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公司股東,想退出公司,如果其他股東不同意,要怎麼處理呢
3個股東,2個想退出,加起來股份佔60%。首先股份要在公司內部尋求買家,如佔40%的股東(企業章程會有),內部如果沒有人購買,需要對外尋求。60%的股份,他不同意也沒有辦法。
固定資產你們3位即可決定價值,如果3位決定不了,可以請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資產進行評估,然後找買家。
如果如你問題補充所說,要麼繼續做下去,要麼委託40%的股東經營(可以與其談定:公司盈利,得到較少些的分紅,(也可以把盈利的錢作為股份取走);公司虧損不承擔或少承擔。但這些都需要去談,為什麼說選合作項目和合作夥伴同等重要,哪一個不好都可能導致合作失敗。
⑵ 公司幾年都沒有按公司法行事導致股東不合可以退股嗎
在公司存續期間公司股東可以退股嗎
吳瑋 律師 北京市尚衡(南寧)律師事務所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必須符合《公司法》所規定的股東申請退股的三種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確認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退股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此可見,股東要行使其退股的權利,必須符合上述三種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種情形都屬於公司存續期間很難出現的情形。除上述三個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股東想退股是沒有相關
股東退股的法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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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4個人合股開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現在中途有2個股東說要退股,公司目前是負資產的情況,退股的股東是否應該承擔負債責任,公司沒有打算清算,打算繼續經營,打算經營的2個股東應該怎麼做呢?
⑶ 公司股東在意見不合、決定性失誤的情況下能否退股,如何退股,
公司章程沒有特別約定,就可以轉讓股份。
⑷ 剛注冊的股份公司就有股東要退出怎麼辦
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發起人股東所持股份在公司成立一年內不得轉讓。發起人股東所持股份在本公司上市一年內不得轉讓。董事、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職時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上市一年內不得轉讓;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公司章程可對董事、監事、高管所持的股份作出其他限定性規定。
所以,上述股東退出公司是不合公司法規定的。
PS::不懂還可繼續問。。
⑸ 我要退出股東如何才能退出需要哪些手續
一般而言,公司股東退出方式包括股權轉讓、公司減資、要求公司回購、解散公司、破產清算、法院判決解散注銷公司、撤資退出、被合並注銷等。
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股東,那麼可以直接轉讓。如果是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還擁有優先購買權。因為公司法規定,公司其他股東如果不同意轉讓給別人,就需要自己購買,所以,只要有人肯作為受讓方,股權轉讓在法律上就沒有障礙。
股東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183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碰到股東不配合或失蹤等情況,無法啟動普通的清算程序;又不符合破產條件,無法啟動破產程序時,可考慮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⑹ 想退出公司,但其他股東不願意,怎麼辦
可以通過轉讓公司股權的方法退出公司。
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
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