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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撮合成交的一般原則

發布時間:2021-07-03 13:35:24

① 什麼叫撮合成交

撮合成交價,股指期貨常用術語。

1、撮合成交的前提是買入價必須大於或等於賣出價。當買入價等於賣出價時,成交價就是買入價或賣出價,這一點大家是不會有疑義的。

2、計算機在撮合時實際上是依據前一筆成交價而定出最新成交價的。如果前一筆成交價低於或等於賣出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賣出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高於或等於買入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買入價。

3、買方出價1399點,賣方出價是1397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為1397或1397點以下,最新成交價就是1397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為1399或1399點以上,則最新成交價就是1399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是1398點,則最新成交價就是1398點。

(1)期貨交易撮合成交的一般原則擴展閱讀:

撮合價格計算方法:

撮合成交的前提是:買入價(A)必須大於或等於賣出價(B),即A>=B。

計算依據:計算機在撮合時實際上是依據前一筆成交價而定出最新成交價的。

假設:前一筆的成交價格為C,最新成交價為D;

則,當

A<=C時,D=A;(如果前一筆成交價高於 或等於買入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買入價)

B>=C時,D=B;(如果前一筆成交價低於或等於賣出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賣出價)

B<C<A時,D=C;(如果前一筆成交價在賣出價與買入價 之間,則最新成交價就是前一筆的成交價)

撮合價的優點:既顯示了公平性,又使成交價格具有相對連續性,避免了不必要的無規律跳躍。

② 期貨交易裡面的撮合成交是什麼意思

撮合成交,也就是說平台會匹配買賣雙方開出的價格,互相吻合的就可以交易了。
例如你出30塊賣,對方出29買,那麼就沒辦法成交。如果你29一直買不到,改成30塊買。因為你們的買賣價格同步了,系統安排交易成立。這就是系統撮合成交的過程。

③ 商品期貨成交撮合的基本原則是怎樣的

買賣數量必須達到對等才能成交,比如如果有5手買,3手賣,那麼就只能成交3手。另外2手不能成交。
撮合是採用價格優先,數量優先和時間優先。所以導致漲停板和跌停板通常只有大型的機構能夠買入和賣出,散戶只能放在其次的地位。

④ 國內期貨交易所在進行計算機撮合成交時,應遵循什麼原則

先價格優先原則,再時間優先原則

⑤ 請教期貨合約的成交原則是什麼請詳細解釋,謝謝!

這個圖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二、期貨交易下單方式

客戶在按規定足額繳納開戶保證金後,即可開始交易,進行委託下單。所謂下單,是指客戶在每筆交易前向期貨經紀公司業務人員下達交易指令。

(1)客戶填寫交易指令,在委託指令上書面註明客戶名稱、交易賬戶號碼、交易商品名稱、合約到期月份、買進或賣出的數量、買賣價格、執行方式、下單日期、客戶簽名。

(2)在你給經紀公司下達指令之後,經紀公司報單員即會打電話將委託通知期貨交易所場內出市代表。

(3)經紀公司派駐交易所的場內出市代表立即將委託指令輸入交易所交易系統,參與交易所的集中競價交易。

(4)委託執行後,場內交易終端立即顯示成交結果,出市代表電話通知報單員,報單員再通知你。

客戶可以通過書面、電話或者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貨經紀公司下達交易指令。常見的下單方式由如下幾種:

1、書面下單

客戶親自填寫交易單,填好後簽字交由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再由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通過電話報單至該公司在期貨交易所場內的出市代表輸入指令進入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

2、電話下單

客戶通過電話直接將指令下達到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再由交易部通知出市代表下單。期貨經紀公司須將客戶的指令予以錄音,以備查證。事後,客戶應在交易單上補簽字。

期貨經紀公司在接受客戶指令後,應及時通知出市代表。出市代表應及時將客戶的指令輸入交易席位上的計算機終端進行競價交易。

3、網上電子交易

客戶運用計算機使用期貨經紀公司提供的交易軟體將直接交易指令通過網路傳輸到經紀公司的交易系統,系統自動將客戶的交易指令轉送到交易所的交易主機撮合成交。這是目前最為便捷的交易方式之一。

三、限價指令和取消指令

限價指令是按特定價格買賣的交易指令。如你填寫一個指令,"賣出限價為2188元/噸的2006年5月大豆合約10手",那麼,當市場的交易價格高於2188元/噸的時候,你的指令就成交了,而且,買入的價格一定是等於或高於2188元/噸。限價指令對交易價格要求明確,但能否執行取決於指令有效期內價格的變動。如沒有觸及限價水平,該指令就沒有機會執行。

在限價指令下達後,沒有成交或只有部分成交,此時,你有權下達取消指令,使原來下達的限價指令失效或部分失效。如你下達限價指令"賣出限價為2188元/噸的2006年五月大豆合約10手"後,只成交了5手,這時,你可以下達取消指令。撤單後,你原來下達的限價指令就部分失效了,另外的5手就不會成交了。

四、「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競價原則

價格優先

價格優先原則表現為:價格較高的買進申報優先於價格較低的買進申報,價格較低的賣出申報優先於價格較高的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

時間優先原則表現為:同價值申報,依照申報時序決定優先順序,即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所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五、競價方式

計算機撮合成交。計算機撮合成交是根據公開喊價的原理設計而成的一種自動化交易方式,具有準確、連續、速度快、容量大等優點。

期貨交易早期,由於沒有計算機,故在交易時都採用公開喊價方式。公開喊價方式通常有兩種形式:一是連續競價制(動盤),是指場內交易者在交易所交易池內面對面地公開喊價,表達各自買進或賣出合約的要求。這種競價方式是期貨交易的主流,歐美期貨市場都採用這種方式。這種方式的好處是場內氣氛活躍,但缺陷是人員規模受場地限制。眾多的交易者擁擠在交易池內,人聲鼎沸,以致於交易者不得不用手勢來幫助傳遞交易信息。這種方式另一個缺陷是場內交易員比場外交易者有更多的信息和時間優勢。搶帽子交易往往成了場內交易員的專利。

公開喊價另一種形式是日本的一節一價制。一節一價制把每個交易日分為若干節,每節交易中一種合約只有一個價格。每節交易先由主持人叫價,場內交易員根據其叫價申報買賣數量,如果買量比賣量多,則主持人另報一個更高的價;反之,則報一個更低的價,直至在某一價格上買賣雙方的交易數量相等時為止。計算機技術普及後,世界各國交易所紛紛採用計算機來代替原先的公開喊價方式。

六、撮合成交價的確定

國內期貨交易所計算機交易系統的運行,一般是將買賣申報單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當買入價大於、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bp)、賣出價(sp)和前一成交價(cp)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

七、開盤價的產生

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集合競價的方式是:每一交易日開市前5分鍾內,前4分鍾為期貨合約買、賣價格指令申報時間,後1分鍾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產生的開盤價隨即在行情欄中顯示。

集合競價採用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首先,交易系統分別對所有有效的買人申報按申報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申報價相同的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有效的賣出申報按申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申報價相同的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接下來,交易系統依此逐步將排在前面的買人申報和賣出申報配對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如最後一筆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取最後一筆成交的買人申報價和賣出申報價的算術平均價為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該價格按各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取整;如最後一筆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則以部分成交的申報價為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請注意,該價格就是開盤價,所有成交的報價都已該價格而非報價作為成交價)。

⑥ 滬深300股指期貨交易的競價及撮合原則是怎樣的

集合競價採用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和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

中金所在開盤後採用競價交易。限價指令競價交易時,計算機自動撮合系統將買賣申報指令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 當買入價大於、等於賣出價則自動撮合成交,撮合成交價等於買入價(bp)、賣出價(sp)和前一成交價(cp)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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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期貨成交 優先原則

1 開盤之前 你掛漲停價 買多單,但是價格有 波動,你實際成交的多單是高位,然後價格回落,你反而虧著。
答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你掛漲停這樣的高位買單,而且是開盤前,這樣必然導致開盤後。漲停價買進,價格只要沒封死漲停板,都會以當時的高價成交.

解決方法,除非是有十足把握,否則追高謹慎,而且你開買單現價追就可以了。
2上午收盤前 掛的單子不撤出,沒成交,下午開盤如果到了你掛單價位,還會出現上邊這樣的問題。
上午收盤前,撤消 委託單,等下午看盤前,可以提前掛單,或者開盤後,現價追買,假設價格上升很快也不用打漲停價,可以比現價,當時買進價格,如9.95,下單你可以多打上2個價位9.97,這樣就追上了!
3商品期貨集合競價時間
上午9:00開。8:55~8:59可下單,59分集合競價
下午13.30開 13.25-13.29
開盤集合競價在某品種某月份合約每一交易日開市前 5 分鍾內進行,其中前 4 分鍾為期貨合約買、賣指令申報時間,後 1 分鍾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開市時產生開盤價。集合競價未產生成交價格的 , 以集合競價後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

⑧ 撮合成交在期貨中什麼意思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平倉優先。

連續競價的成交原則為:第一價格優先,第二時間優先,第三平倉優先。

集合競價的成交原則為:第一成交量最大優先,第二價格優先,第三時間優先。

集合競價是「先報價、後撮合、再成交」,而連續競價則是「邊報價、邊撮合、邊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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