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遠期市場的遠期價格的決定
原則上,計算遠期價格是用交易時的即期價格加上持有成本(carrycost)。根據商品的情況,持有成本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倉儲、保險和運輸等等。
遠期價格=即期或現金價格+持有成本
盡管在金融市場中的交易與在商品市場中的交易有相似之處,但它們之間也存在著很大的差別。例如,如果遠期的石油價格很高,在即期市場上買進一油輪的石油並打算在將來賣掉的行動似乎是一項很有吸引力的投資。
一般來說,商品市場對供求波動更為敏感。例如,收成會受到氣候和自然災害的影響,商品消費會受到技術進步、生產加工過程以及政治事件的影響。事實上,許多商品市場使用的交易工具在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直接進行交易,而不是提供套期保值與投機交易的機會。
然而,在商品市場中也存在著基礎金屬、石油和電力的遠期合約,在船運市場中用到了遠期貨運協議(FFAs)。
② 大宗商品現貨遠期價格和現貨即期價格之間的關系
現貨即期交易是期貨的遠期交易的補充。
期貨市場由於遠期交易,不能實時交割,不能全部滿足交易商需求;所以現貨即期交易就誕生了,其實即期交易不是近幾年興起的,在股票剛剛興起時候就是即期交易,但運行了一段時間,發現電子盤淪為了電子賭博的場所,後來就改成了目前只能做多國內股票機制。
現貨和股票不一樣,存在實物的交易,但畢竟是金融產品,目前來說想要國人拋開傳統的現貨交易模式 ,做電子交易模式是需要時間的。
就我目前所在機構,發現真正買貨的交易商少,並且大多不懂金融。而哪些懂交易的人大多是做個股票的,所以目前國內所有的現貨盤都以投機為主。
總之現貨即期交易是大趨勢,但這條路可能很漫長。
③ 遠期價格的定義
遠期價格是用交易時的即期價格加上持有成本(carrycost)。
④ 告訴你即期匯率和遠期匯率范圍,怎麼算購買遠期的價格
遠期匯率=即期匯率+升水或-貼水(註:小/大為升水,大/小為貼水) 一個月遠期匯率為:56/45 由遠期匯率可知一個月後美元貼水,所以: 一個月後遠期匯率為 USD/JPY=(116.34-0.56)/(116.50-0.45)=115.78/116.05 相比之下,美元貶值,日元升值。 三個月後照樣美元貼水,按同樣方法計算即可,也可以用NETX操作。
⑤ 期貨價格 即期價格 遠期價格的區別
現貨交易、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三者之間的區別
(1) 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的主要不同點
期貨交易不要求即期交割,而是通過合約的形式規定於未來某個確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和數量交割。此外,現貨交易只需要雙方認可就可以成交,而且一般只能先買後賣;而期貨交易則只能在交易所以標準的合約進行,而且可以先賣後買。
(2) 期貨交易與遠期交易
它們的共同點僅在於,二者都不要求即期交割,者是通過合約的形式規定於未來某個確定的時間內按約定的價格的數量交割。除此之外,它們仍有許多本質上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交易雙方關系及信用風險不同
遠期交易雙方直接簽訂遠期合約,具有合同責任關系,雙方簽約後,必須嚴格執行合同。在合同期內,如果市場行情朝著不利於遠期交易的某一方發展,那麼這一方也不能違約。但是,如果遠期交易的一方因缺乏獎金或發生意外事件,便有可能出現難以履約的情況,因此具有信用風險。
而期貨交易則不然,期貨交易的對象不是具體的實物商品,而是一紙統一的「標准合同」,即期貨合約。在交易成交後,並沒有真正移交商品的所有權。在合同期內,交易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及時轉讓合同,不需要徵得其他人的同意。履約既可以採取實物交割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對沖期貨合約的方式,因此無信用風險。
2)交易合約的標准化程度不同
遠期交易的交易品種、交易數量、交割日期、交割地點、交割程序均由交易雙方自行議定。而期貨交易則是標准化的合約交易,交易品種、交易數量、交割地點、保證金、交割程序都是標准化的。
3)交易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買賣雙方委託經紀人公開競價。
遠期交易則為場外交易,雙方可以直接接觸成交。
4)結算方式不同
期貨交易雙方都要交納保證金,而且實行每日結算制,每天都必須通過清算所按照當天的收盤價結清差價。
遠期交易則不需要交納保證金,而且是到期一次交割結清。
5)實際交割量不同
期貨交易雙方在合約到期前隨時可以實行相反的交易進行「對沖」或「平倉」來結束自己的責任,因此期貨交易不一定發生實際交割。據統計,在完善的期貨市場中,實際交割量小於1%。
遠期交易則不同,到期必須實際交割。
⑥ 什麼是遠期價格
遠期價格是用交易時的即期價格加上持有成本(carrycost)。根據商品的情況,持有成本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倉儲、保險和運輸等等。公式如下:遠期價格=即期或現金價格+持有成本。
⑦ 期貨價格與即期價格區別
期貨價格包括即期價格和遠期價格。 即期價格是指 當前的價格, 遠期價格是指 即期價格+持有成本的價格。 例子:3月1日rb1405目前價格3400.這個價格就是即期價格,也屬於期貨價格;如果持有成本是100元每個月,那麼在5月份的時候他的遠期價格就是3400+100*2=3600.
⑧ 關於期貨價格和遠期價格的比較
首先我想說第二個問題是不存在的,因為這是一個假設,就是說如果標的資產與利率呈正相關時,當市場利率上升,標的資產價格隨之也上升,期貨合約多頭就可以立即賣出合約而獲利,並且可以按當時的市場利率進行再投資(注意此時的利率是上升後的利率),但是遠期合約只能在到期後執行,並且價格是合約上規定的;當市場利率下降,標的資產價格也下降,則期貨合約的多頭因每日結算制而立即虧損,但他可以按當時的市場利率(下降後的利率)的融資以補充保證金。這里期貨的好處就是隨時可以賣掉。
可能我理解有誤,我理解的你第二個問題相當於這樣:
當A=1,推出B=1,現在問為什麼這種情況下A=1,這個問題就不存在呀,因為這A=1是個前提假設,也不能反過來說因為B=1推出A=1,因為當A=1時B=1不能推出當B=1時A=1。
如果你的問題不是這樣的,那你把完整的問題發出來看看。
⑨ 即期和遠期的關系
一、何謂遠期外匯?
遠期外匯系買賣未來某一特定時日之外匯,可分預購遠期外匯及預售遠期外匯。
二、優點
可規避匯率風險
鎖定資金成本或利潤
三、如何從事遠期外匯交易?
承作對象:與本行有外匯業務往來,凡有實際外匯收支需要,且最近一年內無存款、放 款或外匯往來之不良記錄者。均得辦理遠期外匯交易。
應附文件:商業交易文件或有關機關核准文件。同筆交易不得
在其他銀行重覆訂約。
每筆承作金額不超過外匯收支,扣除先行結匯或應付外匯後實
際可結售或結購之凈額為准。
履約保證金:由本行各營業單位與客戶自行議定。
訂約期限及交割日:交割日可選擇固定到期日或約定期間交割。
訂價基礎:
遠期點數 = 即期匯率 x(報價幣利率 - 被報價幣利率) x 期間
遠期匯率 = 即期匯率 ± 遠期點數
交易慣例:
被報價幣與報價幣:被報價幣系用來衡量其他貨幣價格的貨幣
,其計價單位為1,即1被報價幣 = X(多少)報價幣,換匯交
易之交易金額系以被報價幣金額為准。
四、實例:
某甲一個月後有美元一百萬元之收入,並預測一個月後美元將
貶值,則某甲可與本行訂立----預售遠期外匯契約。
假設即期匯率為 32.30,一個月遠期點數 0.01(新台幣與美元
一個月之利差),訂約匯率則為 32.31(32.30 + 0.01 = 32.31),
一個月後美元如預測貶值至 32.00,則可規避匯兌損失
US$1,000,000 x (32.0 - 32.30) = -NT$300,000
在遠期外匯交易中,一般有幾種交易方式,分別是:
直接的遠期外匯交易:是指直接在遠期外匯市場做交易,而不在其它市場進行相應的交易。銀行對於遠期匯率的報價,通常並不採用全值報價,而是採用遠期匯價和即期匯價之間的差額,即基點報價。遠期匯率可能高於或低於即期匯率。
期權性質的遠期外匯交易:公司或企業通常不會提前知道其收入外匯的確切日期。因此,可以與銀行進行期權外匯交易,即賦予企業在交易日後的一定時期內 今日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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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如何區分遠期價值和遠期價格的不同含義
遠期價格和遠期價值——價格是指成交,是量化指標;價值是指價格水平,是定性指標,價格圍繞價值波動。從作者本意來看,遠期價格和遠期價值是有所指。遠期價格是指遠期成交價,是實際發生的價格;遠期價值是指供需關系對應價格水平。實際上遠期價格和遠期價值會有很大偏離,以至遠期價格並不圍繞遠期價值波動。
這是實體與金融的供需關系和價值多重性所致。 實體與金融供需表現的不同形態
在實體經濟中,無論商品是直接對消費者銷售,還是外在加工環節中的半成品,都是受到社會需求總量的制約。需求總量呈金字塔狀態,商品的銷量與需求相對應。價格越低,銷量越大;在需求整體水平增強時,價格不變,銷量增加;在需求整體水平降低時,價格不變,銷量減少。可見,商品對應於需求整體水平時,一是受價格變化的影響,商品自身的成本、利潤水平,決定了商品的銷量;二是在價格相對穩定的條件下,需求整體水平的變化也影響商品的銷量。所以,根據需求不變,只是商品成本構成的變化,可以相應測算和動態調整商品的供應量;在商品成本構成不變,需求變化的條件下,也可以測算和動態調整商品供應量。在實體經濟中,供需關系是由需求與商品成本構成的相對關系而動態調整、平衡的。
在金融為實體經濟的配套服務過程中,金融的供需關系也是受實體經濟、供需的動態平衡制約。由於金融的供應對象基本上是企業,而企業的貸款、融資規模不同,客觀上造成了金融對企業的金融產品供應,會因企業的規模大、小而產生不同的成本。也就是說,金融產品的銷售,盡管最終的社會需求一致,而對於金融產品的銷售對象差異,構成了產品成本差異。最終,會形成對同一社會需求、而不同需求個體,產生不同成本構成的金融產品銷售價格差異。根據規模效應的原理,金融評估、監管的成本相對固定。如進行小規模的貸款、融資,其貸款利息因硬性成本增加而上升;相應於較大規模融資,由於成本攤薄,利息相對較多。在市場價格不變的條件下,就表現為對小企業客戶的借貸。在面對社會需求的實體經濟市場和金融市場,需求的形態有所差異。在實體經濟中,無論是需求增強與減少,都是以社會總需的形態(金字塔形態)而變化的。在金融市場,如股票、期貨、黃金等產品的需求(買入)、供應(賣出)方式,是以資金總量的形式而表現出的。根據20%的人擁有80%的人的財富的財富平衡,這也就是說,金融產品的買入、賣出量,只取決於買入、賣出的資金總量。買入資金量大,需求就增強,反之就減弱,賣出資金量大,價格就降低,反之就上升。同樣,根據價格=需求/商品量,由於金融產品的買入(需求)、賣出(供應),已脫離了實體經濟總需求與商品量的對應關系。根據資金量的大小,既可以將買入進行放大和縮小,也可以將供應放大和縮小。金融產品畢竟在常態下,也受實體經濟社會需求與商品量關系的制約。但是,起到決定性作用的,還是買入量和賣出的資金量對比。金融產品的價格表現為資金買入量和賣出量的動態平衡,既可以符合實體經濟的供需關系,也可以脫離實體經濟的供需關系而實現買入賣出的動態資金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