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投资理财公司关门,老板联系不上,我的投资钱怎么拿回来
1、第一时间报警,要向经侦支队报警才行,尽量不要到派出所等非经济专业机构,因为上述机构反馈速度极慢、立案程序繁琐。
2、在报警同时,整理自己投资的各类证据,包括合同、打款证明、电话录音、录影等,相关嫌疑人的所有可以收集回忆的信息,如通话短信微信等记录、电话号码、社交通讯账号、身份号码、住址、家庭结构、曾联络人、银行账号等,一并梳理并提交给警方。
3、根据自己收集的信息,广泛发动媒体、身边亲朋及社交圈朋友,进行全方位追击,让理财公司老板无可遁形,争取其主动和解,尽量挽回损失。
4、根据理财合同等证据,向法院提出诉讼,争取第一时间立案审判,争取对卷走投资的理财公司老板和主要负责人实行限高,从而弥补公安方面工作不及时给嫌疑人带来的便利。
5、就是社会手段,可以委托专业追讨机构,这种情况下,需付出40-60%还款的代价,但也是路径之一。
❷ 理财公司倒闭财务总监负法律责任吗
财务总监也只是打工的,找法人吧
❸ 我是一家理财公司的员工,我帮亲戚在我公司做了理财,但是现在公司要倒闭了,钱还能要回来吗急急急...
1、有点困难,我朋友投资他同学公司100万,打官司都1年了都没有要回来。
2、赶紧让你亲戚把钱收回来(带上理财合同)
3、要不回来走法律程序
❹ 理财公司老板跑路了,财务人员需要负什么责任
如只是普通员工,无涉及到日常的资金自用则问题不大,建议保留好劳动合同等资料;
但在经侦调查过程中财务人员需配合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收支流水流水等资料。
但如在公司等级中财务人员属于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等的在审查中将会具有连带责任;
如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的对于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会被注销资格。
❺ 我是一家理财公司的财务,老板跑了,客户理财的钱都是从我手上经过转交到老板手里的,我需要付什么责任
会计法规你不知道都可以当上财务了,真是一踏糊涂的混日子,会计和财务责任重大呢。
❻ 理财公司倒闭钱怎么办
倒闭了,钱就没有了。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了,以前叫高利贷,现在叫p2p理财公司,换了一层皮而已。
❼ 投资公司倒闭了,财务需要承担责任么另外,财务上面还有一个会计,
你好,楼主,如果仅仅是因为公司资金链断链而导致的破产,不存在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财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❽ 钱放在理财公司,公司倒闭了钱怎么能要回来
钱放在倒闭的理财公司,那基本上就要不回来了。你把资料保存好,去报案。然后就别再想了。人还好就好,努力攥钱,好好生活。
❾ 理财公司倒闭钱怎么办
公司欠了一屁股债最后因为资不抵债却倒闭了,那么公司背后的一大笔欠款应该怎么办?公司倒闭了之后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吊销营业执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注意事项:一、抓住时机,及时诉讼。债权的主张也是有一个有效期的,过了有效期,你就失去了起诉权。二、及时执行。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后,债权人应当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否则,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一过,法院也不会予以保护。三、可以申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如果清算义务人拖延组成清算组,或在清算过程中存在拖延清算、违法清算情形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通过清算,债权人可以积极参与,达到公平清偿、追究清算义务人赔偿责任或由法院确认无法清算。 法院认定无法清算后,提起诉讼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公司人员下落不明、财产状况不清、主要财产灭失,法院将认定无法清算,并终结清算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❿ 我投资理财投了35万然后公司倒闭了我怎么办钱还能要回来么
应该马上报警立案。
如果涉及非法集资,通过报警处理,警察立案后追查回来后,减少损失,如果是正规理财,且理财合同并不违法,储户的钱款属于合法范围无法追回。如果是购买的理财产品,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综上所述,理财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如果储户所选择的理财公司都倒闭了,那储户的钱也很难再拿回来了。所以如果您选择要理财可以去正规的大型的银行或者证券公司去进行办理。

(10)理财公司倒闭财务联系不上扩展阅读
法律处罚
1、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3、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犯罪手段
具体手段
非法集资波及的领域日渐广泛,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投资担保等传统领域案件时有发生,借贷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新兴领域已逐步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重灾区。特别是互联网上非法集资犯罪成为普遍模式,跨界特征更加突出,传染积聚速度更快。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低收入人群、农民群众、退休人员参与其中,有的案件中超过半数参与者为老年人,不少群众把“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集资,几乎血本无归。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
2、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3、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4、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