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簡述金融創新的主要類型
金融創新是指金融內部通過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創造性變革所創造或引進的新事物。並認為金融創新大致可歸為七類:
(1)金融制度創新;(2)金融市場創新(3)金融產品創新(4)金融機構創新(5)金融資源創新(6)金融科技創新(7)金融管理創新
(1)金融制度創新
一國的金融制度總是隨著金融環境的變化,如政治、經濟、信用制度、金融政策等的變化而逐漸演變的,這種演變不僅是結構性的變化,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一種本質上的變化。
金融制度創新包括金融組織體系、調控體系、市場體系的變革及發展。它影響和決定著金融產權、信用制度、各金融主體的行為及金融市場機制等方面的狀況和運作質量。
(2)金融市場創新
金融市場創新主要是指銀行經營者根據一定時期的經營環境所造成的機會開發出新的市場。現代金融市場大致包括:
1、差異性市場,如按不同的內容劃分的貨幣市場、外匯市場、資本市場、黃金市場、證券市場、抵押市場、保險市場等。
2、時間性市場,按期限長短劃分,短期的有資金拆借市場、票據貼現市場、短期借貸市場、短期債券市場等;長期的有資本市場,如長期債券市場、股票市場等。
3、地區性市場,如國內金融市場、國際金融市場等。金融市場創新主要指的是微觀經濟主體開辟新的金融市場或宏觀經濟主體建立新型的金融市場。
由於金融市場向更高級金融市場的過渡和轉化,由封閉型金融市場向開放金融市場的進入和拓展。
(3)金融產品創新
金融產品的核心是滿足需求的功能,它包括金融工具和銀行服務。金融產品的形式是客戶所要求的產品種類、特色、方式、質量和信譽,使客戶方便、安全、盈利。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金融創新的大部分屬於金融產品的創新。
(4)金融機構創新
金融機構創新,是從金融創新經營的內容和特徵出發,以創造出新型的經營機構為目的,建立完整的機構體系。
(5)金融資源創新
金融資源是指人才、資金、財務、信息等,它是保證銀行正常經營的必要前提,金融資源創新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金融資源的來源創新。首先,金融業經營的正常進行必須有專門的人才,人才來源包括自己培養、吸收其他機構高級人才和引進國外高級專業人才;
其次,必須有資金來源的充分保證,它要求金融機構經營者隨時掌握資金供應市場的動態,挖掘和尋求新的資金供應渠道,開辟新的負債業務。
2、金融資源的結構創新。金融資源結構包括及時、准確地掌握各種信息,高級專業人才比重大,負債結構合理,財務管理先進。它能創造出比同行領先的經營效率和方法。
3、金融資源聚集方式創新。對不同的金融資源有不同的吸引和聚集方式,銀行經營者要不斷創造新的手段,用最經濟、最有效的方法去聚集自己所需的金融經營資源,合理地配置這些資源,以求得經營上的最大效益。
(6)金融科技創新
進入20世紀70年代以來的金融技術革新和金融自由化。主要體現在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服務講究速度和效率,以及科學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對金融業務產生了劃時代的影響。
它一方面使金融市場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距離縮小,另一方面又使金融服務多元化、國際化。
(7)金融管理創新
金融業管理創新機制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國家通過立法間接對金融業進行管理,目標是穩定通貨和發展經濟;
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內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內控機制,包括機構管理、信貸資金管理、投資風險管理、財務管理、勞動人事管理等方面。
目前,金融機構管理,其著眼點都是通過資金來源制約資金運用,實現銀行資產和負債雙方總量和結構的動態平衡,不斷創造新的管理方法。
(1)金融創新為實體經融服務擴展閱讀:
形式
按照這個觀點,創新包括技術創新(產品創新與工藝創新)與組織管理上的創新,因為兩者均可導致生產函數或供應函數的變化。具體地講,創新包括五種情形:
新產品的出現;新工藝的應用;新資源的開發;新市場的開拓;新的生產組織與管理方式的確立,也稱為組織創新。
金融創新定義雖然大多源於熊彼特經濟創新的概念,但各個定義的內涵差異較大,總括起來對於金融創新的理解無外乎有三個層面。
宏觀層面
宏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將金融創新與金融史上的重大歷史變革等同起來,認為整個金融業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不斷創新的歷史,金融業的每項重大發展都離不開金融創新。
從這個層面上理解金融創新有如下特點:金融創新的時間跨度長,將整個貨幣信用的發展史視為金融創新史,金融發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視為金融創新;
金融創新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不僅包括金融技術的創新,金融市場的創新;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金融企業組織和管理方式的創新,金融服務業結構上的創新。
而且還包括現代銀行業產生以來有關銀行業務,銀行支付和清算體系,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乃至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體系,國際貨幣制度等方面的歷次變革。
如此長的歷史跨度和如此廣的研究空間使得金融創新研究可望而不可及。
中觀層面
中觀層面的金融創新是指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後,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中介功能的變化,它可以分為技術創新,產品創新以及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是指製造新產品時。
採用新的生產要素或重新組合要素,生產方法,管理系統的過程。產品創新是指產品的供給方生產比傳統產品性能更好,質量更優的新產品的過程。
制度創新則是指一個系統的形成和功能發生了變化。而使系統效率有所提高的過程。
從這個層面上,可將金融創新定義為,是政府或金融當局和金融機構為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和在金融過程中的內部矛盾運動,防止或轉移經營風險和降低成本,為更好地實現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標而逐步改變金融中介功能,創造和組合一個新的高效率的資金營運方式或營運體系的過程。
中觀層次的金融創新概念不僅把研究的時間限制在60年代以後,而且研究對象也有明確的內涵,因此,大多數關於金融創新理論的研究均採用此概念。
微觀層面
微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僅指金融工具的創新。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信用創新型,如用短期信用來實現中期信用。以及分散投資者獨家承擔貸款風險的票據發行便利等;
風險轉移創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經濟機構之間相互轉移金融工具內在風險的各種新工具,如貨幣互換、利率互換等;
增加流動創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變現能力和可轉換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長期貸款的證券化等:股權創造創新型,它包括使債權變為股權的各種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權認購書的債券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創新
㈡ 為促進普惠金融發展,各金融機構推出了哪些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
金融機構在服務小微企業、農戶、貧困人群等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時,往往面臨客戶分散、資信水平不高、信息規范化標准化不足、缺乏有效抵質押物等問題。針對小微企業、農戶、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等普惠金融重點領域「短、小、頻、急」的金融需求,金融機構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打造專屬產品服務體系。
一是運用新型信息技術手段,拓展銀行服務渠道。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服務渠道發展迅猛。截至2017年末,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賬戶數已達32.8億戶,主要電子交易筆數替代率平均達到79.6%,其中,手機銀行交易筆數佔主要電子交易筆數的31.8%。
二是通過互聯網、大數據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線上信貸服務,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涌現出一批依託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的創新普惠金融產品。前海微眾銀行、浙江網商銀行創新大數據模型風控模式,精耕個人小額消費貸款、電商貸款等細分領域。建設銀行探索全流程線上融資模式「小微快貸」,2017年新增客戶超過14萬,當年放款1466億元。互聯網保險迅速發展,2017年互聯網保險簽單124.91億件,較上年增長102.60%。
三是開展續貸業務創新,緩解小微企業貸款到期資金周轉難題,提高貸款資金使用效率。目前,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均已開展續貸業務,泉州銀行創新續貸產品「無間貸」,截至2017年末累計為客戶節約融資成本2.5億元。
四是發展供應鏈金融,與核心企業合作對供應鏈上下游的小微企業進行批量授信、批量開發。農業銀行「數據網貸」通過「核心企業推薦+歷史數據分析」,向核心企業上下游小微集群客戶提供全流程線上化的供應鏈融資服務。
五是完善貸款審批流程,探索運用零售業務管理技術,優化小微企業貸款審批政策和流程,壓縮獲得信貸時間。中國銀行「信貸工廠」模式將授信流程從200多個步驟減少至23個,審批時間從2-3個月縮短為5-7個工作日,最快當天即可完成審批。
六是豐富抵質押品類型。在農村地區開展了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開展林權抵押貸款,開展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抵質押貸款,緩解「缺擔保」難題。
七是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明確「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縣建風險補償金」的政策要點,幫助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生產、增收脫貧。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扶貧小額信貸余額2496.96億元。
八是服務科創企業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科技企業特點,探索建立有別於傳統信貸業務的科技金融組織架構、管理機制、業務流程、風控手段以及保障體系。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已設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等645家;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科創企業貸款余額分別為1.7萬億元和0.6萬億元;銀行業金融機構外部投貸聯動項下科創企業貸款余額225.6億元。
九是創新農業保險產品,豐富價格保險、指數保險、制種保險的種類。2017年共開發出農業保險產品1714個,涉及215類農產品。價格保險標的擴大到4大類72個品種,指數保險已備案19個省(區、市)57款天氣指數保險產品,制種保險開辦省份達29個。
十是創新農產品期貨期權產品,降低農業價格風險。已上市23個農產品期貨品種和2個農產品期權品種,覆蓋糧、棉、糖、林木、禽蛋、鮮果等主要農產品領域。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目前已包括天然橡膠、玉米、大豆、棉花、白糖等5個品種,試點項目達到79個,試點區域包括黑龍江、新疆、雲南等多個省(區、市)、覆蓋近40個貧困縣,各期貨交易所支持資金總額達到1.23億元。
本答案由 關數e 海關數據科技服務平台 整理自銀保監會就首次發布普惠金融白皮書答記者問
㈢ 金融如何賦能實體經濟
實體經濟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在4月11日的博鰲亞洲論壇上,由新華網思客、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聯合主辦,新華網海南分公司承辦的思客會在海南博鰲舉辦。其間,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金融研究所所長吳曉求,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員張燕生,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長管清友圍繞實體經濟發展與金融力量展開了一場妙語頻發、思想交鋒不斷的深度探討。
「我們金融體系太單薄,現在銀行吸納現金的量非常大,大量的貸款是經過銀行出去的。銀行是一個渠道,我們人為強迫很多貸款必須通過銀行走,只要不通過銀行,就好像你是歪門邪道,就是影子銀行。從這個方面看,我們需要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體系,打開渠道。」李稻葵強調,這里有一個誤區,很多企業家總覺得上市是唯一的成功標志。坦率地講,不一定所有的企業
都適合上市,上市是美國市場經濟的玩法,其他市場經濟,比如德國,有大量的非上市企業長期都是家族或者投資者控制的,非常穩健,比如輪胎行業做得最好的是米其林,但是它不上市。所以企業應該把大量的資金用來搞研發,才能靠科技領先,變成全球品牌。
長期以來,中國金融業處在一種脫實向虛的局面,吳曉求認為不要把金融業態的創新視為金融脫虛向實的表現,業態的創新是金融創新的必然趨勢,是為了滿足多樣化的社會需求。
金融有它自己的規則,當企業所在的領域信用非常差的時候,一定會出現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因為資金的價格和信用是相匹配的。除非是基於大數據平台之後,發現雖然是小微企業但是信用也很好,那它融資貴的問題也能解決,
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不僅僅是提供融資,最重要的是財富管理,又被稱之為風險管理。吳曉求表示金融還要為實體經濟提供安全、便捷的支付服務,這需要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才能實現。現在人們的眼睛一直盯著金融要為企業提供投融資,而忽視了金融服務這個重要的環節。
㈣ 金融投資學:金融如何服務實體經濟
中國經濟正朝著分工更明確、結構更合理的階段發展,如何做好實體經濟是我國經濟轉型中最重要的問題。但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仍存在著資金「脫實向虛「的現象。金融與實體經濟互相促進,共同發展才是健康發展之路,從本質上來說,實體經濟是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也是實體經濟加快發展的「利器」。但金融所表現出來的優化資源配置、提供信息,分散、轉移和管理風險等功能,對經濟活動具有有效的調節和推動作用。通過銀行貸款間接融資,也讓不少企業獲得了重新發展的機會,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和「爆炸式」增長。
然而,金融在助力實體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也會無形中對實體經濟造成傷害,因此金融「脫虛向實」成為尤為必要和迫切的目標。這時候則需要政府的正確引導來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在政府的引導和支持下,銀行業金融機構也需要創新服務實體經濟的方式,加強產融結合。採用靈活的方式,滿足小微企業各方面需求;一些商業銀行還促進境內外產業鏈上的中小企業在產品、技術等方面進行交流合作,發展跨境金融,提供綜合金融服務。
其次,應該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通過資本市場的股權投資來實現直接融資,大大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當然在拓寬融資渠道的過程中,需要合理利用各種融資手段,比如大力發展場外股權市場;完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融資渠道,建立合理的風險資本退出機制;降低企業杠桿率;利用資產證券化手段,實現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協同發展。
政府在引導和完善金融市場體系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適當降低金融機構市場准入門檻,引導民間資本參與金融業至關重要,同時也應該加強相關法律法規、信用體系、支付清算體系等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引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㈤ 金融如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效配置,將造成有效資源的大量浪費、環境的嚴重污染乃至經濟危機。
近20年來,社會主義國家都面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就實質而言,就是對各種資源進行更有效的開發,對各種資源進行更有效的配置。目前我國進行的下崗再就業工程實質上就是全國范圍內進行的各種資源的有效配置活動。所謂新的經濟增長點,就是某些地區、某企業、某產品基本上達到了某些資源的有效配置。我們認為,當這種有效配置的覆蓋面達到50%的時候,由於經濟活動的慣性,全國經濟將出現全面好轉,展示強大的生命力。就一個地區而言,整個經濟活動達到80%的有效將是非常理想的,100%的有效是不存在的,既使是在發達國家美國也至少有20%的無效生產,它需要通過調整,甚至破產來達到有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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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綠色金融是如何服務於實體經濟的。政治回答
近年來,我國日益重視對綠色金融的發展,在「十三五」規劃綱要及規劃建議中,對發展綠色金融進行了闡述;在今年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要鼓勵發展綠色金融。不僅如此,我國的綠色金融發展在政策環境、規模體量和市場建設等方面也成績斐然。一是綠色金融政策體系逐步建立。1995年,央行頒布《關於貫徹信貸政策與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頒布了《關於運用信貸政策促進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這標志著綠色金融正式在中國誕生。隨後央行、環保部、銀監局、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先後出台了綠色金融相關制度文件,綠色金融制度進一步完善。2016年,由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批准七部委發布的《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對綠色金融體系進行了頂層設計,標志著綠色金融已上升為國家戰略。二是金融機構積極實踐綠色金融。各銀行機構紛紛開展綠色金融業務,2008年10月,興業銀行成為中國首個加入「赤道原則」的銀行;2012年浦發銀行推出「綠色金融綜合服務方案2.0」。各保險公司則設立了環境責任險。三是綠色金融產品日益豐富。在政策支持下,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綠色基金等綠色金融產品創新有序推進。截至2016年年末,交易商協會支持綠色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規模已超1500億元。2016年,中國發行綠色債券2300億元人民幣,佔全球綠債發行量40%左右。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方面,2013 年先後在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湖北和重慶兩省五市啟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四是綠色金融示範區啟動試點。2017年6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5省(區)選擇部分地方,建設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體制機制上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中國綠色金融雖然發展成就顯著,但由於總體上仍處於起步階段,發展中還存在一些制約因素:首先是相關法律政策體系還不夠完善。表現為:首先是立法層次較低。在國家層面沒有正式法律出台,僅是一些部門規章,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監管效力;現有的制度體系操作性不強,未將綠色項目的正外部性和污染項目的負外部性體現在市場價格上,財政補貼、稅收減免和金融優惠等政策未有效跟進,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盈利性不強。其次是基礎性工作不牢固。綠色金融的概念不明確,各方對綠色金融概念的內涵和外延的理解不一致,口徑的不一致導致了數據缺乏可比性。綠色金融各項標准不完善,各方主體的責任與權利不夠具體明確。綠色金融信息披露機制不健全。再次是綠色金融市場發展不足。各相關機構「綠化」程度不夠,到目前為止,我國只有興業銀行一家「赤道銀行」,多數銀行金融機構沒有深入參與到綠色金融業務中。綠色金融總體體量較小,名義上許多銀行機構公布的綠色貸款佔比遠超90%,但實際真正用於綠色發展的資金佔比較低。綠色金融產品種類有限,以綠色信貸為主,其他直接融資業務發展相對滯後,覆蓋范圍有限。最後是中介機構、人才等配套支持不足。國內還沒有成立專門的綠色金融中介服務機構,信用評級、第三方認證、資產評估、信息咨詢、環境風險評估等專業性服務機構涉足綠色金融業務較少。
探本溯源,綠色金融是在相關政策指引下,通過貸款、債券、股票、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和服務,將更多社會資金支持節能環保、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等綠色項目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中國金融體系的發展,應牢記服務實體經濟的使命,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加快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加大金融對改善生態環境、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等的支持,為經濟社會的轉型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為此,筆者認為應重點做好六大體系的建設:
一是做好頂層設計,完善綠色金融制度體系。重點是以法律的形式確立綠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綠色金融業務實施制度、綠色金融監管制度等綠色金融制度。二是加強引導,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推進財稅政策、貨幣政策、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與配合,引導有關各方積極參與綠色金融,激發市場潛力和活力。特別是要強化市場手段,實施差別信貸政策,通過享受一定的政策利差補貼使商業銀行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有利可圖。三是強化考核硬約束,完善監管體系。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對地方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主體分別開展綠色績效考評。金融監管當局應聯合有關部門,完善綠色金融監管指標體系,推動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綠色金融。四是完善市場機制,構建全面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擴大綠色金融參與的市場主體,重點是調動證券、保險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積極性;創建專門的政策性綠色金融機構,對現有政策性銀行信貸進一步「綠化」;加快綠色中介機構的發展,鼓勵和支持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咨詢公司等中介機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服務。五是創新業務模式,完善綠色金融產品體系。大力推進綠色信貸創新,把綠色環保理念引入信貸政策,切實增加盈利性和可操作性;積極發展綠色債券,推廣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等業務;開展綠色金融衍生工具創新,建立健全綠色金融衍生品市場,完善配套的中介服務市場;加快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六是建立健全環境成本信息系統,加快綠色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企業資料庫,建立公益性的環境成本核算體系,將大氣污染排放、水污染、垃圾等造成的環境成本盡可能量化,在此基礎上對企業、產業開展綠色評級試點,開展排污費收取及排污許可證發放和價格補貼、資源稅收取及企業環評等;引導投資人基於綠色要求進行投資決策。
㈦ 金融創新對經濟發展有什麼影響
當代金融創新對金融與經濟發展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在我國,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金融業作為現代產業要符合本國國情,商業銀行要按照市場和客戶的需要提供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不斷提高金融效率,其出路就在於創新.創新是獲得和保持競爭優勢的關鍵因素.只有不斷創新,才能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金融創新,是我國商業銀行生存和發展的永恆主
㈧ 簡述金融創新的意義
1、金融創新對貨幣定義和貨幣劃分的意義
從整個貨幣發展的里程來看,一般認為貨幣經歷了樸素的商品貨幣階段、貴金屬貨幣階段、代用符號貨幣階段、電子貨幣階段四個階段。
各階段就其作為貨幣的價值與本身所包含的價值而言,具有實物貨幣、金屬貨幣、信用貨幣、電子貨幣、數字貨幣等多種形式(其中數字現金是電子貨幣發展的較高階段形式)。
金融創新的日新月異使得理論界對貨幣的定義變得日益困難。貨幣到底是什麼?傳統的貨幣定義認為貨幣是為廣大公眾所普遍接受的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
馬克思和一些當代主流經濟學家均認為「貨幣是一種社會關系」;而米爾頓·弗里德曼和新凱恩斯主義的經濟學家、哈佛大學的年輕教授曼昆卻說「貨幣是經濟中人們經常用於購買其他人的物品與勞務的一組資產」;
社會學家西美爾則把貨幣視作為「一切價值的公分母」、「價值的現金化」:「貨幣是人與人之間交換活動的物化,是一種純粹功能的具體化。」
在圍繞著理解和把握貨幣到底是什麼這一問題上,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們被長期困擾,特別是金融創新使貨幣的外延越來越廣泛,所以對貨幣的界定越發復雜。
金融創新,特別是大量金融業務創新後,涌現了許多新型賬戶,這些賬戶的出現使傳統貨幣供給層次劃分出現混亂,例如NOW、ATS、MMDA等新型賬戶都具有開具支票的功能,類似於活期存款,理應劃入M1,但這些賬戶余額又大部分放在投資性儲蓄賬戶上,實際上它應屬於M2。
由於類似的金融創新,各國對貨幣供給層次的劃分不斷進行修改。英國已有M1、M2、M3、DCE、PSL1、PSL2等8個貨幣供給指標,從1970年到1984年間修改貨幣定義9次之多。
美國在1971—1984年間共修改貨幣定義7次,貨幣供給指標發展到目前的M1、M2、M3、L和Debt 5個。盡管頻繁修改,金融創新帶來的難題並未完全解決,如電子賬戶、多功能信用卡和網路支付賬戶等對應的貨幣層次,各國中央銀行目前尚無明確答案。
所以金融創新使得對與貨幣的定義和貨幣層次劃分更加難以界定,從而直接影響到貨幣流通速度的分析與測定。
2、貨幣流通速度和貨幣乘數的關系
貨幣乘數是指在基礎貨幣(高能貨幣)基礎上貨幣供給量通過商業銀行的創造存款貨幣功能產生派生存款的作用產生的信用擴張倍數。
在一定的名義GDP下,貨幣乘數B和貨幣流通速度V之間存在著反比關系,即在一定的產出水平下,貨幣流通速度增大,則貨幣乘數減少;反之亦然。所以要分析金融創新對貨幣流通速度的影響,只要找出影響貨幣乘數的因素,就可以得出相應的結論。
3、從修正的貨幣乘數看金融創新對貨幣流通速度的影響
金融創新對貨幣的定義和貨幣層次的劃分產生了深刻的影響,隨著金融工具種類的不斷豐富,無論是流通中的現金、各類存款等流動性不同的貨幣供給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金融創新對貨幣乘數的各種影響因素的影響變化如下。
1)對現金的影響
隨著電子技術的日益成熟,電子貨幣的發展將會成為貨幣的主流。經濟體之間的借貸、消費、轉帳等將無一不是通過網路進行結算,支票和現金結算將逐步減少。
特別是數字現金是在銀行存款轉移支付工具的逐漸深化和對現金通貨的逐漸擠占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電子貨幣的高級發育形態,是貨幣經歷實物貨幣、貴金屬貨幣、代用符號貨幣(紙幣)等各種發育階段類型的電子貨幣的不斷發展和演化的產物,
具有良好的匿名性、無限的分割性、真實的價值性、快捷便利和可交換性等一系列的優點,可以推知,數字現金對貨幣形態演化的這種影響趨勢將使數字現金不斷擠占現金通貨紙幣和存款通貨的某些形態而逐漸成為未來數字貨幣時代的最主要流通貨幣形式之一,
它是現金紙幣通貨和存款通貨的最佳替代者,因此,從其一問世以來便迅速擠占現金和存款通貨中數字現金前期各種發育形態的電子貨幣的位置,並且後來居上。
不難推知,隨著數字經濟對整體經濟增長貢獻率的提高,實體經濟對現行的現金紙幣通貨的需求將因數字現金的逐漸擠占而大幅縮減到少量存在,數字現金則會廣為流行,
而結算性臨時存款通貨的大部分將逐步轉化為數字現金形態,小部分仍將以卡型電子貨幣形態和存款轉賬型電子貨幣形態存在,但也將逐漸向數字現金形態轉化。
2)金融創新對貨幣層次和貨幣乘數的影響
金融創新使傳統的貨幣層次的劃分變得越來越模糊,各種貨幣之間轉變的交易成本越來越低,而且貨幣層次越來越多,如NOW賬戶、ATS賬戶等。
特別在西方國家金融市場,由於金融產品不斷創新,金融產品日益增多,不同流動性的金融創新產品在不同程度上充當了商品交換的媒介。成為了事實上的貨幣。
這樣一來使貨幣的供應規模量在不斷擴大。這里可以引入一個金融創新下的可以充當貨幣媒介的可替代性金融資產的一個量,即在貨幣供應量上加入一個量Mc,所以金融創新下貨幣供應量為:
M=C+Dr +Dt +Ce +Mc(4)
金融創新對貨幣流通速度的影響可以從不同的方面得到解釋,其中現金漏損率的降低、替代性金融資產的比例增大和超額准備率的下降都使貨幣的流通速度降低,而數字現金占活期存款比例則會使貨幣的流通速度加快。
總的來說,由於數字現金和活期存款的流動性都比較強,所以在一定時期內產生較大的相互替代可能性不大(但是長遠來看ce還是增大的),所以要考察在一定時期內貨幣的流通速度或者貨幣乘數發生變換總的趨勢是:金融創新使貨幣乘數增大,流通速度下降。
(8)金融創新為實體經融服務擴展閱讀:
金融創新定義雖然大多源於熊彼特經濟創新的概念,但各個定義的內涵差異較大,總括起來對於金融創新的理解無外乎有三個層面。
1、宏觀層面
宏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將金融創新與金融史上的重大歷史變革等同起來,認為整個金融業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不斷創新的歷史,金融業的每項重大發展都離不開金融創新。
從這個層面上理解金融創新有如下特點:金融創新的時間跨度長,將整個貨幣信用的發展史視為金融創新史,金融發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視為金融創新;金融創新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不僅包括金融技術的創新,金融市場的創新;
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金融企業組織和管理方式的創新,金融服務業結構上的創新,而且還包括現代銀行業產生以來有關銀行業務,銀行支付和清算體系,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乃至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體系,國際貨幣制度等方面的歷次變革。
2、中觀層面
中觀層面的金融創新是指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後,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中介功能的變化,它可以分為技術創新,產品創新以及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是指製造新產品時。採用新的生產要素或重新組合要素,生產方法,管理系統的過程。
產品創新是指產品的供給方生產比傳統產品性能更好,質量更優的新產品的過程。制度創新則是指一個系統的形成和功能發生了變化。而使系統效率有所提高的過程。
從這個層面上,可將金融創新定義為,是政府或金融當局和金融機構為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和在金融過程中的內部矛盾運動,防止或轉移經營風險和降低成本,為更好地實現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標而逐步改變金融中介功能,創造和組合一個新的高效率的資金營運方式或營運體系的過程。
中觀層次的金融創新概念不僅把研究的時間限制在60年代以後,而且研究對象也有明確的內涵,因此,大多數關於金融創新理論的研究均採用此概念。
3、微觀層面
微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僅指金融工具的創新。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信用創新型,如用短期信用來實現中期信用。
以及分散投資者獨家承擔貸款風險的票據發行便利等;風險轉移創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經濟機構之間相互轉移金融工具內在風險的各種新工具,如貨幣互換、利率互換等;
增加流動創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變現能力和可轉換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長期貸款的證券化等:股權創造創新型,它包括使債權變為股權的各種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權認購書的債券等。
㈨ 怎樣認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真實內涵麻煩告訴我
但是,當該命題與我國復雜的經濟問題相結合,就會產生種種混淆與誤讀,使人難以把握其核心內涵。而在現實中,許多人也只是把原有的金融發展思路,重新戴上了該命題的帽子。
某種意義上說,該命題本身具有似是而非的地方,如要進一步加以明確,首先就需要澄清兩個基本概念。
一方面,要明白什麼是實體經濟。應該說,這一概念並沒有嚴謹的學術內涵,如果追根溯源,可以看到在古典經濟學中,由於把經濟變數分為名義和實際變數,因此往往把實體經濟歸納為企業和家庭的經濟活動,而貨幣金融活動則作為其反面。當然,次貸危機爆發以來,該概念之所以廣為人知,部分也由於其在美聯儲聲明中的日漸顯現,在美聯儲的表述中,實體經濟涵蓋除了金融和房地產之外的其他經濟部門。無論是基於理論還是政策視角,事實上實體經濟一詞都表達了同樣的含義,即屬於使一國經濟得以持續穩定運行的核心部門,並且與大多數企業的健康運作及居民生活福利密切相關。
另一方面,無論在經濟還是統計意義上,金融與非金融部門,在本質上就是相依相存的,金融部門的利潤很大程度上是與實體部門交易完成的,只是隨著信息技術進步與衍生金融產品的結構化創新,才出現了某些自我游戲式的交易活動。因此,如果強調前者,則需注意避免無意義的重復;如果是後者,則需注意談的不是金融與非金融部門的關聯,而是金融部門內部結構問題。
結合我國國情,我們認為,與發達經濟體不同的是,由於國人住的問題還未從根本上解決,
房地產部門還應納入實體經濟范疇。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背後,實際上隱含了四方面的重要問題。
首先,在微觀層面上,是強調滿足非金融企業和居民的合理金融需求,使多數微觀主體充分享受經濟增長與金融發展的成果。由此來看,衡量金融是否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的關鍵,就是能否為那些最需要金融資源的主體提供了支持。就企業來看,小微企業與解決就業相關、農業企業與農業現代化相關、新技術企業與生產率提高相關,而它們又都是極易面臨金融短缺的主體,因此理應是落實金融服務功能的著力點。就居民來看,與其衣食住行相關的消費和投資行為,都離不開金融支持,但在我國金融體系服務對象里,對其重視程度卻一直弱於企業。
其次,在宏觀層面上,是有利於實體部門規模和結構的完善,換句話說,如果現有實體經濟結構存在缺陷,那麼金融部門不應強化這種矛盾,否則就是金融市場功能出現了問題。從總需求角度看,過高的儲蓄與投資、最終消費中的居民消費不足,都是改變我國結構失衡的重點,因此也應是金融服務的落腳點。從總供給角度看,產業結構的核心矛盾,應該是三次產業內部的低效擴張,而不僅是之間的替代問題,即高端的農業、工業、服務業發展嚴重不足,由此,如果不能認清金融支持的路徑,那麼就只會加重現有經濟矛盾。
再次,就金融部門內部來看,則是避免內部結構失衡和金融創新的失控。一方面,所謂己不正難以正人,如果金融部門內部效率低下、金融機構與市場體系不完善、金融產品與服務嚴重落後,那麼也談不上服務實體經濟、引導經濟優化
,因此,促進金融市場、機構、產品等基本要素的完善,自然是討論的起點。另一方面,判斷金融創新失控與否,無非就是分析這種活動是否距離實體部門的金融需求太遠,或者是否帶來不可控的額外金融風險,以及是否會扭曲微觀主體的行為。就此而言,雖然說我國面臨的仍是金融創新不足,但也必須避免把推動創新成為金融部門追求超額利潤的幌子。
還有,就制度層面來看,應該堅持兩方面基本原則。一是強調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過程中,要避免行政性的干預,實現金融發展與金融監管的分離
。我國金融改革中面臨的誤區之一,就是把改革與風險控制都集中在監管部門,造成內部政策目標沖突。我們說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是要創造良好的金融發展環境,引導金融機構的市場化合理運作,而不是犧牲市場金融原則來達到目標。二是以市場化金融運行為主,政策性金融運行為輔,共同服務於實體經濟目標。正是由於前述原因,在依靠商業金融原則難以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的情況下,就需要運用政策性金融機構或工具,由政府適當分擔金融服務成本。作為市場機制尚未完善的發展中經濟體,我國亟需防止政策性金融改革走向極端。
最後,必須解決好金融部門與實體部門之間的分配問題。從歷史上,影響各國持續穩定的最終因素,還是要歸為分配失衡。之所以有人開始把金融部門與實體部門對立起來,也是這個原因。譬如,所謂銀行高利潤背後,其實也是兩大部門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出現分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