65万元,相当于甲银行提供担保服务的服务费,只不过这是替自己提供担保服务而已,因此,甲银行应确认劳务收入(就像企业领用自己产品要视同销售一样)。假设本例贷款期限为10年,则这65万元的服务费用应按实际利率法在10年内逐年确认。假设20×7年计算的分摊额为8万元,则20×7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为:
借:继续涉入负债8万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8万
⑥发生信用损失
如果20×7年12月31日已转移的9000万元贷款发生信用损失300万元,则甲银行要用次级权益1000万元贷款去弥补该损失,也就意味着甲银行账上的这1000万元贷款发生了减值300万元,因此,应确认减值损失3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300万元(贷款的减值准备科目为贷款损失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300万
贷:贷款损失准备300万
与此同时,由于作为抵押物的次级权益价值减少了300万元,即,甲银行未来可以收回的贷款金额减少了300万元,因此,应冲减继续涉入资产300万元;另一方面,甲银行的担保金额是以次级权益为限,既然次级权益减少了300万元,那担保金额(即担保义务)也就减少了300万元,因此,应冲减继续涉入负债300万元。
借:继续涉入负债300万
贷:继续涉入资产——次级权益300万
(2)通过担保方式继续涉入
通过提供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同时按照财务担保金额和财务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之和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
注意:担保金额是一把双刃剑,既保证了金融资产可收回的最低价值,又承担了赔偿的义务。
举例:甲银行将一项账面价值1000万元的金融资产转移给乙公司,属于继续涉入情形,同时为该项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300万元。金额300万元的担保合同市价为20万元。则甲银行应确认继续涉入资产300万元,继续涉入负债320万元。
在随后的会计期间,财务担保合同的初始确认金额应当在该财务担保合同期间内按照时间比例摊销,确认为各期收入(相当于确认为自己提供的劳务收入)。因担保形成的资产账面价值,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⑧ 什么是继续涉入负债啊

继续涉入一共有6种:
①通过担保方式继续涉入;
②附期权合同并且所转移金融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方式下的继续涉入;
③持有看涨期权且所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下的继续涉入;
④出售看跌期权且所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下的继续涉入;
⑤附上下期权且所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下的继续涉入;
⑥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继续涉入。
注意:教材对第1种通过担保方式继续涉入有两个段落的文字说明,而教材例题是第6种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继续涉入。因此,不要用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那两段文字去解释这个例题,两者说的不是一件事。

(1)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的继续涉入
甲银行持有一组住房抵押贷款,借款方可提前偿付。20×7年1月1日,该组贷款的本金和摊余成本均为10000万元,票面利率和实际利率均为10%。经批准,甲银行拟将该组贷款转移给某信托机构(以下简称受让方)进行证券化。有关资料如下:
20×7年1月1日,甲银行与受让方签订协议,将该组贷款转移给受让方,并办理有关手续。甲银行收到款项91 150 000元,同时保留以下权利:(1)收取本金10 000 000元以及这部分本金按10%的利率所计算确定利息的权利;(2)收取以90 000 000元为本金、以0.5%为利率所计算确定利息(超额利差账户)的权利。
受让人取得收取该组贷款本金中的90 000 000元以及这部分本金按9.5%的利率收取利息的权利。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如果该组贷款被提前偿付,则偿付金额按1:9的比例在甲银行和受让人之间进行分配;但是,如果该组贷款发生违约,则违约金额从甲银行拥有的10 000 000元贷款本金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20×7年1月1日,该组贷款的公允价值为101 000 000元,0.5%的超额利差账户的公允价值为400 000元。
简要分析:这是资产证券化的业务,受让人会以9000万元贷款为基础发行利率为9.5%的债券,甲银行收到9115万元款项,主要来源于债券发行收入。

①概念解释
超额利差:是指基础金融资产的利息与证券的利息的差额。本例中,受让方以9000万元贷款为基础发行利率为9.5%的债券,贷款利率10%与债券利率9.5%的差额0.5%形成的利息,就是超额利差。超额利差最后由甲银行享有,但甲银行必须确保9000万元贷款的本息能够如数收回,否则超额利差就泡汤了。这样,超额利差会驱使甲银行努力收账,另外,超额利差账户金额相当于对违约损失进行抵押担保,因此,超额利差具有信用增级的功能。
次级权益:是指未转移的贷款1000万元,优先用于违约损失担保,其次的剩余权益才归甲银行所有,对甲银行而言,这1000万元属于次级权益。
信用增级:信用增级就是增加信用等级,就是要增加9000万元贷款能够收回的可能性。投保是信用增级的常见措施,如私家车主支付保费5000元,购买一份保险合同(保单),一年内出险时可以获得10万元以内的赔偿。保费(如5000元)的术语叫“保险合同的公允价值”;最高赔偿金(如10万元)的术语叫“担保金额”。
本例中9000万元贷款的信用增级措施有两个:一是用甲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做抵押的担保功能,即权利次级化;二是超额利差的抵押担保功能。

②10%部分的会计处理
本例中,贷款整体(10 000万元)全部转移给了受让方。但是,甲银行保留了对其中10%的部分即1 000万元贷款收回本息的权利,即没有转移这1 000万元贷款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同时,这1 000万元贷款充当了质押物,甲银行不能将其用于其他用途,即没有保留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所有权受到限制),由于受让方不能单独出售这1 000万元贷款,即甲银行并未放弃控制,所以,这1 000万元贷款的转移属于继续涉入,应确认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同时保留这1 000万元贷款的账面价值(因为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继续涉入资产:
10%部分的账面价值为1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010万元(整体10 100万元×10%),由于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因此,不得转销账面价值,但应确认相应的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
继续涉入资产即继续涉入形成的权利,本例甲银行权利有两项,一是收回1 000万元贷款的权利,二是收取超额利差的权利,因此,应确认两项继续涉入资产:一项是继续涉入资产——次级权益1 000万元,另一项是继续涉入资产——超额账户40万元。

继续涉入负债:
即继续涉入形成的义务,本例甲银行义务有两项,一是提供担保金额1 000万元(以1 000万元贷款为限)的义务,二是信用增级的义务,本例甲银行的信用增级措施有两项,超额利差和权利次级化(相当于1 000万元的担保合同),因此,应确认两项继续涉入负债:一项是担保金额1 000万元形成的担保负债,另一项是信用增级对价(信用增级对价相当于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与保费类似,之所以是负债,就像购买保险合同在款项支付之前形成对保险公司的负债。本例提供担保服务的并不是保险公司,而是甲银行自身,其实,担保服务也是银行一种正常的经营业务)。

⑨ 什么是继续涉入资产、负债

比如,甲银行将本金1000万的贷款转让给乙银行,售价990万,双方约定,甲提供300万的担保,该担保的市价为100万。 书中经典例题上,关于1000万的部分, 而40万是超额利差,所以计入涉入资产和负债 区别:都资产,但是,25万是实实在在的对价,而40万可以说是有点虚,因为有条件约束。 1.继续涉入的判断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金融负债。 2、通俗的来说,就是企业把资产销售给别人,但是该资产有些后续的处理还与企业有联系(如:担保),所以就有了继续涉入资产和负债 3、你给出的例子 300万元计入继续涉入资产,300+100=400万元计入继续涉入负债。 解析:企业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同时按照财务担保金额和财务担保合同的公允价值(提供担保而收取的费用)之和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 其实书上是把资产证券化两部分的处理分录合并了,所以看起来不是太明白。拆分后是这样的: 本例信用增级对价包含两项:一项是超额利差公允价值40万元;另一项是权利次级化合同的公允价值25万元。【权利次级化合同的公允价值,体现在甲银行收到的转移贷款对价当中:甲银行收到受托方支付的价款共计9 115万元,包含了两个项目的价值,一个是9 000万元贷款的公允价值9 090万元,另一个就是甲银行为9 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而形成的权利次级化合同的公允价值25万元(9 115万元-9 090万元)】。因此,甲银行需要确认的继续涉入负债为:1 065万元(担保1 000万元+超额利差40万元+权利次级化价值25万元)。 确认继续涉入负债和继续涉入资产的账务处理: 借:存放同业 (权利次级化合同的对价)25万 继续涉入资产次级权益 1000万 超额账户 40万 贷:继续涉入负债 1065万 这笔贷款90%的部分即9 000万元贷款,受让方取得了收取本息的权利,同时没有其他约束条件,即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都转移给了受让方。因此,这9 000万元贷款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注意:甲银行享有获取这9 000万元贷款超额利差的权利,对这9 000万元贷款所有权的转移不构成影响)。 90%部分的账面价值为9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9 090万元,应终止确认,即转销账面价值9 000万元,以及确认处置损益:公允价值9 090-账面价值9 000=90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终止确认的账务处理: 借:存放同业9 090万 贷:贷款9 000万 其他业务收入 90万 两个分录拆开之后就很清晰了,权力次级化合同的公允价值25万计入的是存放同业。存放同业就是银行的资产项目。超额利差是银行贷款的原利息与证券化后的债券利息的差额。本例中银行贷款利率是10%,债券为9.5%,由于该笔贷款已转移给相应的受托方,银行只保留了收取10%本金利息,90%利息差的权利。至于为什么还要把40万计入继续涉入负债是因为甲银行还要承担这部分利息差的担保义务,所以在该笔贷款本息未偿还之前,该部分超额利息差还是要确认为负债的。 是这样的,25万是信托机构因银行承担了次级债务给予的对价,在贷款方没有实际支付完全部的贷款前,这只能算是预收的(有点象普通企业的预收账款),当然也就是负债了。 至于确认资产,1000万本金还在是没错,但是这1000万本金因为信用的增级,有了条件约束,如果对方贷款不能顺利收回,这1000万本金会从甲银行的资产中扣除,所以要相应的确认一笔1000万元的继续涉入资产,而不是把本金直接转换过来。 你再稍微梳理一下吧,我说得也有些乱。自己多看多做几次慢慢就好理解了,这块内容确实很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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