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要起訴外地的公司,本地法院會受理嗎
看情況,如果是合同糾紛,合同履行地如果在本地可起訴外省的公司,如果是侵權糾紛,侵權行為地如果在本地也一樣可以起訴外省的公司。
你好,首先看你們對於管轄法院有沒有約定,有沒有特殊管轄的情形。如果都沒有的話只能到被告所在地起訴。
1、看合同里有沒有約定仲裁管轄或訴訟管轄地,如果有約定,按約定的方式和地點處理。
2、如果沒有約定,合同糾紛應在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起訴立案。
如果對方欠你公司貨款,除非是交貨地點在哪裡,否則你只能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㈡ 欠金融公司多少錢會被起訴
不管欠金融公來司多少錢自,都有可能會被起訴的。如果不還金融公司的欠款的,在法律上就屬於違約,金融公司可以依法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欠款並承擔違約責任。另外,如果有欠金融公司款的,應該主動與金融公司協商,爭取分期還款。如果長期不還的,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對以後的信用卡辦理或銀行貸款等信用行為都會產生嚴重影響。
㈢ 公司在外地,我是否可以在本地提起訴訟
如果你與公司簽訂的合同履行地在當地就可以在本地的法院起訴比如銷售合同的交貨地在本地當地
㈣ 起訴外地公司,可以在當地起訴嗎還可以在當地勞動仲裁嗎
管轄地仍然在佛山,如果他在北京起訴,你提出管轄權異議,北京法院即使受理也會駁回他的請求,玩的是法院程序,捉迷藏游戲。
㈤ 在金融公司汽車押證還款一年後逾期被起訴,還不上錢,車在外地會被拖車嗎
絕對會,如果追車人有空閑或者距離你比較近會自己追車如果距離較遠會僱傭拖車公司追車。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
㈥ 問一個法律問題,我可以在本地起訴外地的公司么
不能,需要到當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一般地域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審理具體案件。起訴不屬於當地的公司,首先必須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其相關的司法解釋確定有管轄權的法院,然後當事人准備訴訟材料並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辦理起訴手續。
(6)金融公司在外地會起訴嗎擴展閱讀:
起訴的流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1、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2、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3、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㈦ 起訴外地公司,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訴嘛,還是要去被告所在地!
1、看合同里有沒有約定仲裁管轄或訴訟管轄地,如果有約定,按約定的方式和地點處理。
2、如果沒有約定,合同糾紛應在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起訴立案。
如果對方欠你公司貨款,除非是交貨地點在上海,否則你只能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㈧ 我要告異地的公司,請問是必須到公司所在地法院告嗎
起訴不屬於本地的公司,首先需要依據民訴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確定有管轄權的法院,然後當事人准備齊訴訟材料後去有管轄權的法院辦理起訴手續。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