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改變貸款用途已償還的是否追叫法律責任
只要已經償還了,一般情況下不會追究責任的,因為你要追究責任的話,一般情況下有個被害人先報案嘛,已經償還貸款的話銀行是不太可能會報案的,但是建議這種情況一定要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哦,否則真的可能涉及到違法或者犯罪。
⑵ 用房產抵押從銀行貸款改變資金用途是否違法
從以前來看,一直都是這么操作的,資金的用途有陣有假,銀行是不管的,。只要你按時還款。
⑶ 改變貸款用途是啥罪
詐騙
比如你以皮鞋廠生產需要為名,貸款1000w買原料,實際拿到錢後去炒股,那麼就是詐騙
⑷ 貸款用途改變導致不能歸還,會被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嗎
1,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一般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2,根據你目前的敘述情況看,首先購銷合同不成立,其次,你無法還款。所以應當合符合同詐騙的構成要件。
如果你到期不還錢,借款人可能會向公安局經案大隊辦案,到時你將被公安機關調查,如詐騙事實成立將承擔刑事責任。
⑸ 虛構貸款用途是否會被判定刑事責任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般來說,如果僅僅對於 借款合同 來說,是否具有還款的意願及還款的能力這是最重要的。因為在實踐中來說,有些 貸款 方式還是金融機構提供的建議,借款的用途本來就是不真實的。因此 借款合同 的實質或者雙方的權利義務主要就是借與貸,收與還的關系,只要做到這點就沒有關系,最多根據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屬於承擔民事責任的范疇;另外一方面,如果 借款金額 巨大或特別巨大,同時沒有還款能力,也沒有充分的還款 擔保 ,並因此虛構 借款用途 甚至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一旦不能履約,則有可能被對方報警追究詐騙罪、合同詐騙或者金融詐騙罪的刑事責任。
⑹ 銀行法關於改變貸款用途應如何處罰
要處與罰息的
但一般不逾期誰會處理啊?
但下次貸款可能要與客戶經理好好溝通了,哈哈
⑺ 私自改變貸款用途有哪些風險
根據《合同法》第203條規定,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並未得到貸款人同意的,這是一種違約行為,貸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這是由於貸款人是根據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從而同意貸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可能會導致貸款人到期不能收回貸款。借款合同中之所以規定借款用途法定條款,主要是促使借款人按計劃使用貸款,將有限的貸款用到急需的、有較好經濟效益的地方去,同時也保證收回貸款的安全性。
⑻ 貸款用途改變導致不能歸還,會被以騙取貸款罪追究刑事責任嗎
貸款用途改變導致不能歸還,會被以貸款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適用刑法193條之相關規定。
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