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從香港帶黃金首飾過海關會檢查嗎
需要的,50g以上要加關稅的
建議索要發票看發票品名
最近一周黃金一跌再跌,已經比2013年大媽搶黃金的時候價格還低十幾元
2014年11月29日交易價到230元左右,黃金首飾270元左右,投資黃金238元,回收210元,典當行回收價格只有200元以下,投資有風險從業需謹慎,如需查詢詳細品牌價格可追問核實;
謹防類似「興邦」案和黃金佳非法集資廣告
鄙視廣告,鄙視某些助紂為虐的知道管理員
Ⅱ 入中國海關最多可以帶多少克的黃金
不超過50克黃金,超過50克黃金未經加工出入境的,須向海關申報並接受查驗,有的地方不需要繳納關稅,但大部分海關還是按照黃金用途讓攜帶者繳納3%~35%的關稅。
Ⅲ 從香港可以帶多少黃金過關多了應該怎麼打稅
超過50克黃金須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征稅方法視同進出口貨物征稅。
1、海關部門提醒,從境外帶回深圳的產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在一般情況下,超過50克黃金及金飾就須向海關進行書面申報,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就會視同進出口貨物,要征稅才可放行。
2、如果帶黃金出境則更為嚴格,因為黃金屬於國家限制出境的資源性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出口黃金須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專用許可證件,出境旅客攜帶黃金也應向海關主動申報,數量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一般為50克以下)。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三十六條:進出口貨物關稅,以從價計征、從量計征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方式徵收;
(1)從價計征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2)從量計征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貨物數量×單位稅額。
(3)黃金錶海關擴展閱讀:
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稅款。納稅義務人未按期繳納稅款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海關徵收關稅、滯納金等,應當制發繳款憑證,繳款憑證格式由海關總署規定。
海關徵收關稅、滯納金等,應當按人民幣計征。進出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以及有關費用以外幣計價的,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以基準匯率幣種以外的外幣計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套算為人民幣計算完稅價格。適用匯率的日期由海關總署規定。
Ⅳ 黃金入境中國,海關問題
黃金這種東西建議你跟海關報備,不然會被當走私的,快遞也很少會運送這種貴金屬的。提前去大使館提交入境貴金屬攜帶申請(沒記錯的話應該叫這個名字),然後大使館通過以後,會跟海關打招呼,然後你在海關的官網上提交申請。
Ⅳ 從國外回來,中國入境能帶幾塊手錶海關有什麼標准!
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關於進境旅客所攜行李物品驗放標准有關事宜的公告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
如果你攜帶的手錶價值超過了5000元人民幣,需要納稅。其次,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所以手錶需要全額征稅。
根據海關總署2012年第15號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的規定,完稅價格在人民幣10000元及以上的手錶為高檔手錶,稅率為30%,手錶稅額=完稅價格×30%,完稅價格經海關實際審核後確定。
(5)黃金錶海關擴展閱讀:
進境旅客攜帶有下列物品的,應在《申報單》相應欄目內如實填報,將有關物品交海關驗核,辦理有關手續:
⒈、動、植物及其產品,微生物、生物製品、人體組織、血液製品;
⒉、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
⒊、非居民旅客擬留在中國境內的總值超過2000元的物品;
⒋、酒精飲料超過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煙超過400支,或雪茄超過100支,或煙絲超過500克;
⒌、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摺合超過5000美元;
⒍、分離運輸行李,貨物、貨樣、廣告品;
7、其它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Ⅵ 黃金出入境限制是多少
國務院公布《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公布了最新一批國務院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清單,其中很重要一項便是取消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
按照此前規定,攜帶50克以上黃金入境必須向海關申報,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的,視同進口貨物,按規定予以征稅放行。攜帶50克以上黃金出境,海關憑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證明或原入境時申報單登記數量查驗放行。
取消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意味著今後個人攜帶黃金及製品出入境,無論數量多少,都不再需要央行發放的准許證。由此一來,黃金不再被當做貨幣來對待。
Ⅶ 中國黃金海關稅是多少
超過50克黃金須向海關要交20%消費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三十六條:進出口貨物關稅,以從價計征、從量計征或者國家規定的其他方式徵收;
(1)從價計征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2)從量計征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貨物數量×單位稅額。
如果帶黃金出境則更為嚴格,因為黃金屬於國家限制出境的資源性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出口黃金須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專用許可證件,出境旅客攜帶黃金也應向海關主動申報,數量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一般為50克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八十二條違反本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為:
(一)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
(二)未經海關許可並且未繳納應納稅款、交驗有關許可證件,擅自將保稅貨物、特定減免稅貨物以及其他海關監管貨物、物品、進境的境外運輸工具,在境內銷售的;
(三)有逃避海關監管,構成走私的其他行為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及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專門或者多次用於掩護走私的貨物、物品,專門或者多次用於走私的運輸工具,予以沒收,藏匿走私貨物、物品的特製設備,責令拆毀或者沒收。
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走私行為論處,依照本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處罰: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貨物、物品的;
(二)在內海、領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載人員運輸、收購、販賣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或者運輸、收購、販賣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沒有合法證明的。
Ⅷ 為什麼過海關不能帶太多黃金
出入境黃金管理很嚴格,原來50克黃金以上非製成品即算做走私。 個人攜帶的製成品黃金首飾一般不包含在內。但是數量過大也會進行檢查。所以除了合理隨身的首飾外,不可攜帶黃金出境。
出入境須知
1、邊防檢查的定義和職責為了保衛國家的主權和安全,世界各國都在對外開放的國際機場、港口、國境車站或通道以及特許的出入境口設立邊防檢查機構進行檢查。其對象和內容是對進出國境的國內外人員實施護照證件檢查,並對出入國境的交通工具及其運載的物資實施檢查,依法處理違法人員。
2、我國出境檢查程序根據我國出入境法律規定,公民須在指定的口岸出入境並向邊防檢查人員 交驗護照和出境登記卡。如因私出國,現行的習慣做法是,在到達出境口岸前,已事先在當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取得了該卡,經邊防檢查人員核驗,如無不符要求的情況,會將護照填寫後發還出境者本人,即可出境。
3、海關的定義和職權 海關是主權國家設在對外口岸上對進出該國的商品、貨物、運輸工具等執行監督管理並徵收關稅的機構。各種人員攜帶物品出入境,都應向海關自行申報並接受檢查,任何穩瞞申報、違禁或逃避海關檢查的行為,都將遭到沒 收充公的處罰或法律刑事責任的追究。為方便簡化海關出入境手續,我國已開辟了國防通行的紅綠通道海關制度。
4、中國公民出境攜帶行李物品免稅數量和限值在限量和限值的范圍內,允許攜帶下列物品: (1)食品、衣料、衣著和價值人民幣5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2)酒2瓶,煙600支。 (3)治療常備用葯,總值不得起過人民幣200元。單一品種限合理 數量,麝香,蟾酥不準帶出,對當歸枸杞、黃芪、肉掛、桂皮等5種葯材,如超出規定的免稅量時,要徵收出口稅,人參、鹿茸限各200克。 (4)手錶、收音機、自行車、電風扇各1件。 (5)電視機、收錄音機、照相機、電冰箱、洗衣機等各1件。
5、限制出境物品 (1)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2)外幣及其它有價證券; (3)無線電收發報機和通信保密機; (4)貴重中葯材及其成葯; (5)一般文物; (6)海關限量管理的其他用品。
6、文物、書畫出境查驗手續 出國公民、包括入境的華僑,港澳同胞等旅客,如攜帶在文物商店或友誼 商店購買的,或個人所有的文物,一律要事先經文物管理部門鑒定,出境時間持發票和許可證明向海關主動申報。在國內集市或私人手中購買的文物,一律不準攜帶出境。如將舊文物攜帶出境,應向設在北京、上海、天津、 廣 州四口岸之一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定向海關申報,否則將按走私行為論處。如攜帶著名已故畫家的書畫作品出境,屬文物出口管理范圍鑒定。一般現代書畫出境,海關按合理數量查驗放行,不準出口的,予以退還。
7、外匯、貴金屬物品檢查手續 出國公民所持有的人民幣、支票、匯票等和國外的債券、股票、房契、以 及同處理國外債遺產、房地產和其他外匯資產有關的各種證書、契約和授權書、委託信等,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不準攜帶,托帶或郵寄出境。如攜帶黃金、白銀、白金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海關在國家規定內限額內查 驗放行。如超過限量部分,退回國內親友或交當地中國人民銀行收稅,不準攜帶出境。
8、公民入境免稅物品限值數量入境者攜帶物品的驗收標准實行低、中、高檔三類物品區分不同標准分別 驗放的制度。低檔的生活學慣用品限合理數量免稅放行,中高檔的生活學慣用品,任選其5件或1件免稅放行。
9、禁止入境物品 (1)各種武器彈葯和爆炸物品; (2)各種偽造貨幣和偽造的有價證券; (3)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任何物品; (4)各種列性毒葯; (5)鴉片、嗎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他能夠使人成癮的麻醉葯品,精神葯物等; (6)帶有危險性病菌,蟲害及其他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產品; (7)有礙人畜健康的和來自疫區的以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葯品或其他物品; (8)人民幣:按照貨幣協定辦理的除外,人民幣外匯總換券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