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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則

發布時間:2021-07-15 03:33:20

❶ 求貴州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則

求貴州新建商品房交易行價格的規則,這個你可以問一下他的店主。

❷ 商品房價格構成 商品房如何定價

商品房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由於中國長期以來在住房體制上實行的是供給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後才在中國出現的。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


商品房價格構成

一、土地使用權取得費

商品住宅開發經營單位依法通過國有土地出讓、轉讓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其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為支付的出讓、轉讓費用、拆遷安置補償的凈支出及按規定應交付的有關稅費之和;商品住宅開發經營單位依法通過行政劃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其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為取得該劃撥土地所支付的征地費、拆遷安置補償費及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費用之和。

二、住宅開發成本

1、前期工程費。包括水文及工程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建築設計、施工通水、通電、通路及平整場地等費用支出。

2、建築、安裝工程費、設備費。包括房屋主體部分的土建(含樁基)工程費、水電安裝工程費(含結構和裝修)、設備購置費等。

3、附屬工程費。包括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和列入住宅小區詳細規劃的非營業性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

4、開發間接費。指開發經營單位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各項費用。

5、其他符合國家規定並與項目開發直接有關的費用。


三、住宅開發期間費用

指開發經營單位在開發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等支出。住宅開發期間費用應按受益項目進行合理分攤。

1、管理費用,指開發經營單位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2、財務費用,指開發經營單位在開發經營過程中為籌措建設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調劑外匯手續費、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企業籌資發生的其它財務費用。

3、銷售費用,指開發經營單位為銷售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四、利潤

以上地使用權取得費和住宅開發成本之和為基數計取,屬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商品住宅,其利潤率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屬市場調節價的商品住宅,其利潤率由開發經營單位自行確定。

五、稅金

指依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稅金按國家規定的稅目和稅率執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不列入組價因素,在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外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

六、商品住宅差價

包括樓層差價、朝向差價。樓層差價、朝向差價分別按增減代數和為零的原則,由開發經營單位自行制定,其中屬政府定價的政府指導價的,報價格主管部門確認。


商品房定價有三個內容

1、總體均價確定

商品房總體均價確定可以採用消費者反饋法(問卷調查)、市場定價法(層次分析法)和專家意見法三個方法,最好是通過三個方法分別得到項目總體均價,然後在按照權重計算最終均價。

2、推售策略確定

推售策略決定了你把房子分多少次推出來,每次計劃推出的房源數量有多少,這樣才能計算各期推售房源的均價和如何實現整體均價。

3、每套房屋定價

在確定了推售單位之後,按照推售單位房源的各種差異(位置、朝向、戶型、景觀、交通、噪音等等),分別測算出每套房屋的評分,按照房屋評分系統,結合均價計算所有房屋的單獨售價。

關於商品房價格構成、商品房如何定價小編就介紹到這里了,希望能給廣大購房者帶來一些有用的幫助,了解商品房的價格,對我們的購房計劃還是很有幫助的!

❸ 誰有《湖北省城鎮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則》全文

《湖北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在這里http://www.flssw.com/fagui/info/33447969/

❹ 求四川2009年新公布的《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則》全文

廣東省出台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則2007年6月8日 為規范我省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保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廣東省商品房交易市場健康發展,近日,省物價局在廣泛徵求各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出台了新修訂的《廣東省物價局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則》,從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原1997年《廣東省城鎮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則》同時廢止。 《廣東省物價局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則》的出台,是貫徹落實國家八個部委關於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的一個重要舉措,是加強我省房地產市場價格行為監管,整頓和規范商品房交易秩序的一項重要措施。新《規則》的出台,對於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價格秩序,維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新出台的《規則》,針對當前商品房交易過程中存在的諸多問題,重在規范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進一步明確經營者在新建商品房交易、產權轉移等方面的價格行為責任和義務。主要內容有:一是明確與商品房配套建設的各項基礎設施,包括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安全監控系統等建設費用,一律計入開發建設成本之中,不得在房價之外另行收取。二是進一步完善商品房交易過程中的明碼標價制度。規定經營者應當在商品房公開銷售24小時之前,在商品房交易場所醒目位置,對許可納入當期交易的所有商品房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經營者需調整銷售價格的,也應當在執行調整銷售價格的24小時之前,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調整了部分標示內容,如增加了商品房項目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服務標准和收費標准,並根據2000年省建設廳、省物價局聯合印發的《廣東省房屋交易價格計算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增加了「套內建築面積銷售單價」的公示內容。三是根據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工商總局《關於進一步整頓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號)的有關精神,明確規定經營者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預定款性質的費用。四是規定經營者取得預售許可之後與購房者簽訂認購書或收取定金,有約定銷售價格的,應當按認購書約定的銷售價格執行。五是規定由經營者經辦房地產權屬登記的,經營者必須在取得該商品房項目房地產權屬證明之後,方可向購房者代收相關費用。六是明確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過程中的中介服務收費,應當由購房者自願選擇,經營者不得強制服務、強制收費。凡屬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委託的中介服務,所需費用全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負擔,不得轉嫁給購房者。七是規定經營者必須切實兌現銷售時的價格承諾。八是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水、電、氣等商品和服務價格,必須嚴格執行政府的相關規定,不得擅自加收費用。九是增加了經營者不得使用虛假、模糊的價格標示誤導購房者與其交易和通過捏造、散布虛假信息等各種不正當手段,哄抬價格的規定。 在印發新《規則》的同時,省物價局對各地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各地要把加強房地產市場價格監管作為構建和諧廣東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認真組織貫徹實施。二是要求各地要集中時間和力量,組織開展當地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的負責人和營銷人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建立健全包括物價責任人和物價員制度在內的各項價格管理制度,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加強價格自律,自覺貫徹執行《規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不符合《規則》的做法,要責令其限期整改。三是要求各地物價部門要積極會同建設(房管)部門,大力開展國家統一部署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活動。省物價局將在近期組織一次房地產價格專項檢查,堅決打擊商品房交易和產權轉移過程中,通過各種不正當手段或捏造虛假信息、哄抬價格、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使用虛假或不規范的價格標示誤導、蒙騙消費者等違反價格法律法規政策的行為。 繼續追問:求四川2009年新公布的《新建商品房交易價格行為規則》全文? 5

麻煩採納,謝謝!

❺ 商品房預售價格和銷售價格如何確定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在前期備案時會有一個預估價格,後期開發商在銷售的過程中可以根據市場適當調整售價,但那有一個限度和期限。比如說,在半年內你可以適當提高或下降10%,但是半年後,那就可以根據市場超出這個范圍,比如提高25%。那個預售價有點作用,但效果不大。

❻ 關於商品房備案價格與銷售價格的問題

商品房的備案價格是開發商在開盤之前就在建委備案的價格,銷售價就是開盤後的價格。一般而言,很多的商品房的銷售價一定是高於備案價格的。商品房住宅銷售價格備案是說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時,必須提交包括預售價格及變動幅度、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及監管協議等內容在內的商品住房預售方案。
商品房的預售價格變動幅度原則上不超過之前的備案價格的5%,具體變動需要由各地房地產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商品房的銷售價格備案的主要目的是房管局和政府為了防止開發商無原則性的調整價格,避免因價格過度上漲或下調造成房地產市場的不良沖擊的一種監管制度。
購買者在購買房屋前需要求驗證開發企業的土地使用權證以及其他證件,以確保該房屋買賣的合法性和保障自己的利益。

❼ 新建商品房價格行為規則包含什麼內容

1.與商品房配套建設的各項生活必需基礎設施,包括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安全監控系統等建設費用全部計入商品房的建設成本之中,不得在房價外另行收取。 2.在取得商品房預售(或現售)許可證之後、商品房公開銷售24小時之前,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對納入當期交易的所有商品房做好明碼標價,標價內容包括:商品房銷售價格及具體狀況,包括每個在售單元的坐落位置、朝向、樓層、結構類型、銷售面積(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共分攤建築面積、總售價、單位建築面積售價、付款方式及優惠折扣等。除此之外,代收代付項目和收費標准以及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准也必須一並公示。3.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必須執行政府規定的用水、用電價格,凡屬臨水、臨電的,高於政府定價的差額部分,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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