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ipo對公司股東的經營權有什麼影響
基本上沒有什麼影響,因為ipo成為上市公司iPO只是公司制度規范化要求,達到了就可以在股市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作為重大事項肯定是需要事先經過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對公司控股股東的經營權不可能有什麼影響,因為這本來就是控股股東的意願,事關控股股東的錢途,如果股東賣掉股票失去經營權那也是他本人的選擇。
② 公司進行IPO時,原有股東是佔100%股權,那我們這些股民打新的股票就是他們為了上市讓渡出來的么
IPO首次公開發行之後 股民打新的股票是新增發的股票,這樣原有股東的股權就被稀釋了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杠桿率一般是指資產負債表中總資產與權益資本的比率。杠桿率是一個衡量公司負債風險的指標,從側面反應出公司的還款能力。無論企業營業利潤多少,債務利息和優先股的股利都是固定不變的。財務杠桿影響的是企業的稅後利潤而不是息前稅前利潤。杠桿率的倒數為杠桿倍數,一般來說,投行的杠桿倍數比較高,美林銀行的杠桿倍數在2007年是28倍,摩根士丹利的杠桿倍數在2007年為33倍。
④ IPO成功後所有股東持股成本是否一樣
不是的 自己公司的上市 可以內部購買 價格就1元一股 而其他的散戶機構 都是要按照 現在的價格買 !!
⑤ IPO時,股東人數200人限制問題
問題一: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15%以上。」
關於這一條,是出自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1993年1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這條來源於94年的老款公司法,公司法99年修訂了一次,04年第二次修正,05年第三次修正,現在用的是第三次修正的,從06年1月1日實行的新版本。所以這一條已經不再適用。
現在修改為:發行前股東人數不超過200人,(防止變相公開發行,也就是禁止你沒經過證監會同意,自己擅自發行)。
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10%以上。」 注意 4億元以上的 從15%變為10%。
第二個問題:你理解有一定偏差,pe,vc等把公司推出上市後,ipo後賺一筆前,這個賺錢,應該有2個價格,一個是他們多少錢買的,第二個是ipo發行價格。 而不是你所理解的ipo發行價格與鎖定期到期後的股價。
風險投資者在公司還未上市的時候,低價購買公司股份,甚至按照注冊資本的一元一股購買(很少)。因為這時候公司是否能上市,也是未知數,如果不能上市,則風投就是賠了,所以,他們購買的價格都很低,在ipo成功後,價格肯定遠遠高於這個價格,所以說他們大賺一筆。
專業搞上市的,為了你這個問題,還專門找到了94版的第一次公司法。
只為解疑答惑而已。
⑥ 資產注入與IPO的區別
「資產注入」通常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把自己的資產出售給上市公司。同時也可能是上市公司發起人(自然人或公司)的另外一些非上市的資產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
原則上注入的資產應該質量較高、盈利能力較強、與上市公司業務關聯比較密切,這樣有助於提升上市公司業績,所以市場反應會提升股價。同時也可能是上市公司發起人(自然人或公司)的另外一些非上市的資產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如某上市公司發起人其共有3家公司但只有其中一家公司上市,現發起人可把剩下的兩家未上市的公司的資產注入到上市公司去,但注入前需通過相應的法律法規和股東大會表決。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一種獲得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允許私人公司將它們的股份向公眾銷售。這些股份被認為是「自由交易」的,從而使得這家企業達到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要求條件。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
⑦ 上市公司IPO時是怎樣計算總股本的,如何確定股數
確定一個將上市的公司的股本是通過會計師事務所核算出來的公司總資產決定(就是)總股本。
新上市股票發行價格平常是這樣演算的(以至今的中小企業板為例):
P=A×40%+B×20%+C× 20%+D×20%
式中:P=發行價格,A=公司每股稅後純收益×同類公司最近3年均勻本益比(市盈率),B=公司每股股利/同類公司最近3年均勻每股股利,C=近期每股凈資產值,D=預估每股股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總股本和流通股本的關系
總股本是股份公司發行的全部股票所佔的股份總數,流通股本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對於全流通股份來說總股本=流通股本
總股本的大小與股價的關系
總股本大的話,而且非流通股本小的話,莊家不易控盤,該股不易成為黑馬。相反,總股本小,而且非流通股本相對來說佔有較大的比例,那麼莊家很容易吸籌建倉,能快速拉升股價,成為黑馬的機率較大。如果沒莊家的介入,股本大的價格波動相對股本小的價格波動要小一些。
⑧ IPO發起人認購股份具體比例如何計算要人工答案,若OK,追加20分。
股份公司成立時,A、B、C分別持股5000萬,2500萬,2500萬(1元/股)。公開發行4000萬股,公司總股本變為14000萬股。原股東持股數不變,各自持股數除以發行後總股本即是比例,即ABC分別佔比35.71%,17.86%,17.86%。
股本即注冊資本都是1元1股,公開發行的4000萬股募資40000萬元,即10元/股,其中,4000萬股計入股本,其餘36000萬(即9元/股)計入資本公積。發行後凈資產按持股比例由新老股東共享。
⑨ 請問公司IPO時的股本設置和當時凈資產的關系
1、凈資產(股東權益)一般包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等。因此股本與凈資產是不同的概念,但是有關系的。
2、股本並不是隨意設置的,公司注冊資本需要經過驗資,工商登記等。
3、公司IPO時的股本設置不能低於法律的下限。
4、公司成立初期,由於尚未進行過利潤分配,所以有可能實收資本等於凈資產的情形發生,但這是數字上的巧合,而絕不是概念上的等同。
5、如果IPO上市,每股面值一元,是慣例。在此問題上,沒必要另類設置,證監會也不會批。
⑩ IPO和股票上市有什麼區別
上市是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本,並且股權在股票交易所交易。
發行股票說白了就是把你的公司(你的私有財產)給賣了,並且是按一定的規則去賣。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種企業組織形式。這里就要涉及公司是什麼這個大而籠統的問題。簡單的理解,公司是一種主體,我們如果把市場或者經濟體比喻成一個世界,那公司就是裡面的人。人有很多種,但在這個世界中的人有一個共同點,他們要做交易,要盈利。有交易就有風險,你投資100W成立一個公司,有可能100W都虧了,也有可能100W不夠,你需要借錢去做一筆交易,這就是杠桿。
杠桿有一個問題,就是如果違約了,失敗了,損失也是杠桿放大的。於是,出現一個問題:資不抵債怎麼辦?
普通企業(有限責任制誕生以前),在這種情況下承擔完全責任,也就是說,你公司欠別人120W,你就算只有100W資產,剩下20W你也要私人承擔。或許這個公司只是你一個人搞的,那看起來天經地義。但如果你和你家人,朋友一起出資搞一個企業,因為你個人經營失誤,要別人一起承擔所有後果,一起承擔這20W,看起來就有點流氓了啊。於是有限責任制誕生了。
有限責任,顧名思義,就是承擔你所應該承擔的有限責任,包括有限責任公司本身,也只承擔他可以承擔的部分。
應該承擔的部分操作起來需要一個標准,於是我們就按出資額佔比來劃分(發行股票,公司的股份化)。這個份額就叫股份。對公司的所有權我們按這個份額來劃分,相應的,我們要承擔的責任也按這個來劃分。
嚴格的股份有限公司,我沒記錯的話,發起人應該要50人以上好像。公司股東多了,所有權分散了,就形成一個新問題,這公司誰說了算,這公司誰來管。這就誕生了代理問題,可以另外開題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