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沒有監事會審議關聯交易需要迴避表決的規定
《公司法》及關於公司治理的其他法律法規文件並沒有明確要求監事會需要對關聯交易的情況發表意見,極端的例子來看,監事會成員可能都是關聯人,迴避的話就沒有表決的意義了,所以建議不要把這個議案放進去了,董事會審議,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就可以了。
2. 大股東在股東大會所提的關聯議案被否決後何時可以再提該議案
大股東的關聯議案被股東大會否決後,大股東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通過董事會重提議案,再次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間隔時間沒有限制,但大股東應當有足夠理由向股東大會說明關聯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平合理性,否則還有可能被第二次否決,這樣對大股東聲譽以及其在監管機構的映象都有很大影響!
3. 證監會有哪些關於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披露的規章制度
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披露的規章制度:
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和披露
第十一條 公司擬進行的關聯交易由公司職能部門提出議案,議案應就該關聯交易的具體事項、定價依據和對公司及股東利益的影響程度做出詳細說明。
第十二條 公司擬與關聯人發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擔保、受贈現金資產、單純減免公司義務的債務除外)金額在人民幣3,000萬元以上(含人民幣3,000萬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5%以上(含5%)的關聯交易,除應當及時披露外,還應當聘請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中介機構,對交易標的進行審計或者評估,並將該交易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決定。
本制度第四章所述與日常經營相關的關聯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標的,可以不進行審計或者評估。
第十三條 公司擬與關聯法人發生的總額高於人民幣300萬元,且高於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0.5%的關聯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後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獨立董事做出判斷前,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作為其判斷的依據。
第十四條 公司為關聯人提供擔保的,不論數額大小,均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及時披露,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為持股5%以下的股東提供擔保的,參照前款規定執行,有關股東應在股東大會上迴避表決。
第十五條 公司與關聯人之間的交易應簽訂書面協議,協議內容應明確、具體。公司應將該協議的訂立、變更、終止及履行情況等事項按照《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予以披露。
第十六條 公司董事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應當迴避表決,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非關聯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非關聯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會議的非關聯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公司應當將交易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前款所稱關聯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為交易對方;
(二)為交易對方的直接或者間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對方任職,或者在能直接或間接控制該交易對方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該交易對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任職;
(四)為交易對方或者其直接或間接控制人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五)為交易對方或者其直接或間接控制人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六)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或者公司基於其他理由認定的,其獨立商業判斷可能受到影響的董事。
第十七條 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表決。 前款所稱關聯股東包括下列股東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東: (一)為交易對方;
(二)為交易對方的直接或者間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對方直接或者間接控制;
(四)與交易對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間接控制; (五)因與交易對方或者其關聯人存在尚未履行完畢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其他協議而使其表決權受到限制和影響的股東;
(六)中國證監會或者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對其傾斜的股東。 第十八條 公司與關聯法人發生的交易金額在人民幣300萬元(含人民幣300萬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0.5%(含0.5%)以上的關聯交易(提供擔保除外),應當及時披露。
第十九條 公司與關聯自然人發生的交易金額在人民幣30萬元以上的關聯交易(提供擔保除外),應當及時披露。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第二十條 公司披露關聯交易事項時,應當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告文稿;
(二)與交易有關的協議或者意向書;
(三)董事會決議、決議公告文稿和獨立董事的意見(如適用); (四)交易涉及到的政府批文(如適用); (五)中介機構出具的專業報告(如適用); (六)獨立董事事前認可該交易的書面文件; (七)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一條 公司披露的關聯交易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的基本情況;
(二)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情況和發表的獨立意見; (三)董事會表決情況(如適用);
(四)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和關聯人基本情況;
(五)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成交價格與交易標的賬面值或者評估值以及明確、公允的市場價格之間的關系,以及因交易標的的特殊性而需要說明的與定價有關的其他事項;若成交價格與賬面值、評估值或者市場價格差異較大的,應當說明原因;交易有失公允的,還應當披露本次關聯交易所產生的利益的轉移方向;
(六)交易協議其他方面的主要內容,包括交易成交價格及結算方式,關聯人在交易中所佔權益的性質和比重,協議生效條件、生效時間和履行期限等;對於日常經營中發生的持續性或者經常性關聯交易,還應當說明該項關聯交易的全年預計交易總金額;
(七)交易目的及交易對公司的影響,包括進行此次關聯交易的真實意圖和必要性,對公司本期和未來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影響等;
(八)從當年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九)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有助於說明交易真實情況的其他內容。 公司為關聯人和持股5%以下(不含5%)的股東提供擔保的,還應當披露截止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總額、上述數額分別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公司與關聯人共同出資設立公司,應當以公司的出資額作為交易金額,適用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
公司出資額達到第十二條規定標准時,如果所有出資方均全部以現金出資,且按照出資額比例確定各方在所設立公司的股權比例的,可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豁免適用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公司進行「提供財務資助」和「委託理財」等關聯交易時,應當以發生額作為披露的計算標准,並按交易類別在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計算發生額,經累計計算的發生額達到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標準的,分別適用上述各條的規定。
已經按照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的,不再納入相關的累計計算范圍。
第二十四條 公司進行前條之外的其他關聯交易時,應當按照以下標准,並按照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計算的原則,分別適用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
(一)與同一關聯人進行的交易;
(二)與不同關聯人進行的交易標的類別相關的交易;
上述同一關聯人,包括與該關聯人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權控制關系;以及由同一關聯自然人擔任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已經按照本制度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的,不再納入相關的累計計算范圍。
第二十五條 公司與關聯人一方因參與公開招標、公開拍賣等行為所導致的關聯交易,公司可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豁免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和披露。
第二十六條 公司與關聯人進行的下述交易,可以免予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
(一)一方以現金方式認購另一方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種;
(二)一方作為承銷團成員承銷另一方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種;
(三)一方依據另一方股東大會決議領取股息、紅利或者報酬;
(四)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交易。 第二十七條 有關關聯交易的審議及信息披露,應同時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相關制度。
4. 追認偶發性關聯交易的議案要股東大會通過嗎
A與B是兩個獨立的法人主體,應分開討論是否需要上各自的股東會,即A購買C持有F99%的股權是否需要上A的股東大會,B購買D持有F1%的股權是夠需要上B的股東大會(此處的交易金額為實際的股權支付價格)。
以下為《關聯交易管理制度》中的標准: 1、上。
5. 監事會需要審議年度關聯交易預計嗎
一般是指預計關聯交易可能會發生的最高額度,預計額度在取得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後,實際執行過程中按照授權的限額去做,基本上是在上市公司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中需要這種預計額度的授權,因為有些關聯交易向銷售產品、采購材料等等每天都在發生,事先不可能知道精確的數字,所以會在年初預估一個最高限額,保持跟蹤,確保不超額。如果超額,需要重新就超額部分履行審批程序。具體可以找上市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公告來看看。
6. 獨立董事關於關聯交易的確認意見需要上董事會審議嗎
當然需要,這是必須的。舉個例子:
一、南京棲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同意關聯交易事項提交董事會審議的說明》
公司 2015 年擬繼續從關聯方南京星葉門窗有限公司購買鋁合金門窗、塑鋼門窗等,擬從南京住宅產業產品展銷中心、南京棲霞建設集團建材實業有限公司購買塗料、保溫材料、牆地磚、裝修等建築材料,同時聘請關聯方南京東方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南京星葉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南京棲雲置業顧問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提供工程監理和營銷代理業務。
因上述關聯方均為公司控股股東南京棲霞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此項交易構成了關聯交易。
我們經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查,認為上述關聯事項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礎上進行的。鑒於此,我們同意將上述關聯事項提交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
獨立董事簽名:
2015 年 2 月 6 日
二、南京棲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關聯交易事項的獨立意見》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關於 2015 年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因上述事項構成了關聯交易,根據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關聯交易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 2015 年擬繼續從關聯方南京星葉門窗有限公司購買鋁合金門窗、塑鋼門窗等,擬從南京住宅產業產品展銷中心、南京棲霞建設集團建材實業有限公司購買塗料、保溫材料、牆地磚、裝修等建築材料,同時聘請關聯方南京東方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南京星葉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南京棲雲置業顧問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提供工程監理和營銷代理業務。
此項關聯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礎上進行的。此項交易能夠保證公司項目建設所需的鋁合金門窗、塑鋼門窗和塗料、保溫材料、牆地磚、裝修等建築材料的質量、及時供貨和售後服務,能夠保證關聯方向公司提供的與工程建設和銷售相關的服務質量,從而有效保障公司的正常經營和住宅品質。南京東方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擁有高素質的工程技術人才,能夠為本公司的工程建設質量、工期控制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該公司可以通過招投標持續為本公司提供工程監理服務。南京星葉房地產營銷有限公司擁有高素質營銷技術人才,能按照公司長期發展規劃,提供優質咨詢服務,保證公司品牌建設。該公司長期貯備優質客源,搭建公司資源平台,並結合細分市場分析,為前期定位、決策提供參考依據。此項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是公平的,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此項交易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董事會會議審議了此項關聯交易,關聯董事江勁松先生、陳興漢女士、范業銘先生迴避表決,其他董事一致表決通過了此項議案。關聯交易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獨立董事簽名:
2015 年 2 月 12 日
7. 股票 新增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這是什麼意思是好還是不好呢
公司按類別對當年度將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進行總金額預計的,應披露日常關聯交易事項在報告期內的實際履行情況。
(二)資產收購、出售發生的關聯交易,至少應披露以下內容:關聯交易方、交易內容、定價原則、資產的賬面價值、評估價值、市場公允價值、交易價格、結算方式及交易對公司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的影響情況,交易價格與賬面價值或評估價值、市場公允價值差異較大的,應說明原因。
(三)公司與關聯方共同對外投資發生的關聯交易,至少應披露以下內容:共同投資方、被投資企業的名稱、主營業務、注冊資本、總資產、凈資產、凈利潤、重大在建項目(如有)的進展情況。
(四)公司與關聯方存在債權債務往來、擔保等事項的,應披露形成的原因及其對公司的影響。
(五)其他重大關聯交易。
8. 新三板掛牌二次股東會議中《兩年及一期關聯交易的議案》要寫什麼內容
問券商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