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的交易商
電子交易中心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提供可靠、安全、開放的電子交易系統平台,並對電子交易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維護。電子交易中心應制定章程、交易過程文件和確保過程有效運作、控制的文件。管理、監督交易的進行與履行,採取必要的風險控制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履行。
3.2.1基礎設施
能夠開展電子交易的基礎設施要求如下:
a)滿足電子交易的經營場所及設施;
b)滿足保管和其他物流配套服務要求的指定交貨倉庫;
c)電子交易設施和通訊條件完備,滿足24小時的服務;
d)能保證電子交易過程按本標准要求運作、控制的電子交易系統;
e)有提供配套的物流配送服務的能力;
f)可以實時掌握交貨倉庫的貨物情況;
g)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2.2交易服務
電子交易中心應提供的交易服務如下:
a)制定並實施電子交易業務規則;
b)安排商品上市交易;
c)管理、監督大宗商品電子交易、結算和交貨過程;
d)具有風險防範的措施,並確保措施的實現;
e)監督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合同的履行,並有措施保證履約;
f)對交易商的信用情況進行監控與記錄,並通過公正的信用評價等級系統來提高網上交易信用度,引導規范、守信的交易作風。
3.2.3物流配套服務
電子交易中心應提供的物流配套服務如下:
a)能為交易商提供及時、便利的倉儲服務、代理運輸服務;
b)指定交貨倉庫,並保證交貨倉庫的業務過程可控;
c)與交貨倉庫共同保證交易貨物的真實性,並有相應的措施保證。
3.2.4信息服務
電子交易中心應提供的與電子交易相關的信息服務如下:
a)提供電子交易、結算、交貨過程的資料,並確保資料的完整、安全、可控;
b)及時提供電子交易參與方的可公開信息;
c)有能力提供與交易有關的行業綜合信息、市場行情及分析;
d)對交易資料的可查詢期限不低於合同經濟糾紛的追索期;
e)發布的公共信息可通過互聯網隨時獲取;
f)確保交易商核心信息的安全,相關信息不被不正當的利用;
g)有完善的系統安全、數據備份和故障恢復的手段,確保交易商交易數據的安全、完整、准確;
h)交易商的信息、交易指令及交易過程的敏感信息進行可靠加密;
i)通過可靠有效的技術及管理方面措施,確保交易商身份的正確識別認證,確保交易信息的不可抵賴性。
3.2.5電子交易中心的文件要求
3.2.5.1總則
電子交易中心的電子交易體系文件應包括:
a)電子交易中心章程;
b)電子交易參與方的管理;
c)電子交易各個過程、環節的管理規定;
d)本標准所要求形成的文件的程序;
e)為確保相關交易過程有效策劃、運作和控制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2.5.2電子交易中心章程
電子交易中心章程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a)目的和職能;
b)名稱、地址和營業場所;
c)注冊資本;
d)營業期限;
e)組織機構的設置、職權和議事規則;
f)管理人員的產生、任免及其職責;
g)基本業務規則;
h)財務、內部審計制度;
i)變更、終止的條件、程序及清算辦法;
j)章程修改程序;
k)需要在章程中規定的其他事項。
3.2.5.3交易過程文件
電子交易中心對電子交易過程的管理規定應通過一系列文件載明以下基本內容:
a)電子交易的地點、時間;
b)電子交易的模式;
c)電子交易商品及交貨期限;
d)電子交易的暫停、恢復與取消程序;
e)電子交易程序及其管理制度;
f)電子交易合同及其管理制度;
g)交易異常情況的處理程序;
h)交易商管理辦法;
i)交貨倉庫管理規定;
j)交貨管理制度;
k)交易結算制度;
l)電子交易風險控制制度;
m)交易信息的發布辦法;
n)違規、違約行為及其處理辦法;
o)倉單管理辦法;
p)電子交易的安全保證措施;
q)電子交易信用保證措施;
r)交易糾紛的處理方式;
s)需要在交易業務規則中明確的其他事項。
3.2.6信息披露
電子交易中心應通過互聯網及其他易於獲取的方式發布電子交易參與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名稱、企業概況、服務范圍及能力、聯系方式等,交易商的信用狀況,以及電子交易即時行情,包括:商品品種、交貨時間、交易價格、漲跌、買賣申報數量、成交數量、訂貨量等。 交易商是大宗商品電子交易的買賣方,交易商應遵守電子交易中心的交易規定,接受電子交易中心的監督,配合電子交易中心的工作。
3.3.1選取
交易商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從事與交易商品有關的現貨生產、經營、消費活動的企業法人,具有良好的資信。經電子交易中心批准,取得交易商資格。轉讓或者承繼交易商資格的,應當經電子交易中心批准,並履行相關手續。
3.3.2交易要求
交易商參與電子交易應遵守以下要求:
a)交易商只能代理業內交易,不得代理社會公眾投資;
b)交易商應守法、履約、公平買賣;
c)交易商應保護好自己的交易商帳號和密碼,並對因其帳號在電子交易中心使用所產生的後果全權負責;
d)交易商應遵守電子交易中心的章程、交易業務規則及有關規定;
e)交易商應與結算銀行簽訂相應協議書,在電子交易中心的結算銀行開戶;
f)交易商保證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並承擔相應責任;
g)接受電子交易中心業務管理。電子交易中心行使管理職權時,可以按照電子交易中心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對交易商進行調查,交易商應當配合;
h)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電子交易中心的相應規定。
3.3.3注銷
交易商不再繼續在電子交易中心參與交易,應申請辦理資格注銷手續。未辦理注銷手續的交易商,應對由於其帳號發生的所有行為全權負責。 交貨倉庫由電子交易中心認定,是電子交易商品的存放地,交貨倉庫負責對商品進行保管,對其外在品質進行檢驗。
電子交易中心與交貨倉庫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電子交易中心對交貨倉庫的與電子交易有關的業務進行監督管理。交貨倉庫不能參與有關商品的電子交易活動。
3.4.1選取
交貨倉庫應具備以下條件:
a)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企業法人,並具有良好的資信;
b)倉庫所在地的倉儲主管部門的倉儲經營許可;
c)倉庫基礎設施、管理制度符合電子交易的要求;
d)能提供電子交易所需的配套物流服務、信息服務;
e)承認電子交易中心的交易業務規則、交貨制度等;
f)電子交易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電子交易中心根據調查和評估結果擇優選用倉儲企業,並與之簽訂交貨倉庫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繳納風險抵押金,接受電子交易中心組織的監督檢查。
3.4.2基礎設施
交貨倉庫的基礎設施應滿足的條件如下:
a)堆場、庫房有一定規模,有儲存電子交易中心上市商品的條件、設備完好、齊全、計量符合規定要求;
b)滿足運輸和配送要求的運輸條件;
c)良好的商業信譽,完善的倉儲管理規章制度;
d)嚴格、完善的商品檢化驗制度、商品出入庫制度、庫存商品管理制度等;
e)承認電子交易中心的交易業務規則、交貨制度等;
f)固定資產和注冊資本須達到電子交易中心規定的數額;
g)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
h)滿足保管、物流服務要求的倉儲業務管理信息系統,系統能實時、准確地反映保管物資的動態情況,與電子交易中心實時通訊;
i)電子交易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3.4.3提供的服務
交貨倉庫提供的服務如下:
a)配合電子交易中心提供物流配送服務;
b)按規定保管好庫內的商品,確保商品安全;
c)有代辦交貨商品運輸的能力;
d)貨物檢驗合格入庫後,按規定生成倉單;
e)交貨倉庫應當擔保倉單所代表的交貨商品的數量及外表品質等屬性;
f)配合電子交易中心開展信息發布與查詢;
g)保守與交易有關的商業秘密;
h)按要求實時向電子交易中心傳輸相關數據並提供有關情況;
i)當所存商品的存放時間超出商(質)檢規定的有效期時,交貨倉庫應及時提醒並協助貨主委託國家認可的商(質)檢部門對所存商品進行復檢;
j)當交易雙方對商品的質量發生爭議時,交貨倉庫應當協同交易雙方去國家認可的商(質)檢部門進行復檢;
k)根據交易合同規定的標准,對用於交貨的貨物進行驗收入庫;貨物入庫的檢驗由貨物賣方和交貨倉庫共同進行,檢驗結果須經雙方認可。
3.4.4注銷
交貨倉庫放棄交貨倉庫資格,應向電子交易中心遞交放棄交貨倉庫資格書面申請,並經電子交易中心審核批准。
交貨倉庫放棄或被取消資格的,應辦理以下事項:
a)交貨商品全部出庫、經電子交易中心核准注銷倉單;
b)結清與電子交易中心的債權債務;
c)按電子交易中心標准清退風險抵押金。
交貨倉庫資格的確認、放棄或取消,電子交易中心應及時通告交易商及其他交貨倉庫。 結算銀行由電子交易中心統一認定,其主要功能是協助電子交易中心結算、劃撥資金。
電子交易中心應在各結算銀行開設一個專用結算帳戶,用於存放交易商的貨款及相關款項。
3.5.1選取
為電子交易提供服務的結算銀行應具備以下條件:
a)全國性的商業銀行,在全國各主要城市設有分支機構和營業網點;
b)安全、快速的異地資金劃撥手段;
c)電子交易中心認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符合以上條件,結算銀行與電子交易中心應簽訂相應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規范相關業務手續。
3.5.2提供的服務
結算銀行提供的服務如下:
a)開設電子交易中心專用結算帳戶和交易商專用資金帳戶;
b)向電子交易中心和交易商吸收存款、發放貸款;
c)了解並反映交易商在電子交易中心的資信情況;
d)根據電子交易中心提供的票據優先劃轉交易商的資金;
e)在電子交易中心出現重大風險時,應協助電子交易中心化解風險;
f)保守電子交易中心和交易商的商業秘密。
3.5.3注銷
結算銀行資格的確認、放棄或取消,電子交易中心應及時通告交易商。結算銀行申請放棄結算銀行資格,應提前向電子交易中心遞交結算銀行資格注銷的書面說明。
⑵ 最近有面試金融行業,想問去從事大宗商品投資服務的金融機構的營銷工作怎麼樣,前景如何,求解!!!!!
這個看你做的怎麼樣,做的好的話月薪可以上萬
⑶ 深圳邁科大宗商品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深圳邁科大宗商品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01月22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內接受金融容機構委託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服務等。
法定代表人:何晨
成立時間:2014-01-22
注冊資本:125633.35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30110873739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
⑷ 大宗商品指的哪些有啥金融上的特點
我推介青島中創鑫策商品經營有限企業,也屬於大宗商品交易的金融機構和棴務務平坮,是齊魯商品交易中心旗下會員單位,無論是規模還是正規程度以及安全性上有有很大的保障。
⑸ 什麼是大宗商品金融化
一般來說,國際大宗商品金融化需要具備特定的條件。比如商品價格需要波動,只有價格波動較大,有意迴避價格風險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遠期價格先把價格確定下來。如果商品價格基本不變,經營者就沒有必要利用期貨交易,來迴避價格風險或鎖定成本。
大宗商品市場還需要供求雙方參與者眾多,供需量大的商品在大范圍進行充分競爭,形成權威價格。大宗商品還應該保持質量穩定,便於進行分級和標准化,易於儲存和運輸。
資金流動性對商品價格指數的貢獻率超過20%,實際產業需求的貢獻率約為10%,美元匯率變動的貢獻率約為5%,金融屬性對大宗商品的價格上漲貢獻率遠大於商品屬性,是國際大宗商品金融化的重要推手。
同時,國際大宗商品市場金融化呈現新的特點:
其一,大宗商品市場與其他金融市場的聯動性更為明顯。
其二,雖然價格因素日益增多,但國際大宗商品與美元匯率有脫鉤趨勢,國際油價和黃金價的波動幅度遠遠超過了美元指數。
其三,大宗商品的價格差異化加劇。
⑹ 做大宗商品行業銀行有哪些
大宗商品行業趨勢研究報告是通過對影響大宗商品行業市場運行的諸多因素所進行的調查分析,掌握大宗商品行業市場運行規律,從而對大宗商品行業的未來的發展趨勢特點、市場容量、競爭趨勢、細分下游市場需求趨勢等進行預測。
大宗商品行業趨勢研究報告主要分析要點包括:
1)大宗商品行業發展趨勢特點分析。通過對大宗商品行業發展影響因素分析,總結出未來大宗商品行業總體運行趨勢特點;
2)預測大宗商品行業生產發展及其變化趨勢。對生產發展及其變化趨勢的預測,這是對市場中商品供給量及其變化趨勢的預測;
3)預測大宗商品行業市場容量及變化。綜合分析預測期內大宗商品行業生產技術、產品結構的調整,預測大宗商品行業的需求結構、數量及其變化趨勢。4)預測大宗商品行業市場價格的變化。企業生產中投入品的價格和產品的銷售價格直接關繫到企業盈利水平。在商品價格的預測中,要充分研究勞動生產率、生產成本、利潤的變化,市場供求關系的發展趨勢,貨幣價值和貨幣流通量變化以及國家經濟政策對商品價格的影響。
大宗商品行業趨勢研究報告主要依據了國家統計局、國家海關總署、國家發改委、國家商務部、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行業協會、國內外相關刊物雜志等的基礎信息,結合大宗商品行業歷年供需關系變化規律,對大宗商品行業內的企業群體進行了深入的調查與研究,對大宗商品行業環境、大宗商品市場供需、大宗商品行業經濟運行、大宗商品市場格局、大宗商品生產企業等的詳盡分析。在對以上分析的基礎上,對大宗商品行業未來發展趨勢和市場前景進行科學、嚴謹的分析與預測
⑺ 歐美國家對大宗商品市場的監管體系是什麼樣的由哪些政府部門負責呢
大宗商品是通過商品交易所進行電子交易,主要是由通過期貨和期權。可以參照我國期貨市場的監管體系。中國主要的政府部門:交易所(如我國的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證監會。歐美的話是由證券交易委員會進行監管。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根據1934年根據證券交易法令而成立,是直屬美國聯邦的獨立准司法機構,負責美國的證券監督和管理工作,是美國證券行業的最高機構。
⑻ 中國最具潛力的大宗商品投資服務的金融機構是哪一家
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
⑼ 金融市場上所說的「大宗商品」指的是什麼
大宗商品是指:可進入流通領域,但非零售環節,具有商品屬性用於工農業生產與消費使用的大批量買賣的物質商品。
在金融投資市場,大宗商品指同質化、可交易、被廣泛作為工業基礎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屬、農產品、鐵礦石、煤炭等。
大宗商品包括3個類別,即能源商品、基礎原材料和大宗農產品。
大宗商品可以設計為期貨、期權作為金融工具來交易,可以更好實現價格發現和規避價格風險。由於大宗商品多是工業基礎,處於最上游,因此反映其供需狀況的期貨及現貨價格變動會直接影響到整個經濟體系。例如,銅價上漲將提高電子、建築和電力行業的生產成本,石油價格上漲則會導致化工產品價格上漲並帶動其他能源如煤炭和替代能源的價格和供給提升。投資者,尤其是投資相關行業的投資者應當密切關注大宗商品的供求和價格變動。
⑽ 大宗商品市場屬於什麼行業
大宗商品市場,是指進行大宗商品交易的場所。大宗商品是指可進入流通領域,但非零售環節,具有商品屬性用於工農業生產與消費使用的大批量買賣的物質商品。在金融投資市場,大宗商品指同質化、可交易、被廣泛作為工業基礎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屬、農產品、鐵礦石、煤炭等。大宗商品包括3個類別,即能源商品、基礎原材料和大宗農產品。因此對應的有相關的大宗商品交易場所,即各類大宗商品市場,又叫商品交易所。著名的如紐約商品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等。
大宗商品有現貨交易,也可以設計為期貨、期權作為金融工具來交易,可以更好實現價格發現和規避價格風險。由於大宗商品多是工業基礎,處於最上游,因此反映其供需狀況的期貨及現貨價格變動會直接影響到整個經濟體系。例如,銅價上漲將提高電子、建築和電力行業的生產成本,石油價格上漲則會導致化工產品價格上漲並帶動其他能源如煤炭和替代能源的價格和供給提升。投資者,尤其是投資相關行業的投資者應當密切關注大宗商品的供求和價格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