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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購交易通常在什麼交易中運用

發布時間:2021-07-16 12:01:45

A. 什麼是回購交易說明回購交易對貨幣供應量的影響

存款准備金率、再貼現率和公開市場業務對於存款准備金率,通過調整存款准備金率,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供應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對於公開市場業務,運用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等作為交易品種,主要包括回購交易、現券交易和發行中央銀行票據,調劑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需求。再貼現政策,就是中央銀行通過制訂或調整再貼現利率來干預和影響市場利率及貨幣市場的供應和需求,從而調節市場貨幣供應量的一種金融政策。存款准備金率和再貼現率,有一個相似的特點,就是力度大,顯效強。它們對刺激投資,拉動經濟,作用不可低估。但是,葯猛傷身,正由於存款准備金率和再貼現率對一國金融影響至深,所以,不到重要關頭,中央銀行並不輕易動用。央行「三大法寶」中,使用最多的還是公開市場業務。它是指央行在金融市場上買賣有價證券(如國債)的活動。當央行買進有價證券時,向出賣者支付貨幣,從而增加了流通中的貨幣量。反之,則減少貨幣量。公開市場業務最大的優點,是央行可以經常運用它,對經濟進行微調,操作靈活方便,對經濟的震動小。所以,從20世紀50年代起,美聯儲90%的貨幣吞吐通過公開市場業務進行,德、法等國也大量採用公開市場業務調節貨幣供應量。但公開市場業務有效地發揮作用,需要一些重要的前提,比如央行要有雄厚的實力、利率要實行市場化、國內金融市場發達、可供操作的證券種類齊全等。

B. 什麼是債券回購交易

債券回購交易,是指債券買賣雙方在成交同時就約定於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雙方再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是以債券為抵押品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其實質內容是:債券的持有方(融資者、資金需求方)以持有的債券作抵押,獲得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期滿後則須歸還借貸的資金,並按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資金的貸出方(融券方、資金供應方)則暫時放棄相應資金的使用權,從而獲得融資方的債券抵押權,並於回購期滿時歸還對方抵押的債券,收回融出資金並獲得一定利息。

C. 銀行間市場的債券回購交易是怎樣進行的

簡單點說就是雙方都是機構 我有券 你有錢。我想借點錢就把券押給你約定多長時間後買回來。你把對應的錢借給我。什麼價格壓出和買回券,用什麼券,利率是多少,到期怎麼結算,這個都是雙方交易員商定的。

書面點說銀行間市場的債券回購有質押和買斷兩種。質押式回購是交易雙方以債券為權利質押所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資金融入方(正回購方)在將債券出質給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由正回購方向逆回購方返還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還原出質債券。
買斷式回購是指正回購方 (資金融入方)將債券賣給逆回購方(資金融出方)的同時,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由正回購方再以約定價格從逆回購方買回相等數量同種債券的融通交易行為。
在實際操作中,銀行間市場的回購交易也和現券一樣採取自主詢價的方式,資金拆出放和借入方自行尋找對手方,約定回購要素。其中,質押式回購利率系統可根據市場大量出資機構的意向報價自動計算出每個時點的加權利率,作為回購利率的基準。而買斷式回購的一切要數均可有雙方自行商定。

D. 回購協議最常見的交易方式是什麼

回購協議是指商業銀行在出售證券等金融資產時簽訂協議,約定在一定期限後按原定價格或約定價格購回所賣證券,以獲得即時可用資金;協議期滿時,再以即時可用資金作相反交易。

回購協議從即時資金供給者的角度來看又稱為「反回購協議」。

我國的回購協議則嚴格限制於國債、證券。

回購協議最常見的交易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證券的賣出與購回採用相同的價格,協議到期時以約定的收益率在本金外再支付費用;另一種是購回證券時的價格高於賣出時的價格,其差額就是即時資金提供者的合理收益率。

商業銀行通過回購協議而融通到的資金可以不提繳存款准備金,從而有利於降低借款的實際成本;同時,與其他借款相比,回購協議又是一種最容易確定和控制期限的短期借款。

E. 債券回購交易的交易流程

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購委託——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做回購交易。
(2)回購交易申報——根據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主機做交易申報,下達回購交易指令。回購交易指令必須申報證券賬戶,否則回購申報無效。
(3)交易系統前端檢查——交易系統將融資回購交易申報中的融資金額和該證券賬戶的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進行比較,如果融資要求超過該證券賬戶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屬於無效委託。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機將有效的融資交易申報和融券交易申報撮合配對,回購交易達成,交易所主機相應成交金額實時扣減相應證券賬戶的最大融資額度。
(5)成交數據發送——T日閉市後,交易所將回購交易成交數據和其他證券交易成交數據一並發送結算公司。
(6)標准券核算——結算公司每日日終以證券帳戶為單位進行標准券核算,如果某證券帳戶提交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小於融資未到期余額,則為「標准券欠庫」 ,登記公司對相應參與人進行欠庫扣款。(由於採取前端監控的方式,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參與人和投資者「欠庫」的問題,只有標准券折算率調整才可能導致「標准券欠庫」。)
(7)清算交收——結算公司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將回購成交應收應付資金數據,與當日其他證券交易數據合並清算,軋差計算出證券公司經紀和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凈應收或凈應付資金余額,並在T+1流程辦理資金交收。
回購到期日,交易系統根據結算公司提供的當日回購到期的數據,為相關帳戶增加相應可融資額度。融資方可以在可融資額度內進行新的融資回購,從而實現滾動融資;或者融資方可以申報將相關質押券轉回原證券賬戶,並可在當日賣出,賣出的資金可用於償還到期購回款。

F. 債券回購交易的詳細過程有哪些

債券回購交易的詳細過程

(1)回購委託,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做回購交易。
(2)回購交易申報,根據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主機做交易申報,下達回購交易指令。回購交易指令必須申報證券賬戶,否則回購申報無效。
(3)交易系統前端檢查,交易系統將融資回購交易申報中的融資金額和該證券賬戶的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進行比較,如果融資要求超過該證券賬戶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屬於無效委託。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機將有效的融資交易申報和融券交易申報撮合配對,回購交易達成,交易所主機相應成交金額實時扣減相應證券賬戶的最大融資額度。
(5)成交數據發送,T日閉市後,交易所將回購交易成交數據和其他證券交易成交數據一並發送結算公司。
(6)標准券核算,結算公司每日日終以證券帳戶為單位進行標准券核算,如果某證券帳戶提交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小於融資未到期余額,則為「標准券欠庫」 ,登記公司對相應參與人進行欠庫扣款。(由於採取前端監控的方式,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參與人和投資者「欠庫」的問題,只有標准券折算率調整才可能導致 「標准券欠庫」。)
(7)清算交收,結算公司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將回購成交應收應付資金數據,與當日其他證券交易數據合並清算,軋差計算出證券公司經紀和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凈應收或凈應付資金余額,並在T+1日辦理資金交收。

G. 證券回購交易的交易程序

一、兩個交易主體、二次交易契約行為是指:
1.兩個交易主體即以券融資方即資金需求方、和以資融券方即資金供應方。
2.兩次交易契約行為即開始時的初始交易,回購期滿時的回購交易。
二、初始交易和回購交易的申報程序包括:
1.在代理客戶申報時,可在賬號申報欄輸入客戶股東賬號,以作為證券公司與眾多客戶的資金清算的區分標志。由於投資者進行的回購交易只能通過證券公司進行,交易所的資金清算與債券管理都在證券公司自營賬戶內進行,因此,因代理而產生的一切風險由證券公司承擔。
2.回購交易時一般無需申報賬號,成交後的資金結算和債券管理均直接在證券公司申報席位的自營賬戶內自動進行。
(一)以券融資的程序
1.在交易所回購交易開始時其申報買賣部位為買人B,這是根據其在回購到期時反向交易中處於買入債券的地位而確定的。
2.回購交易申報操作類似股票交易。成交後,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根據成交記錄和有關規則加以清算、交割。
3.到期反向成交時,無須再行申報,由交易所電腦系統自動產生一條反向成交記錄,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據此進行資金和債券的清算與交割。
(二)以資融券的程序
在交易所回購交易開始時,其申報買賣部位為賣出(S)。這是因其在回購到期時反向交易中處於賣出債券地位而定的。其交易程序除方向相反外其餘均同以券融資。

H. 債券回購交易的詳細過程

債券回購交易是指債券持有人(正回購方,即資金融入方)在賣出一筆債券、融入資金的同時,與買方(逆回購方,即資金融出方)協議約定於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約定的價格將該筆債券購回的交易方式。一筆回購交易涉及兩個交易主體(資金融入方和資金融出方)、兩次交易契約行為(初始交易和回購期滿時的回購交易)和相應的兩次清算。

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購委託
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做回購交易。
(2)回購交易申報
根據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主機做交易申報,下達回購交易指令。回購交易指令必須申報證券賬戶,否則回購申報無效。
(3)交易系統前端檢查
交易系統將融資回購交易申報中的融資金額和該證券賬戶的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進行比較,如果融資要求超過該證券賬戶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屬於無效委託。
(4)交易撮合
交易所主機將有效的融資交易申報和融券交易申報撮合配對,回購交易達成,交易所主機相應成交金額實時扣減相應證券賬戶的最大融資額度。
(5)成交數據發送
閉市後,交易所將回購交易成交數據和其他證券交易成交數據一並發送結算公司。
(6)標准券核算
結算公司每日日終以證券帳戶為單位進行標准券核算,如果某證券帳戶提交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小於融資未到期余額,則為「標准券欠庫」 ,登記公司對相應參與人進行欠庫扣款。
(7)清算交收
結算公司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將回購成交應收應付資金數據,與當日其他證券交易數據合並清算,軋差計算出證券公司經紀和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凈應收或凈應付資金余額,並在T+1流程辦理資金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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