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暫停上市和退市有什麼區別
上市公司暫停上市是因為違法違規而暫停其發行的股票或債券的交易,但沒有收回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上市公司退市是上市公司未滿足交易所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暫停上市的股票有希望恢復交易,但退市的股票是沒有希望恢復交易的。
㈡ 在股市中,暫停上市與退市的區別是什麼
對於我們來說在股票的投資過程中,經常會發現股票市場處於不斷的變化中,但是在高收益的過程中也會伴隨著高風險。在有股票上市的時候,也有股票暫停上市或者是退市,但是暫停上市和退市是兩種不同的概念。有很多人不明白這兩種股票的概念是什麼,就導致他們在購買股票的時候有很多的困擾,今天就來給大家說一說暫停上市和退市的區別。
所以我們在平常選股票的時候一定要格外注意選一些長期穩定的,能夠讓我們獲得穩定的收益,這樣一來能夠減少我們在平常購買股票時候的虧損。同時我們要避免那些高風險高收入的股票,雖然他們能夠給我們帶來高額的收益,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讓我們遭受到非常巨大的虧損。
㈢ 什麼是「上市公司退市」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A股公司因業績因素的退市標準是連續3年虧損就要暫停上市(暫時保留代碼和資格),如果之後6個月內仍繼續虧損就要面臨退市處理。
退市的另一種情況發生在公司實施私有化時,在大股東或戰略投資者回購全部流通股後即可宣布公司由公眾上市公司重新變為私有公司,如中石化(600028)對旗下多家上市子公司實施私有化後這些子公司就將一一退市。
(3)上市公司暫停退市擴展閱讀: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退市制度
暫停上市
中國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摘牌有如下一些規定,並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設定了一些最終可能會導致摘牌的幾個層次
上市公司如果連續2年虧損、虧損1年且凈資產跌破面值、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之一,交易所對公司股票進行特別處理,亦即ST制度,被標注的股票,稱為「ST股票」
對ST公司,如果再出現問題,比如下年繼續虧損從而達到《公司法》中關於連續3年虧損限制的,則進行PT處理。PT制度是證券交易所對於暫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流通所採取的特別安排,目的是為了增強市場流動性,切實維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交易所在採取PT交易制度時又規定:從1998年1月1日起3年內的任何1年中,如果PT公司能夠扭虧為盈,則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的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可以恢復上市。在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上市規則》第十章第一節中,暫停上市有四種情形:
(1)上市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上市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上市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出現前三種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出現第四種情形的,交易所暫停其股票上市。自上市公司公布年度報告之日起,交易所對其股票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三個工作日內就該公司股票是否暫停止上市作出決定,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上市公司應當根據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所作的暫停上市決定,在指定報刊刊登《暫停股票上市公告書》。自公告之日起,交易所停止其股票逐日持續交易。
上市公司在其股票暫停上市期間,仍然應當依法履行上市公司的有關義務,交易所為投資者提供股票「特別轉讓」服務,為這些公司的股票流通提供一條出路,盡可能地保障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終止上市
中國《公司法》第157、158條規定,上市公司有下列五種情形之一的,將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並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經查實後果嚴重的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實後果嚴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終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資格,又稱為摘牌。《證券法》也明確規定,不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應按《公司法》的規定退出市場。
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國證監會終止其股票上市的通知後,應當在指定報紙發布《終止股票上市公告書》,並應載明以下內容:
(1)終止上市股票的種類、簡稱、證券代碼以及終止上市的日期
(2)中國證監會終止其上市的決定
(3)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它內容
(4)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其它內容。不過,目前中國滬深兩市還沒有出現公司摘牌的先例。
㈣ 一個上市公司退市要經過哪些過程
一個上市公司退市要經過很多的過程,通常的步驟為: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終止上市、退市整理期、摘牌、進入股轉系統。如果用戶不想持股退市,這時可以在整理期把持有的股票賣出。
如果投資者買的股票st了之後要注意什麼原因導致的,然後根據原因決定是否拋出股票。比如很多被標注st的股票會進行重組,如果重組成功,這時股票的價格會出現上漲,此時持有股票可以讓投資者賺到更多的錢。
(4)上市公司暫停退市擴展閱讀
A股市場尾部公司正加速出清:
A股「最嚴」退市規則已落地滿月,剛剛公布的《建設高標准市場體系行動方案》也提出,要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1月份,A股市場中共有6家上市公司面臨退市。
開年以來,兩市已有67家上市公司發布退市或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其中,47家為ST板塊的上市公司,佔比70%。在剛剛過去的2020年,有16家公司退市,為歷年之最,對比2019年的10家公司退市,增速明顯。
財經評論員王強認為,這些跡象表明,A股市場尾部公司正加速出清,多元化退市將成為今年市場的常態。一方面,常態化的退市機制將加快資本市場整體優勝劣汰的出清速度,強化投資者的價值投資理念。
另一方面,也將促使上市公司不斷完善公司治理能力,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優化商業模式,全面增強市場競爭力。通過市場力量,應退盡退,使市場得到凈化,上市公司質量得到提升,投資者利益得到保護。
㈤ 上市公司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退市風險警示期間及暫停上市期間為多長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本所決定對上市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依序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創業板為定期披露暫停上市公司風險提示公告)、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退市風險警示(創業板為定期披露暫停上市風險提示公告)期間為三十個交易日,暫停上市期間為六個月。
㈥ 暫停上市和退市有什麼區別呢
暫停上市與退市的區別為:
1.概念不同:
暫停上市是指上市公司因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原因而依法暫停其發行的上市股票或公司債券的交易。但並沒有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而退市則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情況,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成了非上市公司。
2.投資者操作不同:
暫停上市後,投資者不一定會進行股票轉讓,可能會根據暫停上市的公司披露的季報或年報來評估風險,再決定是轉讓股票還是觀望一段時間。
而退市的話,投資者基本都會去證券公司簽訂協議,委託證券公司辦理股份轉讓。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㈦ 暫停上市和退市的區別
1、概念不同:
暫停上市是指上市公司因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原因而依法暫停其發行的上市股票或公司債券的交易。但並沒有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而退市則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情況,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成了非上市公司。
2、投資者操作不同
暫停上市後,投資者不一定會進行股票轉讓,可能會根據暫停上市的公司披露的季報或年報來評估風險,再決定是轉讓股票還是觀望一段時間。
(7)上市公司暫停退市擴展閱讀:
暫停上市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對於暫停上市的公司,應當由證券交易所決定其何時及在何種條件下恢復上市。
㈧ 簡述股票暫停和終止上市的條件
你好,股來票暫停交易,又稱暫停源上市,是證券交易所依法對股票作出的暫時停止上市交易的措施,是防範市場風險的具體措施之一。《證券法》第55條規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股票停止交易原因:
股票停止交易有兩個原因:停牌或者退市。
1、停牌是指股票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2、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㈨ 怎麼理解上市公司退市
退市,指上市公司因未能滿足交易所的上市標准,而終止上市的情形。退市一般有兩種類型,即主動退市和被動退市: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營業期滿,或因發展需要進行重組或調整結構,抑或股東會決定解散時,公司可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向相關監管部門主動申請退市,得到批准後,即可進入退市流程。
但上市公司存在重大違規違法行為,或因經營不善造成較大風險,而被交易所強制終止上市的,就屬於被動退市。以我國的A股市場為例,如果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交易所將在其股票名稱前冠以「ST」標記,發出退市風險警告。若該公司第三年仍然虧損,則會被交易所暫停上市。此時公司需在相關部門監督下進行整改,若一年後仍無起色,就會被交易所強制退市。
總之,退市制度是維持證券市場平穩健康運行的重要保障,是相關部門監督管理證券市場的重要手段之一。不過對投資者來說,如果持有的股票不幸退市,還是盡快出手較好。
㈩ 上市公司如何退市
你好,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既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退市類型有哪些類型?
1、【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2、【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退市有哪些標准?
但凡退市就要有一個退市標准問題,目前上市公司退市採用單一標准:三年連續虧損即退市。上市公司退市是由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該公司仍然存在,仍可經營。而期貨機構退市則由存在變成消亡,這也是退市制度遲遲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
採用多標准比較妥當一些,如有下列行為之一且經整頓不合格的期貨機構將被進入退市程序:
1、未通過年檢;
2、未達到開業時監管部門制訂的標准;
3、未嚴格執行「四統一」且情況嚴重者;
4、承包、出租、合資、聯營經營;
5、客戶不能正常出入資金的;
6、有透支行為並出現穿倉的。
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期貨機構應立即退市:
1、挪用客戶保證金;
2、設立非法網點;
3、穿倉金額巨大;
4、對機構高管人員一年內談話提醒三次、警告兩次或在約定期限。
5、內兩次拒絕談話的;
6、期貨機構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重大風險隱患的;
7、期貨公司被中國證監會吊銷《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
退市的流程
1、據有關規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主辦券商)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2、根據規定,退市公司股東必須先開立股份轉讓賬戶(個人股東開戶費30元,機構股東開戶費100元),並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個人股東確權手續費10元,機構股東確權手續費30元)。個人股東開立股份轉讓賬戶時應攜帶身份證。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即三板交易)。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