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可以隨便停牌嗎要什麼條件才能停牌
您好,股票是不能隨便停牌的,停牌需符合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大致情況如下:
1 由於連續漲停或跌停引發的臨時停牌,有的連續三天,也有兩天,停牌時間為一小時,十點半後復牌。
2 由於重大事項引發的停牌,時間長短一不,一般最長不超過20個交易日。
3 由於上市公司合並引發的停牌,如目前尚在停牌期的濟鋼和萊鋼,這時間就不好說了,兩公司已經停牌了兩個多月了,經常會拖相當長的時間。
4 由於澄清媒體報道引發的停牌,時間不會很長,短的第二天停一個小時,長的也就幾個交易日。
5 由於公司重組引發的停牌,這可能是停牌時間最長的,如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停了三年左右的時間。
6 由於召開股東大會的停牌,最為常見,就是一個交易日。
『貳』 停牌了是什麼意思能買嗎
股票來停牌指的是股票由源於某些特定情況可能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如有需要臨時作出停牌決定,無法提前進行公告的,交易所一般會在停牌的同事出公告。
『叄』 國際黃金現貨交易周六周日停牌么
是的,周六.周末停盤,周一到周五都是全天24小時交易,實行T+0的交易模式,比股票的T+1好的多,有興趣了解更多可以聯系我
『肆』 股票停牌能賣嗎
股票停牌期間不能買賣。
股票停牌是指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
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對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停牌,是證券交易所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和市場信息披露公平、公正以及對上市公司行為進行監管約束而採取的必要措施。
(4)現貨交易能停盤嗎擴展閱讀:
2018年11月6日,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對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作了進一步完善。
一是確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的基本原則,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機會。明確以不停牌為原則、停牌為例外,短期停牌為原則、長期停牌為例外,間斷性停牌為原則、連續性停牌為例外。
上市公司發生重大事項,應當按照及時披露的原則,分階段披露有關事項的具體情況,不得以相關事項不確定為由隨意申請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請股票停牌代替相關各方的保密義務。
二是壓縮股票停牌期限,增強市場流動性。進一步縮短重大資產重組最長停牌期限;明確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期間其股票原則不停牌;並購重組委審核期間,上市公司股票在並購重組委工作會議召開當天應當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過規定期限仍不復牌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強制復牌。
三是強化股票停復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確市場預期。
『伍』 證券交易所有權採取停牌措施嗎
《證券法》第109條規定,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本案中,由於計算機發生技術性錯誤,而使股價顯然低於正常水平,影響了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所以,證券交易所可以採取技術性停牌措施。因為證券交易所除提供集中競價的場所外,還負有監督證券市場的職責。
『陸』 黃金現貨停盤時間黃金現貨交易時間表
黃金現貨24小時交易, 分夏令和冬令, 夏令時間 星期一上午7點至星期六凌晨3點都為交易時間 每日凌晨5點30至6點為整盤時間冬令時間 星期一上午7點15至星期六凌晨4點為交易時間 每日凌晨6點至6點30為整盤時間想了解多一些可以加好友,我是做這一方面的,希望可以幫到你
『柒』 交易所對股票停牌有什麼時間規定
興業證券上海天鑰橋路營業部:交易所對上市公司股票停牌的目的是解決投資者信息不對稱問題。特別突出了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涉嫌違法違規、股價異動等異常警示性停牌。停牌後,只要上市公司按要求充分、准確、完整地披露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就可以復牌。
停牌復牌的情形和時間在《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二章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二章等相關章節有詳細規定,停牌期限取決於停牌的原因。其中部分停牌事項有時間限制,部分停牌無時間限制。若因公司未及時披露信息導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時間較長,交易所及其他證券監管部門會採取多種措施不斷督促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使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盡快復牌,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知情權和交易的權利。
問:配股、新股中簽後營業部是否有義務通知投資者本人?
答:一般營業部應按照與投資者的書面約定來處理。通常情況下,投資者在證券營業部辦理指定交易後,證券營業部會徵求投資者意願,與之簽訂《新股配售代理協議書》,協議雙方必須受該協議內容約束。
因此,證券營業部有義務通知中簽投資者在規定時間內繳款,如果發生投資者提供的聯系地址與電話不真實或未因變動未盡及時告知義務的話,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中簽投資者自負。若證券營業部與中簽投資者沒有簽訂《新股配售代理協議書》,則證券營業部沒有義務通知中簽投資者。(上海證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