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集合计划、银行理财产品四者有什么不同
基金分公募来私募,属专家理财;
信托自产品是信托公司主发的融资产品;
资产管理集合计划一般是基金和证券公司发行的固定期限契约类理财工具;集合客户的资产,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进行管理。它是证券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投资于产品约定的权益类或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资产。
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指银行发行的表外业务,属增益类产品。
② 集合理财的比较
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集合理财这三类投资品种,在运作机制、退出机制、风险收益上颇有不同,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财力和投资偏好,选择适合于自己的投资品种。 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产品、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运作主体不同。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产品、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分别由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具备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管理、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产品、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对象不同。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对象为在证券交易场所流通的证券;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为除证券投资基金外,在证券交易场所流通的证券和货币市场的金融品种;资金信托产品的投资对象原则上没有什么限制。投资对象的差异,也标志着盈利模式上存在较大差异。集合资产管理产品难以规避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除货币市场基金外,证券投资基金也较难规避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如果没有投资证券的因素,资金信托产品几乎与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无关。 1、集合理财需要证监会审核批准,而委托理财是券商与机构或个人私下签订合同;
2、集合理财不允许签订保底条款,而委托理财协议双方一般都签订保底条款;
3、集合理财透明度较高,目前暂定其每3个月披露一次信息,而委托理财大多是暗箱操作,没有信息制度;
4、集合理财签订的条款有法律作用,而委托理财签订的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一般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5、集合理财的托管人是商业银行,而委托理财的托管人由券商自己承担,存在挪用客户保证金的问题。
集合理财在参与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流动性安排、收益分配、费用收取等方面相比基金而言更具有灵活性,能为特定的客户群体量身定制理财产品,能更好的满足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
③ 证券公司的集合理财产品和基金有什么区别
根本区别是管理人不同,基金是基金公司管理,集合理财产品是证券公司管理,它们都想赚钱,所以它们都开设理财产品,赚取投资者的管理费
基金公司在理财上比证券公司更专业,基金的收益、风险均比集合理财产品高,流动性、透明度比集合理财产品好很多。
集合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得比基金要好,所以风险更低,并且在产品设计上要灵活得多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集合理财产品只是过渡性的理财产品,会逐渐被基金所排挤
一般地,资金量大的长线投资者,适合买集合理财产品,普通的投资者,适合买基金。
具体的比较如下:
首先,证券公司集合理财收费机制较基金灵活。基金一般收取较为固定的管理费,如开放式股票型基金的管理费一般为1.5%,投资人购买基金还需交纳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等手续费。现在发行的券商理财产品一般收取参与费和退出费,比例较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稍低。至于管理费的提取方式,有的与投资人约定其他收费方式如以市场指数为基准,投资收益超出一定比例再收取管理费或约定按投资业绩计提管理费等,形式比较灵活。
其次,部分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在设计上采用了“隐性保障”的办法。一般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都会将一定比例(不超过5%)的自有资金放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并保证在计划存续期不会退出,有的产品会规定存续期满如果投资人发生亏损或收益率未达到一定水平,则管理人将自有资金的本金或收益部分予以有限补偿,一般是自有资金的本金补投资人本金,自有资金收益弥补投资人的收益,直到期自有资金或投资收益全部补偿完毕为止。但大多数股票基金不具有这样的保底功能。而大多数开放式基金(保本基金除外)则没有这样的约定,风险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再次,基金的流动性比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好。 封闭式基金可以随时进行买卖;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的周期一般为2~3个工作日,变现容易。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首先要经历一个短则1个月,长则1年的封闭期。即使在开放期,产品的开放日也比较有限,一般为每个月的3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
另外,在运作的透明度上,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不如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信处披露管理办法》专门对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每日公布基金的份额净值,对于基金管理人发生的重大事项也应及时公告,除此之外,还应于每个季度、每半年、每年公布定期公告,详细说明基金在上述期间的业绩表现、投资组合情况、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事项等内容,使基金持有人能随时掌握基金最新的运作信息。而关于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相关法规只要求证券公司至少每三个月向客户提供一次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对报告期内客户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等情况做出详细说明。由于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更规范及严格,因此在运作的透明度上要优于券商集合理财产品。
最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门槛比基金高。券商集合理财参与门槛相对较高,最低一般为人民币5万元至10万元。投资基金的申购起点一般都比较低,如开放式基金一般为1000元,封闭式基金由于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没有限定门槛。
④ 集合理财产品的产品设计
由于券商集合理财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其在产品设计方面,比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更为灵活。如基金所没有的业绩提成、有限保本等都是政策允许的,并成为券商集合理财的主要看点。证监会2003年底发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管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也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列支,但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做出明确的约定。在实际操作中,管理报酬一般包括固定的管理费和浮动的业绩报酬。
据此,部分券商集合理财设有业绩分成条款,可以形成对券商的有效激励,进而提高产品的收益率水平。如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的业绩提取标准为,如果投资者持有该产品期间年化收益率超过4%,且超越业绩比较基准,招商证券将提取业绩分成,提取比例为年收益高于4%部分的10%。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以“沪深300指数×60%+上证国债指数×3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10%”为业绩比较基准;国信证券价值增长的分成比例则为年化收益率超过6%收益部分的20%。但同时,国信证券收取的管理费要低于目前偏股型基金1.5%的水平,仅收取固定管理年费率0.8%。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正是因为券商提取业绩分成,券商公布的产品净值可能和投资者最终获得的实际收益会有一定的差异。请投资者在签订集合理财合同时注意阅读相关条款。如国信证券“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就用超过一张页面的篇幅,专门对业绩报酬的计提和支付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买基金无须签署书面合同不同,投资者认购、申购券商集合理财时需要签订委托合同。一般而言,该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推广机构网点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部分集合理财产品还设置了有限保本条款,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将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如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招商证券会以自有资金认购其中5%(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份额,与客户共担风险。国信证券价值增长则设置了管理费返还条款:该产品三年到期,如果到期三年总收益率低于9%(不含9%),则国信证券将用已收取的管理费对投资者认购参与并持有到期的份额予以有限补偿。此外,与基金的完全开放不同,券商集合理财一般采取定期开放的形式,兼顾产品的稳定性和流动性。如招商证券基金宝二期设置了每三个月一次的全开放期和只允许单向退出的每月一次的半开放期。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的开放期则为自计划成立日起每满三个月后的首五个工作日。
⑤ 单一理财产品与集合理财产品的区别是什么
单一理财产品品种比较少,集合理财品种组合多。单一理财收益率一般大于集合理财产品。
⑥ 请问券商资管"主动管理型产品" 和"集合理财产品"是一个概念吗
不是一个概念。
主动管理型是其管理风格,分主动管理型与投顾型、通道型。
前者是管理人根据自己的研究、投资能力对产品进行管理,
投顾型是接受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进行具体投资活动,
通道型就基本上不发挥管理能力,完全借通道给别人。
2014年2月12日证券业协会的通知已明确规定不能做通道业务。
集合理财产品是从产品运作类型来定义。
券商资管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产品包括集合理财产品和定向资产管理产品。
集合理财产品是面对2人以上募集的管理计划,
以前分为大集合(5万起)和小集合(100万起),
自2013年6月26日开始已不允许发行大集合产品。
定向产品是接受单一客户的委托,为其进行资产管理的产品。
⑦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和银行理财有什么区别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和监管的、由证券公司担任发起版人和管理人的、银权行担任托管人的、具有私募性质的一种理财产品。它分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两大类,其中限定性是指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性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而非限定性则没有以上限制。
招商银行受托理财〔以下简称受托理财〕业务是招商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向客户提供的一种投资理财服务。客户的理财资产由招商银行或与招商银行合作的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运作,客户享有投资收益并相应的承担投资风险。
⑧ 基金 与 集合理财产品有什么区别
各个基金的收获益情况不一样!分配自然也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