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商银行理财产品已支付收益为0,未支付收益为1.01是何意
因为该产品是工行的一家基金在执行,该基金产生收益,但还未转到你账上,一般会延迟数日,所以你看见的是未支付的,这其实就是实际收益
⑵ 理财产品预期未分配收益是什么意思
就是您投资应该获得的收益,但是还没到期,不能给你,理财可以找我们中资联,我是理财四部的
⑶ 为什么理财产品一直没有收益
投入+收益率是关键,比如现在的很多宝投100都可能没有1分,这是基数小了的问题,还有种就是要结束后计算的理财产品,估计你买的就是这种,不是日结的
⑷ 货币基金收益怎样查看
是的。货币基金是按天计算收益的,每天公布前一工作日的每万份单位收益,每月分红一次,一般是增加你的基金份额,相当于是复利,所以你要看自己的收益只要将买了基金后每天公布的收益相加,或者根据该基金公布的七天折算的利率,估计一个大概值。
货币基金赎回一般T+2个工作日到帐,其中T为赎回货币基金的交易日。供参考。
⑸ 朋友卖了理财产品,客户没有获得预期收益,请问损失由谁来付
这个问题很好处理的,主要看两个方面:首先,银行的人员在介绍这款理财产品的时候时候隐瞒的相关的风险,是否对客户进行了承诺或者保证,如果有这种情况,银行人员在销售的时候就违规了~~做理财经理的都知道基本规矩!! 其次,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看合同是否明确了相关的风险,如果有,也是客户本人签字,即使客户区法院也没有办法~~~如果出现上面的情况的话,只要银行人员不承认,客户是没有办法的~~不过会为此损失一个客户!!
⑹ 如何看待理财产品零收益
目前国内理财产品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其中,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又可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前者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零收益”有其客观因素
此次银行系理财产品零收益或负收益危机有其正常因素或者说客观因素在里面,当然也有一些来自包括银行自身在内的非正常因素。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这些产品类型来看,由于这些产品属于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对投资者购买这款理财产品是否会获利在原则上是不承担责任的。因此,投资者在质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同时也应该以一种平和的心态来对待“零收益或负收益”现象。
其次,由于这些理财产品大多与股市挂钩,因此,其收益率的高低与当前股市的走势有着很大的关系。而随着全球经济形势出现转变,以及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全球股市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异常波动。而这些理财产品在前期设计时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当前有着很大的不同,出现收益偏差也就难免了。
再次,从市场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投资产品有盈利有亏损,不可能出现通涨或通跌。目前,国内已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理财产品共有3000多只。部分产品出现“零收益或负收益”现象也是市场运行中的正常现象。
非正常因素亦需正视
笔者认为,虽然事情的发生确实是有客观原因,但其中不乏一些非正常因素在里面助长了“零收益或负收益”问题的产生。
首先,从商业银行自身来看,由于理财产品在中国发展时间较短,因此,中资银行的理财产品大多是由国际大投行所设计并引进。而中资银行理财产品设计人才的缺失导致了其自身对这些产品设计的不了解,从而在购买合同中针对该产品所蕴藏的风险就不能得到很好的识别,最终发生亏损也只能自己一身承担。同时,银行在引进理财产品设计时过度迷信于国际大投行而不对该产品是否适合国内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但国际大投行也并非万能,从这次美国次级债危机就可以看出,即使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叱咤风云的摩根斯坦利等大投行同样也会出现投资失误导致巨额亏损。
其次,由于国内理财市场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出于营销业绩压力,银行在推销自身理财产品时往往会陷入“报喜不报忧”的误区,对于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往往仅用“收益率”来替代,更有甚者把产品的收益率说得天花乱坠而故意弱化或忽视风险提示。
第三,作为市场的看门人,监管者在这次“零收益”事件中也出现了缺位现象。随着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国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尤其是在目前国内存款利率负值状态以及股市、楼市风险较大的情况下,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便成为了广大投资者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国内理财市场得到了井喷式增长。但是在理财市场得到飞速发展的同时,相应的市场秩序未能有效建立。在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导致银行之间的恶性竞争,从而加大了市场风险。同时,理财市场作为一个信息严重不对称市场,投资者几乎无法知道银行对其理财产品的具体操作,而监管层在增加理财市场信息透明度方面几乎无所作为。因此,金融市场中的“用脚投票”机制在理财市场消失,显然不利于投资者监督银行的投资行为,缺乏惩罚机制下的投资发生亏损的概率大大增加。
多方着手防范投资风险
为了改善目前国内理财市场中的非正常行为以及防范潜在的风险进一步暴露,需要从商业银行、投资者以及监管者三方着手。
首先,商业银行应该提高对理财产品的风险预测能力,对从国外购买的理财产品一定要认真研究,准确判断其风险和收益,判断是否适合国内市场,更重要的是培养理财产品设计人才以此提高创新能力。同时商业银行要真正树立“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对自身产品做宣传销售时不能故意隐瞒潜在风险,做好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工作。
其次,监管层应该顺应理财市场高速发展潮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市场秩序。针对目前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宣传过程中通常对其产品冠以夸张名称的现象,监管层应该制定理财产品宣传制度,禁止诱导性广告宣传。同时规章制度的形式强制商业银行定期披露其理财产品信息,增加市场透明度,对银行道德风险进行相应惩罚,充分发挥理财市场中的“用脚投票”机制,切实做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再次,投资者自身也应该树立起成熟的投资理念,充分认识银行理财产品所存在的风险。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并对理财产品投资标的进行仔细研究分析,认清风险,仔细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应产品。
⑺ 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是怎么算的
通常情况下,理财产品的收益是根据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投入的资金以及实际理财天数来计算的。一般理财产品计算公式为理财收益=投入资金×日利率×实际理财天数。其中利率又可分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在计算理财收益时要适当地进行转换。当然这个计算公式一般是适用于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理财产品还需要考虑到其他风险因素。以上就是关于理财产品的收益计算的介绍,需要注意的是银行理财产品的一年是按照360天计算的,而其他互联网理财产品还是按照365天计算。除此之外,对于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还要分清到期收益率和年化收益率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