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行政審批基本內容有哪些種類有哪些制度法律法規
行政審批要經歷「接件-承辦-核對-審批-收費-發證」的過程。 為了便於理解和操作,將政府具有審批性的管理行為歸納為四大類:審批、核准、審核、備案。 審批: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進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一是指標額度限制;二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三是一般都是終審。審批最主要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因此,在批准相對人的申請時,只是按照有關條件進行確認。只要符合條件,一般都予以准許。核準的條件都比較明確具體,便於確認。 審核:是指由本機關審查核實,報上級機關或其他機關審批的行為。
㈡ 行政審批的行政許可種類
通常包括審批、核准、批准、同意、注冊、認可、登記、檢驗、年檢等幾十種。但從行政許可的性質、功能和適用條件的角度來說,大體可以劃分為五類:普通許可、特許、認可、核准、登記。 登記是行政機關對個人、企業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主體資格和特定身份的確定。如,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變更、終止;婚姻登記、工商企業注冊登記、房地產所有權登記等。登記有三個顯著特徵:一是未經合法登記的法律關系和權利事項,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二是沒有數量限制;三是對申請登記材料一般只進行形式審查,即可當場做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㈢ 我國注冊審批產品包括哪些種類
我國注冊審批產品包括哪些種類這個只有到審批中心去問一下他們的做員工工人和這些人他們既然知道
㈣ 退運件報關單上的的貿易方式應該是什麼
退運件報關單上的的貿易方式應該是直接退運貨物,簡稱:直接退運。
准予辦理直接退運貨物的范圍是:
(一)海關按國家規定責令直接退運的貨物。
(二)貨物進境後正式向海關申報進口前,有下列原因的,可由收、發貨人向海關申請辦理直接退運批准手續:經海關審核下面講述情況真實無訛且無走私違規嫌疑後,可予批準直接退運。
合同執行期間國家貿易管制政策調整,收貨人無法補辦有關審批手續,並能提供有關證明的。
收貨人因故不能支付進口稅、費款,或收貨人未按時支付貨款致使貨物所有權已發生轉移,並能提供發貨人同意退運的書面證明的。
屬錯發、誤卸貨物,並能提供發貨人和運輸部門書面證明的。
發生貿易糾紛,未能辦理報關進口手續,並能提供法院判決書、貿易仲裁部門仲裁決定書或無爭議的有效貨權憑證的。
㈤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最新報道
2015年5月1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一批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其中包括取消8項行政審批項目和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保留4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介紹,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包括:一是證券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種審批;二是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收費審批;三是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證券結算風險基金使用審批;四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新增股東或原股東轉讓所持股份審批;五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新的交易品種審批;六是期貨交易場所合並、分立或者解散審批;七是期貨交易場所變更住所或者營業場所審批;八是期貨交易場所上市、修改或者終止合約審批。取消1項職業資格許可的項目名稱為: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
近期期指的大幅波動顯然也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張曉軍表示,近期,股市出現較大幅度下跌,股指期貨合約價格也出現大幅下挫。根據證券和期貨交易所市場監察異動報告,證監會決定組織稽查執法力量對涉嫌市場操縱,特別是跨市場操縱的違法違規線索進行專項核查。對於符合立案標準的將立即立案稽查,嚴肅依法打擊,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查辦!
2015年7月5日,為維護股票市場穩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充分發揮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作用,多渠道籌集資金,擴大業務規模,增強維護市場穩定的能力。中國人民銀行將協助通過多種形式給予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流動性支持。
進入2015年9月份,證監會「火力全開」,對違法違規的機構和個人毫不手軟。據觀察者網統計,從9月2日至9月19日,證監會共開出了17.6億元的罰單,涉及券商、期貨公司、對沖基金、第三方交易平台等多家機構和個人。其中,「牛散」袁海林涉嫌操縱股票,虧損2.78億,但仍被罰300萬元。
證監會重點打擊的行為包括操縱市場、非法經營(證券服務)、違法違規(券商期貨)、違法減持和短線交易等五種,共立案40宗。其中,涉嫌操縱市場的有7宗案件,涉及1家機構和6名個人。東海恆信因涉嫌操縱180ETF被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共7.37億元(罰款5.5億)。這也是近期證監會開出的最大一張罰單。
㈥ 金蝶k3wise14.2首映審批 品種審批表可以是本人審核嗎
本期已審核且已生成發票的入庫單可以通過外購入庫核算自動算出,本期已審核沒生成發票的入庫單可以在估價入帳核算中填。沒審核的單據可以去相應的單據查找處找到並填寫單價是。注意:做出庫核算之前一定要把本期沒審的單據都審了。
㈦ 保監會發改部 批籌
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
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共計94項)
1物業管理師注冊執業資格認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無《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4號)
2期貨交易場所上市、修改或者終止合約審批證監會無《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7號)
3期貨交易場所變更住所或者營業場所審批證監會無《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7號)
4期貨交易場所合並、分立或者解散審批證監會無《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7號)
5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新增股東或原股東轉讓所持股份審批證監會無《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89號)
6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收費審批證監會無《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號)
《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65號)
7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證券結算風險基金使用審批證監會無《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證監發〔2000〕22號)
《證券結算風險基金管理辦法》(證監發〔2006〕65號)
8證券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種審批證監會無《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號)
9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新的交易品種審批證監會無《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89號)
10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審核證監會無《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11保險公司股權轉讓及改變組織形式審批保監會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12保險公司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審批保監會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630號)
13投資連結保險的投資賬戶設立、合並、分立、關閉、清算等事項審批保監會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14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處置審批保監會無《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保險公司資本保證金管理辦法》(保監發〔2011〕39號)
15保險公司可投資企業債券的信用評級機構核準保監會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16外資保險公司再保險關聯交易審批保監會無《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6號)
17保險機構經營農業保險業務審批保監會無《農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629號)
18鉻化合物生產建設項目審批工業和信息化部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鉻化合物生產建設許可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15號)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
19軟體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及產品的登記備案工業和信息化部無《國務院關於印發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18號)
《軟體產品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9號)
《軟體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聯軟〔2013〕64號)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聯電子〔2013〕487號)
20對財政有影響的臨時特案減免稅審批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21中央財政農業綜合開發有償資金呆賬核銷和延期還款審批財政部無《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辦法》(財發〔2008〕4號)
《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呆賬核銷和延期還款辦法》(財發〔2008〕61號)
22豁免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和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有股轉持義務審核財政部無《財政部國資委證監會社保基金會關於豁免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和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有股轉持義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財企〔2010〕278號)
23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甲級資格認定財政部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財政部令第61號)
24境外(包括港澳台)會計師事務所在境內設立常駐代表處審批財政部無《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25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審批稅務總局無《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26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核稅務總局無《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徵收管理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9號)
27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免徵增值稅審核稅務總局
同級財政、糧食部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糧食企業增值稅征免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28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和經營免稅項目的糧食經營企業以及有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銷售業務的企業增值稅免稅資格審核稅務總局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糧食企業增值稅征免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
29拍賣行拍賣免徵增值稅貨物審批稅務總局無《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拍賣行取得的拍賣收入徵收增值稅、營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40號)
30營改增後隨軍家屬優惠政策審批稅務總局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31營改增後軍隊轉業幹部優惠政策審批稅務總局無《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32營改增後城鎮退役士兵優惠政策審批稅務總局民政部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33消費稅稅款抵扣審核稅務總局無《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消費稅納稅申報及稅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6〕769號)
34成品油消費稅征稅范圍認定稅務總局無《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消費稅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7號)
35主管稅務機關對非居民企業適用行業及所適用的利潤率審核稅務總局無《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國稅發〔2010〕19號)
36非境內注冊居民企業選擇主管稅務機關批准稅務總局無《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5號)
37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主管稅務機關變更審批稅務總局無《境外注冊中資控股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5號)
38國防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轉讓及實施審批國家國防科工局無《國防專利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418號)
39全國性社會團體籌備審批民政部需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50號)
40社會福利基金資助項目審批民政部無《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社會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社字〔1998〕124號)
41獸葯生產許可證核發農業部無《獸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4號)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獸醫行政主管部門
42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機構資質認定水利部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國務院令第496號)
43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年度計劃審批水利部無《關於進一步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農經〔2005〕806號)
44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年度計劃審批水利部無《關於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農經〔2007〕1752號)
45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批中國人民銀行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核規則》(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4〕19號)
46國家重點工程建設或重大自然災害臨時增加採伐限額審批國家林業局無《國務院批轉林業局關於全國「十二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審核意見的通知》(國發〔2011〕3號)47進入林業部門管理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從事教學實習、參觀考察、拍攝影片、登山等活動審批國家林業局無《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1985年6月21日國務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業部發布)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48啟動實施一級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審批國家林業局無《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處置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13號)取消
49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設任務調整審批國家林業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林業局關於下達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2011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發改投資〔2011〕1620號)
50天保工程森林培育建設任務調整審批國家林業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林業局關於下達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二期2011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發改投資〔2011〕1620號)
51跨區域重點推廣示範項目審批國家林業局無《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廣示範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農〔2009〕289號)
52省級退耕還林年度實施方案審核國家林業局無《退耕還林條例》(國務院令第367號)
53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規劃審批國家林業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水利部
《國務院關於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25號)
《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規劃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發改西部〔2010〕1382號)
《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財農〔2007〕327號)
54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旅遊規劃審批國家林業局無《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1985年6月21日國務院批准,1985年7月6日林業部發布)
《自然保護區生態旅遊規劃技術規程》(GB/T20416-2006)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自然保護區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63號)
《國家林業局關於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林護發〔2005〕55號)
55海域海岸帶整治修復項目(海域類)審批國家海洋局無《國務院關於全國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的批復》(國函〔2012〕13號)取消
56國務院批準的用島項目建築物和設施登記核准國家海洋局無《無居民海島使用權登記辦法》(國海島字〔2010〕775號)
《無居民海島使用申請審批試行辦法》(國海島字〔2011〕225號)
57海島整治修復項目實施方案審批國家海洋局無《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9〕491號)
《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0〕44號)
58海島整治修復項目驗收國家海洋局無《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9〕491號)
59教育部科技查新機構認定教育部無《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教育部科技查新機構工作的意見》(教技發廳〔2004〕1號)
60地質資料延期匯交審批國土資源部無《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9號)
61土地調查實施方案核准國土資源部無《土地調查條例》(國務院令第518號)62礦產地儲備區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審批國土資源部無《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土資源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71號)
《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關於開展礦產地儲備試點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128號)
6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查閱保護期內的地質資料審查國土資源部無《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9號)
《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16號)
64省、自治區、直轄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審核國土資源部無《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44號)
65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產地名錄審批國土資源部無《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80號)
《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實施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7號)
66國土資源部科技平台建設審批國土資源部無《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4號)
《關於組織開展國土資源部野外科學觀測研究基地命名和建設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213號)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工作的意見》(國土資發〔2013〕72號)
67整裝勘查區設置審批國土資源部無《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土資源部等部門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綱要(2011—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1〕57號)
《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快推進整裝勘查實現找礦重大突破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140號)68調整礦產勘查風險分類審批國土資源部無《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完善礦業權管理促進整裝勘查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55號)
69船舶污染物清除作業單位資質認定交通運輸部無《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61號)
70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保險證書或者財務保證證書核發交通運輸部無《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61號)
下放至省級及以下海事機構
71水運工程監理甲級企業資質認定交通運輸部無《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號)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
72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運輸審批交通運輸部無《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5號)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
73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人員資格認可交通運輸部無《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子項「裝卸管理人員資格認可」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子項「申報人員資格認可」和「集裝箱現場檢查員資格認可」下放至省級及以下海事管理機構
74放射防護器材和含放射性產品檢測機構、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評價(甲級)機構認定國家衛生計生委無《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關於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0〕104號)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
75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關科研項目審查國家衛生計生委無《病原微生物實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24號)
76關稅及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延期繳納審批海關總署無《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國務院令第392號)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取消原由直屬海關審批
77關稅及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滯納金減免審批海關總署無《海關稅款滯納金減免暫行規定》(署稅發〔2012〕437號)
78計量檢定員資格核准質檢總局無《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國家計量局發布)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質監部門
79設備監理單位甲級資格證書核發質檢總局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質監部門
80涉及人身財產安全健康的重要出口商品注冊登記質檢總局無《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47號)
81國家級裁判員審批體育總局無《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試行)》(體競字〔1999〕153號)
82民用航空器(發動機、螺旋槳)生產許可(PC)中國民航局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條例》(1987年5月4日國務院發布)
下放至民航地區管理局
83民航計量檢定員資格認可中國民航局無《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國家計量局發布)
下放至民航地區管理局
84航空營運人運輸危險品資格批准中國民航局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下放至民航地區管理局
85民用航空器特許飛行資格認可中國民航局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下放至民航地區管理局
86航空安全員資格認定中國民航局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下放至民航地區管理局
87民航企業及機場聯合、重組和改制審核中國民航局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下放至民航地區管理局
88民用航空器地址編碼指配中國民航局無《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89軍工產品儲存庫一級風險等級認定和技術防範工程方案審核及工程驗收公安部
國家國防科工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90航行港澳船舶證明書核發公安部無《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91一級文物系統風險單位安全技術防範工程設計方案審批和工程驗收公安部無《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2004〕62號)
《文物系統博物館風險等級和安全防護級別的規定》(GA27-2002)
92麻醉葯品、第一類精神葯品和第二類精神葯品原料葯定點生產審批食品葯品監管總局無《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2號)
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管部門
93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國家基準氣候站、基本氣象站氣象探測環境審批中國氣象局無《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623號)
下放至省級氣象主管機構
94商用密碼科研單位審批國家密碼局無《商用密碼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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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怎樣知道自己種的種子是否經過審批
首先,主要農作物種子必須在種子標簽上標明品種審定編號。未經審定的品種肯定沒有品種審定編號。
其次,品種審定編號的格式符合規定。農業部根據 《種子法》制定的《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第二十四條 規定,審定編號為審定委員會簡稱、作物種類簡稱、年號、 序號,其中序號為三位數。
最後,非主要農作物沒有品種審定編號。如果標明了, 就是畫蛇添足。
㈨ 慢性病種類想增加一項需要審批嗎
只說重點: 確診慢性病後,已經辦理過合理手續,於批准後的次月生效入賬。 用社保卡到醫院看下是否已經有慢性病款項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