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價格機制的改革
建立和健全市場管理的法規,加強市場管理,促進市場運行的規范化和法制化,是培育和發展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市場管理法規的內容十分廣泛,大體可分為如下三大類:
(1)市場運行的法規。這是直接作用於市場,為保證市場正常運行所必須的法規。它包括各類市場運行的共同法規,以及不同類型市場運行的特殊法規兩個方面;前者如進入和退出市場的法規、等價交換的法規、商品自願讓渡的法規、公平競爭的法規等,後者如根據生活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金融市場、勞動力市場等的特點而建立的各自的法規。
(2)企業內部管理和企業經濟行為的法規。包括企業產權特別是國有企業產權界定和產權轉移的法規。確立企業法人地位的法規,企業行使生產經營自主權的法規,國有企業實行承包制、租賃制、股份制等經營形式的法規,企業內部的各種管理、獎勵法規等。它們是確定市場經濟秩序的微觀基礎。
(3)國家經濟行為的法規。包括政企關系、中央和地方關系、政府各經濟管理部門之間關系的法規;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稅收、物價、統計、審計、財政等部門的工作制度和行為法規,國家對國民經濟各方面的調控和管理的法規等。它們是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保證。其中,建立消除不平等競爭,實現競爭公平化的法規,是市場法規的核心。
『貳』 價格改革穩步推進的關鍵是什麼
據報道,截至目前,中國97%以上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實現市場調節,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建立,價格改革的持續推進,幫助企業減輕負擔超過4200億元,為激發市場活力、培育發展新動能發揮了重要作用。
此外價格改革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必須把保障民生放在首位。在出台電力、天然氣、醫療服務等直接關系民生的重大改革方案時,堅持底線思維,配套制定困難群眾、特殊群體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希望價格的改革可以更老百姓帶來更多的實惠!
『叄』 經濟體制改革的價格體制改革
從雙軌製成功過渡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價格體制按照價格改革的思路和重點的不同,我國價格體制改革經歷了如下過程:1979-1988年為價格雙軌制階段。這一階段價格改革的主線是,完善計劃價格體制引入市場機制價格雙軌制。價格改革的措施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對產品價格的調整,包括提高糧食和棉花等18種主要農產品的價格等。二是對生產資料和消費品實行雙軌制定價。價格雙軌制是我國價格改革過程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方面,它是一種典型的局部自由化方案,實踐表明,通過價格雙軌制的漸進過渡,在改革初期不僅讓市場機制逐步發揮作用以改善資源配置效率,而且市場化過程本身還有助於傳統國有部門的增長和平穩過渡,沒有給過渡初期的宏觀經濟造成嚴重不均衡的壓力。通過這一階段改革,我國商品價格形成機制發生了巨大變化。到1988年,在全國社會零售商品總額和全國農產品收購總額中,由政府定價的分別佔29%和24%,政府指導價分別佔22%和19%,經營者定價則分別增長到49%和57%。1989-1991年為價格改革的調整鞏固階段。由於價格改革第一階段後期操之過急,闖關失敗,價格改革進入治理整頓時期。改革的重點是建立和改善價格宏觀調控體系,方式是控中求改,相機調放。在價格管理體制方面,積極探索政府對市場價格的調控手段,初步形成了直接調控和間接調控相結合的價格管理機制。1992-2003年為社會主義市場價格體制的目標確立與形成階段。這一階段的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繼續放開消費品價格,包括糧食價格和工業消費品價格;二是生產資料雙軌價格逐漸轉為按市場供求定價,截至2004年,全國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產品價格由市場決定的程度達到92.8%;三是要素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探索,在勞動力價格、房地產價格以及資金、技術和信息價格等方面,國家都出台了相應措施加速其市場化進程。總之,在這一階段,建立社會主義市場價格體制的目標模式最終確立,並占據主導地位,價格改革的廣度和深度都超過以往,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的新的價格形成機制已經確立,並發揮著重要的作用。2004年至今為價格體制改革深化階段。這一階段,政府在資源市場化、壟斷和公共產品定價機制上的改革邁出了新的步伐,推進了水價改革,深化了煤電價格改革,實施了煤電價格聯動,並積極推進石油、天然氣等資源產品價格改革。縱觀三十年來價格體制改革,成果顯著,消費品價格幾乎全部市場化,生產資料價格絕大部分市場化,要素價格也基本市場化。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價格改革未來需要做好如下一些工作:調整價格結構,抑制無序價格競爭;加強對價格水平的宏觀調控,防止通貨膨脹;繼續擴大價格改革的覆蓋面,加快與國際價格體制接軌。
『肆』 價格改革的評價
決不能讓利益集團挾持價格改革
價格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被一些利益集團所左右
打破壟斷地位是消除利益集團左右價格的出路。壟斷的破除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利益集團一定會竭力維護其壟斷地位。徹底打破公共產品的壟斷地位,一些能夠市場化的商品,決不能以加強國家控制力為由,掌管在官方背景的壟斷性企業手裡。
壟斷地位一時難以破除的行業,必須確定合理、科學的價格制定機制。關鍵在於公開、透明。「公共產品價格涉及了千家萬戶的利益,制定價格的同時又是協調廣大人民群眾利益問題,因此定價就應該吸收廣大利益相關者的參與。」政府應該以維護最為廣大百姓的利益為基本出發點,召集類似聽證會等形式,公正仲裁,確定價格。再者,對公共產品的定價機制,有必要通過立法來規范和管理,克服誰想漲價就漲價,誰什麼時候想漲就什麼時候漲的現象。
隨著價格改革向縱深推進,政府的定價權越來越少,監督責任則越來越大。要通過「看得見的手」,強化價格監測,通過制定規則規范各類價格行為,防止市場主體濫用定價權,有效應對非正常價格波動,打擊各類價格違法和價格壟斷行為,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應盡快啟動油電水氣價格改革
王軍表示,一方面可以盡快啟動油電、水、氣的價格改革來對沖一部分通縮風險。另一方面,從根本上還需要調整宏觀經濟政策,比如財政政策更加積極、貨幣政策更加靈活和前瞻、減稅政策、赤字擴大政策,以及進一步採取降息和降準的政策都可以從短期熨平波動的角度來發揮作用。
『伍』 價格改革要把握哪些方面
農產品、電力、天然氣、醫葯、鐵路運輸等領域的改革,都涉及深層次的體制機制矛盾,又關系國計民生,牽一發而動全身。這些領域的價格改革平穩有序推進,關鍵在於堅定地把握住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脈搏。
——兜底線。價格改革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必須把保障民生放在首位。在出台電力、天然氣、醫療服務等直接關系民生的重大改革方案時,堅持底線思維,配套制定困難群眾、特殊群體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推公開。推進民主決策、公眾參與是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也是順利推進改革的重要條件。輸配電、天然氣管道運輸、鐵路客運等成本監審或定價辦法,都公開徵求了社會意見。
『陸』 價格改革的背景
20世紀90年代後期,中國土地價格評估、房地產價格評估等新興服務業態,行業發展初期市場不健全,服務和價格行為不規范。為了維護正常的服務價格秩序,原中國國家計委出台了土地價格評估等專業服務價格政策。2000年前後,中國商標注冊等認證、涉外經濟貿易爭議調解、代辦外國領事認證簽證等服務基本都由中國中央部門下屬單位或行業組織作為政府管理或服務事項向當事人提供,服務主體單一,具有壟斷性,原中國國家計委制定了相關服務價格政策。而由中國地方管理的會計師事務所、房地產經紀、住宅小區停車等服務,在其發展初期普遍存在供給不足,市場競爭不充分,服務和收費不規范等問題,社會反映多。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中國國家發改委會同中國有關部門制定發布了一系列規範文件,對這些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這些服務領域市場競爭日益充分,逐步具備了放開價格的條件。如中國土地價格評估、房地產價格評估等領域,中國相關資產價格評估機構約2萬家,從業人員30多萬人;物業服務方面,2014年12月中國已有物業服務企業7.1萬家,從業人員超過600萬人,服務供給較為充足。順應形勢發展變化,適時放開上述服務價格,有利於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相關行業發展,更好地滿足社會需求。
2009年之前,中國成品油價格主要由國家管控。國際油價一路「高歌猛進」中,中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原油價格嚴重「倒掛」,生產者沒有積極性,中間商囤油待漲,「油荒」接連發生。
『柒』 國務院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原因
在2015年10月12日印發的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已經指出了價格機制改革的原因:
價格機制是市場機制的核心,市場決定價格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關鍵。改革開放以來,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價格改革持續推進、不斷深化,放開了絕大多數競爭性商品價格,對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近年來,價格改革步伐大大加快,一大批商品和服務價格陸續放開,成品油、天然氣、鐵路運輸等領域價格市場化程度顯著提高。同時也要看到,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價格改革還需深化,政府定價制度需要進一步健全,市場價格行為有待進一步規范。為推動價格改革向縱深發展,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
『捌』 價格改革的原因
水、電、氣等涉及壟斷的行業關系國計民生,如果不進行價格改革,壟斷壁壘就難以有效破除,多數生產者、消費者就難以獲得市場競爭帶來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