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公司注冊資本100萬,有兩個股東各認繳50萬佔50%。公司章程上寫的股東A是技術入股,股東B是
問:如果公司注冊資本100萬,有兩個股東各認繳50萬佔50%。公司章程上寫的股東A是技術入股,股東B是現金入股。而公司經營問題需要注銷,在公司清算時有外債20萬,技術入股的股東A需要按比例補繳10萬現金來償還債務嗎,還是只需要現金入股的股東B需要補繳20萬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公司清算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成立清算組
(二)接管公司
(三)清理公司財產
(四)接管公司債務
(五)設立清算帳戶
(六)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債權登記
(七)處理與清算相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收取公司債權所以應當指定不同的策略方針來實現債權的回收工作。
(八)參與公司的訴訟活動
(九)處理公司財產
(十)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
(十二)確認並實施清算方案
(十三)提交清算報告
(十四)辦理注銷登記
2. 公司章程、工商登記記載的股東與股權證持有人不一致,股東身份以哪個為准疑難問題,請高手作答。
您好,您的問題已獲悉,我的初步解答如下:
首先,您的問題屬於股東身份確認范疇,理論上以是否實際出資為標准分為實質說與形式說兩種觀點;實務中也存在股東協議、公司章程、出資證明書、股東名冊、工商登記、股權轉讓合同等不同證據的沖突。
其次,隨著司法實務的發展,近年來對於股東身份確認的司法審判多以形式說為准,因為股東既然是一種身份、公司既然是一個組織且具有法律人格,那麼股東成為公司的成員必須得到公司的認可,否則其僅為持股人、享有證券持有人的權利。
最後,鑒於司法審判實踐的經驗,以及上述對於身份的要求,理應以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等「外觀主義法理」之原則加以確認。
順頌商祺
田嘉龍律師
3. 公司章程對股東的效力
公司章程一經生效,即發生法律約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團規章特性,決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於公司及股東成員,同時對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具有約束力。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公司必須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具有約束力。
公司章程使公司受約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組織與行為的基本准則,公司必須遵守並執行公司章程。根據公司章程,公司對股東負有義務。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東的權利與利益,股東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對公司提起訴訟。
公司章程使股東受約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規章,每一個股東,無論是參與公司初始章程制訂的股東,還是以後因認購或受讓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東,公司章程對其均產生契約的約束力,股東必須遵守公司章程的規定並對公司負有義務。股東違反這一義務,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章程對其提出訴訟。但應當注意的是,股東只是以股東成員身份受到公司約束,如果股東是以其他的身份與公司發生關系,則公司不能依據公司章程對股東主張權利。
公司章程使股東相互之間受約束
公司章程一般被視為已構成股東之間的契約關系,使股東相互之間負有義務,因此,如果一個股東的權利因另一個股東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的個人義務而受到侵犯,則該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對另一個提出權利請求。但應當注意,股東提出權利請求的依據應當是公司章程中規定的股東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轉讓出資的優先購買權,而不是股東與公司之間權利義務關系。如果股東違反對公司的義務而使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則其他股東不能對股東直接提出權利請求,而只能通過公司或以公司的名義進行。
公司章程使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受約束
作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董事、監事、經理對公司負有誠信義務,因此,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的職責,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章程我國《公司法》沒有規定董事對第三者的責任問題,也沒有規定股東的代表訴訟。但《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中,為了適應境外上市的需要,與境外上市地國家的有關法律相協調,規定了股東依據公司章程對董事的直接的訴訟權利。該《必備條款》第7條還將公司章程的效力擴大至除董事、監事、經理以外的其他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即公司的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規定:「公司章程對公司及其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均有約束力;前述人員可以依據公司章程提出與公司事宜有關的權利主張。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公司的董事、
4. 公司章程必須包含股東名稱和持股比例嗎
股東是公司存在的基礎,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沒有股東,就不可能有公司。而公司章程是企業內部管理和對外經濟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據,需要規定股東的權利義務,因此,公司章程必須包含股東名稱和持股比例。
5. 公司章程里必須要寫股東姓名嗎
A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會議時間:會議地點:出席人員:決議內容:(需列明變更原因及具體變更事項,有幾項寫幾項)X年X月X日在XX召開了A公司的董事會會議,會議應X人,實到X人,由XX主持會議。參加會議的董事在人數與資格等方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法》及A公司合同章程的規定,會議有效。與會董事就本公司XXXX事宜經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表決,一致同意達成如下決議:1.2.3.…………….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董事長姓名: 簽字: 董事姓名: 簽字:董事姓名: 簽字: A公司 (公司蓋章)
6. 1,請問公司章程里的股東地址,是股東現在的住址,還是身份證上的地址,亦或是辦公室的地址謝謝!
公司章程中載明股東地址,主要的目的是一個識別功能,還有另一個功能是公司通知股東的一個方式。因此股東是法人的,其地址應當是營業地;是自然人的,其地址應當是其通信地址。
7. 公司章程與股東章程的區別
股東協議是根據《合同法》訂立、用來規定如何組建公司的合同,只約束各個股東
而公司章程是根據《公司法》制定,用來約束公司股東、高管、員工等人的管理性質的法律文件,也稱「公司憲法」,是公司一切規章制度的總根源
合同可以私藏起來內部使用,而公司章程則須在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並供相關人士公開查閱。
《公司法》規定了公司章程的主要內容,公司登記機關還提供各類公司章程的範本
股東協議不是必需的,但公司章程是辦理工商登記必需的,一定要有。而且兩者不能等同。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可以在法法通法律在線咨詢
8. 公司章程里必須全體股東簽字、蓋章:(註:公司設立適用)
有限公司是全體股東必須簽字、蓋章。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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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需要全體發起人簽字。
股份公司發起設立的公司,章程由發起人制定。而募集設立的公司還需要創立大會通過。
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