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等资产需要变卖后计算资产吗
股票、债券等本身就是充分的流动资产,可直接通过相关材料予以证明。
⑵ 法院裁定给我的股票怎么过户
凭有效身份证件及法院《执行裁定书》等证明资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办理证券过户手续。
⑶ 法院拍卖的股票怎么过户
买受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及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到股票登记机关申请过户。
具体手续以股票登记机关的规定为准。
⑷ 法院对已经冻结的股票进行变卖 需要什么手续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按照法定权限需要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二、人民法院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协助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协助查询、冻结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时,有关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出具相关证件和有效法律文书。 执法人员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并协助办理有关事项。 拒绝签收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可以留置送达。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客户和证券公司的证券账户、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内已完成清算交收程序的余额、余额变动、开户资料等内容。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依法向证券公司查询客户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证券交收账户和资金交收账户内的余额、余额变动、证券及资金流向、开户资料等内容。 查询自然人账户的,应当提供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法人账户的,应当提供法人名称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者证券公司应当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并加盖业务专用章。查询机关对查询结果有疑问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在必要时应当进行书面解释并加盖业务专用章。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冻结、扣划相关证券、资金时,应当明确冻结、扣划证券、资金所在的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冻结期限,所冻结、扣划证券的名称、数量或者资金的数额。扣划时,还应当明确拟划入的账户名称、账号。 冻结证券和交易结算资金时,应当明确冻结的范围是否及于孳息。
⑸ 股票可以执行吗
友说的一句话:你!是我见过唯一一个不会板,中间打孔,两边绑上绳子。不过这块木
⑹ 怎样变卖股权
如果是上市企业的话直接开股东卡,线上交易,如果没有上市,线下交易,协议成交
⑺ 警察可以查封老赖的股票账户并且直接变卖股票兑现来偿债给债权人吗
1、对警察来说,只有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强制执行时,才有老赖一说。
2、法院可以冻结股票账户,并委托证券公司强制卖出变现,兑现给债券人。
警察是没有权利直接查封账户的,可以要求证券公司协查账户的一切信息。除非带着判决书来的。
⑻ 一个股票通过变卖资产得到利润是不是就是非经常性损益
是.
司在界定非经常性损益时,应遵循如下规定:
1.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评价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2.非经常性损益应包括以下项目: (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导致的损益;(2)处理下属部门、被投资单位股权损益;(3)资产置换损益;(4)政策有效期短于3年,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以及其他政府补贴; (5)比较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期间净利润的追溯调整数;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公司在编报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或申请发行新股的材料时,应将上述项目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非经常性损益还可能包括以下项目:(1)流动资产盘盈、盘亏损益;(2)支付或收取的资金占用费;(3)委托投资损益;(4)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
公司在编报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或申请发行新股的材料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析上述项目的实质,准确界定非经常性损益。公司若将上述项目不归类为非经常性损益,应充分说明其原因及涉及金额。公司在计量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时,应扣除所得税影响数。
⑼ 股票每股净资产高于股价,为什么不收购股票然后变卖资产获取收益
如果想变卖资产,那必须绝对控股。
没有这样做因为1、实际拍卖就不值钱了
2、在不是一股独大的情况下是没有权利变卖资产的,那些跌破净资产的公司一般是国有控股。而且国家规定不允许个人持股超过一定比例。市场依然是不够市场化的
⑽ 如何立即变卖股票
只要你的委托价格低于市场成交价,就可以立即变卖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