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購房貸款按揭需要找擔保公司擔保公司從中做什麼工作怎麼收費
因為貸款發放到房產過戶需要一定的時間,這段時間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需要擔保公司,一般按貸款額的百分比收費。
⑵ 貸款買房為什麼需要擔保公司擔保
為了保證貸款人有實力還貸。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擔保公司或資質好的個人)為其做擔保。
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擔保公司的,在房產證出來之前,銀行為了保證自身的權益,在簽訂購房合同以後,前期是由開發商負責擔保(開發商需要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以防部分業主斷供影響了銀行貸款質量);除非是開發商資質太差,需要加擔保公司擔保。
(2)公司為購房人提供按揭貸款擔保擴展閱讀:
房貸方式
1. 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
2. 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各銀行的貸款名稱也不一樣,建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貸款,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稱為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3.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參考資料:購房貸款-網路
⑶ 貸款買房,一套房 在銀行辦理按揭,自己有公司 還要找擔保公司擔保嗎
擔保公司是做擔保,你的公司和擔保公司是兩個概念,你的公司是經營的,不知道你明白嗎。不是說找一家公司做擔保就行,是要專業的擔保公司給你擔保當然要了
⑷ 購房走擔保公司有法律依據嗎
1、國家建設部和人民銀行共同下發了《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試行辦法》。目前,在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有保證、抵押及質押幾種擔保方式可供銀行選擇。
2、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便是適應上述住房貸款擔保方式而創新的產物。按照《辦法》的規定,住房置業擔保是指:在借款人(購房者)無法滿足貸款人(銀行)要求提供擔保的情況下,為借款人申請住房貸款而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並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在借款人申請擔保時,擔保公司向借款人收取一定數量的擔保費,同時要求借款人將所購商品房作為抵押物。在借款人因特定原因不能如期償還所欠銀行貸款時,擔保公司對該筆貸款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3、在個人住房置業擔保貸款所涉及的法律關系主體中,銀行、擔保公司、購房者三者間為貸款人、保證人及借款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即擔保公司以自由資產為購房者的貸款提供償還擔保。擔保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通過政府預算資金、資產劃撥及骨幹房地產企業獲得,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能力方面具有可靠的實力保障。房產商的保證能力受到許多客觀因素影響,一方面,房產商的經營狀況會影響其信用度,另一方面、房產商願意為客戶的借款提供階段性保證,主要是為了促進銷售,如果房產商不能長期穩定地經營,銀行面臨的風險就會很大。因此,擔保公司介入住房消費貸款,可以有效解決銀行在推行消費貸款過程中遇到的客戶信用不足的難題。
4、而對購房者來說,辦理貸款擔保,首先能得到諸多的保障權利,其次還能簡化手續、節約費用,這無疑能吸引更多的客戶,從而促進住房貸款業務的進一步發展。而擔保公司所提供的保證擔保不但強化了銀行住房貸款的擔保機制,促進了銀行貸款業務的發展,也滿足了市民購房的客觀需要。
⑸ 開發商如何防範對按揭貸款的擔保風險
現在人們購買商品房,一般都是採取按揭貸款的方式支付房款。按揭貸款的模式以提前透支購房人未來收入的方式,解決了購房人當下沒有足夠資金購買一生最大的商品—住房的矛盾。極大的推動了人們改善居住條件,購買商品房的熱情。銀行也樂於「成人之美」,積極放貸,穩穩當當的賺取長期穩定利潤。商品房開發企業更是得益於按揭貸款的模式,在商品房建設過程中完成銷售,大大的縮短了開發周期,加快資金周轉和財富積而大跨步的發展。 利益與風險同在。銀行以買房人尚未建成取得的商品房進行抵押貸款給買房人,促成商品房買賣雙方的交易。自然在這種交易模式中占據主動,他通過規則的設置,將風險盡可能的轉移出去。商品房建成交付後,自然需要買受人辦理抵押權登記,將商品房抵押給銀行為其貸款擔保。但商品房建成交付前,則需要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賣方與銀行簽訂保證合同,對買受人的依約還貸承擔共同連帶保證責任。按揭貸款最容易發生逾期和停止還貸的恰恰是這個階段。購房人不歸還貸款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在這個階段購房人還貸拖期或停止還貸,銀行不會選擇與貸款人解除合同向貸款人追償,一般是從開發商的保證賬戶劃扣資金為購房人還貸。若碰上商品房買受人出點意外,或給你來個「人間蒸發」讓你怎麼都聯系不上,那開發商只有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歸還貸款。 開發企業如何防範和降低這一替購房人還貸的風險呢?現行的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能否解決這一風險?有人認為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後,就視同為購房人的商品房抵押登記,可以解除開發企業對購房人貸款的保證責任。這一種錯誤認識。《物權法》第20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從上述規定看,預告登記是准物權行為,不能產生物權效力。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的法律效力是:將來能夠進行不動產抵押登記時,抵押權預告登記的權利人享有優先權,不經抵押權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不能在該物權上設立抵押權。因此,在商品房未向買受人辦理轉移登記和抵押權登記前。即使在預購時同時進行了抵押權預告登記,開發商還要繼續承擔按揭貸款的擔保責任。 開發企業可以採取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來降低和防範此類風險。 第一,在雙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條款 為了督促購房人及時歸還銀行貸款,和解決購房人不還貸款而導致開放商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後,對購房人主張權利困難的問題。開發商要在與購房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或簽訂補充協議約定:「開放商為購房人承擔階段性擔保責任期間,購房人違反貸款合同在約定期限內不歸還銀行貸款,視同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根本違約,開發商有權解除與購房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由購房人承擔因此給開發商造成的所有損失。該條約定同時起到督促購房人按約履行與與銀行貸款合同的效力。 第二,關鍵是盡快辦理好商品房的產權和抵押權登記 在雙方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或購房人交首付款時,就將商品房的維修基金和契稅以及辦證手續費和相關辦證所需資料全部收齊,並代理購房人辦理各項產權證書,既體現了開發企業為主的服務熱情,又能將辦理商品房的產權證和抵押登記的主動權控制在自己手裡。進行此項操作時千萬不要忘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合理辦證期限和購房人不配合辦理產權及抵押登記時要承擔的違約責任。讓購房人知道辦理商品房產權登記是買賣雙方的義務,拖延履行是要支付違約金的。 第三,讓購房人提供反擔保 如果認為購房人基本信用不好,或購房人炒房意圖明顯,為其承擔階段性擔保的風險過高,可以讓購房人提供在此期間的反擔保,由其提供財產抵押或由收入穩定的第三人為其承擔連帶責任。如果銀行因購房人歸還貸款的違約扣劃了開發商的資金,也會有承擔風險資產或下家給開發商托底。 開發商在房地產開發經營的過程中,存在交易風險是難免的。作為房地產方面的律師,願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就經營中的難題進行探討,盡量避免經營風險的發生。
⑹ 如果我要貸款買房子,那麼我所在的公司就是擔保人嗎若不是那擔保人是誰
貸款買房子是您的個人問題,和公司沒有關系.
當然您可以讓公司方面出具相應證明來做擔保人,但是公司沒有任何義務這樣做.
所謂的擔保人也就是當您貸款買了房子而付不起還款的時候,擔保人就有義務要為您將剩餘的還款付清.
常見的擔保人關系有夫妻,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此類擔保人為購房的人擔保時,擔保人的償還能力按100%來計算入貸款人的還款能力中.
當然,您也可以找朋友(沒有任何血緣關系)或者其他親戚來做擔保人,此時擔保人就只能以償還能力的50%來計算了(但一旦貸款者無法還款時,擔保人仍要償還所有的欠款).
總的來說,貸款的金額如果以自己的經濟實力可以證明償還貸款沒有問題的話,就不需要擔保人,只有自己經濟能力無法充分證明能償還貸款的情況下,才用的到擔保人.
⑺ 房貸擔保人可以申請購房按揭貸款嗎
只要你的條件符合銀行房貸要求就可以貸款的,不過你既然跟別人做過擔保,這個是要視其擔保的金額來定的,一般不超過5萬元的,都是可以辦理貸款的,但是收入證明要能夠滿足自身貸款金額和擔保金額的總和才可以!如果擔保金額超過10萬元以上的話,一般是貸款不了的,只能讓被擔保人把貸款還清,撤銷擔保後,你才可以辦理貸款的!
⑻ 房產公司在銷售所開發房產時,為什麼要為購房者貸款進行擔保
簡單的說,這叫一手房按揭,開發商擔保章
房產公司在開發房產後,將還沒造好的房子賣給消費者,做預告登記,但是銀行並不相信二級以下房地產公司的資質,也就是說,銀行不相信二級以下開發商能把房產造好,因此在預告登記上做抵押外,還要開發商連帶擔保,以次來避免開發商破產或跑路導致預告登記無效
⑼ 購房貸款一定要擔保公司擔保嗎
除了公積金貸款需要擔保外,其他貸款不需要有擔保。除非是單身外地人購房,則需要本地到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