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網貸能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嗎
您好,正常情況是可以做銀行貸款的擔保人的,
不過擔保是有風險的,
不要輕易幫別人擔保,
望採納,謝謝
B. 網貸平台上的第三方擔保是什麼意思
就是說有擔保公司給擔保,本身這件事是好事,但騙子多。
C. 銀行擔保貸款查到有網貸會明確告知嗎
銀行擔保貸款查到有網貸的話肯定會明確告知的,所以只要你有徵信良好的情況,那麼就可以作為擔保人,如果徵信不好的話,是不能作為擔保人的。
D. 有過網貸就會出現擔保資格審查嗎
你有過網貸的記錄,但是出現擔保資格的審查,只要你的網隊按時還款沒有出現逾期的情況,那麼可以有擔保的資格。
E. 有關網貸擔保問題
只要簽訂了就有效,但是網貸屬於民間借貸,所以簽訂什麼的都不重要了,但是這個的確是霸王條款 ,網貸如此,沒貸就不要貸了,黑平台。
F. 網貸公司的擔保公司是融資性擔保好,還是非融資性擔保好
Re:當然是融資性的好了。因為融資性擔保在借款人無力償還時就可以拿抵押物去銀行借款了。否則就是擔保公司自己承擔咯,跟合時代簽署戰略合作夥伴的中恆泰就是融資性的。
G. 為什麼會存在銀行,金融機構,網貸公司以及擔保服務公司
存在銀行的資金,還是比較安全的,有國家法律保護
H. 成為網貸擔保人有什麼風險(重點在問題描述)
二、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三、擔保人的擔保責任變更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四條,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法規定》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擔保法規定》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若想起訴擔保人,首先,得明確是否與擔保人簽訂書面的擔保合同或者是在借款憑證上約定了擔保人,因為口頭約定的擔保並不能作為起訴的依據,法律有明確的規定擔保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訂立。
《擔保法》第十三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其次,得明確保證方式,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
一般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但是也有例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但是若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是要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的。
最後,得看保證期間是否屆滿,若屆滿就免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即使起訴保證人也沒用。
I. P2P網貸 擔保公司
沒錯 都是由個人投資,如果有擔保公司加入到其中的話,擔保公司的作用是為平台提供債權和為投資者進行擔保。
擔保公司和銀行的關系一般來說只有業務往來,比如銀行個貸等部門的相關業務需要作擔保才會找到擔保公司
J. P2P網貸的擔保公司是什麼意思
如果有擔保公司加入到其中的話,擔保公司的作用是為平台提供債權和為投資者進行擔保。擔保公司和銀行的關系一般來說只有業務往來,比如銀行個貸等部門的相關業務需要作擔保才會找到擔保公司。具體P2P擔保公司不一樣,比如69貸的擔保是1、借款人自身對借款做擔保2、借款人找來第三人對借款做擔保3、錢商對借款做債權回購和擔保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