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兩個人一塊開的飯店股東有什麼權力
建議趁早散夥。合夥沒想怎麼做好店,而是想怎麼對自己有利。這樣的合作走不遠的。
② 合夥開飯店,有十幾個股東,後因經營不善公司虧損,現在財務要求股東按比例追加投資,因為對大股東把持財
這當然是不合理的,公司法、合夥企業法也沒有哪條規定增資強制原股東按持股比例追加投資的。企業的運營資金應當靠其自身盈利獲得,而不是單純依靠股東投資,如果都這樣,那還分什麼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投資一個企業就成了無限責任的債務人了?而且這不是合夥企業法普通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情形,可以直接了當的拒絕。
③ 飯店吃飯的客人怎樣才能成為股東
飯店吃飯的客人怎麼成股東??那就要看老闆你的交際能力了,只要你的項目好,再加上口才,相信努把力也會成功的,加油吧!
④ 我承包飯店.他投資.他算不算股東
他投資,這三個字怎麼理解?
如果是你私人問他借款來開飯店,他顯然不算股東;
如果是他跟你一起投資飯店生意,他出資,你管理,他顯然是股東;具體的股比根據你們的協商決定。原則上雙方應該有書面的股份協議。
當出現虧損情況時,若他是股東,他也需要承擔股比對應的虧損,如果他不是股東,則所有虧損由你一個人承擔。
希望能幫到你!~
⑤ 飯店股東分工
您題目表述的太簡單一點了吧,這個股東分工太多了,一個合夥的買賣不分好工,以後很容易出亂子,好朋友都可能會分道揚鑣,我簡單說下吧,比如開新店、新的項目合作之類的所有股東一起商量表決,店內的經營管理就看你們店股東誰在店裡蹲的時間長做主嘍,換句話說也就是最了解這個店情況的人
⑥ 開飯店三個股東和四個股東有什麼區別
不管是做什麼事業的股東,不管是三個股東還是四個股東,區別都不大,畢竟都是在一個碗里要飯,有機會的話,股東應該向店主發生關系,升擋或者四擋的職業都是很不錯的
⑦ 幾人合夥開飯店只跟其中一個股東要貨款可以嗎
是否合理需要區分不同情況來看:第一種情況,如果幾人合夥開飯店成立的法律實體是公司,諸如注冊成立了某某餐飲有限公司。那麼根據公司法規定,飯店的債務屬於公司的債務,由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外承擔。股東如果已經向公司繳納了認繳的出資,那麼無須再以個人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向公司股東主張貨款是沒有依據的。
第二種情況,幾人合夥開飯店成立的法律實體是合夥企業,如果合夥企業是普通合夥,那麼各個合夥人均需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合夥企業的債權人向其中一個合夥人主張支付貨款具有法律依據。如果合夥企業是有限合夥,那麼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持有的合夥份額為限對公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故如果公司債權人主張支付貨款的這個合夥人屬於普通合夥人,是具有法律依據的。但如果其為有限合夥人,那麼債權人的主張就不能成立。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
⑧ 合夥開飯店,其中一位股東為招攬客源請客吃飯的錢怎麼算
講好利益關系分清帳目就可以,合夥的話客源會廣些
⑨ 飯店股東開會講什麼
股東開會,講各位的投資,在經營一段時間內的經營情況,收入多少,盈利多少。紅利准備如何分配,後面的經營准備有哪些增加收入,提高利潤的措施。有哪些項目可以考慮投資。徵求股東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