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幫別人公司做名義股東(實際並未出資也沒有參與經營,只是一個普通員工),現因公司倒閉並欠債被債權人起
問:幫別人公司做名義股東(實際並未出資也沒有參與經營,只是一個普通員工),現因公司倒閉並欠債被債權人起訴(債權人起訴了法人和我),法人是實際的合夥人,如何能讓法院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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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並債權人有那些權利,
公司合並中會產生公司財產與債務的轉移,對債權人影響巨大。公司合並債權人通常享有以下權利:
(一)知情權。在公司合並即債務人變更的過程中,債權人首先享有知情權。合並各方當事人有義務向債權人告知合並的事實,以便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異議。
1.知情權的內容。債權人知情權包括了合並事實的告知和異議權的告知。公司除了應將公司合並的事實告知公司債權人之外,還要將公司債權人享有的異議權告知公司債權人。
2.知情權的告知形式。主要包括公告和通知兩種形式,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合並中可以同時採取公告和通知兩種方式。
(二)異議權。債權人的異議權是公司合並中債權人保護的核心。債權人在知道公司合並的消息後,有權利在法定期限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異議權的主要內容就是債權人享有要求清償或提供擔保的權利。
(三)損害賠償請求權。賠償人員的范圍包括公司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如在股東會、董事會上投票同意作出違法決議的股東、董事,以及不履行法定告知義務或清償、擔保義務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履行監督職責的監事,不過這些人中有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可以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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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況下,公司注銷前應當進行清算,清算時對債務作出處理。但是,很多情況下,股東為了逃避債務,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動吊銷執照」的方式侵害債權人的利益,這種情況下,公司注銷後債務如何清償?區分具體的情形,會有以下債務清償方式:
(一)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逃避債務,應承擔連帶責任。股東為了逃避債務,常常惡意注銷公司,或者轉移財產後注銷公司等,此時,債權人可以依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追索相關股東,以實現債權。
(二)清算人員具有違法行為應當承擔責任。依據公司法的具體規定,清算組及清算人員在清算過程中具有違法行為,將被處以罰款等處罰;同時沒收違法所得。
(三)根據合夥企業法、破產法的具體規定清算。合夥企業清算中,清算人有違法行為,對債務承擔償還和賠償責任;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後,原投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償還責任;在企業破產時,行為人具有破產法規定的行為時,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貳』 股東大的一方可以直接給別人股份嗎不需要別的股東同意吧
任一股東都有權轉讓自己的股權,而無需取得其他股東同意。
『叄』 幫別人當公司法人及股東,怎樣才能免責
解析!給朋友公司當法人,將有何不妥之處?
奧德盛CPA
2018-04-2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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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在網上有網友問: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股東(100%),總經理都是本人。而朋友只當了個監事。沒有參與任何利益分成,完全只是幫忙,這種情況下有何不妥?如果要變更法人,需要哪些手續,費用多少?
首先,要清楚法人代表是什麼意思?
法人代表,顧名思義是代表法人,公司本身就是法人,也就是說這位網友代表著公司的最終決策人,所以問題來了,如果公司出現任何問題,這位網友是首當其沖的責任人,另外還要看你朋友的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無限責任公司,若不是有限責任,一旦出現了債務問題,這位網友的資產是要充公對價賠償或者拍賣賠償的,另外如果無法清償債務還會有刑事責任。好了,說到這大家應該清楚是怎麼回事了!
那麼,這里我們所說的「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又是什麼概念呢?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就不能產生法人代表。作為民事權利主體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個。
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職責范圍內代表法人對外進行活動,他的行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動,而是對法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至於這位網友想要變更法人,可以協商變更給朋友,或注銷公司,其變更費用一般是500-1000左右,具體情況可以找相關機構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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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幫朋友忙,注冊公司成為股東,是否有風險
你要充分考慮你朋友的人品與行為是否當正,如果行為當正的話為什麼要你來承擔法人或股東的角色?他所說的個別原因是什麼?開個正當的公司和干別的事情沒有關聯吧?還有就是天上沒有掉餡餅的可能呵呵~!法人代表其實說白了就是拿來頂罪的。
先回答第一個問題:
首先。如果你充當法人或股東色色,觸犯法律你的則任是很大的,因為你承擔著法人或股東的角色,在法律來說這和你同學沒有任何關系。
第二個問題:
你是指像你同學這樣的行為是哪方面?不管如何以後出事的話首先責任人是在你的,畢竟你擔當的是法人或股東的角色嘛,關於享受權權利的話這是你和你朋友之間的協定了,沒法律規定。
第三個問題:(這個問題我就用開玩笑的方法來說明了)
關於頂替的問題,還是最上邊回答的,清楚他的人品如何。如果不想被人利用就利用別人嘛,以後生意好了可以把公司據為己有啊,因為你是股東嘛,他什麼都不是,或者說他是個業務員罷了,你覺得呢?
『伍』 幫別人公司做名義股東要注意什麼怎樣做最安全
做名義股東的安全與否,關鍵要搞清楚股東的義務是什麼。
股東的最大的責任就是出資義務是否如實履行,如果你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義務的如實履行完畢,即實際出資人完全按照法律規定將投入公司的注冊資本以你的名義全部如實投入完畢,則你基本上就沒有什麼責任。
但是要注意,不要擔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責任就比較大了。法定代表人由股東選舉或委派產生,可以由股東以外的人擔任。
基本上不安全的人應該是委託你做股東的人,如果你伸張你的股權權利,就有可能將公司的所有權歸你所有。
『陸』 幫別人掛名法人股東獨資有貸款還不上了別人願意承擔可以嗎
你幫別人掛名法人。股東都只有貸款還不上。這就是你法人的責任了。別人不還你一點兒辦法都沒有。