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有資產按評估價格出售時以什麼憑據作為收款依據____
以資產評估報告作為收款依據。
2. 國有資產房屋如何交易
1、單位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資產處置申請及政府和主管部門相關決議文件,填寫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一式三份)。
2、提供資產原始價值的相關資料及資產有關證件。
3、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查資產證照,證照不齊、權屬不清的,由資產處置單位到國土、房產等相關管理部門核實辦理有關手續;對處置國有土地,如需改變土地用途,資產處置單位應提供國土和規劃等部門相關審批手續。
4、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委託具有相應資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對資產進行評估;並在規定時間內核准確認評估結果。
5、交由產權交易機構按規定程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招標、拍賣或掛牌出讓方式進行處置; 處置公告期應不少於20天;
6、將處置收入全額繳入縣財政專戶; 處置評估費、公告費、交易費等費用在資產處置價款中支付,資產處置凈收入按規定繳入縣金庫。
按照資產處置的媒介形式和產權關系的變動情況,國有資產處置方式一般有資產委託、資產轉讓、企業兼並、資產拍賣、資產出租以及破產企業的清算、清理等幾種方式。
為了促進國有資產的有效使用和合理流動,維護所有者和經營者的正當權益,適應商品經濟規律要求,國有資產處置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1、依法處置原則。國有資產處置是國家的一種經濟權力,必須依據國家法律行使。
2、等價有償原則。在商品經濟的條件下,國有資產處置的實物運動和價值運動是同一的。為了維護國家權益,國有資產處置必須是等價而有償的。
3、經濟效益原則。國有資產處置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服從價值規律的要求。
3. 拍賣法關於國有資產出售是怎樣規定的
拍賣法關於國有資產出售是要按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確定拍賣標的的保留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二十八條委託人有權確定拍賣標的的保留價並要求拍賣人保密。拍賣國有資產,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需要評估的,應當經依法設立的評估機構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確定拍賣標的的保留價。
(3)國有資產門店按照評估價格出售擴展閱讀:
《拍賣管理辦法》第九條拍賣企業從事文物拍賣的,應當遵循有關文物拍賣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國家行政機關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稅款、罰款的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罰金、罰款的物品以及無法返還的追回物品和其他特殊國有資產等標的的拍賣應由具有相應拍賣資格的拍賣企業承擔,具體資格條件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規范管理、擇優選用的原則制定,並報商務部備案。
4. 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規定:房屋整體產權掛牌出讓價格可以比評估價格高嗎
賣價高於評估價當然是可以的,原則上不能低於評估價賣。
5. 國有資產如何處置
審批程序:(由申辦單位報主管部門審批後,報財政局審批) (一)市級行政事業單位佔有、使用的房屋建築物、土地、車輛及單位價值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每批次價值在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的國有資產的處置,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財政局審批(超過的部分報主管部門審核後報財政局審批)。規定標准以下的國有資產處置,委託單位主管部門審批,並由主管部門於每年度結束後將本系統國有資產處置情況列表報財政局備案。 (二)各區縣國有資產管理局、財政局可根據實際情況,規定本區縣資產處置的審批許可權,並報財政局備案。 (三)行政事業單位處置國有資產時,除了提交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處置國有資產的報告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以下有關資料。 1、無償調出 (1)資產價值憑證。 (2)單位主管部門對無償調出資產的批准文件和調出、調入雙方簽定的協議書。 (3)單位無償調入國有資產的神情(須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4)調出、調入雙方單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行政事業)》復印件。 2、出售(1)資產價格憑證。 (2)評估機構出具的有關資產評估及確認文件 (3)單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行政事業)》復印件。 3、報廢(1)資產價值憑證 (2)資產報廢的技術鑒定。 (3)單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行政事業)》復印件。 4、報損(1)產權價值憑證 (2)單位對報損資產的說明,鑒定資料及主管部門的審核意見。 (3)非正常資產損失,提交主管部門對造成損失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4)對呆壞賬認定的資料,如法院判決書、工商部門注銷企業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債務人死亡證明等。 (5)單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行政事業)》復印件。
6. 國有資產評估價值下浮10%做為拍賣起始價格是否合規合法請幫助回答,謝謝
在根據評估值進行第一次拍賣流標後,可以降幅10%進行二次拍賣,這是合規的。
7.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售,出讓與置換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方式包括:無償調撥(劃轉)、對外捐贈、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報廢、報損等。
出售、出讓、轉讓國有資產,須另外提交下列文件和資料:
1、資產出售、出讓、轉讓方案。內容包括:擬出售、出讓、轉讓資產的基本情況;出售、出讓、轉讓的原因、方式;買方的基本情況;
2、資產出售、出讓、轉讓單位審議、決定資產出售、出讓、轉讓事項的有關會議文件;
3、具有資產評估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財政資產評估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
4、出售、出讓、轉讓意向性協議。內容包括:雙方的名稱、出售、出讓、轉讓方式、價格、價款支付時間、涉及的有關稅費分擔、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違約責任、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等。
置換國有資產,須另外提交下列文件和資料:
1、行政事業單位審議、決定資產置換事項的有關會議文件;
2、資產置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3、對方單位(企業)擬用於置換的資產的基本情況說明,如資產名稱、數量、金額、使用情況、是否擁有產權、是否存在權屬糾紛或已被設置為擔保物等;
4、雙方擬置換資產的權屬證明資料;
5、意向性置換協議;
6、具有資產評估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財政資產評估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
7、對方單位為企業的,須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一年度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和近期的財務報告。
8. 國有企業被出售後,其價值應如何確定
是出讓資產還是股權?
資產需要評估。由國資委聘請會計事務所出具審計和評估報告
出讓股權需掛牌。但前提條件時要妥善安置職工。因為出讓股權就是改制。
9. 國有資產低於成本價出售是不是犯罪
低於成本價並沒有什麼,這個資產減值了,低於成本價出售很正常。
可怕的是低於評估價,或者故意串通降低評估價,這個就有可能犯了侵佔國有資產罪了。
10. 國有資產處置規定
1、按照資產處置的媒介形式和產權關系的變動情況,國有資產處置方式一般有資產委託、資產轉讓、企業兼並、資產拍賣、資產出租以及破產企業的清算、清理等幾種方式。
2、國有資產處置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①依法處置原則。國有資產處置是國家的一種經濟權力,必須依據國家法律行使。②等價有償原則。在商品經濟的條件下,國有資產處置的實物運動和價值運動是同一的。為了維護國家權益,國有資產處置必須是等價而有償的。
③經濟效益原則。國有資產處置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服從價值規律的要求。
拓展資料
國有資產處置是經濟生活中的必然現象。在社會化大生產和商品經濟中,競爭迫使企業不斷地更新設備、調整結構、追求新技術、開發新市場,因此必然要不斷地購建、改造或出讓資產,使其在流動中達到優化配置和高效率運營。在社會主義國家中,國有資產作為公有制經濟的物質技術基礎而存在,是社會資產的主體。
國有資產處置也是國家管理宏觀經濟,調整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實施國家經濟政策的一種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