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理财和基金的问题
暂且不谈理财,因为那是你个人能力问题.我们谈下基金,目前推出的保本基金,基本上都是可回以保证本金的答,只不过收益相对比其他类型的基金要少些.我个人觉得目前市场环境前景向好,可以投资些股票型基金,收益相对高一些.如果你手头闲钱比较充裕,又不想存银行,又想稳妥的得到收益的话,那我建议你买保本型基金.
至于理财的问题我觉得是属于个人能力的事,无论如何理财,只要获得的收益在自己预期范围内,是可以接受的,我认为都是不错的理财方式.
就谈这些了,希望付出有回报!
㈡ 基金的发展历程
1886年,英国成立“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金融史学家将之视为争取投资基金的雏形。到1890年,运作中的英国投资信托基金超过100家,以公债为主要的投资对象,在类型上主要是封闭式基金。 20世纪以后,世界基金业的发展大舞台转到美国。1924年3月31日,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在美国波士顿成立,成为世界上第一只公司型开放式基金。20世纪40年代以后,众多发达国家的政府认识到证券投资基金的重要性,纷纷通过立法加强监管,完善对投资者的保护措施,为基金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截止2007年末,美国的共同基金资产规模达到12万亿美元基金占所有家庭资产的40%左右。 20世纪80年代以后,证券投资基金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及发展,基金业的快速发展成为一种国际性现象。根据美国证券业的统计,截止2008年年末,全球共同基金资产规模达到18.97万亿美元。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可以分为3个历史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1997年11月14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之前的早期探索阶段,《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后至2004年6月1日《证券投资法》实施前的试点发展阶段与《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后的快速发展阶段。
㈢ 中国基金市场的主要问题及解决
中国的投资基金起步于1991年,并以1997年10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为标志,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一、1997年10月前投资基金的发展状况 1991年10月,在中国证券市场刚刚起步时,“武汉证券投资基金”和“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和深圳南山风险区政府批准成立,成为第一批投资基金。此后仅于1992年就有37家投资基金经各级人民银行或其他机构批准发行,其中“淄博乡镇企业基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是第一只上市交易的投资基金。1993年初,建业、金龙、宝鼎三只教育基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在上海发行,共募集资金3亿元,并于当年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1997年10月,全国共有投资基金72只,募集资金66亿元。其特点表现为:
1、组织形式单一。72只基金全部为封闭式,并且除了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天骥基金和蓝天基金为公司型基金外,其他基金均为契约型。
2、规模小。单只基金规模最大的是天骥基金,为5.8亿元,最小的为武汉基金第一期,仅为1000万元。平均规模8000万元,总规模仅66亿元。
3、投资范围宽泛,资产质量不高。绝大多数投资基金的资产由证券、房地产和融资构成,其中房地产占据相当大的比重,流动性较低。1997年末的统计调查结果显示,其投资范围大体为:货币资金14.2%,股票投资31%,债券投资3.5%,房地产等实业投资28.2%,其他投资占23.1%。
4、基金发起人范围广泛。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包括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政和企业等,其中由信托投资公司发起的占51%,证券公司发起的占20%。
5、收益水平相差悬殊。1997年,收益水平最高的天骥基金,其收益率达到67%,而最低的龙江基金收益率只有2.4%。
中国投资基金业的起步阶段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包括:
第一是基金的设立、管理、托管等环节均缺乏明确有效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规则。例如,大部分基金的设立由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分行或者由地方政府审批,其依据是《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在名称上都存在较大差异。在基金获批设立后,审批机关也没有落实监管义务,基金资产运营、投资方向等方面均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二是一些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不规范,投资者权益缺乏足够的保障。例如,部分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发起人三位一体,基金只是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一个资金来源,而基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资产混合使用,账务处理混乱。又如,基金托管人并没有起到监督作用,基金管理人的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监控。
第三是资产流动性较低,账面资产价值高于实际资产价值。投资基金的大量资产投资于房地产、项目、法人股等流动性较低的资产,同时存在资产价值高估的问题。例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部分地区房地产泡沫逐渐消除时,沉淀在房地产的资产仍然按照成本计价而没有按照市价进行调整,使个别基金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实际资产价值。
二、1997年10月之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在1997年1O月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规范发展阶段。该暂行办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与交易,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投资运作与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范。1998年3月,金泰、开元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标志着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成为中国基金业的主导方向。2001年华安创新投资基金作为第一只开放式基金,成为中国基金业发展的又一个阶段性标志。与此同时,对原有投资基金清理、改制和扩募的工作也在不断进行之中,其中部分已达到规范化的要求,重新挂牌为新的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2002年11月底,共有17家正式成立的规范化运作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了54只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17只开放式基金,其中封闭式基金发行规模达到817亿元,市值约773亿元,历年合计分红超过200亿元,开放式基金管理规模564亿元,并出现多种投资风格类型。与此同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也为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管力量加强,为基金业的运作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并推动基金业的迅速发展。多部基金法规相继出台,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作为基金监管的主要实施部门,在基金管理公司与基金的设立、运营、托管等方面实施高效监管,起草中的《投资基金法》一旦正式颁布施行,也将成为中国基金业发展的核心法律依据。
2、基金规模日益扩大,对市场的影响也日益重要,逐渐成为证券市场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其中既包括新发行的封闭式与开放式基金,也包括原有投资基金经清理、改制和扩募之后形成的规范化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受中国证监会监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市值总和已接近800亿元,相当于沪、深两市流通市值的7%左右。
3、基金品种日益多样化,投资风格逐渐凸现。从1998年第一批以平衡型为主的基金发展至今,已出现成长型、价值型、复合型等不同风格类型的基金,尤其是随着开放式基金的逐步推出,基金风格类型更为鲜明,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方位的投资选择。
4、面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竞争格局,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广泛的对外合作,学习先进的管理与技术经验,推动基金产品与运营的创新为中国加入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奠定了基础。
㈣ 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历程及特点
1868年英国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基金机构,即"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组织";1924年美国第一个共同基金,即"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在波士顿设立。目前,全球约有30万亿美元的基金资产。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产生于八十年代后期,1987年,中国银行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涉足投资基金业务。1991年武汉证券公司设立了"武汉证券投资基金",接着"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成立;之后,我国出现了投资基金热潮,沈阳、大连、上海、广东等27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了多种不同类型的基金。1992年10月国内首家专业性基金管理公司--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到1995年初,全国有10家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有15家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还有一部分基金在全国各地的证券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截止1997年年底,全国共审批了75只基金,实际发行了73只,共募集约50亿元。这一时期设立的基金,我们通称为"老基金",这些"老基金"主要是以封闭型基金为主,以契约型基金为主,以投资对象全能型为主,以基金规模较小型为主。
1997年10月7日,国务院原则通过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基金的设立、管理、运作和交易按照国际惯例进行了全面的规定,成为我国基金管理重要的法律规范,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从1998年4月开始的一年时间里,中国证监会批准了10只证券投资基金,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的基金我们通称为"新基金",10家"新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发行规模为20亿。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新的证券投资基金家数将不断增加,基金规模将会逐步扩大。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在促进证券市场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方面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我国投资基金发展基本情况综述
http://www.studa.net/Invests/040717/132432-2.html
㈤ 关于基金演变的历史
1、开始阶段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空前繁荣,国民收入急剧增长,国内外投资活动异常活跃,同时经济活动也日益复杂化。在这种情况下,英国 投资信托制度便引入美国。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出现了一些与英格兰和苏格兰的投资信托类似的投资工具。1889年成立恶毒纽约股票信托、1893年成立的波士顿个人财产信托以及1904年成立的铁路和电灯证券公司。而诸如此类各种投资信托所代表的美国人的投资比例是微小的,在美国家庭金融资产价值中所占的比重远不到1%。
新大陆之梦--基金在美国(二)
2、喧嚣的20世纪20年代和大崩溃
第一次世界大战改变了美国和欧洲之间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地位战争摧毁了欧洲大部分工业基础,并为美国工业奇迹般地扩展进入这一新市场提供了契机。在20年代,美国人的收入不仅能够满足消费,而且更有富余的部分用于投资。对基金业同样重要的是,战争期间,美国政府向国人出售自由债券,且其中一些面额小到50美元,这使得2000万美国人学会了投资。20年代的牛市吸引很多的美国人直接投资于普通股票。但投资信托的优越性也吸引了很多的投资者。
信托投资的具体组织类型随信托类型而变化。20年代投资信托大致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最流行的是类似于英格兰和苏格兰的投资信托,或我们目前所称的封闭式基金。1921年4月,美国出现了第一个投资基金组织美国国际证券信托,该基金的运作与此前的英国基金基本雷同,亦为封闭式基金,即基金发行在外的受益凭证数量固定不变,投资人只能在市场上进行受益凭证的交易,其价格由供求关系调节。从1924年开始至1929年的5年中,建立了56个封闭式投资信托。在大危机发生时,89个公开发售封闭式投资信托向公众披露其所持有的资产价值总额约为30亿美元。
另一类20年代首次出现的主要的投资公司类型是开放式基金。有时也被称为波士顿型投资信托。虽然在20年代之前已经形成了一些开放式投资信托,但是这些信托并未公开发行。例如,1907年设立的亚历山大基金已开始作为小范围朋友圈内投资的一种选择--尽管这种基金最终公开发行。亚历山大基金是一种开放式基金,因为其章程规定基金的购买者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基金发行人赎回其所购基金,并按照当日的单位净值得到现金。
新大陆之梦--基金在美国(三)
1924年,美国出现了第一只首次在设立时就向公众出售的开放式基金--马萨诸塞投资信托(Massachusetts Investment Trust, MIT)。第一年内,这个基金吸引了200名投资者,32000份单位信托共价值39。2万美元。MIT在今天也应该被称为大市值股票基金。它是从投资于19只蓝筹股、14只铁路股、10只公共事业股和2只保险公司股开始的,并把销售费用有效地控制在5%的水平上。它最初的资产规模只有5万美元,是由哈佛大学200名教授出资组成的宗旨是为投资人提供专业化投资管理,其管理机构是马萨诸塞金融服务公司。这一基金发展到今天,资产已经超过10亿美元,有85000多个投资人。开放式基金作为新生事物在历史上第一次真正诞生了。它的诞生必将给基金业的发展带来一场新的革命。在此,我们要纪念开放式基金的塑造者:爱德华。莱夫勒。曾是一名证券销售商时,他就对小投资者所遭受的待遇感到不满,认为理想的投资工具应该具有专业化的管理,能够降低风险的组合投资,在需求的时候变现的特征。莱夫勒花了三年的时间宣传他的开放式基金理念。1936年,在参加证券交易委员会听证会时,继续表明其对个人投资者利益的关注,这一关注对共同基金行业的形成建立了不朽的功勋。
虽然继MIT之后,其他开放式基金纷纷效仿,但是,在但是开放式基金远不如封闭式基金盛行,到1929年,仅有19只开放式基金,其总资产仅为1。4亿美元。
新大陆之梦--基金在美国(四)
美国股市在19世纪20年代持续繁荣了8年后,由于有关法律不完备,因此,随着20年代末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的爆发和1929年10月全球股市的崩溃,空头市场连续了4年多,从1929年年末到1930年年末,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下跌了34%。封闭式基金资产净值下跌了72%。结果封闭式基金成了投资者的毒药--整个30年代没有推出一个新的封闭式基金。
股市的崩溃也同样降低了开放式基金的市值,但它也展现了其优势。可以随时赎回,不能过度借款,保持交好的投资组合流动性等,由于这些原因,开放式基金较封闭式基金的情况要好得多。例如,在1929年9月到1932年7月,与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下降了89%相比,MIT市值下降了83%,同期MIT赢得了新投资者和新资金的进入。
使众多投资者造成创伤的1929年的大崩溃对羽翼尚未丰满的共同基金业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大崩溃暴露出喧嚣的20年代思维方式造就的封闭式结构的缺陷,而特别展现出开放式结构的基本价值。
新大陆之梦--基金在美国(五)
3、20世纪30年代,萧条和调整的年代
1932年,美国全体选民选举富兰克林。罗斯福为总统,赞成其所承诺的通过更加基金的管理方法代替共和党自由放任的政府基金政策。经过7年的调整,联邦政府繁荣努力制定一些保护措施,遏止由于10年放任期间造成金融服务领域产生诸多问题的行为。伴随着对此行业的立法活动,国会通过了四个影响共同基金行业的主要法律。
●1933年美国公布了《证券法》,涵盖了较共同基金更为广阔的领域。建立了任何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则。
●1934年美国公布了《证券交易法》,提出了公开交易有价证券的交易规则。建立了销售机构和过户代理人必须遵守的规则。过户代理人必须在相应的政府管理机构注册登记。
●1940年美国公布了《投资公司法》。详细规范了投资基金的组成及管理的要件,特别关注实践中发生的对国家公共利益和投资人造成的不利影响等8个问题。为投资者提供了完整的法律保护,从而奠定了投资基金健全发展的法律基础。
●1940年美国公布了《投资顾问法》。要求:任何给共同基金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组织必须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还对投资顾问和基金公司所签合约做出了严格的限制。
当1934年《税法》颁布时,共同基金行业获得了重要的税收减让。《税法》确立共同基金投资公司--这是官方提及基金行业十,第一次使用共同这一术语--在满足规定的条件要求时,可以不向联邦政府支付收入所得税。因此,较封闭式基金而言,开放式基金具有了明显的优势,从而促进其日趋流行。1929年封闭式基金在大约30亿美元基金总资产中所占比重超过95%。到1940年,封闭式基金所占份额下降到57%。1943年,开放式基金市场份额首次超过封闭式基金,并且开放式基金相对分额从此之后一直增长。
在此时期,共同基金行业更加呈现出现代的基金形态。在此期间或在1932年之后设立的基金已经具有了我们现在称之为开放式基金的属性:可随时赎回,不使用融资杠杆经营,仅发行不同份额等。
新大陆之梦--基金在美国(六)
4、缓慢但稳步增长的年代: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
在随后的40年中,美国基金行业缓慢但稳步增长。基金持有的有价证券价值的增加和投资者购买的增加,使基金公司管理资产年增长率13%。新基金同样稳步增加。从1940年的68只增加到1951年的103只,在增加到1967年的204只;但到1980年,基金总数仍未达到500只。1970年时,美国已有投资基金361个,总资产近500亿美元,投资者逾千万人。
进入50年代,投资基金逐步从储蓄保值型走向增长型,人们开始重视对各类成长型股票进行投资。到1965年有50%的投资基金是以股票作为投资对象的基金,促进了美国股市的繁荣。1940年到1970年期间,相对于银行储蓄,共同基金几乎没有增长,1978年,共同基金总资产大约为550亿美元,而当年美国国内生产总值为2。3亿美元。
到1960年,共同基金的增长使得国会对基金行业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1962年、1963年和1966年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及委托调查的三份报告,关注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管理公司之间存在的潜在利益冲突。这些报告敦促国会起草1970年修订案,对1940年《投资公司法》进行修订,以调整对共同基金的管理特别是增加对国家对基金分额持有人的保护,防止基金公司收取超额管理费。有关的70条修订条款对鼓励人们对托子顾问的超额收费提起诉讼起到了作用。
新大陆之梦--基金在美国(七)
进入70年代后,大部分投资基金从封闭型走向开放型,封闭型基金不断萎缩。随着货币市场的发展,出现了一种短期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基金(MMF)。它使投资基金从长期投资为主的长期型转向长短期并重的均衡型。投资基金正跨入银行业务领域,从而打破了银行与证券的分工壁垒。同时,开放式基金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它的产品和服务趋于多样化,其局面和规模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例如,早1970年以前,大多数开放式基金是股票基金,仅在组合中包括一部分的债券。到了1972年,已经出现了46只债券和收入个人基金,1992年更进一步达到了1629只。同时,退休投资工具的变革对开放式基金的发展也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1974年,退休帐户出现。1976年第一只免税政府债券基金出现,1978年,401(K)退休计划和自雇者个人退休计划出现,这些工具极大地促进了对开放式基金的需要。相应的,其服务也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投资者开始享受到更多的不同的服务:24小时电话服务,计算机化的帐户信息,经常性的股东信件等。这些也预示着开放式基金的又一个黄金的飞速发展阶段的即将来临。
新大陆之梦--基金在美国(八)
5、现代基金业的起飞阶段: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爆发性增长
进入80年代后,美国国内利率逐渐降低并趋于稳定,经济的增长和股市的兴旺亦使投资基金得以快速发展。尤其在80年代中后期,股票市场长期平均收益高于银行存款和债券利率的优势逐渐显出,投资基金的发展出现了一个很大的飞跃。进入90年代,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使得投资全球化的概念主导了美国投资基金的发展,同时克林顿执政时期国内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得股市空前高涨,股票基金也得以迅速膨胀。目前,美国的共同基金的资产总量已高达7万亿美元,有大约4000万持有者,有50%的家庭投资于基金,基金资产占所有家庭资产的40%左右。
20世纪70年代,投资者开始涌入共同基金市场。1974年至1982年间,货币市场共同基金所持有的资产奇迹般地增加了两位数,从不到20亿美元增加到2000多亿美元。1982年,共同基金资产的3/4是货币市场基金。这一年,国会颁布法律厂取消了对银行的限制,允许银行向投资者提供一种所支付的利息与共同基金类似的储蓄帐户。此举虽然减缓了大量资金从银行流向共同基金,但几乎没有已经投向共同基金的资金倒流回银行。投资者已经常识了共同投资基金,并喜欢上了它。
新大陆之梦--基金在美国(九)
短暂的货币市场的繁荣对将投资者带到共同基金的世界有着重要的作用。20实际70年代持续的熊市造成了共同基金业资产的萎缩。持有人帐户数目也从1971年的近1100万下降到了1978年的850万。从1979年开始,货币市场基金的迅速增长推动了持有人帐户增加,在1983年总数已逾2100万。随后,当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增长放慢时,80年代的牛市使得长期基金再次具有吸引力,出现了普遍的恢复性增长。自1980年以来,总资产、每种基金资产、基金数量和持有人帐户数量等均呈现出两位数的复合年增长率。新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投资者重新调整其投资组合,把一些投资于其他工具的资金转入投资共同基金。
1981年《税收改革法》允许每一个美国人用其收入所得建立一个个人退休帐户,并且在许多情况下,允许将税前收入作为年度缴款资金话如该帐户。个人退休帐户使得大量资金进入共同基金。这种强大的现金流持续数年一直延续到1986年。1999年末,退休储蓄占共同基金资产的38%,个人退休帐户和雇主发起的缴费确定型计划各占一半。
新大陆之梦--基金在美国(十)
在80年代和90年代,出现了一些新的销售渠道,作为传统分销渠道的重要补充。包括:共同基金潮湿、打包一揽子销售计划、理财顾问、银行销售渠道和最近的网上销售等。20世纪70年代后期之前,购买共同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购买的是共同基金专业化的管理,以求得投资收入和资本的增值,仅此而已。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竞争驱使共同基金管理公司将其为顾客所提供的单纯服务转向多方位的产品,以尽可能满足不同类型投资目的的投资者的需求。共同基金类别从1970年的5类增加到2000年的33类。同时基金管理公司还大量使用广告和品牌等市场营销手段。共同基金产品发展的结果,巩固了共同基金在美国金融服务领域的地位,1980年,20个美国人中仅有1人持有共同基金;而到2000年,不到3个美国人中就有1人持有共同基金。
新大陆之梦--基金在美国(十一)
6、共同基金目前发展状况
目前,美国封闭式共同基金大约只有500余个,多为债券基金和国家基金,而开放式基金的数目则高达5000余个,种类多种多样。
美国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共同基金市场,根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的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球共同基金的资产总额已经达到17。8万亿美元,其中美国以8。9万亿的资产占据了全球共同基金市场50%的份额。
美国的共同基金份额一直占据着世界的主导地位,2001年以前,美国共同基金的市场份额接近60%,而2001年的911事件直接导致了美国股市的下跌,从而使美国共同基金市场份额也有所萎缩。虽然经历三年的连续下降,美国共同基金市场份额仍然以50%的比例高居第一,目前这种下降的趋势已基本得到扭转。
在共同基金刚兴起的年代,基金的发起人数量非常有限,并且他们一般都以公募基金作为主要业务,而到目前,共同基金行业的格局已经完全不同以往了:金融咨询公司、银行、保险公司、证券经纪商以及其他金融服务公司都开始涉足共同基金这一领域,共同基金也仅仅是他们为了满足投资者需求而提供的众多金融产品中的一种。
新大陆之梦--基金在美国(十二)
从2005年底的情况来看,将近六成的共同基金都由金融咨询公司所管理,而他们旗下的共同基金资产也达到总量的50%,其余的一半则分别由银行、保险公司、证券经纪公司以及海外发起人所控制。美国的共同基金业的低进入门槛造就了不断有新的发起人进入到行业中来,这些新鲜血液的加入使得整个行业一直处于相对激烈的竞争状态下,并不因为行业已经成视邙降低竞争,1985年当时排名前25的共同基金当中,仅仅只有16家在2005年依然处于前25的位置,美国基金业竞争的激烈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这种持续的激烈竞争使得个别优质的基金公司很难实现行业的垄断。根据Herfindahl-Hirschman指数的测度:美国基金业2005年的指数仅仅只有400,属于非常分散行业,趋近于自由竞争,市场份额的变化也显示了竞争的激烈,虽然排名前5基金的市场份额在这20年间几乎没有变化,但排名前10和25的基金市场份额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新大陆之梦--基金在美国(十三)
投资者对持续高收益的追逐,使得基金业的资产都集中于那些能够长期保持超额业绩的基金公司,历史数据也证明了这一点,以2005年为例,46%的资产集中于10年收益率排名前25%的基金族中,37%的资产集中于排名25%-50%的基金族中,也就是说,长期排名靠前50%的基金获得了3/4以上的资产。这一市场趋势也促进了基金追求长期业绩的良好竞争环境的逐步形成。
在美国的基金产业中,个人投资者占共同基金资产的大部分份额,机构占的共同基金资产的比重较小。在2005年末,个人持有共同基金资产77968亿美元,占共同基金总资产的87.6%,机构持有11083亿美元的共同基金资产,占共同基金总资产的12.4%。个人和机构的比例自2000年以来一直保持不变。就具体的各类基金而言,股票型、混合型以及债券基金个人和机构的比例一直很稳定,不过个人账户占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的比重出现明显的下降,由2000年的76.5%下降到2005年的69.33%,而机构账户占共同基金资产比重则明显上升。
回顾美国基金业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基金业总是适应资本市场和基金发展的变化而不断地进步:
●基金组织形式由封闭式转向开放式;
●基金品种和投资目标由单一走向多样化;
●基金市场的投资主体由单一的居民转向与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并重;
●基金销售由直接转向依靠中介机构代理;基金的运做成本不断下降;等等。
正是这种不断创新求变的精神,才能使美国的基金规模在全球独占鳌头,并促进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使美国资本市场成为全球的翘楚。
㈥ 关于当前基金业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资料1中现象描述的是金融投资行为的一种表现,市场过度反应导致,而基金业绩的表现处决于股票趋势和基金经理理性投资有关。
对于中青年投资者来说,选取基金进行投资时,应当考虑
选择基金应先了解自己的投资属性与风险容忍度
基金并不保证绝对收益,有一定的风险存在。因此,对投资人而
言,了解自己是正确投资的第一步,其最重要的是能依自己的理财需
求而定,如为建立购房基金、设立子女教育基金,为储蓄退休基金,
投资时间长短及风险承担能力,正确认识自己的投资属性及风险承担
程度,才知道什么样的基金最适合自己。
确定风险容忍程度。投资人对风险承担程度随年龄、个性及不同
社会阶层而不同。对年轻一族来说,由于来日方长,可接受的风险较
高,而即将退休或已经退休的人士,则对资金的稳健来源较为看重,
因此可承受的风险较低。
确定资金运用时间及数额。如果可供运用的时间比较短,再冒险
的投资人也不该投入到过度高风险的基金上,同时也要衡量自己的收
入情况,手中握有的资金越多,能够承担的风险就越大。
确定对未来收益的期望。如果希望投资的收益较为固定,就适于
选择债券型基金,若是偏好较高的利润,可以选择较积极的股票型基
金。
投资者要根据自己的年龄、收入情况、财产状况与负担、时间与
精力、投资收益的目标与年限、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等来决定自己投
入基金的金额。
从我国对投资者的调查结果来看,70%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现出了
对投资风格稳健、具有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的偏好。
选择基金应了解该基金的经营团队素质
经营团队的素质,才是选股投资的最高标准。基金的宗旨应该是
服务于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而不是为基金公司的所有者创造价值,共
同基金必须由最诚实的人以最有效、最经济的方式进行管理。考察基
金管理团队的素质,应注意以下四个因素:一是洞察力,主要指把握
机会的能力;二是远见;三是使命感,既然基金持有人把他们未来的
财富托付给基金管理人,那么他的使命和惟一目标就是如何更好地为
基金持有人服务;四是热诚,热诚能把人们的潜能转化为动力。
根据各个基金管理公司的背景、投资理念、内部制度、市场形象、
旗下基金的历史业绩以及公司的员工素质、客户服务等情况,综合分
析来选择1家值得自己信赖和符合自己投资风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可根
据各个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基金经理背景、交易规则、费率
结构、限制条件等情况,结合自己的投资收益期望、风险爱好程度等
㈦ 公司型基金的发展现状和问题以及解决方法如题 谢谢了
公司型基金指基金本身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受益凭证的方式来筹集资金。投资者购买了该家公司的股票,就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凭股票领取股息或红利、分享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基金投资者是基金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按所持有的股份承 担有限责任、分享投资收益。基金公司设有董事会,代表投资者的利益行使职权。公司型基金在形式上类似于一般股份公司,但不同于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的财务顾问或管理公司来经营与管理基金资产。 [编辑本段]【基本概述】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而组成的公司形态的基金,认购基金股份的投资者即为公司股东,凭其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投资收益。 顾名思义,公司型基金本身就是一个公司,它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组建的,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投资于有价证券的投资机构。公司型基金通过发行股份来筹集资金,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再由股东大会选举出董事会、监事会,然后由董事会委托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进行公司资金的投资运作。 公司型基金与一般股份公司一样,都是由发起人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来募集资金的,只是对于公司型基金来说,在证券市场投资获利是唯一的经营目标。大家购买了基金份额后,就成为了基金的股东,享有股东的权益,并成立董事会,再由董事会将基金资产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在运作过程中,公司型基金的董事会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运作有较大的监督作用,这样相对于契约型基金,更能够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在基金业最为发达的美国,公司型基金居于绝对的主导地位。 公司型基金是依据公司法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来募集投资者的资金,并运用于证券投资,以股利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分配的一种基金形式。美国投资公司一般为公司型基金,香港互惠基金、英国投资信托均为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在美国比较流行。按照美国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投资公司又可分为三种类型:1、管理型投资公司,它又可以分成开放型投资公司和封闭型投资公司。开放式投资公司是发行基金股份数量不固定,持股者有权退股,公司基金股份总额可以追加的投资公司。封闭式投资公司是发行基金股份数量固定,持股者无权退股,公司基金股份总额不可以追加的投资公司。2、单位型投资信托公司。每个投资者持有一份证书。它代表一组或一个单位的证券。单位投资信托公司由受托人经营管理,他们代表投资者管理委托财产。3、面额证券公司。这种公司通过出售面额证券筹集投资基金,这种证券是一种无担保的证书。它约定:如果持有人付清了所有款项,公司就按规定的日期向其支付规定的金额或者证券到期前退还原价数。 [编辑本段]【主要本质】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设立,以发行股份的形式募集资金而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形态,运用于证券投资,以股利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分配的一种基金形式。公司型基金分为自营式公司型基金和他营式公司型基金,他营式公司型基金是指基金公司对募集的资本集合体本身并不运营,而是委托基金管理公司或投资顾问公司(Investment Advisers)运营和管理的基金形式,全世界绝大部分公司型基金是他营式基金,美国的共同基金(Mutual Funds)即为典型;自营式基金是指由基金公司本身对所募集的资本集合体进行经营管理,自营式基金得到了一些国家的许可,如1985年12月当时的欧共体通过了《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企业(UCITS)相关法律法规与行政规章协调指令》,该指令为欧盟所沿袭其中规定投资公司可采用“自行管理”的方式。 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公司型基金本质上都是由投资者汇集的投资于证券的资本集合体,只不过这种资本集合体以公司的形式组织起来,自营式基金以公司形式组织基金的所有主要当事人,是一种完全组织化的资本集合体,他营式基金只以公司形式组织投资者(持有人),是一种半组织化的资本集合体。 [编辑本段]【法律性质】公司型基金的预备理论进行论述,这些理论对认识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很有必要,再次对这些理论进行回顾:证券投资基金是资本集合体,资本集合体的运作形式可分为组织形式和法律关系运作形式,其组织形式有超强式、强式、弱式之分,法律关系运作形式都是信托或仿造信托形式构造,其中有强式或弱式之分,他营式公司型基金是强式组织和强式信托的产物,自营式公司型基金是强式组织和弱势信托的产物。 所谓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是指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本质,是指如何认定基金当事人之间(主要是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围绕着基金财产所形成的权利义务的性质。因此提到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是指公司型基金的法律关系的运作形式。综上所述,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是信托,具体而言自营式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是弱势信托、他营式公司型基金的法律性质是强势信托。 [编辑本段]【基本特点】1.共同基金,形态为股份公司,但又不同于一般的股份公司,其业务集中于从事证券投资信托。 2.共同基金的资金为公司法人的资本,即股份。 3.共同基金的结构同一般的股份公司一样,设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基金资产由公司拥有,投资者则是这家公司的股东,也是该公司资产的最终持有人。股东按其所拥有的股份大小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权利。 4.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对基金资产负有安全增殖之责任。为管理方便,共同基金往往设定基金经理人和托管人。基金经理人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管理,托管人负责对基金经理人的投资活动惊醒监督。托管人可以(非必须)在银行开设户头,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资产注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基金公司与托管人之间有契约关系,托管人的职责列明在他与共同基金公司签定的“托管人协议”上。如果共同基金出了问题,投资者有权直接向共同基金公司索取。 [编辑本段]【引进时机】由于公司型基金是公司和信托相结合的产物,因此公司型引进的时机取决于公司和信托发展的经济和生态,就经济环境而言,中国已孕育了公司型基金发展的基本经济环境,首先中国已初步形成了股份有限公司制度,从1984年末1985年初中国企业改革开始,中国公司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公司制度。其次,中国的资本市场在蓬勃发展,中国的证券市场已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机构投资者市场在逐步形成,管理权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场迹象表明机构投资者已有设立公司型基金的冲动。再次,中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已采用了公司型基金的模式,如淄博乡镇基金、南山基金、半岛基金,为公司型基金的引进开创了先例并积累了经验。 另一方面就法制环境而言,法律环境是公司型基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意识所形成的立方空间。在中国公司型基金引入的法律环境也在逐渐成熟,首先是公司法几经修改,为公司型基金的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2005年公司法在以下几方面的修改起了积极作用:如增强股东的权利,股东不仅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还可查阅公司章程 、董事会会议决议和监事会会议决议,不但有查阅权还有复制权;赋予股东以诉讼权利,对董事监事无故阻挠公司诉讼的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对资本维持原则作了灵活性规定,只规定不得抽逃,并规定特殊情况下公司资本的抽回,等等,这些都在为公司型基金的引入作铺垫,也为公司型基金专门的投资公司法作了立法技术上的准备。其次基金法对公司型基金的留了发展的空间,根据基金法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公司型基金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因此可制定投资公司运行管理条例,到时机成熟时再修改基金法或制定专门的投资公司法。信托法的制定对公司型基金作了基础性规范,最重要的是树立了基金财产独立性原则,使公司型基金有别于其它的公司,防止某些公司借公司型基金之名,行圈钱之实。因此各种迹象表明中国引入公司型基金时机已基本成熟。 [编辑本段]【发展路径】公司型基金作为资本集合体,其发展的法律构造有两个方面,一是组织形式,二是法律关系运作形式,由于公司型基金只能采取股份有限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因此只能在法律关系运作形式上选择适当的路径。就法律关系运作形式而言,有强式信托和弱式信托两种路径。 由于强式信托和弱式信托是根据对信托的构成要件坚守的程度不同的划分,因此在研究公司型基金的法律路径前须对中国信托法的定义进行研究,中国的信托法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该法使用了委托一词,没有确切所有权转移或处分这一构成要素,似乎是要建立一种弱式信托。但究其立法愿意是为了体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特点,由于信托法对信托财产作出了严格的形式和实质规定,因此该法仍然是要在中国建立和强化强式信托。 [编辑本段]【公司型基金-发展路径】 公司型基金作为资本集合体,其发展的法律构造有两个方面,一是组织形式,二是法律关系运作形式,由于公司型基金只能采取股份有限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因此只能在法律关系运作形式上选择适当的路径。就法律关系运作形式而言,有强式信托和弱式信托两种路径。 由于强式信托和弱式信托是根据对信托的构成要件坚守的程度不同的划分,因此在研究公司型基金的法律路径前须对中国信托法的定义进行研究,中国的信托法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该法使用了委托一词,没有确切所有权转移或处分这一构成要素,似乎是要建立一种弱式信托。但究其立法愿意是为了体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特点,由于信托法对信托财产作出了严格的形式和实质规定,因此该法仍然是要在中国建立和强化强式信托。 在中国建立强式信托将体现中国的国情,有利于信托的健康快速发展。首先,中国的法律文化传统决定了中国的信托先建立强式信托,中国的法律继承了大陆法系的传统,大陆法系以德国为典型,重法律的逻辑性和体系性,因此注重信托要件的形式与实质的统一。其次通过建立强式信托加强对信托财产和信托责任的监督,可确保信托财产的规范有序的发展,重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的形式与实质统一,意味着对基金的监管从重交易行为的监管转变为重信托义务的监管上,这是符合国际基金监管规律的。因此对公司型基金宜先引进他营式基金,强化对基金财产独立性的形式和实质规定,公司型基金仍然可以以“共同受托人”的模式构造,并将之建立在强式信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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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有关基金理财的问题
阳光二号不错啊
主要看净值
益丰达二号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