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徒木立信反映了什麼歷史事件,該事件在當時起了什麼作用
商鞅徙木立信體現了——有令必行,取信於人的績效管理方式,反映了商鞅言出必行的特質
在生活中,誠信是評價一個人道德好壞的重要標准。同樣,在治理國家方面,「民無信不立」乃是治國的根本原則之一。通過商鞅立木取信這個故事,我們可以發現,若要樹立威信, 必須要言而有信,不僅要言必信,還要行必果。只有這樣,才能取信於人,從而取得成功。
B. 立信大華由誰合並而來發展過程
立信大華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立信大華」或「本所」)是根據財政部、證監會、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鼓勵事務所走聯合發展道路、做大做強的有關精神,由北 京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廣東大華德律會計師事務所、北京中興正信會計師事務所、新疆宏昌會計師事務所、新疆馳遠天合會計師事務所、重慶鉑碼會計師事務所、河 南立信興豫會計師事務所分立部分以及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北京分所與吉林分所合並重組整合而成的國內大型會計師事務所。
參與本次合並重組的北京中興正信會計師事務所、新疆宏昌會計師事務所、重慶鉑碼會計師事務所和新疆馳遠天合會計師事務所以及河南立信興豫會計師事務所 均為在國內的重要經濟區域內具有較長的執業歷史、較大規模和具有較大影響的事務所。他們在為國有特大型中央企業、國有金融保險企業提供會計審計專業服務、 以及接受財政部、銀監會委託,承辦會計信息檢查和財務收支等專項審計方面積累了豐富的執業和項目組織管理經驗。參與本次合並會計師事務所中有五家是連續多 年位居國內會計師事務所百強排行榜內的國內大所,其中有兩傢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兩家已具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審計資質條件待財政部、證監會批准授 予;此外,這次加入立信大華的原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分所與吉林分所一直在國內排名第六位(含國際四大)的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直接管理下,執行立信管理公司 的統一技術標准,並積累了比較豐富的執業和管理經驗。因此我們認為立信大華的合並重組是在財政部和證監會政策引導下進行的優勢互補、強強聯合、做大做強的 良好範例。
C. 徙木立信的典故
徙木立信的典故:
秦孝公已經任命了衛鞅,衛鞅想要實施變法圖強政策,唯恐天下人對自己產生非議。法令已經完備,但沒有公布,(衛鞅)恐怕百姓不信任,於是在國都市場南門立下一根三丈長的木桿,招募百姓有能夠搬到北門的就賞給十鎰黃金。
百姓對此感到驚訝,沒有人敢去搬木桿。(衛鞅)就又宣布命令說:「有能夠搬過去的就賞給五十鎰黃金。」有一個人搬木桿到北門,立即賞給他五十鎰黃金,以表明沒有欺詐。終於頒布(變法的)法令。
(3)飛立信歷史交易擴展閱讀:
關於商鞅,有一段廣為流傳的「佳話」。新政前,為了避免民眾懷疑,商鞅在國都集市南門立一根三丈長木頭,宣布只要有人能將木頭搬到北門,就獎勵十金。公眾覺得奇怪,不敢有所行動,於是商鞅懸賞五十金。終於有一愣頭青將木頭搬至北門,商鞅兌現承諾,以明不欺,隨後頒布法令。
針對這段「佳話」,1912年,就讀於湖南全省高等中學校的毛澤東同學,曾寫作文《商鞅徙木立信論》,這是他現存的最早文稿。毛澤東開篇由「讀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感慨「國民之愚」和「執政者之煞費苦心」。
隨後,指出善法將會得到民眾支持,不善之法將會得到民眾抵制,「商鞅之法,良法也」,竟然民眾「憚而不信」,再次感慨「執政者之具費苦心」和「國民之愚」。60多年後,已經成為「偉大領袖」的毛澤東,再次盛贊法家。
他的一生有很多跌宕起伏,但對法家的推崇一以貫之。毛澤東在作文里指出,商鞅是四千餘年首屈一指的「利國福民偉大之政治家」,商鞅的政策是「我國從來未有之大政策」,這個觀點至死不渝。
D. 徙木立信歷史典故是什麼意思
【答案】D【答案解析】試題分析:題干里的「徙木立信」告訴我們,本題主要考查學生對商鞅變法的准確識記。依據已學知識可知,公元前356年,新上任的官員商鞅在咸陽貼出告示,能夠把城南門的木桿扛到北門,賞金,結果商鞅說話算數真的賞了按照告示做的人五十金,人們紛紛議論,這位官員說話真算數,這就是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故選D。考點:人教課標版七年級上冊·大變革的時代·商鞅變法
E. 與「徙木立信」有關的歷史人物是( )。
答案D
根據所學,與「徙木立信」有關的歷史人物是商鞅。
F. 上海立信會計學院的歷史沿革
1927年元月,潘序倫先生創辦會計師事務所,借用《論語》中「民無信不立」之意,將其定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
從1928年開始,立信會計補習學校、函授學校、專科學校和高級職業學校先後創辦。
1937年,立信會計專科學校正式創立。後因日寇入侵,上海淪陷,在一無辦學經費、二無校舍的困境下,向社會募集經費,學校教學得以延續。
1952年,全國院系調整時,學校同上海其他財經類校系合並成上海財經學院。
1980年10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立信會計高等專科學校復校。
1986年,立信會計出版社恢復辦社,由上海立信會計高等專科學校主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主管。
2003年9月,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立信會計高等專科學校的基礎上建立本科學院,即上海立信會計學院。
2011年,學校獲得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資格。
G. 商鞅徒木立信發生在那年
公元前356年商鞅變法之前。
戰國時期秦國的秦孝公即位以後,決心圖強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為左庶長,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斗,實行連坐之法"為主要內容的變法。
徙木立信
出自《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孝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H. 商鞅變法中的徙木立信的歷史劇本,謝謝
徙木立信:通過使人搬動木頭而樹立威信,指通過某種手段樹立典型,而使公眾信服的行為。
原文是:孝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摘自《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
譯文:孝公已經任命了商鞅,商鞅想要實施變法圖強政策,唯恐天下人對自己產生非議。法令已經完備,但沒有公布,(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於是在國都市場南門立下一根三丈長的木桿,招募百姓有能夠搬到北門的就賞給十鎰黃金。百姓對此感到驚訝,沒有人敢去搬木桿。(商鞅)就又宣布命令說:「有能夠搬過去的就賞給五十鎰黃金。」有一個人搬木桿到北門,立即賞給他五十鎰黃金,以表明沒有欺詐。終於頒布(變法的)法令。
I. 商鞅立信出現哪一歷史事件中
商鞅變法。
當時商鞅變法推出新法令,生怕民眾不信任,放了一根木頭在城牆南門,貼出告示說:如有人將這根木頭搬到北門就賞十金,所有民眾都不信。直到將賞金提升至五十金,才有一壯士將木頭搬到了北門,商鞅如約賞給了他五十金。此舉取得了商鞅對民眾的信心,終於商鞅公布了變法的法令。這個故事也稱商鞅立信。
J. 徙木立信 歷史典故是什麼意思
最普遍的介紹:
讀音:徙木立信 xi mu li xin
含義:指通過使人搬動木頭而樹立威信。
典故來源:孝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
典故譯文:秦孝公已經任命了衛鞅,衛鞅想要實施變法圖強政策,唯恐天下人對自己產生非議。法令已經完備,但沒有公布,(衛鞅)恐怕百姓不信任,於是在國都市場南門立下一根三丈長的木桿,招募百姓有能夠搬到北門的就賞給十鎰黃金。百姓對此感到驚訝,沒有人敢去搬木桿。(衛鞅)就又宣布命令說:「有能夠搬過去的就賞給五十鎰黃金。」有一個人搬木桿到北門,立即賞給他五十鎰黃金,以表明沒有欺詐。終於頒布(變法的)法令。
擴充資料:
毛澤東曾於民國元年(1912)著《商鞅徙木立信論》,是其在湖南全省高等中學校(今長沙市第一中學)讀書時的作文,時任國文教員毛澤東老師柳潛(滌庵)給予其一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