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黃金期權是什麼東東
是以黃金為標的的期權合約。
期權(Option),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這種金融衍生工具的最大魅力在於,可以使期權的買方將風險鎖定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和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和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具體的定價問題則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期權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的買方有權在某一確定的時間以確定的價格買進相關資產;看跌期權的買方有權在某一確定的時間以確定的價格出售相關資產。
期權與期貨的區別:
1、標的物不同
期貨交易的標的物是標準的期貨合約;而期權交易的標的物則是一種買賣的權利。期權的買方在買入權利後,便取得了選擇權。在約定的期限內既可以行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也可以放棄行使權利;當買方選擇行權時,賣方必須履約。
投資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
期權是單向合約,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買賣期權合約的權利,而不必承擔義務;期貨合同則是雙向合約,交易雙方都要承擔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義務。如果不願實際交割,則必須在有效期內對沖。
2、履約保證不同
在期權交易中,買方最大的風險限於已經支付的權利金,故不需要支付履約保證金。而賣方面臨較大風險,因而必須繳納保證金作為履約擔保。而在期貨交易中,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都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
3、盈虧的特點不同
期權交易是非線性盈虧狀態,買方的收益隨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其最大虧損只限於購買期權的權利金;賣方的虧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而波動,最大收益(即買方的最大損失)是權利金,;期貨的交易是線性的盈虧狀態,交易雙方則都面臨著無限的盈利和無止境的虧損。
4、套期保值的作用與效果不同
期貨的套期保值不是對期貨而是對期貨合約的標的金融工具的實物(現貨)進行保值,由於期貨和現貨價格的運動方向會最終趨同,故套期保值能收到保護現貨價格和邊際利潤的效果。期權也能套期保值,對買方來說,即使放棄履約,也只損失保險費,對其購買資金保了值;對賣方來說,要麼按原價出售商品,要麼得到保險費也同樣保了值。
Ⅱ 什麼是黃金期貨和黃金期權
你好!
黃金期貨:一般而言,黃金期貨的購買、銷售者,都在合同到期日前出售和購回與先前合同相同數量的合約,也就是平倉,而無需真正交割實金。每筆交易所得利潤或虧損,等於兩筆相反方向合約買賣差額。這種買賣方式,才是人們通常所稱的"炒金"。黃金期貨合約交易只需10%左右交易額的保證金作為投資成本,具有較大的杠桿性,少量資金推動大額交易。所以,黃金期貨買賣又稱期貨保證金交易。
黃金期權:期權是買賣雙方在未來約定的價位,具有購買一定數量標的的權利而非義務。如果價格走勢對期權購買者有利,會促使期權購買者行使其權利而獲利。如果價格走勢對其不利,則可放棄購買的權利,損失的只有當時購買期權時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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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黃金知識中投資黃金期權的方法有哪些
一、將期權單純當做一種投資的手段,可以選擇買入看漲期權或是看跌期權。二、們可以將紙黃金等其他黃金投資品種相結合進行期權投資,起到投資組合的作用。例如保護性看跌期權。
Ⅳ 黃金期權和黃金期貨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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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於是不同的兩個產品,「黃金期貨」和「黃金期權」面臨著不同的投資風險。
黃金期權是買賣雙方在未來約定的價位具有購買一定數量標的的權利,而非義務,如果價格走勢對期權買賣者有利,則會行使其權利而獲利,如果價格走勢對其不利,則放棄購買的權利,損失只有當時購買期權時的費用。
黃金期貨,是指以國際黃金市場未來某時點的黃金價格為交易標的的期貨合約,投資人買賣黃金期貨的盈虧,是由進場到出場兩個時間的金價價差來衡量,契約到期後則是實物交割。
具體來說,黃金期權與黃金期貨的區別如下:
投資門檻不同
1、黃金期貨交易的對象是期交所提供的各期限的黃金合約,報價以人民幣提供,交易起點為1手合約,即1000克。個人投資黃金期貨各合約的保證金收取標准一般為合約價值的11%,目前最近的合約是2008年6月合約,個人投資者進行買賣的話,至少需要24000元投入,每天的交易有漲跌停5%的限制。
2、黃金期權交易的對象是國際市場的現貨黃金,報價以美元提供,交易起點是20盎司黃金,即622克。個人投資黃金期權,需要交納一定的期權費,而銀行提供的期權期限包括從一周到6個月不等的6種,以最短的一周期權來看,期權費一般為10美元/盎司,則投資者需要投資200美元進行黃金期權投資,「黃金期權」投資沒有漲跌停的限制規定。
風險不同
由於是不同的兩個產品,「黃金期貨」和「黃金期權」面臨著不同的投資風險。
1、黃金期貨投資時,個人客戶會面臨保證金余額不足而被強行平倉的風險。客戶損失的可能是賬戶內的所有資金。由於國內黃金期貨市場價格變動受國際市場波動影響,而金價常常在晚間的紐約市場大幅波動,因此國內期貨交易所金價難免出現跳空的價格走勢,投資人持倉的交易風險有所增加。
2、黃金期權交易時,客戶作為期權買方,其最大的損失在交易開始就已經確定,即支付給銀行的期權費。未來無論金價如何變動,客戶最大的損失已經確定。只要在期權有效期內(含到期日),市場波動對客戶有利,則客戶都可以選擇賣出期權鎖定獲利,而不必擔心其中有過的大幅反向波動。
Ⅳ 黃金期權的黃金期權合約
標准黃金期權合約的內容主要包括:
1.交易標的。主要指交易黃金的成色與單位,如成色為995的黃金,每手100盎司。
2.當事人。包括期權的購買方與出售方,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一般不進入合約。
3.權利金。期權買方支付給期權賣方以換取期權的費用。權利金是期權合約中唯一變化的量,其大小受很多因素的制約。就黃金來看,其價格大小受該合約收交易量、整個市場買賣成交量、黃金自身價格走勢及合約有效期等多種因素影響。
4.約定價格。指買賣雙方依據規定買賣商品的價格。約定價格通常由交易所規定。約定價格又稱「敲定價格」、「協定價格』或「履約價格」。
5.通知日。指期權買方在決定履行期權合同時,應在到期日前預先通知期權賣方,以便賣方能有充分時間做好履約准備。
6.到期日。指期權合約雙方當事入預先訂立的期權買方可以行使期權的最終有效期。
7.停板額。指期權合約每日價格波動幅度與上一交易日價格的限度。
8.合約月份。買賣雙方交付、接受實物以履行合約的月份。
9.交易時間。指每天買賣期權合約的規定時間。
Ⅵ 黃金期權的中行的三類個人黃金期權
期權是一項選擇權。期權的買方(支付期權費的一方)有權利在到期日前(美式期權)或到期日(歐式期權)以一定的價格向對方賣出或買入約定數量的產品的權利。
目前中國銀行有1周、2周、1個月、3個月四種期限的黃金期權產品,而且這些產品均為歐式期權,即到期日才能執行。我們就以該行的A、B、C三類產品來說明產品的投資過程和投資方法。
假設當前國際現貨黃金的價格為915美元/盎司。 (相對買權)。即買權和買權的執行價都定為比當前價格稍高的價格,比如為920美元/盎司,從而使得當前的買權變為價外權證(當前執行的收益為負),同時賣權則成為價內期權。因此買權的報價比平價期權的買權價格要低比如為22美元(小於26美元);賣權則比平價買權要高比如為30美元(大於26美元)。
按照以上數據,購買一份50盎司面額,期限為1個月的平價買入期權需要的資金為:50盎司×26美元/盎司=1300美元,投資者可以獲得在這一個月中黃金價格上漲獲得的收益。如果投資實物黃金需要的投資額為50盎司×915美元/盎司=45750美元。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判斷失誤,到期後該份期權的價值就變為零或者難以彌補期權費的支出,那時投資者就會虧損,而且虧損的金額可以是全部的期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