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東大會和股東會的區別是什麼
股東大會和股東會的區別:
1、股東會和股東大會都是公司的最高組織機構,職能功能基本相同,只是股東會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最高組織機構,股東大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組織機構。
2、表決不同:有限公司的股東會一般決議,通過方式由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約定。有限公司的股東會特別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構成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較少,其全部股東召開的股東會議一般被稱為股東會。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在200人以下,其股東人數相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多,召開的股東會議一般被稱為股東大會。
4、會議決議方式不同: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1)私營企業的股東大會擴展閱讀:
共同職能: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由「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准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的報告;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對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
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主席令第四十二號)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網路-股東
B. 民營企業有哪些會議
辦會不僅是黨政機關秘書部門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也是民營企業辦公室人員必須承擔的工作。因此,民營企業辦公室秘書人員有必要了解會議方面的知識。民營企業的會議一般分為三類:第一類屬常規會議,第二類屬特種會議,第三類屬專業會議。這類會議是按公司法和慣例召開的,有一定的程序性和規范性。(一)股東會或股東代表大會。凡是持有該企業股權(股份)的人均為股東,但不是所有股東都可以參加股東會。一般通過限制股份額多少來確定參會股東,股東會的召集人和主持者由持股最多的股東擔任。按照公司法規定,股東會是股份制企業的最高權力組織,它可以制定和通過公司組成的章程,批准經營方針和計劃,決定公司擴大、撤並、改組,選舉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任命公司重要人事,以及研究公司的資產、資金、技術、人員等重大一、常規會議問題的處理。有些特大型企業或企業集團公司,股東眾多,居住分散,集中開會不便,可以按照股東總數的比例推選出代表,召開股東代表大會。股東代表大會的職權同股東大會一樣,因為它體現的是全體股東的意願。(二)董事會。
C. 什麼叫做股東會
你好,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它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
股東大會既是一種定期或臨時舉行的由全體股東出席的會議,又是一種非常設的由全體股東所組成的公司制企業的最高權力機關。它是股東作為企業財產的所有者,對企業行使財產管理權的組織。企業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會認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股東大會的類型
股東大會有三種:
1、法定大會
凡是公開招股的股份公司,從它開始營業之日算起,一般規定在最短不少於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時期內舉行一次公司全體股東大會。會議主要任務是審查公司董事在開會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東提出的法定報告。目的在於命讓所有股東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況以及進行重要業務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礎。
2、年度大會
股東大會定期會議又稱為股東大會年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通常是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的6個月內召開。由於股東大會定期大會的召開大都為法律的強制,所以世界各國一般不對該會議的召集條件做出具體規定。
年度大會內容包括:選舉董事,變更公司章程,宣布股息,討論增加或者減少公司資本,審查董事會提出的營業報告,等等。
3、臨時大會
臨時大會討論臨時的緊迫問題。除了上述三種大會外,還有特種股東會議。
股東大會臨時會議通常是由於發生了涉及公司及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無法等到股東大會年會召開而臨時召集的股東會議。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
D. 按照公司法,公司是每年要開股東大會的。我們公司只有一個持100%股權的母公司,這會還需要開嗎應該怎麼辦
樓主,搞混了。股份有限公司每年要召開股東大會。這個前提是股份制。而你們公司是某公司百分百控股,你們不是股份制公司,你們是企業法人獨資的私營單位,你們只對你們的母公司負責,沒必要召開公開性的股東大會(因為股東大會都是股份制公司召開的,在規定時間內公布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你們只要對你們的母公司負責,母公司整個公司就是你們的老闆,母公司要抽查你們的財務報表、或者要查你們的資料,要你們作報告做匯報你們就得乖乖匯報。沒叫你們匯報的話,按慣例是每年或者每半年呈報經營成果也就是財務報告。以及重大事項要通知母公司或者獲得母公司的審批。
E. 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有什麼區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三節的相關規定,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舉。股份公司的總經理是董事會聘任的,對董事會負責,在董事會的授權下,執行董事會的戰略決策,實現董事會制定的企業經營目標。總經理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司日常業務的經營管理,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和處理業務;組織經營管理班子,提出任免副總經理、總經濟師、總工程師及部門經理等高級職員的人選,並報董事會批准;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業務情況,向董事會提交年度報告及各種報表、計劃、方案,包括經營計劃、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四十九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經理。
F.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區別是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區別如下:
1、工作的性質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主要是一些事務性的工作。人事部門負責招待領導的決策。
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則包含戰略性的工作和事務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組織、領導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2、職責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負責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統一管理,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健全保管、領用、維護、賠償、報廢、報損以及人員調動交接制度,保證賬物相符。
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負責組織編制本單位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要結合本單位的經營預測和經營決策以及生產、經營、供應、銷售、勞動、技術措施等計劃,按年、按季、按月進行編制,
並根據企業的經濟核算責任制將各項計劃指標分解下達落實,督促執行。根據生產經營發展和節約資金的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合理核定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根據管用結合和資金歸口分級管理的要求,擬定資金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並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考核內容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主要考核能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憲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備工作人員應有的道德品質、是否具有做好本職工作的業務技能,以及必備的文化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主要考核,出勤情況、學習成績和工作態度,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等。
4、工作內容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主要制定、修改關於許可權和職能責任的組織結構,建立雙軌的、相互的、縱向及橫向的信息交流系統。預測對於工作人員的需求,做出人員投入計劃,並對所需要的管理政策和計劃做出預先設想。
人員的配備和使用:即按照工作需要,對工作人員進行錄用、調配、考核、獎懲、安置等。幫助工作人員不斷提高個人工作能力,進行任職前培訓和在職培訓。
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主要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做好工作人員的工資定級、升級和各種保險福利工作。通過各種教育方式,提高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覺悟,激勵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對工作情況和程序進行總結、評價,以便改進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有限責任公司
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G. 變更營業期限和經營范圍都需要股東大會決議原件,我身為小規模私營企業,那股東大會決議指的是什麼
就股東決議就可以了,就是股東簽字的書面東西
H. 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三者有什麼區別
1、董事會,股東會和股東大會三者的區別在於組成人員,組成方式以及對公司決定權不同的幾個方面。
2、股東大會就是股東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公司權力機構,是公司的權利機構;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是公司的執行機構;董事會是通過股東會選舉產生的。
3、股東會由股東組成。股東在公司設立的時候負有出資義務。也就是說股東出錢。公司歸根結底是股東的。股東會擁有對公司很多重要事項的決定權。
4、董事會由董事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東會產生,少部分由成員大會產生。董事會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陣和公司經營中的大多數日常生活事物。決定聘任和解聘經理。
5、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它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股東大會既是一種定期或臨時舉行的由全體股東出席的會議,又是一種非常設的由全體股東所組成的公司制企業的最高權力機關。它是股東作為企業財產的所有者,對企業行使財產管理權的組織。企業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會認可和批准方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