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國際礦業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北京國際礦業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北礦所」) 成立於2010 年7月,是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的礦業權交易公共服務平台,經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指定的礦業權出讓和轉讓公開交易場所,是國內商業勘查資本市場的建設者。北礦所遵循「資源資本化、資產國際化」原則,以平台為基礎,投行化服務為引擎, 致力於打造集礦產品交易、礦業權交易、商業勘查資本市場於一體的全球性礦業全產業鏈的綜合性交易服務平台。
法定代表人:原錦輝
成立時間:2010-07-22
注冊資本:58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110000013063527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區中關村科技園區通州園光機電一體化產業基地科創東二街5號院51號樓101室
『貳』 礦業權交易的相關機構有哪些
礦業權交易的相關機構有:
(1)礦業權評估機構,在我國是由國土資源部認定具有探礦權、采礦權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事務所。
(2)儲量評審機構,在礦業權市場中各礦業權項目的礦產儲量必須是由儲量認定機構提交的儲量評估報告,以作為評估礦業權價格的重要參數和依據。
(3)礦業權交易中心(市場),它是在各級地礦行政機關及各級政府的宏觀調控下,進行礦業權轉讓的交易場所,為礦業權交易雙方提供一個完備的、公開的有形市場。
(4)市場監督機構,有政府組織如國土資源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另外還有依法設立的行業性自律組織,如中國礦業聯合會、礦業權評估師協會。
我國省級礦業權交易機構建成情況一覽表
(資料來源:國土資源部礦產開發管理司)
『叄』 上海聯合礦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 上海聯合礦權交易所於2011年6月20日正式掛牌成立,上海聯合礦權交易所是由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控股組建而成。
法定代表人:賴曉明
成立時間:2011-06-17
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10110000559816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楊浦區黃興路2005弄2號812-5室
『肆』 天津股權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區別
股權交易所不能從事證券交易,交易方式不得採用雙向撮合,交易的股權必須是成批,非標准化的,一句話,國家認為股權交易所要受到限制。
『伍』 礦業權一級市場
根據市場理論,按照市場的集中程度,可以把市場分為三大類,即完全競爭市場、完全壟斷市場和寡頭壟斷市場。礦業權一級市場屬第二類。它的主要特徵是,在國內市場范圍內,只存在礦業權的單一供給者——國家。
由於礦業權是礦產資源的使用權,而礦產資源大多數埋藏在地下,具有隱蔽性,要使用它,必須首先找到它,找礦屬於探礦權。所以嚴格地說,探礦權不是使用礦產資源的權利,而是使用探礦區塊空間土地的權利。由於這個空間有沒有礦產資源是個未知數,所以探礦具有很大的自然風險。正因為如此,對礦產資源所有者來說,讓渡這樣的權利雖然具有壟斷性,但不能要價過高。我國礦業法規規定,取得初始礦業權有3種方式:
(1)對找礦難度比較大的礦種的空白區塊,實行登記在先的原則,只繳納探礦權使用費,即可從事找礦。
(2)對國家出資形成的礦產地和存在級差投資收益的勘查區塊,政府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讓渡礦業權。所謂級差投資收益,是指這樣的區塊比空白區塊開展工作所節省的勘查投入。
(3)根據雙方的協議和某種特殊的需要,也可以協議讓渡礦業權。
上述3種方式的交易統稱為礦業權的一級市場,因為反映的都是一種礦業權讓渡的經濟關系。其中,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的出讓,嚴格來說已經不是一級市場,因為在形成這種礦業權之前,已經在資源所有者和資源出資者之間發生了讓渡,再次出讓屬於轉讓。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市場的公平。但是,現在各級政府把自己掌控的礦業權統統作為一級市場處置。
『陸』 天津礦業權交易所待遇怎麼樣
還不錯,這家公司還是有一定的條理性的!考慮一下也行
『柒』 天津礦業權交易所一年收入有多少,地大博士去這個單位劃算么
嗯 一年收入幾十萬
我是天大的 我也去這個單位了 很劃算的
『捌』 專欄三:礦業境外並購風險防範建議
發達國家通過境外投資(主要是礦業並購)在全球范圍內迅速佔有或控制優質資源,從而保障原料供應穩定和收益水平提高,並迅速造就大型國際礦業航母,取得礦業壟斷優勢,掌握了定價話語權。雖然我國是世界資源的消費中心,但是我國的冶煉企業並沒有從中獲得太多利益。當前,產業鏈的結構與利潤空間分布是逆向的,絕大部分利潤主要集中在採掘環節。這樣的利潤分布及我國對境外資源需求的渴望,使得我國企業走出去的想法愈來愈強烈。近年來,我國企業積極參與全球資源配置,已經取得明顯成效,但是,我國參與境外礦業並購的主體主要是非礦企業,不僅缺乏關聯業務背景,而且並購中的軟環境約束也日益突出,使得礦業境外並購風險不斷凸顯。因此,加強境外並購風險防範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礦業境外並購風險狀況
2012年,全球經濟低迷,礦業並購在數量和金額上都大幅下滑;全球共有礦業並購941起,總金額1040億澳元,分別比2011年下跌9%和36%。金融危機引發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礦業資本市場面臨融資困境,初級勘查公司和非常規能源企業市值大幅縮水,以及部分礦業發達國家的地方政府加強游說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使得我國境外並購逆勢而上,2012年,我國並購交易額佔全球礦業並購交易額的21%。國際礦業蕭條成為我國礦業及非礦企業加快境外投資的重要機遇。但是,機遇與風險並存,礦業境外並購風險接踵而至,主要體現為東道主國的政治風險和社會環境風險兩方面的宏觀風險,中方企業經營背景風險和項目成本控制風險兩方面的微觀風險。
1.東道主國的政治風險
中國對全球資源行業成規模的投資引起外界的種種不正常猜測和不必要的擔心,導致一些國家政治上的警覺,從而調整其國外資本投資政策,對來自中國的投資加大了政府審查的力度。例如,2012年蒙古政府叫停持有合法許可證的中國南戈壁資源有限公司勘查開采活動而引發「南戈壁案」;中海油收購尼克森案,雖在加拿大已經獲得通過,但此案促使加拿大政府調整了關於外國國企收購加拿大資源性公司的政策,使得類似並購案例在未來難以復制。
2.東道主國的社會環境風險
從投資地域來看,大洋洲、亞洲及非洲仍然是我國境外投資的主要目標區。這些地域的社會環境相對較差,致使我國境外礦業投資屢遭社會環境風險沖擊。例如,紫金礦業在吉爾吉斯斯坦控股經營的金礦發生中國工人與當地居民大規模斗毆事件,造成數人受傷,當地居民舉行示威抗議,要求將中國工人趕出該國。除此之外,在境外投資過程中,環境保護與社區問題摻雜了文化傳統與民族感情的因素,遠遠超出法律范疇,解決起來非常困難。因為土著文化保護等問題,一般來講,中方人員一時難以融入當地的民情風俗,生產經營中容易受地方的排斥和刁難,同時還涉及當地的勞工政策及工會組織的影響等問題。
3.企業經營背景風險
按照投資金額多少排序,當前,中方境外投資的主體依次是:跨行業企業、礦山企業、地勘單位。由此可見,包括製造、貿易、工程、地產等在內的非礦企業境外投資的積極性比較高。根據中國礦業聯合會備案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非礦企業跨行業投入境外礦業領域的資金為46.85億美元,佔中方境外礦業總投資額的69%。非礦企業跨行業境外投資礦業,既是一件好事,又是一件高風險的事情。因為缺乏專業技術背景和行業經驗,少數項目投資質量不高,個別項目甚至無法正常生產和經營。
4.企業項目成本控制風險
十餘年來,全球礦業企業之間的兼並整合浪潮迭起,優質資源已經掌握在國際礦業巨頭手中。當前,中國企業獲得的項目往往質量一般或者情況欠佳,有的項目由於基礎設施條件不好,或者當地勞動力工資水平畸高等原因,被迫追加項目投入,導致部分企業境外投資預算不夠准確,成本難以控制。
二、風險發展趨勢
軟環境,是指影響礦業並購的制度、法律、政策、文化乃至思維觀念等因素和條件的總和。世界經濟深度調整導致的經濟發展的不確定性,以及國際貨幣和金融體系呈現的新的隱憂,加上資源保護主義困擾等,各種矛盾交織,不可避免地映射到境外礦業並購活動之中,使得軟環境風險呈現出一些新的變化趨勢。
1.資源保護主義抬頭
其主要表現是,東道主國政治風險加劇,中方企業投資並購所涉及的法律、政策方面的限制性因素增多。不少東道主國逐步加強國家對資源的控制,既希望引進國外投資來緩解自身的發展困窘,又擔憂別國佔有其資源而賦予本國國有公司更多的開發特權;既通過實施國際並購政策來挽救本國礦業經濟的衰退,又限制外資對國內資源性公司的控股而大幅抬高並購准入門檻。這樣,東道主國資源政策的不穩定性必將產生礦權變更的不確定性,使資源保護主義成為境外礦業並購的新困擾,如果資源保護主義繼續畸形發展,勢必產生境外礦業並購活動更多的變數。
2.環境保護和社會准許日益苛刻
如果准備不足,中國企業對境外投資所涉及的環境保護和社會准許就可能產生陌生感。當前,一些東道主國和投資所在地環境保護和社會准許的條件日益苛刻,甚至會影響境外礦業並購活動的正常開展。例如,由於沒有考慮到不同國別環境保護成本和社區義務要求、礦區經營區域居民搬遷成本等問題的嚴重性,已經出現個別中國企業境外並購的礦山成為呆礦的投資失敗案例。
3.境外熟練勞工短缺
安永公司的報告顯示,未來五年,澳大利亞資源行業需要增加17萬名技術熟練的員工,否則將會導致行業性產出下降。40%的加拿大礦業工作人員將於2014年達到退休年齡,這些人平均擁有21年礦業經驗,他們的退休將使技術人才的缺口在2017年達6萬~9萬人,不少礦業企業可能出現「人才荒」的被動局面。此外,部分東道主國強大的工會組織所持有的傾向性的勞工保護政策增加了境外礦業並購的成本,加大了項目推進的難度,人才問題成為制約項目落地的短板。
4.項目缺乏資金鏈條的持續支撐
當前,境外資產和礦權難以進行抵押,投資境外礦業項目主要是通過「內保外貸」的方式獲得貸款,增加了國內實體的融資負擔。一般來講,國內多數地勘單位在境外礦業並購的過程中首選控股自營的運作模式,登記或購買探礦權,運用自有資金、企業資金、國家基金或補貼開展勘查,集投資者、運作者、承包商於一體,這使得中方企業資金鏈條緊張,支撐力度不強,應對東道主國資源政策變化的能力較差,境外礦業並購資源的資產得不到有效保護。另外,民營企業參與境外礦業並購的一個普遍性問題,就是難以獲得貸款和融資支持,呈現出單打獨斗的窘態。
三、對策建議
近年來,國家相關部委在專項資金、領事保護等方面對我國企業境外礦業並購予以積極支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此基礎上,根據境外礦業並購風險現狀和軟環境風險變化趨勢,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進一步做好風險防範工作。
1.健全境外礦業並購投資融資機制
一是完善投資風險防控體系。要建立健全促進境外礦業並購投資的規劃、協調、服務和管理機制,尤其要完善境外礦業並購活動的融資管理體制,針對境外礦業並購風險現狀和軟環境風險變化趨勢,制定或修訂相關的法律法規。二是建立礦產勘查融資市場。可在我國現有的資本市場創業板塊中開展境外礦業並購勘查融資活動,明確勘查企業上市標准,培育新的礦產勘查主體。三是積極開放境內外礦業權平台。利用天津國際礦業金融改革示範基地這個載體,積極鼓勵將境外並購的礦業權置於這個平台交易,以期實現境內外礦業權共同整合的目的。四是大力推進融資改革。盡快制訂與國際通行資源儲量標准接軌的相關標准,促進礦業企業股權融資、基金融資、信託融資、債券融資等多途徑的融資改革。
2.政府協商對話抵制資源保護主義
一是簽訂境外礦業投資互惠協議。與相關的資源富裕國家搞好政府間的協商對話,建立資源戰略合作夥伴關系,進一步加強對資源富裕國家及投資所在地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與幫助,積極推動建立均衡與共贏的國際資源版圖。二是建立境外礦業並購預警機制。在各境外礦業投資相關國家的大使館設立和加強資源參贊的力量。積極建立海外聯絡點,及時了解和掌握當地關於礦業並購軟環境的信息。國土資源部及時制訂並每年修訂《世界重要國家礦產資源勘查投資指南》,對資源富裕國家最新資源政策尤其是軟環境變化情況予以及時預警。
3.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境外礦業並購
一是制定民營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核准條例。轉變政府職能,簡化民營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審批手續,並結合礦業行業特點,制定民營企業境外礦業並購備案管理細則。二是提供政策信息發布和共享機制。應在國家層面上進一步加強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合作,通過天津礦業權交易所向企業發布、共享國家支持「走出去」的事前調查等相關政策和措施。三是在融資上對境外礦業並購的民營企業予以傾斜。國內財政部門和金融單位要支持民營企業向價值鏈高端的境外礦業並購項目進軍,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要為民營企業從事境外礦業並購等礦業投資活動提供優惠待遇。
(執筆:余韻)
『玖』 現在礦權交易是不是都必須通過各省的礦業權交易中心啊還允許個人交易最後進行礦權變更嗎
根據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010/t20101018_783428.htm《國土資源部關於建立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的通知》,所有礦業權交易,無論出讓轉讓均需進場交易。但實務中,出讓都會進場,因為是直接從國土資源部門取得,但轉讓進場的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