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民間借貸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民法通則:第二節債權第八十四條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第八十五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第八十六條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第八十七條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⑵ 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對民間借貸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但對貸款合同的內容作出了規定,例如民間借貸是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⑶ 民間借貸有什麼法律規定
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定在《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⑷ 民間借貸利息根據法律的規定是多少
民間借貸利率是不超過15.4%受法律保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雙方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根據最新數據,四倍利率也就是15.4%。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⑸ 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利息多少合法
民間借貸年利率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是合法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及最新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來計算,就是不超過15.4%的合法。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⑹ 民間借貸最高利息是什麼法律規定的
以下是現行主要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1991
(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502次會議討論通過,最高人民法院以法(民)發〔1991〕21號通知於1991年8月13日下發)
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應按照自願、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則,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限制高利率。根據審判實踐經驗,現提出以下意見,供審理此類案件時參照執行。
一、公民之間的借貸糾紛,公民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應作為借貸案件受理。
二、因借貸外幣、台幣和國庫券等有價證券發生糾紛訴訟到法院的,應按借貸案件受理。
三、對於借貸關系明確,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應按照民事訴訟法關於督促程序的有關規定審查受理。
四、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五、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
六、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七、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會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八、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本意見第6條規定計息。
九、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十、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借貸關系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系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及《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試行))第163條、164條的規定予以制裁。
十二、公民之間因借貸外幣、台幣發生糾紛,出借人要求以同類貨幣償還的,可以准許。借款人確無同類貨幣的,可參照償還時當地外匯調劑價摺合人民幣償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利息的,可參照償還時中國銀行外幣儲蓄利率計息。
借貸外匯券發生的糾紛,參照以上原則處理。
十三、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十四、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十五、合夥經營期間,個人以合夥組織的名義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合夥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十六、有保證人的借貸債務到期後,債務人有清償能力的,由債務人承擔責任;債務人無能力清償、無法清償或者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借期屆滿,債務人未償還欠款,借、貸雙方未徵求保證人同意而重新對償還期限或利率達成協議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無保證人的借貸糾紛,債務人申請追加新的保證人參加訴訟,法院不應准許。
對保證責任有爭議的,按照《意見》(試行)第108條、109條、110條的規定處理。
十七、審理借貸案件時,對於因借貸關系產生的正當的抵押關系應予保護。如發生糾紛,分別按照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第二項以及《意見》(試行)第112條、113條、114條、115條、1l6條的規定處理。
十八、對債務人有可能轉移、變賣、隱匿與案件有關的財產的,法院可根據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責令提供擔保等財產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財物為生產資料的,應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財產保全應根據被保全財產的性質採用妥善的方式,盡可能減少對生產、生活的影響,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十九、對債務人一次償付有困難的借貸案件,法院可以判決或調解分期償付。根據當事人的給付能力,確定每次給付的數額。
二十、執行程序中,雙方當事人協商以債務人勞務或其他方式清償債務,不違反法律規定,不損害社會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應予准許,並將執行和解協議記錄在案。
二十一、被執行人無錢還債,要求以其他財物抵償債務,申請執行人同意的,應予准許。雙方可以協議作價或請有關部門合理作價,按判決數額將相應部分財物交付申請執行人。
被執行人無錢還債,要求以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抵償債務,申請執行人同意的,應予准許;要求以其他債權抵償債務的,須經申請執行人同意並通知被執行人的債務人,辦理相應的債權轉移手續。
二十二、被執行人有可能轉移、變賣、隱匿被執行財產的,應及時採取執行措施。被執行人
抗拒執行構成妨害民事訴訟的,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處理。
⑺ 民間借貸法律規定有哪些
民間借貸有法律規定,即《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⑻ 民間貸款有什麼法律規定么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的保護。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121條公民之間的貸款,雙方對返還期限有約定的,一般應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出借人隨時可以請求返還,借方應當根據出借人的請求及時返還;暫時無力返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分期返還。
第122條公民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生活性借貸利率。如利率發生糾紛,應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考慮當地實際情況,有利於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處理。
第123條公民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或者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後,借款人仍不償還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應當予以准許。
第124條借款雙方因利率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第125條公民之間的借貸,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予保護;在借款時將利息扣除的,應當按實際出借款數計息。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196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197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198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第199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200條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201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202條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第203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204條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第
205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
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206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207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208條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209條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210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在進行民間借貸時,為保障借貸活動的順利進行和借貸主體合法權益的有效實現,筆者建議最好根據實際需要依照本法設立擔保。筆者認為設立房產抵押的擔保較明智。
五、《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因民間借貸中常常設立城市房地產抵押的擔保方式,因此,作為城市房地產抵押的專業性法規,建議借貸主體在設立城市房地產抵押時,依照本法設立,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出借人債權的實現。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為使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更高,往往要進行公證,經過公證的借貸合同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且不易更改。可以避免很多糾紛的發生。
七、地方性法規
民間借貸主體在進行民間借貸活動時,只要能依據上述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進行操作,制定合法、規范、完整的借貸合同,就能有效保障民間借貸活動的順利進行,使借貸雙方的目的得以順利實現。
⑼ 民間貸款的法律特徵
民間貸款不僅是一種經濟現象,同時又是一種法律現象,具有以下幾個主要法律特徵:(1)民間貸款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議或達成口頭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從而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債權債務關系是我國民事法律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關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護。(2)民間貸款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約行為。借貸雙方是否形成借貸關系以及借貸數額、借貸標的、借貸期限等取決於借貸雙方的書面或口頭協議。只要協議內容合法,都是允許的,受到法律的保護。(3)民間貸款關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貸物的實際支付。借貸雙方間是否形成借貸關系,除對借款標的、數額、償還期限等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要求出借人將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交付給借款人,這樣借貸關系才算正式成立。(4)民間貸款的標的物必須是屬於出借人個人所有或擁有支配權的財產。不屬於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系無效,不受法律的保護。(5)民間貸款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只有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有償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