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如何缴纳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
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按自然人和企业分别承担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另,《上海市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规定:股权投资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相关纳税义务。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Ⅱ 合伙企业取得的理财收益如何缴纳所得税
除了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其他类型的企业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基础税率都是一样的,为25%,只是对小型微利企业和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税收优惠。
Ⅲ 有限合伙股权投资企业税收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6%)
或营业税,(税率3%-20%)
税种、税率按照应税收入的种类来区分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防洪护堤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1%
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7、印花税 按购销金额0.3‰
8、车船使用税
9、房产税
10、土地使用税
基本就这些,
其他的就是特殊行业的税种了
Ⅳ 合伙企业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额确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申报机关: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4)有限合伙公司理财收入所得税扩展阅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六条
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
(三)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五)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六)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七)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八)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Ⅳ 合伙企业对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所获得的红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的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之类的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的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合伙企业投资到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做出利润分配决议时,合伙企业应当确认投资收益,以两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居民企业分配取得的投资收益,符合《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免税收入条件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个人股东分配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当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款由付款企业依法进行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Ⅵ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以购买开户银行的理财产品吗理财产品收入要交什么税呢
如果是保本的理财产品免税,如果是其他的理财产品,按收益的6%交增值税
Ⅶ 有限合伙企业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A公司与自然人王某成立一家合伙企业。2017年该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实现投资收益600万元。乙公司将600万元的收益根据约定平均分配给两位投资人,每位投资人分得300万元。A公司认为,其从合伙企业分得的300万元股息红利属于投资收益,符合免税投资收益的规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故而没有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年7月26日,税务机关对A公司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了这笔没有申报纳税的投资收益。税务机关认为,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中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A公司从合伙企业分得的红利所得,不属于免税的投资收益,构成偷税行为,除应补缴企业所得税外,还要并加收滞纳金并处补税金额1倍的罚款。
这种案例多发生在股权投资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通常某公司如本案例中的A公司,由于资金充裕或具备某些方面的资源,会与某些个人投资者向另外一家公司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赚取资金的投资收益。出于节税考虑,往往会将持股公司或基金公司设立为合伙企业,因为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现在的问题是,合伙企业的法人股东A公司,从合伙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到底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企业的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3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A公司是按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公司,是企业所得税法上的纳税义务人,应就取得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合伙企业实现的生产经营所得,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A公司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投资收益,并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从法理上来讲,前面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面分回的投资收益就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否则就会造成税源的流失。从企业所得税法的表述来看,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才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中间夹杂了非居民企业,就不是“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了,与政策规定就有了差异。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理所当然不是企业所得税法上的居民企业。A公司将从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和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混为一谈,曲解了相关的税收政策,无意中构成了偷税,税务稽查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是正确的。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各地政府招商部门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对合伙制的股权投资企业和基金公司的税收政策,依据国税函[2001]84号文第2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认为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上的免税投资收益的条件,从而做了扩大解释或变通处理。如深府〔2010〕103号文规定,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该收益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直接分配给法人合伙人,其企业所得税按有关政策执行。前半句没问题,后半句很模糊,为什么模糊你应该懂得。我国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任何地方政府均无权制定税收政策。深圳市政府的这个文件,随着国发〔2014〕62号文的颁布而停止执行。国发〔2014〕62号文要求,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起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规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Ⅷ 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合伙人应如何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Ⅸ 有限合伙企业怎么交所得税
1.合伙企业所得的分配比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分配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人
合伙企业不是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和法人,A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再投资设立B合伙企业,应以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作为纳税人。
3.“先分后税”的原则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先分后税原则,根据分配比例计算各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不包括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和股息。即为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其中收入总额,是指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个人合伙人按分配比例计算的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Ⅹ 合伙制投资公司税率如何计算
钱只能在公司帐户和证券保证金账户之间流转,说明是投资证券。
一:合伙企业要缴纳营业税。税目是金融保险业,税率5% ,计税依据为向合伙人收取的手续费。
二:投资证券所得免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企业不是用于投资证券,其所得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合伙企业对各个合伙人(不论是何种性质的)代扣代缴。
三: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说明:我国合伙企业法的修订工作已于2006年8月27日完成,这是继公司法修订之后完善我国商事主体立法的又一个标志性成果。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都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商事主体,它们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合伙企业用于私募基金是新生事物。不管是何种类型的合伙企业,都要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