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正確看待與對待期貨場外市場
發展場外市場的必要性
首先,期貨場內市場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需求不匹配。近年來,隨著期貨產品體系的豐富和完善,我國期貨市場實現跨越式發展,但與發達成熟市場相比,我國期貨市場發展仍相對滯後。例如產業客戶參與期貨市場的面不廣,眾多企業還沒有利用期貨市場進行風險管理,這主要是因為衍生品市場與企業需求之間存在一定程度的脫節。在當前場內市場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需求並不完全匹配的情況下,規范發展場外衍生品市場,將利於市場價格指引體系及價格避險體系的完備。
第二,有利於提高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深度。場外市場的蓬勃發展,通常基於兩方面原因:一是市場對風險管理工具的需求急劇增長,場內衍生品不能完全滿足企業需求;二是場外交易具有較為寬松的法律監管環境,交易方式靈活,成本低。目前我國期貨品種並不完善,市場主體參與程度不充分,而失衡的投資者結構也制約著市場功能充分發揮。發展場外衍生品市場,可拓展金融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深度,更好滿足企業實際需求。
第三,場外市場空白被不法機構佔領,部分地區的地方交易平台缺失有效監管,對整體市場產生負面影響。由於缺乏有效監管,部分地方交易平台與市場 三公 原則相背馳,淪為投機聚集地,既不利於實現價格引導與風險管理,也對我國整體市場的建設產生負面影響。
第四,金融市場創新發展的客觀需要,解決期貨市場 小行業、大市場 的困局。近年來,我國期貨市場成交規模不斷創出新高,而同期全國期貨公司凈利潤總額並未有效增長,甚至不漲反跌。期貨公司創新業務陸續開閘,但業務結構依然單一。OTC市場是對衍生品市場體系的補充和完善,與國內現有的期貨、證券市場可以形成良好的互動和配合。加快發展多層次期貨市場,將利於解決期貨市場 小行業、大市場 的困局。
第五,建設陽光化的場外市場,有利於實體經濟發展。我國衍生品市場,存在 管制嚴格,但監管仍有不足 的情況,建設陽光化的場外市場可與期貨交易所市場形成互補。
如何發展多層次的期貨市場
根據產品形態,金融衍生品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掉期、期權等類型。這些衍生品根據交易場所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場內市場(交易所市場,ETD)和場外市場(櫃台交易市場,OTC)。
場外市場可選擇的市場組織形式,主要有四種:
一是交易所下設。對於某些場外衍生品的組織形式,可借鑒股票市場主板和中小板、創業板的做法,在現有交易所下設立板塊,運行獨立、代碼獨立、監察獨立。
⑵ 請教期貨的所有規則
您好!可以用一個順口溜總結期貨市場交易原理如下,看看你都能看懂嗎?期貨是條狗,跟著現貨走;有時跑到前,有時跑到後。小狗跑到前,才拉主人走;小狗落在後,主人拖著走。基差是狗鏈,走強就回收;倉單是基準,最終價格有。物品就是錢,合約現金流;多頭要平倉,進場賣出籌,空頭要平倉,入場買進籌;漲跌自主看,多空都自由。什麼是期貨我們從不同角度了解了期貨,知道期貨是杠桿交易,可以靈活地當天買入當天賣出,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在無牛熊的期貨市場,機會與風險並存。那麼究竟什麼是期貨呢?

⑶ 什麼是期貨!要怎樣做期貨
期貨(Futures)與現貨完全不同,現貨是實實在在可以交易的貨(商品),期貨主要不是貨,而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准化可交易合約。因此,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易原理:
買進一定敲定價格的看漲期權,在支付一筆很少權利金後,便可享有買入相關期貨的權利。一旦價格果真上漲,便履行看漲期權,以低價獲得期貨多頭,然後按上漲的價格水平高價賣出相關期貨合約,獲得差價利潤,在彌補支付的權利金後還有盈利。
如果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下跌,則可放棄或低價讓看漲期權,其最大損失為權利金。看漲期權的買方之所以買入看漲期權,是因為通過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的分析,認定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買入看漲期權,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一旦市場價格果真大幅度上漲,那麼,他將會因低價買進期貨而獲取較大的利潤,大於他買入期權所付的權利金數額,最終獲利,他也可以在市場以更高的權利金價格賣出該期權合約,從而對沖獲利。
如果看漲期權買方對相關期貨市場價格變動趨勢判斷不準確,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只有小幅度上漲,買方可履約或對沖,獲取一點利潤,彌補權利金支出的損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場價格下跌,買方則不履約,其最大損失是支付的權利金數額。
⑷ 1.中國現在除了期貨市場外 還有什麼可交易的金融衍生品 2.中國場外交易有么,具體有什麼產品
現在中國出了期貨市場以外,還有遠期啊,權證啊。中國有場外交易市場
⑸ 期貨法應包括哪些內容
有以下內容
1、關於《期貨法》調整范圍
調整范圍應當是商品期貨(期權)、金融期貨(期權)的場內交易,同時應將特定的場外交易納入調整范圍,並明確禁止變相期貨交易。
2、關於期貨交易所相關制度
期貨交易所是期貨市場的核心,是依照其自律規則履行自律監管職責的市場組織者。同時,在交易、結算合一的體制下,也是交易的中央對手方。期貨交易所相關制度中應明確交易所的性質與定位,規范期貨交易所的職能,明確會員制與公司制交易所的組織機構與治理架構。
3、關於期貨市場中介及服務機構
《期貨法》應當明確界定期貨市場相關參與中介及服務機構的范圍,明確其各自職責,確立其相互間的基本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期貨法》應當重點就期貨市場的核心中介機構,如期貨公司、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等相關主體,制定相關的准入條件、業務監管要求,明確相關的禁止性規定,確立相關的民事賠償責任,規定相應的監管管理措施。
4、關於期貨交易及結算基本規則
《期貨法》應當明確期貨交易基本法律關系的屬性,明確界定相關市場參與主體的民事法律責任,規定相關的業務規則
關於期貨結算制度,《期貨法》應當明確規范會員全員結算與會員分級結算兩大不同的結算制度安排,科學界定保證金的性質,落實期貨行業的當日無負債風險控制制度,確定期貨結算資金在清算前不得被查封、凍結或者執行的屬性,確立期貨結算機構清算交收行為優先於結算參與人破產行為的屬性,確保清算的最終性。此外,《期貨法》應當為成立統一的期貨結算機構預留空間。
5、關於期貨交易風險管理與控制
《期貨法》應更加強調健全風險控制體系和加強風險控制。期貨立法要強化市場主體的風險控制責任,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市場風險管理體系,強化保證金管理,維護投資者利益,切實控制和化解市場風險。
6、關於投資者權益保護
《期貨法》應當明確規定期貨經紀機構對投資者財產及權利保護的基本要求,確立防範客戶保證金被挪用的具體制度。同時,《期貨法》應當規定投資者保障基金制度,落實對破產期貨經紀機構投資者債權的保護。
7、關於監督管理
《期貨法》應當要堅持和維護期貨市場集中統一管理的監管體制,化對期貨監管機構的授權,確保期貨監管機構能夠及時、有力地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