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分公司變更為子公司需要哪些手續
把全資子公司變為分公司,一般可採用吸收合並的方式處理。如果是非全資子公司,應當先收購少數股權變為全資子公司後,再進行吸收合並。母公司對全資子公司的吸收合並,就是相當於把全資子公司注銷後,其所有資產、負債、業務和人員都轉入母公司。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項資產、負債均轉入母公司(其中負債的轉移需依法經過通知、公告債權人的程序),然後再把已經成為空殼的子公司注銷。會計上是作為收回投資進行處理。這種方式可以保持子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連續性,而不受到一般企業「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限制。非全資子公司因為還存在其他股東,所以先要收購少數股權變為單一股東持股的全資子公司後才能進行吸收合並操作。也可以約定由子公司少數股東以其持有的子公司少數股權換取母公司增發的股權,但在具體操作中也是分為兩步:第一步是換股,子公司變為全資子公司,少數股東變為母公司的股東;第二步是母公司吸收合並已成為全資子公司的子公司。
⑵ 全資子公司股東,法人可以變更嗎
1.法定代表人可以隨意變更,只要通過股東會決議即可。法定代表人只是企業的一個職務,代表公司行使法定民事權利而已。
2.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3.如公司為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公司法》第13條),而證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為總經理(《證券法》第107條)。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廠長或經理。
4.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
⑶ 全資子公司股東,法人可不可以變更
法定代表人可以隨意變更,只要通過股東會決議即可。法定代表人只是企業的一個職務,代表公司行使法定民事權利而已。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為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公司法》第13條),而證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為總經理(《證券法》第107條)。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廠長或經理。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區別的,代表人的行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為,只是對被代理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業、事業單位等本身的行為。
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法人在內部關繫上也往往是勞動合同關系,故法定代表人屬於雇員范疇。但對外關繫上,法定代表人對外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時,其與法人之間並非代理關系,而是代表關系,且其代表職權來自法律的明確授權,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權委託書。是故,法定代表人對外的職務行為即為法人行為,其後果由法人承擔(《民法通則》第43條)。並且,法人不得以對法定代表人的內部職許可權制對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第50條)。
⑷ 全資子公司股份變更給母股東個人稅收問題
第一,此項轉讓股權的行為與A公司有關,與A公司的股東無關。A公司轉讓股權收入如果超過其出資額,即溢價轉讓,溢價部分要交所得稅。根據工商部門的規定,股權轉讓只能平價或溢價轉讓,不得折價轉讓,所以A公司不應該出現投資損失的情況。
⑸ 您好,提問一下。是關於子公司更換監事的問題。
應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如果公司章程有規定,應將選舉任用監事作為股東會議案。
⑹ 集團的全資子公司變更個人股東,對集團母公司有影響嗎
要看個人股東佔有多少股權。通常個人比不上總公司,所以不會有什麼影響。
給管理者一少部分股權,總公司的收益還會提高。
⑺ 關於全資子公司股權轉讓的問題
全資子公司,說明子公司的股東就是母公司一個,不存在股東會和董事會。
轉讓子公司,那就是母公司一個股東說了算,有特殊情況就看字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