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董事長隱瞞股東做非法集資
兩個層面的問題:
如果是非法集資未被偵破或者立案,可以考慮找董事長本人,直接要求退出股份,讓他或者他安排的人回購,價格自己談好。這樣損失最小。
如果是非法集資被偵破或立案,或者公司已經被查封導致股東遭受巨大損失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法,舉證自己沒有參與非法集資事項,董事長未經你允許私下非法集資,給公司及擬本人造成損失,起訴要求董事長本人賠償你的損失。但一般情況下,民事訴訟判決生效了還有個執行的問題,真出事的時候董事長估計也沒錢,會造成有生效判決但執行不到的情形。
所以建議作為公司股東還是多關心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尤其是小股東,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㈡ 法人故意隱瞞股東,拖欠貨款,導致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2年後股東因貸款才發現公司被列為失信人
不能高消費、軟卧、高鐵如果上了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司法機關會公布相應的失信人員信息,失信人員將不能乘坐飛機、不能出國、不能貸款
,網路貼吧有個"到處飛"貼吧 那裡應該可以解決你的問題,周二就一個字:嗯
㈢ 公司多數股東隱瞞一個股東做決定那個股東可以怎麼做
我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中央軍委以及全國各族人民對你的這個問題做出以下答復:「就各股東對待公司問題的處理方法,我已嚴重關注以及表示強烈譴責並鄭重提出強烈抗議,望各位股東一定要認清事實,擺明立場,並立即停止一切侵害我方合法權益的行為,不要一意孤行,否則我方將採取必要行動,所造成的一切嚴重後果均由各股東自行承擔!」聽我的,沒錯的!!
㈣ 關於股東合作的問題,有人想隱瞞其他股東搞私利
你沒有權利禁止,但是可以分取相應的紅利!委託律師幫你做吧!
㈤ 有關合同簽訂時法人隱瞞股東 後轉讓股權的問題
只簽訂了股權轉讓合同,沒有到工商局辦理股權轉讓登記。股權轉讓合同成立並生效,沒有辦理股權轉讓登記只是對外不具公示力,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但對公司內部是有效。不算詐騙。
㈥ 老闆和會計夥同把公司財務收支隱瞞股東,堅決採取不告知,違犯嗎
股東可以找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然後確實是存在舞弊的,再起訴老闆,追究其責任
㈦ 公司多數股東可以隱瞞一個股東做決定嗎
不可以,必須在股東之情的情況下做重大決定,不然他做股東就沒有意義。
㈧ 隱瞞其他股東,把自己全部股本轉讓的董事長是否可以繼續任職務
這位董事長侵犯了其他股東的知情權。這種情況其他股東只要所佔股份超過其他人股份的是可以聯合行使投票權,罷免董事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