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做好防汛准備的通知
各縣(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有關部門:
目前我市已臨近汛期,各地必須高度重視,立足於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把防汛工作作為一件大事、要事抓緊抓好。為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安全度汛,現就有關准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增強危機感和責任感,扎實做好防汛思想動員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大力宣傳防汛抗災的重要意義,認真總結歷年防汛搶險的經驗教訓和先進事跡,使廣大幹部群眾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僥幸心理,堅定信心,增強抗洪減災意識,樹立團結協作、顧全大局的思想;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命令聽指揮。同時加強法制宣傳,張貼印發有關防汛工作的法規、辦法,使人民群眾家喻戶曉,防止和抵制一切有礙防汛搶險行為的發生。
二、及時建立和完善各級防汛組織機構。由於防汛搶險工作具有時間緊、任務急、技術性強、參與人員多、涉及部門廣等特點,歷年的經驗教訓證明,要取得防汛搶險工作的勝利,及時發現險情、處理方法正確、人力物力跟上是前提。為此,必須有健全的防汛組織機構,包括防汛領導機構和防汛搶險隊伍,並做好相關培訓工作。去年市縣鄉三級換屆,一些缺乏抗洪搶險經驗的新同志走上了防汛工作領導崗位,自治區已於今年3月初舉辦了縣級以上指揮長培訓班,我市也計劃於近期舉辦鄉鎮一級指揮長培訓班,全面提高領導防汛指揮決策能力和水平。各級防汛指揮部要結合實際,落實防汛搶險隊伍,加強搶險技術培訓,做到未雨綢繆,確保防汛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切實做好防洪工程安全檢查,落實度汛措施。防洪工程是防汛搶險的重要基礎。汛前,各地、有關部門要按照防洪工程管理單位自查、主管部門或業主核查、防汛抗旱指揮部抽查的原則,分級逐庫完成防汛檢查工作,重點檢查病險水庫,切實做到責任、隊伍、預案、物料和報警五落實。檢查要全面細致,不留死角,除了大壩和泄洪設施外,還要把防汛通信、水雨情測報、防洪調度系統、大壩安全觀測系統、防汛搶險道路等列入檢查項目,確保這些設施或系統的正常運行。對於發現的問題要集中力量限期整改並備案留查,汛前不能解決的,一定要調整水庫汛期調度運用計劃,落實防洪搶險應急預案。河道管理部門要加強河岸沿線的管理,清除河道阻水障礙,對城區容易發生內澇的地方做好排水、轉移保安措施。
四、加強領導,落實安全責任,強化監督追究。各地、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責任制。各級政府一把手要對所管轄地區的防洪安全負總責。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細化各級政府、主管部門或業主、管理單位的具體責任,層層簽訂責任書,並將責任人名單和職責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和檢查。對於租賃、承包的小型水庫,一定要落實鄉、村長負責制。要建立防汛責任制分級監督機制,通過檢查、督導、績效考核等方式,督促防汛責任人、責任單位切實履行職責,客觀評估責任落實情況,及時糾正發現的問題。要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制度,對安全狀況長期得不到改善的防洪工程,要追究其相關防汛責任人的責任;因工作失誤造成垮壩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要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認真修訂和完善各類防汛搶險應急預案。各地、有關部門要在認真總結歷年抗洪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結合防洪工程現狀和當地、部門實際,從預案的完整性、應用的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等方面對預案進行重新修訂、完善,力求做到詳細、具體、准確、科學,重點是做好「主要應急措施」的編制工作,落實保壩搶險和下游群眾疏散轉移措施,如預警措施、物資儲備、搶險隊伍、撤退線路及人員安置等要詳細、具體。特別是要細化應對超標准洪水、重大險情、垮壩的措施,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六、做好防汛物資儲備。防汛物資是防汛搶險的重要基礎,汛前必須籌備完畢。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防汛物資儲備工作,將其作為防汛責任制的主要內容,狠抓落實。要制訂本級防汛物資儲備計劃,落實儲備經費,按照要求足額儲備。要做好防汛物資儲備的管理,加強對入庫、出庫防汛物資的質檢驗收,凡性能質量達不到標準的決不能驗收入庫和投放使用。要指定設施條件好的固定倉庫存放,確定專人保管維護,汛期對儲備的防汛物資進行認真檢查,24小時有人值班,做好隨時發放調運的各項准備。確保防汛物資能在第一時間調撥一線,滿足搶險需要,做到「備得足、調得出、用得上」。
七、制定度汛計劃,科學調度洪水。各地、有關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和完善水庫汛期調度運用計劃,報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機構審批備案。汛期要嚴格執行經批準的調度運用計劃,不得擅自在汛限水位以上蓄水;病險嚴重的水庫,要堅決果斷採取降低水位或空庫運行等措施,力保安全度汛。特別要加強對中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的監督和指導,堅決杜絕違規操作行為。要充分利用水庫雨水情測報、防洪調度、大壩安全觀測等科技手段,綜合權衡效益、損失和風險,制定科學合理的調度方案,果斷決策,科學調控洪水,充分發揮水庫綜合效益。
八、抓好在建工程,確保安全度汛。要加強在建工程和正在除險加固水庫的安全管理,嚴格履行工程項目審批和建設程序,並加大對「四無」水電工程的清查管理力度,從源頭上防止在建工程度汛安全事故的發生。要認真制定在建工程施工度汛方案和應急搶險方案,報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機構審批,並主動接受其監管。各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嚴防在建工程度汛工作發生政府缺位管理的現象。施工單位和工程管理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標准和施工進度,認真落實各項度汛措施,尤其要重視施工圍堰的防洪安全工作。要堅決制止為了搶工期、趕進度而冒險施工的現象。要加強施工期間水雨情和工情的監測,及時報告險情和重要水雨情、工情,盡早做好防洪搶險准備工作。完成除險加固任務的水庫要認真做好竣工驗收、蓄水試運行和防汛交接等工作。
九、完善規章制度,加強防汛管理。各級防汛部門和水庫(堤防)管理單位要防患於未然,完善管理規章制度,為防汛應急管理提供支撐和保障。要建立和完善值班制度,確保汛期24小時有領導帶班、有技術人員值班。要建立和完善水庫巡查制度,遭遇較大暴雨、洪水、台風時,要晝夜在崗,增加巡查次數,發現隱患或險情及時報告並做好應急處置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水庫通信和預警預報制度,確保水庫信息傳遞及時、准確、暢通,發生險情能及時通知下游群眾做好避險准備。要建立和完善水庫工程設施維護和管理制度,確保汛期水庫各項設施正常運行,認真做好水庫雨水情和大壩安全監測等記錄。
十、各有關縣區、市直屬中型水庫管理單位於3月23日前將修訂的大型、中型水庫汛期控制運用計劃報市防汛辦,以便審批後下達或上報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和審批;於3月25日前將水庫和堤防等有關防洪應急預案報市防汛辦備案。
❷ 《防汛應急預案》應包括哪些內容
您好!以濰坊市防汛應急預案 為例,敘述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辦法》,為了使各級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在我市發生洪澇災害、致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時,能夠及時有效和有序地做好搶險救災工作,特製定濰坊市防汛應急預案。
一、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發生重大洪澇災害或在鄰區發生重大洪澇災害對我市造成危害時所進行的防汛應急活動。
二、防汛工作方針、原則、制度。防汛工作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遵循下級服從上級、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和團結協作的原則;防汛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和有關部門崗位責任制。實行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三、洪澇災害發生後,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作出如下反應:
(一)立即向省防汛指揮部和市防汛指揮部的指揮、有關副指揮匯報洪澇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發展的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二)盡快提出洪澇災害發生地的群眾撤離的時間、范圍、路線,並密切監視洪澇災情的發展趨勢,經防汛指揮部批准,不定時地發布洪水預報、警報、緊急警報和汛情公報;
(三)盡快將洪水災情通報市防汛指揮部各有關成員單位,各單位應按規定的職責,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准備;
(四)開啟一切傳輸、遙控遙測設備,千方百計保持與險情、災情發生地和各級防汛指揮部、市政府辦公室、各部門、各單位的通訊聯系暢通,及時下達有關人力、物力及洪水調度命令;
(五)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搶險,進一步搜集更為詳細的險情、災情情況,及時向省防汛指揮部和市政府報告險情、災情情況。
四、洪澇災害發生後,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及有關單位應立即按照既定的崗位職責,實施搶險救災工作,盡早溝通通訊聯絡,保證與市政府和防汛指揮部的聯絡暢通。受災情況和救災進展情況要及時上報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
五、洪澇災害發生後,市政府主要領導立即主持召開緊急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並成立搶險救災指揮部,負責部署、協調、監督和檢查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及有關單位的救災工作;通報情況,調派部隊搶險救災;協調跨縣市區的救災工作,解決救災工作中的有關問題。指揮部下設機構及職責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由市政府秘書長牽頭,組織市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市政府秘書長任組長,有關部門的主要領導任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地點設在市政府辦公室,其主要任務是:向指揮部提出工作方案;檢查指揮部各項決策的落實情況;全面了解綜合災情及救災情況;負責向省政府報告水情和災情;起草文稿;負責宣傳報道的統一組織管理;協調解決部門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及通信聯絡工作。
(二)汛情及洪水調度組:由市水利局牽頭,組織市氣象局、濰坊水文局、市市政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引黃濟青濰坊分局等單位參加。市水利局局長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地點設在市水利局,其主要任務是:負責發布洪水預報、警報、緊急警報、汛情公報和氣象預報;負責進行大中型水庫、河道、蓄滯洪區的洪水調度,採取蓄洪、分洪、滯洪措施;負責組織大中型水庫、河道工程搶險的有關具體工作。
(三)災情調查組:由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牽頭,組織市水利局、房產管理局、統計局、民政局、農業局、海洋與漁業局、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濰坊分公司等單位參加。市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地點設在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其主要任務是:負責對災情進行快速調查、評估、統計上報和理賠工作。
(四)城區工程搶險組:由市市政管理局牽頭,組織市建設局、經濟貿易委員會、交通局、電業局、郵電局、公用事業集團等單位參加。市市政管理局局長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地點設在市政管理局,主要任務是負責對城市設施、交通、供電、供氣、通信、給排水等重點工程設施進行緊急搶修。
(五)物資調運組:由市經濟貿易委員會牽頭,組織市交通局、供銷社、石油公司、青島鐵路分局濰坊工務段、濰坊交運總公司、濰坊港務局、濰坊航管局等單位參加。市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地點設在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其主要任務是:負責搶險救災物資的采購、調撥和運輸工作;管理援助物資儲運和分配。
(六)災民生活安置組:由市民政局牽頭,組織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糧食局、供銷社、農業局、紅十字會等單位參加。市民政局局長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地點設在市民政局,其主要任務是:發布災情消息;接受來自國內外的救災物資;轉移安置受災群眾,解決吃、穿、住問題;協助做好搶險、醫治轉移傷病員及人、畜屍體處理事宜。
(七)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組織濰坊警備區、武警支隊等單位參加。市公安局局長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地點設在市公安局,其主要任務是: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交通安全管理;發布臨時治安和交通管制通告;保衛黨政領導機關等要害部門和重要器材物資;嚴厲打擊各種擾亂社會治安秩序、趁災打劫等不法分子。
(八)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牽頭,組織駐濰部隊後勤部、防疫站、醫葯總公司及各醫院等單位參加。市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地點設在市衛生局,其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防疫機構人員進入災區;設立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醫治傷員;做好災區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組織轉運傷員;采購、儲運、調配葯品等。
(九)財務組:由市財政局牽頭,組織市金融保險系統和市民政局等有關單位參加。市財政局局長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地點設在市財政局,其主要任務是:籌集和解決抗洪救災經費;統一管理上級和外援救災經費,負責向上級申請救災經費;統一安排解決搶險救災指揮部及所屬辦事機構的辦公經費。
(十)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組織市廣播電視局、濰坊日報社及駐濰新聞機構參加。市委宣傳部負責同志任組長,其他單位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或成員。辦公地點設在市委宣傳部,其主要任務是:負責向社會報道雨情、水情、工情和災情;宣傳報道抗洪救災中的先進事跡等。
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都要建立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和辦事機構,負責組織指揮本系統、本地區的搶險救災工作。
六、在搶險救災中應採取的緊急措施和遵循的原則:
(一)洪澇災害一旦發生,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有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既定的部門崗位職責立即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市搶險救災指揮部及所屬組織的各成員,要立即到崗到位按照各自的預案開展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全力以赴,協同合作,奮力搶險救災。
(二)洪澇災害發生後,首要任務是搶救受災群眾,保護國家財產和重要器材物資,就地就近組織自救互救。
(三)洪澇災害發生後,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繼續履行防汛調度指揮職責,為避免災情的進一步擴大和引發新的洪澇災害,在組織水利工程搶險的同時,繼續做好洪水調度,採取一切蓄洪、滯洪、分洪措施,調蓄錯鋒,必要時應犧牲局部,保全整體,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
(四)為確保搶險救災工作指揮無誤,從村、鎮(鄉、街辦)、縣市區到市都要建立逐級上報制度。報告的主要內容是:受災范圍、人員傷亡、房屋倒塌以及水利工程、鐵路、公路、橋梁、電力、通信等設施毀壞情況等。在通訊聯系中斷或遇到障礙時,要派人直接報告。
七、緊急搶險救災基本結束後,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有關單位都要抓緊組織恢復生產和群眾的日常生活,要爭取國家和上級對口部門及非災區的經濟、物資援助;要迅速恢復供水、供電、供氣、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等生活、生產設施;要迅速安排好災民的基本生活用品供應,保證災民生活安定;要組織災區開展生產自救,彌補災害損失;要繼續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學校恢復上課;機關正常工作。
八、對在搶險救災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未按要求參加搶險救災,造成損失的,由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❸ 如何做好防汛工作
一是強化防汛抗旱工程體系建設。重點加強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力度、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步伐,同時切實加強沿海地區防颱風能力建設和重點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盡快提高中小河流防洪標准,抓緊實施《全國山洪災害防治規劃》。大力促進抗旱應急水源建設,盡早建設一批規模合理、標准適度的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地規劃建設不同類型的抗旱應急備用水源及工程系統,逐步使城鎮和農村居民點的飲用水由單一水源變成多水源;使現有的水利工程在乾旱期具有抗旱應急功能,全面提高抗旱應急供水能力。
二是強化防汛抗旱預警預報和指揮調度能力建設。重點加強對中短期天氣和水雨情的預測預報,特別要提升對極端災害性天氣事件和小尺度、局部性災害監測預報的能力。在旱災易發地區和因旱人畜飲水困難地區,建設旱情監測站網,實現旱情實時監測、分析預測評估、提出旱情預警,為科學防災和減災提供決策依據。結合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建設,加強技術研究和科技攻關,提高防汛抗旱科技成果和高新技術的應用水平,完善和優化大江大河洪水預報調度和旱情預報評估的方案和模型,深入研究台風致災規律,構建科學、高效、先進、實用的防汛抗旱指揮調度平台和體系。
三是強化防汛抗旱應急管理和社會保障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責任制和各類防汛抗旱預案,健全防汛抗旱應急響應機制,形成管理規范、協調有序、權責明確、步調一致的聯動機制。積極推進基層防汛抗旱組織建設,在洪澇、台風、乾旱災害多發區,將防汛抗旱組織延伸到鄉村。積極扶持防汛搶險隊伍和抗旱服務組織建設,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制度,積極推動水旱災害保險,完善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機制,進一步完善以公共財政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投資體制,積極爭取增加各級防汛抗旱經費投入。
❹ 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減災規劃(1998~2010年)》、國務院有關部門「三定」規定及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凡在我國發生的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於本預案。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二、啟動條件
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一)某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0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10萬人以上;
(3)因災倒塌房屋1萬間以上。
(二)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人員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群眾10萬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嚴重損壞1萬間以上。
(三)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四)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上述標准可酌情降低。
(五)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國家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減災委」)為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國家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劃,協調開展重大減災活動,指導地方開展減災工作,推進減災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全國抗災救災工作。
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設在民政部。減災委各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分工承擔相應任務。
四、應急准備
(一)資金准備
民政部組織協調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根據國家發展計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規定,安排中央救災資金預算,並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以地方為主的原則,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力度。
1.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都應安排救災資金預算。
2.中央財政每年根據上年度實際支出安排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資金,專項用於幫助解決嚴重受災地區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
3.中央和地方政府應根據財力增長、物價變動、居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災資金補助標准,建立救災資金自然增長機制。
4.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於災民生活救助。
(二)物資准備
整合各部門現有救災儲備物資和儲備庫規劃,分級、分類管理儲備救災物資和儲備庫。
1.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在完善天津、沈陽、哈爾濱、合肥、武漢、長沙、鄭州、南寧、成都、西安等10個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基礎上,根據需要,科學選址,進一步建立健全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災害多發地、縣建立健全物資儲備庫、點。各級儲備庫應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2.每年年初購置救災帳篷、衣被、凈水設備(葯品)等救災物資。
3.建立救助物資生產廠家名錄,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災情發生時,可調用鄰省救災儲備物資。
5.建立健全救災物資緊急調撥和運輸制度。
6.建立健全救災物資應急采購和調撥制度。
(三)通信和信息准備
通信運營部門應依法保障災害信息的暢通。自然災害救助信息網路應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合理組建災害信息專用通信網路,確保信息暢通。
1.加強中央級災害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指導地方建設並管理覆蓋省、地、縣三級的救災通信網路,確保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及時准確掌握重大自然災害信息。
2.以國家減災中心為依託,建立部門間災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務,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3.充分發揮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氣象衛星、海洋衛星、資源衛星等對地監測系統的作用,建立基於遙感和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的災害監測、預警、評估以及災害應急輔助決策系統。
(四)救災裝備准備
1.中央各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2.民政部、省級民政部門及災害頻發市、縣民政局應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五)人力資源准備
1.完善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專家隊伍。組織民政、衛生、水利、氣象、地震、海洋、國土資源等各方面專家,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願者隊伍,並充分發揮其作用。
(六)社會動員准備
1.建立和完善社會捐助的動員機制、運行機制、監督管理機制,規范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
2.完善救災捐贈工作應急方案,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3.在已有2.1萬個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基礎上,繼續在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小城市建立社會捐助接收站、點,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網路。
4.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5.健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8省(直轄市)和深圳、青島、大連、寧波4市對內蒙古、江西、廣西、四川、雲南、貴州、陝西、甘肅、寧夏和新疆10省(自治區)的對口支援機制。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1.開展社區減災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人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2.每年至少組織2次省級災害管理人員的培訓。每兩年至少組織1次地級災害管理人員的集中培訓。省或地市級民政部門每年至少組織1次縣級及鄉鎮民政助理員的業務培訓。不定期開展對政府分管領導、各類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願者組織的培訓。
3.每年在災害多發地區,根據災害發生特點,組織1~2次演習,檢驗並提高應急准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五、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一)災害預警預報
1.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資料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國家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做好應急准備或採取應急措施。
(二)災害信息共享
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三)災情信息管理
1.災情信息報告內容
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採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2.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縣級民政部門對於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地(市)級民政部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於災害發生後2小時。對造成死亡(含失蹤)10人以上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應同時上報省級民政部門和民政部。地(市)級民政部門在接到縣級報告後,在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災情數據的工作,向省級民政部門報告。省級民政部門在接到地(市)級報告後,應在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災情數據的工作,向民政部報告。民政部接到重、特大災情報告後,在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省、地(市)、縣三級民政部門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縣級民政部門每天9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地(市)級民政部門上報,地(市)級民政部門每天10時之前向省級民政部門上報,省級民政部門每天12時之前向民政部報告情況。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
(3)災情核報。縣級民政部門在災情穩定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地(市)級民政部門報告。地(市)級民政部門在接到縣級報告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將全地(市)匯總數據(含分縣災情數據)向省級民政部門報告。省級民政部門在接到地(市)級的報告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將全省匯總數據(含分市、分縣數據)向民政部報告。
3.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各級民政部門協調農業、水利、國土資源、地震、氣象、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民政、地震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六、應急響應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災害救助工作以地方政府為主。災害發生後,鄉級、縣級、地級、省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害監測、災情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根據突發性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國家設定四個響應等級。
(一)Ⅰ級響應
1.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特別重大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准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2.啟動程序
減災委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向國務院提出啟動一級響應的建議,由國務院決定進入Ⅰ級響應。
3.應急響應
由減災委主任統一領導、組織抗災救災工作。民政部接到災害發生信息後,2小時內向國務院和減災委主任報告,之後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災害發生後24小時內商財政部下撥中央救災應急資金,協調鐵路、交通、民航等部門緊急調運救災物資;組織開展全國性救災捐贈活動,統一接收、管理、分配國際救災捐贈款物;協調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抗災救災的指示。
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減災委主任決定終止一級響應。
(二)Ⅱ級響應
1.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重大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准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2.啟動程序
減災委秘書長(民政部副部長)在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向減災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長)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減災委副主任決定進入Ⅱ級響應。
3.響應措施
由減災委副主任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民政部成立救災應急指揮部,實行聯合辦公,組成緊急救援(綜合)組、災害信息組、救災捐贈組、宣傳報道組和後勤保障組等抗災救災工作小組,統一組織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災情發生後24小時內,派出抗災救災聯合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了解災區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緊急調撥救災款物。
及時掌握災情和編報救災工作動態信息,並在民政部網站發布。向社會發布接受救災捐贈的公告,組織開展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全國性救災捐贈活動。
經國務院批准,向國際社會發出救災援助呼籲。
公布接受捐贈單位和賬號,設立救災捐贈熱線電話,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救災捐贈;每日向社會公布災情和災區需求情況;及時下撥捐贈款物,對全國救災捐贈款物進行調劑;定期對救災捐贈的接收和使用情況向社會公告。
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減災委副主任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三)Ⅲ級響應
1.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較大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老、少、邊、窮」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准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2.啟動程序
減災委辦公室在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向減災委秘書長(民政部副部長)提出啟動Ⅲ級響應的建議,由減災委秘書長決定進入Ⅲ級響應。
3.響應措施
由減災委員會秘書長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災害信息;組織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抗災救災支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聽取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情況匯報;協調有關部門向災區派出聯合工作組。
災情發生後24小時內,派出由民政部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了解災區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災害損失較大時,災情發生後48小時內,協調有關部門組成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組赴災區,及時調撥救災款物。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並在民政部網站發布。
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減災委秘書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報告減災委副主任。
(四)Ⅳ級響應
1.災害損失情況
(1)某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水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風暴潮、海嘯,森林草原火災和生物災害等一般自然災害。
(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3)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老、少、邊、窮」地區等特殊情況,啟動標准可酌情降低。
(4)國務院決定的其他事項。
2.啟動程序
減災委辦公室在接到災情報告後第一時間決定進入Ⅳ級響應。
3.響應措施
由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主任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系,溝通災害信息;商有關部門落實對災區的抗災救災支持;視情況向災區派出工作組。
災情發生後24小時內,派出民政部工作組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核查災情,了解救災工作情況,了解災區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災區需求,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調撥救災款物。
掌握災情動態信息,並在民政部網站發布。
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後,由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主任決定終止Ⅳ級響應,報告減災委秘書長。
(五)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准確的原則。要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並根據災情發展情況做好後續信息發布工作。
2.信息發布的內容主要包括:受災的基本情況、抗災救災的動態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說明的問題。
七、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
(一)災後救助
1.縣級民政部門每年調查冬令(春荒)災民生活困難情況,建立需政府救濟人口台賬。
2.民政部會同省級民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赴災區開展災民生活困難狀況評估,核實情況。
3.制定冬令(春荒)救濟工作方案。
4.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向國務院要求撥款的請示,結合災情評估情況,會同財政部下撥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專項用於幫助解決冬春災民吃飯、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難。
5.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縣級民政部門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和救濟金。
6.向社會通報各地救災款下撥進度,確保冬令救濟資金在春節前發放到戶。
7.對有償還能力但暫時無錢購糧的缺糧群眾,實施開倉借糧。
8.通過開展社會捐助、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問題。
9.發展改革、財政、農業等部門落實好以工代賑政策、災歉減免,糧食部門確保糧食供應。
(二)恢復重建
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災民倒房重建應由縣(市、區)負責組織實施,採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應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房屋規劃和設計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規劃,充分考慮災害因素。
1.組織核查災情。災情穩定後,縣級民政部門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塌房屋台賬。省級民政部門在災情穩定後10日內將全省因災倒塌房屋等災害損失情況報民政部。
2.開展災情評估。重大災害發生後,民政部會同省級民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赴災區開展災情評估,全面核查災情。
3.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根據全國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恢復重建方針、目標、政策、重建進度、資金支持、優惠政策和檢查落實等工作方案。
4.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向國務院要求撥款的請示,結合災情評估情況,民政部會同財政部下撥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專項用於各地災民倒房恢復重建。
5.定期向社會通報各地救災資金下撥進度和恢復重建進度。
6.向災區派出督查組,檢查、督導恢復重建工作。
7.商有關部門制定優惠政策,簡化手續,減免稅費,平抑物價。
8.衛生部門做好災後疾病預防和疫情監測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深入災區,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宣傳衛生防病知識,指導群眾搞好環境衛生,實施飲水和食品衛生監督,實現大災之後無大疫。
9.發展改革、教育、財政、建設、交通、水利、農業、衛生、廣播電視等部門,以及電力、通信等企業,金融機構做好救災資金(物資)安排,並組織做好災區學校、衛生院等公益設施及水利、電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
八、附則
(一)名詞術語解釋
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乾旱災害,台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
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
災情預警:指根據氣象、水文、海洋、地震、國土等部門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人口、自然和社會經濟背景資料庫,對災害可能影響的地區和人口數量等損失情況做出分析、評估和預警。
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為滿足我國環境與災害監測的需要,2003年2月,國務院正式批准「環境與災害監測預報小衛星星座」的立項。根據國家計劃,小衛星星座系統擬採用分步實施戰略:「十五」期間,採用「2+1」方案,即發射兩顆光學小衛星和一顆合成孔徑雷達小衛星,初步實現對災害和環境進行監測的能力;「十一五」期間,實施「4+4」方案,即發射四顆光學小衛星和四顆合成孔徑雷達小衛星組成的星座,實現對我國及周邊國家、地區災害和環境的動態監測。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國際溝通與協作
按照國家外事紀律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國際間的自然災害救助交流,借鑒發達國家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經驗,進一步做好我國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
(三)獎勵與責任
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人事部和民政部聯合表彰;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後,減災委辦公室、全國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應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並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後報國務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根據本預案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五)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❺ 相關機構需要如何做好防汛救災任務
❻ 抗旱減災工作實施方案怎麼寫
同志們:
在即將進入主汛期的關鍵時刻,縣委、縣政府召開全縣防汛抗旱工作會議,主要是通報情況,分析形勢,研究措施,明確責任,部署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縣委黃書記還要將作重要講話,希望大家認真領會,進一步統一思想,抓緊做好各項准備工作,確保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取得全面勝利。下面,我先講幾點意見。
一、認清形勢,統一思想
市委、市政府對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十分重視。4月26日,市四大家領導到我縣檢查防汛工作;5月19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暨水庫整險現場會在蘄春召開。當前,已進入汛期,由於近五年來,我縣沒有出現大的洪澇災害,不少地方存在麻痹思想,從今年的防汛形勢和我縣的特殊縣情看,這是非常危險的,必須認清形勢,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
(一)從氣象預測趨勢看,今年防汛抗旱形勢嚴峻
據國家有關部門預測,今夏我國可能出現南北兩條多雨帶,其中我省處於長江以南降雨帶,長江中下游部分地區很可能發生洪澇災害。
去冬以來,一些異常氣候也要引起我們的高度警惕。在連續18個暖冬之後,我縣出現冷冬,今年2月上中旬,又出現了一段低溫雨雪天氣;進入春季,又出現倒春寒;元月份長江水位為歷年同期最高值,武漢關水位同比高出1.18米,種種跡象表明,今年發生水旱災害的機率很大。對此,各地各部門必須做好無災當有災、小災當大災的思想和工作準備。
(二)從特殊縣情和防洪工程能力看,仍然面臨著巨大的防洪壓力
我縣處於江淮暴雨中心,受季風強弱變換的影響極大,梅雨季節長,降雨在時空分布上極為不均,汛期極易發生大范圍、高強度、長時間的暴雨。雖然我縣長江干堤加固,壠坪、永安水庫的除險加固已基本完工,平垸行洪、民圩整治、水庫整險以及東西港和三大乾渠清挖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增強了防汛抗旱的能力,但還沒有從根本上消除洪水威脅,防洪保安仍然面臨著四個方面的壓力。
一是超額洪水的壓力。汛期我縣長江江段洪水常常受到川水、漢水、洞庭湖水的強壓和鄱陽湖水的頂托,導致長江水位居高不下。二是防洪標准低的壓力。我縣西隔堤尚未實施整治,堤基差,標准低,湖區圩堤還需加固整治,保護圈尚未形成,一旦出現較大洪水,全縣大部分人口和耕地、交通干線的安全將受到洪水嚴重威脅。三是江河崩岸的壓力。黃廣大堤費灣段崩岸,是今年安全度汛的一大隱患。四是水庫閘站隱患的壓力。壠坪、永安水庫新建的工程未經高水位運行,古角水庫大壩白蟻危害仍然嚴重,大壩迎水坡、背水坡、壩區白蟻防治不徹底,還須根治。蔡田水庫是仍屬病險水庫,17座小(二)型水庫,普遍存在啟閉設備老化、損壞現象;湖區主要排水港道,部分地段仍存在淤塞嚴重,泄洪能力差;三大乾渠清淤還不夠徹底;一些山河民堤堤身單薄;前天西隔堤嚴家閘南側臨湖面擋土牆發生倒塌險情,雖然經過緊急搶險基本穩定,但可以看出一些重要險閘、險段仍存在重大隱患,所以我們務必要保持清醒頭腦,絕不可掉以輕心。
(三)從水資源分布和灌溉能力看,乾旱威脅不容忽視。
從上世紀90年代至今,我縣有7個年份發生了較重或嚴重的乾旱,發生的機率由前40多年的五年一次,縮短為兩年一次,危害的范圍也由主要影響農業、農村生活用水,發展到直接影響城鎮、工業、林業、養殖業等多個領域,大旱年份直接經濟損失也非常大。
我縣乾旱有兩個關鍵因素。一是資源性缺水。盡管我縣境內江河縱橫,但過境客水大多為洪水,在現有條件下可利用率不高。從縣內自產水資源來講,人均、畝均佔有量在全省處於中等水平,而且分布不均,尤其是北部山區缺水問題十分突出。二是工程性缺水。全縣灌溉工程體系只能控制70%左右的農田,還有4萬多畝農田缺乏灌溉設施。特別是點多面廣的小型塘堰工程,抗旱能力差,一遇乾旱,就乾涸見底。因此,防旱抗旱是一項長期的任務。
綜上所述,今年水旱災害形勢嚴峻。各級領導務必保持清醒的頭腦,多看問題,多看困難,決不能因為長江干堤達標了,三類病險水庫大部分整治脫險了,就可以高枕無憂;決不能因為近幾年水源工程建設得到加強,農村飲水解困工程取得成績,而對防汛抗旱掉以輕心。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克服各種麻痹僥幸思想,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市對防汛抗旱工作的要求上來,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部署上來,立足防大汛、排大澇、抗大旱不動搖,牢牢把握防汛抗旱的主動權。
二、明確任務,強化措施
今年防汛抗旱總的任務和要求是:遵循科學發展觀,堅持以防為主,以人為本,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在防汛方面切實做到,當江河湖庫發生標准內洪水時,能保證水利工程設施安全運行,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城鄉安全,確保交通干線安全;出現超標准洪水時,要奮力拚搏,千方百計減少損失;當山洪引發山體滑坡、泥石流災害時,要及時報警,主動避讓,提前轉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在抗旱方面要切實做到,管好用好水利工程,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水資源,盡可能利用雨洪資源,確保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工作的重點是,在高度重視長江防汛的同時,特別注意湖區及水庫防汛;在高度重視防汛排澇的同時,特別重視抗大旱。寧可備無汛,不可汛無備。
第一,要做好工程除險。險情隱患是防汛工作的大敵,汛前多除一份險,汛中少擔十分憂。各地要針對汛前檢查中發現的險情隱患,研究、制訂出具體除險方案,落實專項資金,指定專人負責,限期搞好工程除險。對劉費崩岸險情,堤防管理部門要加強觀測,並向省、市堤防主管部門積極申報整險項目,電排處要確保在5月底能試機運行。三大水庫管理處要積極做好乾渠險段整治、斗閘門的維修工作。古角水庫要繼續加強白蟻防治工作,確保大壩安全。各鄉鎮要切實做好各自轄區內的小(二)型水庫的堤壩、閘站、溢洪道的汛前除險檢修和白蟻普查治理工作。特別是去冬,東西港清淤、壠坪溢洪道尾水渠、堤坡整治工程,未完成土方的鄉鎮必須在6月10日前完成剩下的土方任務。
第二,要做好依法清障。清除洪障是還道於河,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重要措施,也是對洪水有效管理的一項基本措施。個別地方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防洪安全,導致老障未清,又設新障。對於這些影響行洪安全的行為,必須依法處理。縣防辦、水利局要組織專班對洪障進行清查、登記,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按屬地向各鄉鎮發出「清障通知書」,限期清障。有關鄉鎮要高度重視清障工作,迅速組織清障專班,依法清障。並恢復行洪斷面,消除安全隱患。要重點抓好考田河、壠坪河、小溪河、古角河、東西港、人民港、英雄港、友誼港、梅濟港等主要河道的清障工作,確保在6月10日前完成清障任務。
第三,要做好防汛物料和搶險隊伍的准備。各地都要把物料補充作為一件大事、急事來抓,象准備打仗的槍枝彈葯一樣籌措防汛搶險物料,務必根據防大汛搶大險的需要,做到缺什麼補什麼,調配合理,備齊備足,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重點堤段、險工險段的搶險物料,要抓緊運抵現場,以備搶險急需。對已儲備的物料,要加強管理,規范堆放,不得挪作它用。確保一旦需要,能調得出、用得上。凡需調用防汛物料的地方,都要做到路通、電通、信息通。通訊也是防汛抗洪的物質基礎,必須重視防汛通訊建設,要確保一旦出險,信息能夠及時傳遞。
各地都要按照民兵建制,組建一、二、三線防汛搶險隊伍,根據汛情發展,科學調配。防汛人員要造冊登記,逐個落實,不得掛虛名,整個汛期不變。要組建以水利技術人員為骨乾的搶險專業突擊隊。要充分發揮「老水利」、「老防汛」的作用,請他們平時出主意,戰時當參謀,搞好傳幫帶。人民解放軍、武警官兵、公安幹警是防汛抗洪的中流砥柱,必須進一步加強軍民聯防、警民聯防,互通信息,並肩抗洪,做到召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第四,要做好預案准備。各級都要象重視工程建設一樣,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繼續抓好江河湖庫防汛調度、城市防洪、分蓄洪區人員轉移、山洪災害防禦、抗旱減災等方面的預案編制工作。在修訂和完善預案中,要根據工程建設情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新的雨情水情相關因素,按照「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的新思路,明確行政和技術措施,使其科學、合理、可操作。
在組織指揮上,要根據不同量級的洪水,確定指揮人員和防汛人數,誰坐鎮指揮,誰到一線,上多少勞力,都要十分具體,既確保防洪安全,又避免一哄而起打亂仗,降低防汛成本。在洪水調控上,下泄多少,水少了抗旱又怎麼辦,都必須有相應的技術方案。在這個問題上,要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充分發揮水利工程體系的作用,做到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量利用雨洪資源,送走多餘的水,留住有用的水。在保障措施上,要明確防汛物資的數量、品種和可靠的通信手段。防汛物資存放在哪裡,怎樣級配,都要一一作出規定。同時,對通信要有應急方案,特別是對小型工程,要因地制宜地提出解決辦法,以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等各類信息和防汛指令的及時准確傳遞。在安全轉移上,要明確預警方式、撤離線路、帶隊幹部、交通工具、安置地點以及生活救助等內容。預案修訂完善後,要及時審批,抓好落實工作。各級領導和相關人員要熟悉預案,特別是涉及到安全轉移的,要使帶隊幹部和群眾心中有數。
第五,要做好水庫防汛和山地災害防禦工作。我縣地處江淮暴雨中心,夏季極易發生「砣子雨」,對水庫安全帶來極大威脅。各地要逐庫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安全監督責任制,對責任人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納入政績考核。特別是病險水庫,要高度重視,分類指導,因庫施策。壠坪水庫整險加固工程處於煞尾階段的,要抓緊施工,盡可能趕在主汛前完工;古角、蔡田水庫要根據不同情況,編制控制水位運用的方案,適當降低水位;獨山王沖等病險嚴重的小(二)型水庫要空庫運行。小(二)水庫要按照塊石30方、碎石30方、黃砂30方、編織袋1000條的要求做好防汛物資儲備。全縣各類水庫,不論是由哪個地方哪個部門管理的,都要嚴格執行調度規程,務必將防洪保安放在第一位,灌溉、發電、養殖、興利必須服從防洪保安。在汛期,要強化大壩監測,全程跟蹤水雨工情,一旦遭遇洪水,務必做到科學調度。要編制好水庫下游群眾安全轉移方案,備齊備足搶險物資器材,組織防汛搶險隊伍,落實度汛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我縣山丘面積占版圖面積的44.7%,近幾年,開礦、採石造成局部地區水土流失嚴重,極易引起山洪災害。各地務必要引起高度重視,把防禦山洪、滑坡、泥石流災害納入議事日程,堅持以防為主,把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目標,將各項措施抓到位。要實行防禦山洪災害行政首長負責制,加強監督和指導,編制防禦山洪災害預案,根據易發區域,逐一落實風險人口、預警預報、轉移路線、交通工具、安置地點等,切實把工作做細做好,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搞好群測群防,加強山洪災害的監測。一旦出險,要立即報警,迅速轉移群眾,努力避免人員傷亡。
第六,要做好在建水電工程防汛工作。近幾年,我縣開工建設的民營水電項目不斷增加。有些水電工程項目「四制」管理不規范,質量監督不到位,防汛預案和度汛應急措施不充分。對此,各所在鄉鎮和管理單位必須吸取去年恩施大龍潭「5.27」事故的教訓,扎扎實實抓好在建水電工程的安全管理。水電站的項目法人為第一防汛責任人,當地行政負責人為該站安全監督責任人。各電站項目法人要認真抓好防汛預案和工程措施的制定,並上報縣防辦批准,省市防辦備案。臘里岩電站未竣工驗收就已投入使用,且該庫大壩、隧洞都存在險情。按照省市要求,臘里岩電站必須立即停止發電,空庫運行,抓緊進行險情整治。今後,全縣水電站未進行竣工驗收而擅自違規發電的,將依法追究業主和有關單位責任。
第七,要做好農業水費和防汛費徵收工作。水利工程農業水費是維持水利工程正常運轉的主要資金來源。我縣農業水費自2003年改革以來,各鄉鎮和有關部門作出了積極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農業供水水費徵收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少數鄉鎮坐支、截留、挪用現象仍然存在。個別鄉鎮尾欠任務十分大。今年,縣政府辦已發文明確了2005年度水費徵收任務和有關要求,各鄉鎮一定要認真貫徹落實,認真組建用水者協會,確保在6月份完成當年水費和尾欠水費任務的50%,9月份完成80%,秋征足額到位。
防汛費是防汛抗災重要資金來源。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好代征任務。縣財政局負責全縣財政供給人員防汛費的代征任務;縣工商局負責黃梅鎮城區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防汛費的代征任務;縣建設局城市客運管理所負責城區營運的麻木、面的、計程車防汛費的代征任務。今年,全縣防汛費任務6月中旬要全部足額到位。
第八,要做好抗大旱的准備。據氣象部門預測,我縣出梅後,將出現一段高溫少雨天氣。各級各地要積極主動防旱抗旱,提早做好抗大旱的准備。要根據氣象預報和工程狀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水庫、湖泊、港道蓄水保水工作。抓緊各類抗旱機具的維修、渠道清淤整治等工作,務必做到一旦需要,就能充分發揮抗旱減災作用。要繼續抓好抗旱服務隊建設,大力提倡發展股份合作制和抗旱協會等多種形式的抗旱服務隊,形成國家、集體、個人一起上,以縣為骨幹,鄉鎮為補充,村組為依託的三級抗旱服務網路,盡可能覆蓋易旱地區和水利死角,通過抗旱服務,為農戶排憂解難,以減輕乾旱災害的損失。
三、加強領導,強化責任
防汛保安全關鍵在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加強防汛工作領導,抓緊落實各項防汛准備的措施,確保安全度汛。
第一、進一步落實行政首長防汛抗旱責任制。各地要按照國家防總印發的《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職責》,加強行政首長防汛抗旱責任制的落實工作,圍繞行政首長負責制,抓緊調整、明確防汛指揮成員,健全防汛指揮機構,形成縣、鄉、村多級防汛指揮網路,為防汛搶險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各級防指成員要分別包流域、包區域、包工程,自覺把連鎖責任制貫徹到汛前、汛中、汛後的全過程,做到及時研究和部署有關防汛工作,認真落實各項防汛准備措施。與此同時,要建立健全技術工作責任制、通訊聯絡責任制、交通運輸責任制、物資器材電力供應責任制、水庫(電站)安全監督責任制。各地要把小型工程管理和落實基層防汛責任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將堤庫閘站的防汛責任落實到鄉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要因地制宜,採取措施,指派專人或兼管人員,具體負責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決不能出現管理空檔和防汛行政責任人的空檔。同時要實行防汛責任追究制,凡失職或瀆職,在標准洪水內發生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和行政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迅速進崗到位,履行職責。全縣各級防汛指揮部成員,要迅速從思想上到崗,從行動上進崗,深入到防區現場,狠抓查險處險。特別是各分指指揮員和各鄉鎮領導要做到「四清楚」,一是責任區區域要清楚;二是負責的區域的重點問題必須清楚;三是防汛搶險的預案必須清楚;四是汛前必須落實加強的措施要清楚。各級指揮部負責同志,要抓緊熟悉情況,盡快進入角色,提高防汛決策水平和調度指揮能力。要充分發揮那些富有防汛搶險經驗的老同志的作用,請他們為防汛工作出謀獻策。全縣各地決不允許有險不查、有險不報、有險不整、有險無策。對查險、整險、防範不力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責任。這次會議後,縣九個防汛分指揮部領導,都要深入到各自防區,再次開展防汛檢查。要以查思想、查險情、查整險、查清障、查管理、查預案、查資金、查物資、查組織、查責任為主要內容,現場研究解決防汛抗旱中的實際問題,全面落實安全度汛措施。
第三、加強部門配合,形成防汛抗旱合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主動地挑起防汛抗洪的重擔,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盡職盡責,形成合力。關鍵時刻要一切服從和服務於防汛抗旱這個中心,真正做到有力出力,有錢出錢,有物出物,絕不允許討價還價、貽誤戰機。水利部門要加強工程管理,主動加強同有關方面的聯系,全面及時准確地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為各級黨委、政府當好參謀,提供系統、科學的決策依據;氣象、水文部門要搞好水雨情測報,及時、准確地提供氣象、水文信息;財政部門要負責防汛搶險及抗旱資金的籌集和調度;電力部門要保證抗災用電,緊急情況下,對泵站設施實行先開機,後結算;物資、石油、供銷部門要搞好防汛抗旱物資、油料的籌措、儲備和供應;交通部門要搞好搶險救災和抗旱物資的運輸,做好安全轉移所需車輛、船舶的調配;民政部門要作好救災准備工作,做好災區群眾生活安排預案;國土部門要組織好對山區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測報、預防和治理;郵電、通信部門要確保防汛抗旱信息傳遞暢通無阻,緊急情況下要架設臨時通訊設施,保證防汛抗旱的需要;衛生部門要負責災區疾病的防治,防止疫病流行;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新聞單位要加強水患意識的宣傳,加強防汛抗災方面的宣傳,弘揚抗洪精神,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總之,政府各部門一定要形成合力,團結協作,全力支持防汛抗旱工作。
同志們,主汛期即將來臨。全縣各地一定要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要求和部署,大力弘揚98」抗洪精神,克難奮進,迅速行動,狠抓落實,全面做好防汛抗災的准備工作,以抗洪保平安、抗旱保用水、抗災保發展的實際成果,讓全縣人民安心,為全縣改革、發展和穩定作出新的貢獻。
❼ 如何做好防汛工作
一是強化防汛抗旱工程體系建設。重點加強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力度、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步伐,同時切實加強沿海地區防颱風能力建設和重點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盡快提高中小河流防洪標准,抓緊實施《全國山洪災害防治規劃》。大力促進抗旱應急水源建設,盡早建設一批規模合理、標准適度的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地規劃建設不同類型的抗旱應急備用水源及工程系統,逐步使城鎮和農村居民點的飲用水由單一水源變成多水源;使現有的水利工程在乾旱期具有抗旱應急功能,全面提高抗旱應急供水能力。
二是強化防汛抗旱預警預報和指揮調度能力建設。重點加強對中短期天氣和水雨情的預測預報,特別要提升對極端災害性天氣事件和小尺度、局部性災害監測預報的能力。在旱災易發地區和因旱人畜飲水困難地區,建設旱情監測站網,實現旱情實時監測、分析預測評估、提出旱情預警,為科學防災和減災提供決策依據。結合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建設,加強技術研究和科技攻關,提高防汛抗旱科技成果和高新技術的應用水平,完善和優化大江大河洪水預報調度和旱情預報評估的方案和模型,深入研究台風致災規律,構建科學、高效、先進、實用的防汛抗旱指揮調度平台和體系。
三是強化防汛抗旱應急管理和社會保障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責任制和各類防汛抗旱預案,健全防汛抗旱應急響應機制,形成管理規范、協調有序、權責明確、步調一致的聯動機制。積極推進基層防汛抗旱組織建設,在洪澇、台風、乾旱災害多發區,將防汛抗旱組織延伸到鄉村。積極扶持防汛搶險隊伍和抗旱服務組織建設,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制度,積極推動水旱災害保險,完善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機制,進一步完善以公共財政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投資體制,積極爭取增加各級防汛抗旱經費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